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木材战略储备林改培技术规程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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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现有林改培技术规程

(试行)

国家林业局速丰办发布

2013年

目次

1.适用围 (1)

2.规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 (1)

4.培育原则 (2)

5.改培对象的一般规定 (2)

6.改培方式与技术要求 (2)

7.预期指标 (4)

8.改培设计 (4)

9.施工与要求 (4)

10.检查验收 (5)

11.档案管理 (5)

附录A (6)

附录B (7)

1.适用围

本规程规定了现有林改培的原则、对象、方式、预期指标、作业设计、施工及检查验收等容和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 2013-2020 年)》围现有林的改培活动。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规程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合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程。

GB/T 15781 森林抚育规程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LY/T 1646 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LY/T 2118 大径级用材林培育导则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规划( 2013-2020 年) 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年度施工作业设计管理办法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检查验收管理办法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档案信息管理办法

3.术语

本规程采用下列定义。

3.1现有林( Present Forest ) 指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围,未能充分发挥所在立地生产潜力的林分。主要包括:未能适地适树或经营不当,林木生长质量明显低于同等立地条件相同林分平均水平的林分;林木生长良好,但通过采取综合性技术措施,林分质量和生长量能进一步提高的林分。

3.2改培( Improvement and Transformation ) 指对现有林采取大强度采伐、间伐、补植、割灌、施肥、修枝等综合技术措施,改善林木生长条件,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生长量的森林经营活动。

3.3目标树( Target Tree ) 指林分中符合森林经营目标,长势好、质量好、价值高,发挥生产性和稳定性功能,保留到主伐龄级或培育目标后采伐利用的林木。

3.4干扰树( Disturbing Tree ) 指林分中直接影响目标树生长的、需要在本次经理期或在下一期采伐

利用的林木。

3.5大径级用材林( Large-size Timber Forest )

指以培育大径材为主要目的的林分。大径材标准按照LY/T 2118 执行。

3.6珍稀树种用材林(Precious and Rare Timber Forest )

指以培育列入国家或省级珍贵树种名录,具有较高价值或优良材质的林分。

4.培育原则

4.1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化、基地化、标准化经营。

4.2坚持优化林分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生长量。

4.3坚持中短周期与长周期、珍稀树种用材林与一般树种大径级用材林培育相结合。

4.4坚持生态效益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的稳定发挥。

5.改培对象的一般规定

5.1定性标准

5.1.1改造培育型立地质量较好,由于未适地适树、未及时经营或受病虫鼠害及森林火灾影响,造成林木生长不良,或目的树种不明确,通过采取改培措施,能够达到预期培育目标的林分。5.1.2提质培优型

立地质量较好,林木总体生长状况良好,但通过采取综合性技术措施,改善林分结构和生长条件,林分质量和生长量能进一步提高的林分。

5.2定量标准

5.2.1立地质量指标

立地指数≥14 或地位级中等以上(一般坡位中、下部;坡度:北方25 度以下,南方35

度以下;土层厚度(A+B 层)60cm 以上)。

5.2.2生长量指标不同区域不同改培对象的年蓄积生长量指标参见附录A 。

6.改培方式与技术要求

6.1改造培育型

6.1.1大强度择伐改造

a)对象:未适地适树的林分;或多代萌芽更新且已退化残败的林分;或受自然灾害或人为干扰严重,林木生长不良、林相残破的林分;或郁闭度<0.3 ,生长量较正常偏低的中

龄以上林分(见附录A )。

b)方法:伐除生长不良的林木,保留生长良好、母树以及珍稀树种林木。伐后清除采伐剩余物,按照GB/T 15776 的规定选择适宜的树种造林。

c)面积限制:坡度在15 度以下的,不超过20 hm2;坡度25 度以下的,不超过10 hm2;

坡度在26 度至35 度的,不超过5 hm2;丘陵、平川或河滩林地不超过20hm2。对存在水土

流失严重地段的林分不得采用大强度择伐改造方式。

6.1.2间伐改培

a)对象:密度过大、郁闭度0.7 以上的林分;或部分林木生长衰退,受病虫鼠危害或其他

破坏的林分;目标树生长受到抑制的林分;或树种结构不合理,需要调整的林分。

b)方法:伐除生长不良、质量低劣、病虫鼠害严重、无培育前途或抑制目标树生长的林

木。

c)强度:按照保留目标树、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伐后郁闭度应保留0.6-0.7 的要求综合确定。

6.1.3补植

a)对象:目的树种符合要求,林天窗过大的林分,或0.3 <郁闭度<0.7、天然更新不良或天然更新没有目的树种的中、近熟林。

b)方法:采取均匀、块状、林冠下补植等方法,促进形成目的树种为主体的林分。

c)密度及要求:按照GB/T 15776 执行。

6.1.4割灌

a)对象:目的树种生长受灌藤杂草影响的幼龄林。

b)方法:去除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灌藤杂草,可同时进行扩穴松土。

c)要求:为保护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水土流失,不影响目的树种生长的林下灌藤杂草不做全部清理。

6.1.5施肥

a)对象:短周期或珍稀树种用材林,土壤中缺乏所需营养元素、目的树种生长不良的林分。

b)方法:针对目标树,采用穴施、条施、沟施及浇灌等方式配方施肥或施用有机肥。

c)施肥量、次数和时间:根据树种、发育阶段和土壤条件进行施肥试验确定。

6.2提质培优型

6.2.1间伐

a)对象:郁闭度0.7 以上的中、近、成熟林。

b)方法:按照目标树作业体系,伐除干扰树。

c)强度:按照保留目标树、伐后林分平均胸径不低于伐前林分平均胸径、伐后郁闭度应保留0.6-0.7 的要求综合确定。

6.2.2补植

a)对象:存在较多林窗或林中空地以及需要冠下造林的中、近、成熟林。

b)方法:根据林木分布现状,确定补植方法,通常有均匀补植、块状补植以及零星补植等

方法, 营造目的树种为主体的林分或混交林。

c)密度:根据林分密度控制图和生长过程表确定林分合理补植密度。

6.2.3修枝

a)对象:目标树天然整枝不良、枝条影响林通风和光照的林分。

b)方法、时间和间隔期:按GB/T 15781 执行。

6.2.4割灌

a)对象:目标树生长受灌藤杂草影响的林分。

b)方法:去除目标树周围的灌藤杂草,幼龄林可同时进行扩穴松土。

c)要求:对不影响目标树生长的林下灌藤杂草不做清理。

6.2.5施肥

a) 对象:短周期或珍稀树种用材林,采取施肥措施能够进一步提高目标树生长指标的中龄林分。

b) 方法:针对目标树,采用穴施、条施、沟施及浇灌等方式配方施肥或施用有机肥。

c)施肥量、次数和时间:根据树种、发育阶段和土壤条件进行施肥试验确定。

7.预期指标

改培后不同区域不同生长类型的林分年蓄积生长量预期指标参见附录B。

8.改培设计

8.1承担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建设任务的县、国有林业局(场)应以小班为基本单元编制《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现有林改培年度实施方案》,方案需经县级以上(包括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8.2年度施工作业设计以上级林业部门批准的现有林改培年度实施方案为依据,按照《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年度施工作业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编制。

8.3经批准的现有林改培年度实施方案和年度施工作业设计是检查验收和申请采伐指标的主要依据。

9.施工与要求

9.1严格按照批复的年度作业设计施工。

9.2施工前应开展施工人员的上岗培训,包括作业流程、改培方式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9.3林木采伐按照LY/T 1646 的规定执行。

9.4保护好作业区的古树和国家级保护物种。作业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 (第一批)》物种,应在小班施工卡片上注明保护物种的名称、分布、保护措施等。

9.5改培作业中清除的带病虫源的林木、枝桠,应及时就近隔离处理,防止病虫源的扩散与传播。

9.6采伐中应保留有生态价值的活立木和枯立木,并正确控制树倒方向,减少对保留木和幼树幼苗的损伤。

9.7改培过程中采用的苗木应为国家或省认定的良种,苗木规格应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规定的Ⅰ级要求。

9.8作业过程中参照相关标准或规程,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环境保护与作业人员安全工

作。

9.9基地改培应实施监理制度,确保作业过程技术方法符合要求和施工作业运行规。

10.检查验收

10.1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作业设计对施工质量全面自查,县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检查验收,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核查,国家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抽查。

10.2检查验收容、标准及方法按照《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检查验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1.档案管理

11.1《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规划》围的省、市和县级以及森工企业、国营林场等实施单位要以小班为单元,建立现有林改培技术档案。

11.2档案管理容及要求按照《全国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档案信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年均蓄积生长量指标表

附录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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