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咨询管理顾问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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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咨询管理顾问协议书
甲方:武汉金正茂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陈乐铸
地址:武汉市徐东大街50号
乙方:北京中盟创意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胡宝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西路15号时代风帆商务大厦2-8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决定在企业管理、产业投资、项目管理、商贸地产管理、商业策划、营销顾问、管理培训、投融资管理等事项方面聘请乙方作为常年咨询管理顾问,乙方同意担任甲方的常年咨询顾问。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长期合作”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常年咨询管理顾问的服务内容、方式和费用
乙方提供的常年咨询管理顾问分为日常咨询服务和专项顾问服务两大类。日常咨询服务为基本服务;专项顾问服务为选择性VIP服务,是在日常咨询服务的基础上,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利用自身专业优势,就特定项目提供的增值性咨询管理顾问服务。
(一)日常咨询服务
服务内容
1、政策法规咨询:乙方利用自身的资源和信息,为甲方及时交流企业管理、商贸
地产投资、营销策划、市场管理、产业运营等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并为甲方提供相关的政策、经济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帮助甲方正确理解与运
用,每月提供不少于一份的有关国内专业市场或商贸地产领域的咨询动态分析信息评论。
2、企业项目发布:乙方利用自身多年的服装专业市场、商贸地产项目投资经营和
管理的资源优势,为甲方及时传递各类政府、行业协会、专业市场和企业有关
企业管理、商贸地产策划、专业市场与商业地产项目投融资等企业和产业、专业市场运营方面的需求信息。
3、策划咨询、培训:为甲方提升商贸地产、商业地产、专业市场运营能力、降低
运营成本、策划营销安排等方面提供企业、市场、投资和商贸地产方面的咨
询,推介市场、地产、服装项目、商业招商和专业市场营销领域的创新业务品种和商业模式,为甲方企业、商业、市场和商贸地产项目管理提供策划咨询。
定期为甲方提供专业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
4、项目建设运营咨询:当企业进行项目投资、建设和招商与重大项目启动运用
时,或者企业项目投资运营时机成熟以及产生间接招商需求时,乙方为甲方提供项目管理和基本的建设、招商咨询服务。
5、产业、行业信息与业务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行业、市场、投资顾问资源和
信息为甲方提供宏观经济、产业发展、市场模式、商贸地产等方面的最新动态以及企业管理、商贸地产、专业市场等方面的信息和有关研究报告,并为甲方提供企业、项目、招商、投资等业务所涉及的业务指南。
服务方式
1、乙方设立专业人员组成的顾问咨询专案小组,并列出服务计划。
2、直接面对面服务,协助企业和项目参与重要的商贸地产、专业市场、项目管
理、市场运营、组织结构和投融资咨询决策,重要的定位、咨询、投资、、规划、建设、商业地产和专业市场项目的考察和商务谈判等。
3、日常的电话咨询、信箱等和基本的管理文件和方案的交流和传递。
4、双方根据实际需要,可采用实地调研考察、定期举办研讨会和双方会晤等交流
方式。
(二)专项顾问服务
服务内容:
一、《金正茂商贸集团(暂定名)架构设计、管理模式咨询报告》,含以下内容:
1、公司建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公司发展与竞争力分析;
3、企业购并与模式运营(含企业重组与企业购并);
4、公司发展战略构想、愿景、目标等;
5、公司发展模式与项目运营的定位系统;
6、公司与管委会关系、综合部门关系、下属公司关系、二级公司关系等;
7、公司组织架构、部门职责、板块构成及授权体系;
8、公司管理流程体系要点设计;
9、公司发展构想及实施、招商、投资、融资、运营策略内容;
二、《金正茂功能定位与招商运营咨询报告》,含以下内容:
1、国内外服装商贸城产业及产业链的发展趋势分析;
2、中国、华中及武汉范围内服装市场产业发展与竞争力分析;
3、服装市场产业链整合与模式运营(含操作性与经营性方案);
4、武汉汉正街核心项目业态与功能定位规划构想和基本目标(含金正茂—中国服
装商贸城等);
5、武汉金正茂发展模式与项目运营的定位系统;
6、武汉金正茂分产业、分区域、分项目、分楼层(重点)各规划范围产业定位分
析;
7、武汉金正茂全产业链总体规划构想及实施、招商、投资、运营策略内容;
服务方式:
1、上述两项专项咨询服务在签订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后30日内,乙
方向甲方提交初步项目规划报告方案。初步经甲方审议同意并经相关专家审定后15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项目规划报告成果。
2、乙方按甲方要求交付项目规划报告成果后,应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规划设计成
果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本合同规定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
3、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所需资料、反馈意见或方案,乙方的产业规划工期可以
相应顺延。
(三)咨询顾问费用
一、日常咨询费用:
1、乙方作为甲方聘请的常年咨询管理顾问,按年度向甲方收取日常咨询服务费用
共计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每半年支付一次。在本协议签定后五日内支付50%,即2010年08月 26日支付壹拾伍万元人民币,2011年 02月25日支付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无重大原因,不得推迟或取消支付。
2、双方认为需要进行实地调研、项目考察、定期培训或双方会晤等交流方式,由
甲方负担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
(二)、专项咨询报告费用:
1、经甲乙双方商定,两项专项咨询报告费合计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元)。
2、咨询费按规划进度分期支付。本合同签定后七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总额的50%,即壹拾伍万元(¥150,000元)作为首期付款;乙方提供全部报告咨询成果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总额的40%,即壹拾贰万元(¥120,000元)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