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学村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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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厦门规划局网站《厦门市集美学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性质:包括旅游、居住、休闲、科研等多种职能,是学、研、住一体化的综合性城市区域,满足集美、杏林乃至整个厦门市特色大型公建、生态旅游服务的厦门新市区。
规划原则:
(1)综合性原则:集美学城作为厦门的一个文教和旅游特色突出的城市分区,其城市功能应该是完整的,否则就无法全面发挥自己的功能。
(2)开放性原则:集美学城是一个开放性的大学高教园区。其开发性既体现在与周围地区的相互影响与渗透,更体现在学城范围内教育资源的共享、文化与旅游资源的开放性、高科技产业与教育产业引入的自由性等方面。
(3)生态优先原则:集美学城建设的一大目标便是提升该区环境。规划必须充分尊重生态资源现状,最大限度保护物种的多样性,保存湿地和水域,力图解决环境恶化问题。当开发与生态破坏的矛盾在所难免时,“开发”将并非只是把自然改造变为人造物时就完结,而是尽最大努力将人造物再度接近自然。
(4)资源共享原则:无论是以教学设施和生活设施为主的硬资源,还是以技能、知识、氛围为主的软资源,如果既能被资源所在地的学校利用,也能被大学群体共享,同时也可以为城市所利用,显然其利用效率就可以大为提高。
(5)互补利用原则:厦门市、集美学城、各学校以及内部各区域,都有其较充足的资源和稀缺的资源,互补性利用是形成完整系统的强有力粘结剂与载体。集美学城既是一个面向大众的文化公益事业,也应是一个效益丰厚的文化商业事业,不能仅仅满足于把一些文化活动的功能填充在大学城内,而应从多方面加以培育、提升、聚合成人气旺盛文化热点,增强大学城的整体竞争力。
(6)弹性原则:大学城的建设发展,与城市文化品质的提升一样,是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之中,规划涉及现代高等教育和高科技产业都正处在迅速变革的时代,确立一个具有弹性的开放的规划框架能够较好地符合长期建设和分期建设的需要,灵活应对在建设进程、强度和规模上的不确定性,且能够在总体风貌统一的前提下形成多元的局部风貌。
(7)健全配套设施原则:依据片区人口规模,合理地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及道路等市政基础设施,使城市机能保持协调高效运转。
(8)规划管理的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地块实际,远、近期结合,详细具体地制定改造开发图则与各项指标,便于规划管理。
规模:规划总用地31.32平方公里,包括集美学城和杏林北部居住区两大部分。其中集美学城用地28.0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规模控制在20万人;杏林北部居住区用地3.27平方公里,规划人口规模控制在6.8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