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与会计学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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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与会计学的比较分析
资产评估与会计学的比较分析
一、对资产的一般性理解
资产是一个被广泛使用而且极其重要的概念,在不同的学科中有不同的表述。例如在经济学、会计学和资产评估学中对资产的表述,由于各学科特点的缘故,其表述各有不同。但是总的来说它们还是有共通点的:(1)资产必须是有价值的,是所有者的财富或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蕴藏着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2)资产是被某个经济主体拥有或占有的有用性和稀缺性资源。能够产生未来经济利益体现的是资产的有用性,不能充分供给体现的是资产的稀缺性。所以对资产的一般性理解是:被某个经济主体拥有或占有的有价值的稀缺性资源,能给经济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二、资产的会计学含义
作为会计六大要素之一的资产,对正确评价一个企业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会计学中资产定义的表述是:“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1]由该定义可以看出,会计上的资产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
第一,资产是由于过去交易或事项所形成的,这就意味着资产必须是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实的资产。而预期的资产不是由于过去已经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所产生的结果,就不能归结为资产范畴。第二,资产是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这种拥有和控制体现在收益权和处置权上,体现了资产的排他性。如果企业过去能拥有或占有的经济资源,现在已丧失这种拥有或占有,那么该资源自然就不能归于资产范畴。第三,资产蕴含着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即通过对它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效利用,能够为企业提供可预期的经济利益。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即不能为企业未来的现金净流入做出贡献的资源,都不能确认为资产。
三、资产的评估学含义
资产是资产评估学中很重要的一个概念,可以说是资产评估学的基石。从国际上看,对资产评估中资产的描述,较为流行和通用的是:“资产一词指的不仅是客观实体上存在的物品,而且也包含因为对有形或无形客体的拥有或占有所带来的法定权利”。可见国际上对评估学中资产的表述,更倾向于价值评估或预计的未来收益能力。从国内看,比较权威的是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编著的《资产评估》一书中对资产的定义:“资产是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能够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2]根据该表述可见,这一定义更接近会计学中资产的定义。对比可知,在
对资产评估中资产概念的界定上,国外更注重能带来未来收益的权利,而国内更多的是借鉴会计学中对资产的定义。综合起来,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中的资产,其内涵应该更加广泛。只要是特定权利为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给其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所有实物,以及具有内在经济价值以及市场交换价值的无形权利,都可以归为评估学中的资产范畴。
四、资产在会计学和评估学中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的比较
(一)资产在会计学和评估学中的相同点
1.资产都必须是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这就意味着,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必须明确、合法。因为不管是对资产进行会计计量,还是进行价值评估,首先必须要明确的是资产的归属权问题。因为资产的价值就在于能给经济主体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所以一项资源要成为资产,必须明确的就是该资源归属于哪个经济主体。只有这一大前提确定了,才能进行会计计量,也才能针对其为经济主体可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情况进行资产评估。
2.资产必须能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利益能够归于资产范畴的资源,不管是有形还是无形的,都必须能给经济主体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可以是现实的,也可以是未来的。但是不管是现实的还是未来的,给经济主体带来的经济利益都必须是可靠的、明确的。该经济利益既可以是现金流入,也可以是非现金资产的增加或者
负债的减少。3.资产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是否作为资产,主要视其能否给经济主体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而定,并不在于有形或无形。像固定资产和存货等有实物形态的资产毫无疑问在会计学和评估学中都属于资产范畴,同时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同样在两门学科中也都属于资产范畴。
(二)资产在会计学和评估学中的不同点
1.会计学和评估学对待资产的侧重不同
2.对拥有或占有资产的主体界定有所不同
在会计学中,拥有或占有资产的主体是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人拥有的资产一般不属于会计学中的资产。而资产评估作为一种中介服务,为了扩大业务范围,对资产的主体界定要宽泛得多,不局限于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也可以是个人。并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个人资产的评估业务有着很大的发展前景。所以就资产涉及的经济主体而言,评估学中资产的经济主体要比会计学中资产的经济主体宽泛。
3.针对的资产对象不一样
在会计学中的资产通常是指单项资产,即企业拥有的单
台、单件资产。例如计提折旧、摊销等会计后续计量针对的都是单项资产。而在评估学中的资产既包括会计学中所指的单项资产,也包括由单项资产组成的具有整体获利能力的整体资产。例如企业整体价值在会计学中不能归于资产,却是评估学中对整体资产评估的对象。
4.在资产的认定范围上不同
资产评估学在资产的认定范围上相对于会计学而言范围更广。根据会计学中对资产的确认条件,能被确认为企业资产的必须能够可靠计量,所以企业自身的专有技术和自创商誉等,因目前尚不能可靠计量就不纳入资产的范围。但是在评估学中,自身的专有技术和自创商誉都是有价值的,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毫无疑问应该是评估对象,理应纳入其资产范围。可见,有些经济资源,虽然在目前很难对其进行可靠计量,即很难对其进行确切的价值估计,但是不能否认其对经济主体的重要性以及对经济主体未来经济利益流入可能作出的贡献。所以像矿产资源、旅游资源、客户资源、营销渠道等,在会计学中认为仍难以可靠计量的但可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社会资源不应确认为会计主体的资产,随着评估理论、评估技术和方法的发展,在评估对象的可控性和合法性得到解决的前提下,都可以纳入广义的评估资产范畴。[3]可以说所有对经济主体有价值的,能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都可以列为评估对象。综上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