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规范及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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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术语
1、安全警示:安全警示一般常用于施工地段,危险地段和交通事故,突发事件的隔离。
2、高空作业: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架空光缆:架空光缆是架挂在电杆上使用的光缆。架空光缆敷设方式可以利用原有的架空明线杆路,节省建设费用、缩短建设周期。架空光缆挂设在电杆上,要求能适应各种自然环境。一般用于长途二级或二级以下的线路,适用于专用网光缆线路或某些局部特殊地段。
4、管道光缆:通信光缆敷设方式的一种。管道敷设一般是在城市地区,管道敷设的环境比较好,因此对光缆护层没有特殊要求,无需铠装。
5、材料检验:通过观察、测量和试验确定材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的过程和方法,是保证产品安全和寿命的必要手段。
6、光缆:它是利用置于包覆护套中的一根或多根光纤作为传输媒质并可以单独或成组使用的通信线缆组件。
7、光缆接头盒:主要是在适用于各种结构光缆的架空、管道、直埋等敷设方式之直通和分支连接。
8、光缆熔接:光缆熔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特别在端面制备、熔接、盘纤等环节,要求操作者仔细观察,周密考虑,操作规范。本文为您详细介绍了其中的步骤和实际操作技巧。
9、个人防护用品:为使作业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免遭或防止事故带来的伤害而提供的个人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2:1 风险评估
1、通信管井内作业有毒气体伤害:井下或其他封闭环境存在有毒气体,没有事先通风和检验有毒气体浓度。
2、管道施工未设置安全警示设施,造成交通事故。
3、管井下作业,路面没有设置安全警示设施或留人职守,井面重物打击伤害。
4、开挖位置附近已敷设供排水、燃气、电力线缆、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作业无保护措施造成重大事故。
5、高空作业未按照要求佩戴好安全带。
6、没有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7、没有设置监护区域或无人监护导致人员高处坠落。
8、立杆人力不够,造成电杆倒下压伤人。
9、抬、立杆时用力不均,导致杆断伤人。
10、立杆开挖时(打洞)挖断重要光/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备。
11、电力线路下进行立杆作业,电杆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不够,导致
人员触电事故。
12、天气潮湿,引起强电弧触电。
13、在系统割接、接续、测试时可能会出现失误操作。
14、施工区域动火,切割、烧焊、钻孔等火屑引起火灾。
3:1 防范措施
1、做好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明确现场安全员。
2、下井前或进入其他封闭环境前要先用毒气测试仪或采用生物测试法进行检测。
3、在井下或其他封闭环境内施工要使用抽风设备,确保通空气流通良好。
4、作业发现有身体不适的立即停止作业。
5、发现有人中毒,采取正确措施,切忌盲目施救,避免二次中毒。
6、井下作业井口留人值守,施工前检查安全警示措施是否到位。
7、井口附近不要放置重物。
8、夜间设置警示闪烁灯或红灯。
9、向有关部门了解施工区域市政设施分布情况。
10、对供排水、燃气、电力线缆、通信线路等地下设施做好保护措施和警示标识
11、制定“施工现场抢修应急预案”,备好人员、工器具、车辆等。
12、高空作业时,必须先测试是否带电,必须使用安全带保护,安全带围杆绳放置位置应在距杆梢50厘米以下。
13、在杆上作业应戴安全帽,必要时在杆周围设置护拦。
14、高空作业附近设置监护区域,专人监护。
15、立杆开挖时,查勘是否有重要光/电缆或其他地下管线设备。
16、在电力线下面或附近施工时,确保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或临时停电。
17、立杆前应观察地形及及周围环境,根据所立电杆的粗细、长短和重量合理配备作业人员明确分工,专人指挥。
18、在电力线下面或附近施工时,确保与电力线的安全距离,严防与电力线靠近。
19、应与高压线保持国家法律规定的安全距离。
20、所用的工具与材料不得触及电力线及其附属设备。
21、施工全过程一定要佩戴安全帽。
22、新旧缆做好明确标识,待割接缆时必须两人现场核实、确认无误。
23、尽量避免触碰和踩踏现有线缆,视情况需要,对现有线缆用保护材料进行包裹保护。
4:1防范规定
4:1:1安全警示
1、在城镇的下列地点作业时,应根据有关规定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围栏等安全设施和设置警戒人员。必要时应搭设临时便桥等设施,并设专人负责疏导车辆、行人或请交通管理部门协助管理。(街巷拐角、道路转弯处、交叉路口;有碍行人或车辆通行处;在跨越道路架线、放缆需要车辆临时限行处;架空光(电)缆接头处及两侧;挖掘的坑、洞、沟处;打开井盖的人(手)孔处;跨越十字路口或在直行道路中央施工区域两侧。)
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应随工作地点的变动而转移,作业完毕应及时撤除,清理干净。
3、施工需要阻断道路通行时,应事先取得当地有关单位和部门批准,并请求配合。
4、在公路、高速公路、铁路、桥梁、通航的河道、市区等特殊地段施工时,应使用有关部门规定的警示标志,必要时派专人警戒看守。施工作业区内严禁一切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非作业人员接近和触碰正在施工运行中的各种机具与设施。
5、在城镇和居民区内施工使用发电机、空压机、吹缆机、电锤、电锯、破碎锤(炮)等,有噪声扰民时,应采取防止和减轻噪声扰民措施,并在相关部门规定时间内施工。需要在夜间施工的或在禁止时间内施工的,应报请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意、批准。
6、施工现场有两个以上施工单位交叉作业时,建设单位应明确各方的安全职责,对施工现场实行统一管理。
4:1:2人(手)孔、地下室内作业
1、应遵守建设单位、维护部门地下室进出、人孔开启封闭的规定。
2、进入地下室、管道人孔前,必须进行气体检查和监测,确认无易燃、有毒、有害气体并通风后方可进入。作业时,地下室、人孔应保持自然和强制通风。尤其在“高井脖”人孔内施工,必须保证人孔通风效果。
3、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期间,作业人员若感觉呼吸困难或身体不适,应立即呼救,并迅速离开地下室或人孔,待查明原因并处理后方可恢复作业。
4、作业时发现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气体时,人员必须迅速撤离。严禁开关电器、动用明火,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地下室或人孔。严禁在地下室吸烟和生火取暖。地下室、人孔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6、严禁在地下室、人孔内点燃喷灯。使用喷灯时应保持通风良好。
7、在地下室、人孔内作业时,地下室或人孔上面必须有人监护。上下人孔的梯子不得撤走。
8、地下室、人孔内有积水时,应先抽干后再作业。遇有长流水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