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品质合约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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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品质合约书
立合约书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为甲方提供之物料零件(包含原料,物料,零件等,以下简称物料)供应商,乙方保证所提供给甲方之物料能满足双方所同意之品质与规格要求,且与被承认样品品质一致,乙方了解应负起所提供物料之全部及持续的品质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一致意见,供双方共同遵守:
1. 总则
1.1本合约书为双方间有关物料品质之基本条款,除经双方书面另行约定变更者外,本合约条
款适用于双方间有关物料之一切买卖,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签署之买卖合约或订单;如合约条文与买卖合约或订货单内容有所抵触时,本合约条款之效力应优于买卖合约或订货
单而优先适用。
1.2本合约于双方签署后生效。
2. 适用范围
本合约适用于所有乙方提供甲方之物料,物料之详细名称与数量等以买卖合约或订货单上所列者为准。
3. 品质要求
3.1本合约所述物料"品质要求"为:以甲乙双方同意之检验标准为排定基准,超出检验基准之
物料视为不合格品,符合检验标准之物料视为合格品(品质异常项目不包含由甲方所提
供物料所造成之缺失)进料检验品质管制之抽样计划按照GB282-2003 Level II, 单次抽样方式进行,允收标准AQL为:主要缺点0.40,次要缺点0.65。
3.2乙方交付给甲方的物料未达到品质要求的,乙方应于接到甲方的要求3个小时内提出紧急处理对策,3
天内回复书面的纠正预防改善报告.若因乙方材料不良导致甲方被甲方客户投诉时,乙方应承担所有相关损失并应于接到甲方的要求3个小时内提出紧急处理对策,2天
内提出说明及提供书面纠正预防改善报告,报告以8 D格式回复,若报告空白处不敷使用,
或另有补充事项及相关佐证资料,乙方应自行加页补充,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径直从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200RMB
3.3若乙方提供之改善报告被甲方退件,乙方需于二个工作日内再提供并补强改善报告内容,若报告连续被
甲方退件两次,则自第三次退件起(含),每退件一次,甲方有权径直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200RM之罚金。
3.4因乙方物料品质问题或交期延误造成甲方工时之损耗,甲方有权径直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
80RMB小时(时间为所有相关人员为此损耗工时的加总)。
3.5乙方物料被甲方I Q(因乙方品质问题判退,乙方需借用甲方场地重工的,经甲方同意后,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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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甲方指定的场所区域内返工,甲方有权径直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每小时50RM之管理
及场地成本费用,计时以乙方登记到重工完毕为止•否则退货于乙方处理。
3.6乙方提供的物料品质及相关资讯与参数有任何变更时,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研发或
采购,若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作出任何变更须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并且甲方有权径自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人民币一万元作为惩罚性扣款。此变更物料已被使用
到产品上或已出货给甲方客户,乙方应承担该问题物料所产生损失之全部费用。
3.7甲方对乙方所交付的物料因错料或混料而判退,甲方有权径直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1000RM
之罚金。
3.8甲方在接到乙方货物之日起,应当在3日内进行检验,验收标准以甲乙双方签定的承认书及甲方进料
检验规范为标准,验收合格视为交货完成,且乙方了解甲方所为之任何查验或验收动作均不解除乙方对所交付物料之品质担保责任。
3.9甲方生产中发现乙方物料之漏失率超过3000PPM标准者(漏失率二不合格品数/总生产投入数),
甲方得要求全部退货,若甲方因出货紧急而100%全数挑选,甲方有权径直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每小时80RMB乙方应承担迟延出货之相关损失。
4.0环保要求
4.1如物料涉及环保争议,或经相关政府单位提报违反环保法令者,乙方应依甲方之要求处理该争议或代
为处理争议,如甲方因此受有损害或支出费用者,如罚金,货物本金,律师费,则乙方应负担损害赔偿之全部责任。
4.2乙方应遵守ROHSREAC及新增环保指令,新增环保要求以及相关环保法令,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
之规定与要求,乙方违反该相关文件及法令者,除赔偿甲方因此受有之一切损
害外,并应给付甲方所有损失的300%之惩罚性违约金。
4.3环境管理物质限定值要求(列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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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根据2007年6所发布EU No. 1907/2006 REACH (R egistration, E valuation, A uthorization an restriction of CH emicals-化学物质登记,评估,授权和管制法)的法规第33条,乙方供应的物料中不能含有以下有害物质。内容及限制含量如下。
5.0瑕疵担保责任
5.1乙方担保:乙方提供的物料于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一年之保固,保固期间绝无消失或减少
其特性之瑕疵,绝无消失或减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约预订效用之瑕疵,绝无任何原材料或生产
制造上之瑕疵,且应具有乙方保证之品质并符合入料时该版本之承认书及订货单上所列之规格;物料绝无危害人身或财产之虞;物料绝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5.2物料违反前项担保者,甲方除得要求修复,换新或退还,扣除货款外,并得要求赔偿因此所产生之
损害赔偿,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回收之费用。
5.3乙方违反本条所定之瑕疵担保责任,致甲方,甲方人员或甲方客户受第三方请求者,乙方应提供一
切协助,并赔偿甲方,甲方人员或甲方客户因此所产生一切损失,包括因此所支
出之诉讼费及律师费,包括甲方客户向甲方提出之客诉赔偿,如甲方因此需更换新品者
乙方应负责更换新品,其运费及重工费由乙方负责之。
6.0合约有效性
6.1双方同意以本合约之规定确实履行,如有违反,愿向他方赔偿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损害(包括因此产生
之诉讼费及律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