中澳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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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作者:李雨佳

来源:《对外经贸实务》2020年第09期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中国、澳大利亚都是亚太地区中的经济大国,两者于2015年6月在经过22次贸易谈判之后签订了中澳贸易协定,建立了以“免关税”为特色的中澳自由贸易区。自此以来,中澳双边贸易得到迅猛发展,尤其是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基于此,利用最新的数据从中澳贸易总额、差额状态和贸易产品结构方面分析中国和澳大利亚农产品贸易的现状;其次从理论和事实影响两个方面分析我国出口农产品受到中澳自由贸易区的影响;最后对推动贸易发展的相关对策进行研究,以便于我国农产品在中澳贸易中比较优势的改善。

关键词:中澳自由自贸区;农产品贸易;比较优势

中国和澳大利亚于2005年开始谈判贸易,两国于2015年6月在经过22次贸易谈判之后签订了中澳贸易协定。中澳贸易协定能够提供给两国一定的便利条件。我国农产品对外贸易的

发展时间比较晚,其发展水平和作为农产品贸易大国的澳大利亚之间的差距较大,构建中澳自贸区对我国农产品贸易形成积极或者消极的影响,带给我国发展机遇或者挑战,我国需要采取何种解决对策,同时使我国农产品在自由贸易中消除贸易壁垒以及获得明显的比较优势,对于这些问题的研究就显得更有意义。

一、中澳自由贸易区农产品贸易现状

(一)中澳农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不断攀升

中澳两国间经济贸易整体上呈现出良好发展趋势,两国之间的贸易关系在建立自由贸易区之后出现新亮点。截止到2019年12月中国已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进出口国和贸易伙伴。自由贸易谈判开始于2005年,并于2015年6月正式签署,中国和澳大利亚农产品自由贸易发展趋势呈现稳定态势。2015年12月20日,中澳自贸协定虽正式生效,但受2016年全球金融危机及国内外局势的影响,中国进口澳农产品总额有所下降,但随着中澳FTA连续多次的关税减让,中澳农产品贸易2016年后逐渐恢复增长态势,中国进口澳农产品由72.1亿美元增至2018年的83.1亿美元,从而持续成为澳大利亚最大的农产品贸易伙伴,也是其增长显著的主要市场之一。相对而言,澳大利亚进口我国农产品规模较小,2005-2009年期间增幅几乎处于停滞状态,但受中澳FTA谈判加速等因素影响,自2010年起呈缓慢增长态势,特别在中澳FTA协议正式生效后,中澳农产品贸易打开全新局面,中国出口澳大利亚产品总额增幅有所上升,并于2019年增至11.68亿美元。贸易差额整体呈稳步增长态势,由2005年的22.81亿美元增至2015年的78.92亿美元。从整体来看,中澳FTA极大的促进了中澳两国资源和人才的交流,两国农产品贸易总体呈良好发展态势。

(二)中国对澳农产品贸易差额增幅放缓

从农产品贸易差额方面来看,中国进口澳大利亚农产品总额一直高于出口总额,随着中国进口澳大利亚农产品规模的持续增长,中国这种贸易差额状态很难改变。从图1可以看出,中国对澳农产品贸易差额长期居高不下,而且曾在较长时期内出现较大幅度地增长。2015-2019年间,中澳农产品贸易规模继续稳步增长,由2015年的88.73亿美元增长到2019年的83.1亿美元,其中2016年到2017年9月之间出现较大下降趋势。2016年,受中澳FTA协议正式生效影响,中国的农产品可以以零关税进入澳大利亚市场,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总额快速增长,而中澳农产品贸易差额则由64.34美元增至71.42亿美元,但差额增幅有所放缓。由此可见,中澳自贸协定的正式实施,有利于提升我国农产品竞争力以及澳大利亚农产品的出口额提高,从而也利于贸易差额的减小,能够部分说明2005-2019年间中澳农产品贸易差额的缓和。

(三)中澳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明显

根据HS编码分类规则,进口方面来看:近些年中国进口澳大利亚农产品主要以棉花、小麦、大麦和高粱等农产品为主,所占比重由30.26%增至32.64%,呈稍许上升态势。出口方面

来看:中国出口澳大利亚农产品主要集中在蔬菜水果类农产品,其所占比重保持在58%左右。综合来看,自中澳自贸协定实施以来,我国逐渐加大对澳大利亚烟草、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出口,而澳大利亚则主要出口小麦、大麦和高粱等农产品,中澳两国农产品贸易种类基本没有重合,呈现出明显的互补性。相比较而言,中国和澳大利亚两国的贸易产品结构不具有对称性,中国出口到澳大利亚的工业制品附加值较低,进口产品主要是具有竞争力的制成品。

二、中澳自由贸易区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一)中澳自贸区提升双边农产品的贸易效应

按照中澳自贸协定规定,中国对澳大利亚96.5%的农产品税目免征关税,澳大利亚对我国进口农产品将于协议生效后5年内完全降税为零。其中,协议生效时有91.6%的税目降为零,协议生效第三年有6.9%的税目降为零,協议生效第五年剩余1.5%的税目关税降为零。由于中澳两国农产品出口基本没有交叉性,在农产品市场需求方面有着较强的互补性。自中澳自贸协定生效之后,2016年1月1日实施首轮降税,有力推动了中澳农产品贸易创造效应的发挥。自税率降低之后,我国的葡萄酒进口税率降低了5.6%,澳大利亚瓶装葡萄酒出口我国数量得到快速提升,而澳大利亚乳制品、小麦、大麦和高粱等农产品进口数量的快速提升,有效地填补了我国市场需求的缺口。澳大利亚非关税技术壁垒限制作用较强,特别是其进口商品检验等技术要求高于我国农产品技术水平,使得我国80%的农产品出口企业难以顺利进入澳大利亚市场。另外,由于中澳地理位置不同,两国气候交替,在季节性蔬果生产、加工方面互补性较强,我国的荔枝、桂圆、猕猴桃等优势农产品凭借着反季节优势,在自贸协定关税减免的基础上,对澳大利亚出口规模得以顺利扩大。

(二)中澳自贸区推动了中国优势农产品的出口

1.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产品贸易进一步增长。中澳两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指出,澳大利亚对我国全部的进口产品均实行零关税(一部分进口产品可能在固定时期内取消),但是澳大利亚出口到我国的产品85%实施零关税。两次降低关税分别在协定自2015年12月20日签订之日和2016年1月1日实施,推动我国农产品更快进入到澳大利亚,尤其是优势农产品的对澳出口。另外,澳大利亚有机食品加工市场是供不应求状态,且绿色天然有机的农产品在澳大利亚市场需求增长较快,这给我国绿色天然有机的农产品进入澳大利亚市场创造了机遇。比如符合澳大利亚食品标准的柚子和苹果等已经打入澳大利亚农产品市场。再如,由于中国和澳大利亚地理位置和气候季节的反差,我国在向澳大利亚出售反季节的和其所欠缺的农产品方面,有一定的盈利空间。

2.促进规模经济发展,深化资源合理配置。对于中国而言,在成立自由贸易区之后,相关农产品逐渐降低关税之后,中国的优势农产品,比如坚果、蔬菜、肠衣、花卉、面粉、糕点、淀粉及杂项制品,扩大了生产规模,获取的经济效益更多。使得人们购买力和生活质量均得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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