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设计(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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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思绪随着咖啡的香气飘散开来。

关于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方案,我想,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那么,就让我们一起来聊聊这个方案吧。

一、方案背景我们要明确本科生导师制的概念。

简单来说,就是为每位本科生配备一位导师,帮助他们更好地规划大学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在我国,这种制度已经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高校认可和推广。

二、实施方案1.导师选拔(1)专业素养:导师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能够为学生提供学术指导。

(2)责任心:导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关心学生的成长,愿意付出时间和精力。

2.导师职责(1)学术指导:导师要关注学生的学术成长,为其提供学术建议,帮助学生解决学术问题。

(2)生活关怀:导师要关心学生的生活,了解学生的心理状态,为学生提供心理支持。

(3)职业规划:导师要帮助学生规划职业生涯,提供实习、就业等方面的建议。

3.导师与学生互动(1)定期交流:导师与学生要定期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2)线上沟通:利用现代通讯工具,导师与学生可以随时进行线上沟通。

(3)实践活动:导师可以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4.实施保障(1)政策支持:学校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导师积极参与本科生导师制。

(2)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导师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发导师的工作积极性。

(3)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对导师的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三、方案效果预测1.学术成果:本科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学术成果会有明显提升。

2.综合素质:学生在导师的帮助下,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

4.职业规划: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对职业生涯有更清晰的认识和规划。

四、方案展望2.资源整合:学校将整合各类资源,为导师制提供更多的支持。

3.质量提升: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输送更多优秀人才。

4.社会认可:随着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社会对这一制度的认可度将不断提高。

在这个充满希望的时代,让我们共同为本科生导师制的推广和实施努力,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学院班级导师制实施方案

学院班级导师制实施方案

学院班级导师制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在高等教育中,学院班级导师制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学院班级导师制旨在通过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关怀,促进学生学业发展、职业规划、心理健康和个人成长。

本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学院班级导师制的具体内容和流程,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导师选拔和培训1.导师选拔学院将根据导师的学术水平、教学经验、职业素养、人际交往能力等方面进行选拔。

导师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关爱学生的情怀。

2.导师培训学院将定期组织导师培训工作坊,培养导师的教育和指导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学生发展理论、心理健康知识、职业规划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指导技巧和沟通技巧等。

三、导师与学生的关系建立1.导师与学生的配对学院将根据学生的需求、导师的专业背景和兴趣等方面进行配对。

目标是确保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互补和共同发展。

2.导师与学生的会面导师应定期与学生进行会面,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发展状况。

会面可以是个别会面,也可以是小组会面,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3.导师与学生的交流四、导师职责和学生待遇1.导师职责导师应对学生的学业发展、学习规划、职业规划等方面进行指导和辅导;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推荐和引导学生参与实践活动、科研项目等;关注学生的课外活动和社会交往,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2.学生待遇学院将为导师提供一定的指导津贴以及相应的学院班级导师荣誉称号。

学生将以班级为单位,设立学院班级导师荣誉称号,对优秀导师予以表彰。

五、班级导师制的评估和改进1.评估方法学院将定期对班级导师制进行评估,其中包括对导师和学生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学生的学业发展状况跟踪等。

同时,学院将组织学生对导师的评价,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2.改进措施学院将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对导师培训和支持进行调整和加强,同时完善与学生的配对机制,提高班级导师制的效果。

六、实施的保障措施学院将成立学院班级导师制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监督和评估班级导师制的实施状况。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一、总则1.导师制是与学分制相适应的学生学业管理与服务体系,为了推进和完善学分制,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高水平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指导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提高学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生导师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2.指导本科生是我校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之一,学校将此作为教师岗位考核内容之一。

3.本科生导师制不同于研究生导师制度和学生辅导员制度,本科生导师主要从思想、专业、心理等方面给予学生引导和帮助,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本科生导师应与学生辅导员保持联系沟通,相互协作。

二、本科生导师的选配1.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受过学校处分的教师当年不能选派为本科生导师。

2.本科生导师制度在本科12级学生中实施,本科四年级学生的指导由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负责。

3.本科生导师实行聘任制。

由各学院领导班子负责聘任、选配。

原则上,一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一般不超过10名)。

三、本科生导师的主要工作职责1.引导学生确立正确专业思想,指导学生熟悉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针对学生个体差异,对学生选课、专业发展方向选择、学习方法、职业生涯设计等方面进行指导。

2.言传身教,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的培养。

3.配合学生辅导员指导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4.与学生保持一定频度的接触,每月与被指导的学生面谈或集体指导不少于一次,每学期参加学生集体活动或面向学生开设学术讲座不少于一次。

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及选课前一周内必须与学生见面,对当学期的学习计划和选课进行指导。

5.引导学生参加科研训练,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或方案(参考)

一、指导思想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材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与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 .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 .熟悉本专业的人材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与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与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 .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匡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与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匡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赋予相应的指导,匡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故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

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预科研课题或者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者辅助性工作。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一、导师制概述导师制是一种通过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支持,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发展的教育模式。

本文提出的本科生全程导师制是指将一名教师作为学生全程的指导者,在学生入学至毕业期间负责为其提供个性化的学术和职业发展指导,并通过不同形式的交流和指导,帮助学生充分发挥自身潜力,全面发展。

二、实施步骤1.确定导师选拔与培训机制:学校应制定相应的导师选拔标准,并通过面试、评估等方式选拔优秀的教师作为导师。

同时,学校还应提供导师培训,帮助他们获得相关的指导和辅导技巧,提高他们的指导能力。

2.学生导师分配:学校应根据学科专业、兴趣爱好、学生意向等因素,将学生与导师进行匹配。

匹配过程中应考虑导师的学术影响力、教学水平和指导经验等因素,确保学生能获得优质的导师服务。

3.制定导师工作计划:学校与导师一起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导师的责任和义务,明确指导的内容和形式,确保导师能够有效地为学生提供指导和支持。

4.学生入学时进行个性化评估:学生入学时,通过对其学业成绩、兴趣爱好和发展规划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其在学术和职业发展上的需求,并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的发展计划。

5.导师定期与学生交流:导师应与学生定期进行面对面或线上交流,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生活状态和发展需求,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帮助。

交流形式可以包括个人会面、小组讨论、网上答疑等。

6.导师组织学术活动:导师应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学术交流和学术指导机会。

学生可以通过参与这些活动,拓宽学术视野,提高学术素养。

7.导师协助学生规划职业发展:导师应协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等服务。

为学生提供实习机会、社会实践机会,帮助学生锻炼和提高综合能力。

8.导师评估与调整:学校应定期对导师进行评估,了解导师指导学生的情况和效果。

根据评估结果,对导师进行奖励和培训,以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和服务质量。

根据学生反馈和调查结果,对导师进行调整,确保学生得到更好的导师服务。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

黑龙江科技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办法黑科大办字…2017‟32号为进一步加强本科教育教学工作,遵循“立足应用、精准育人”的办学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保障学分制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保证学生成人成才、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导师的配备本科生学业导师制是开展学分制管理、密切师生关系、发挥教师的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影响作用,加强对学生成人成才的全面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从大学二年级开始,各学院为每名学生配备学业导师(简称导师)。

原则上一名导师在同年级指导学生不少于2人,理工类最多不超过8人、文管类最多不超过10人。

二、导师的任职条件1.工作责任心强,师德高尚,严于律己,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能够坚持工作在本科教学第一线;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2.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熟知教育教学规律,熟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指导能力;3.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掌握学分制的运行机制。

三、导师的工作职责导师的主要职责是指导学生学业学习,同时要与班主任、辅导员密切配合,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具体职责如下:1.坚持教书育人,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2.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当好学生学习和成长的参谋,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3.指导学生全面了解专业的基本情况、发展动态、社会需求等,修定职业规划;4.根据学生的个体情况,指导学生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选择专业方向和相关课程学习等;5.有意识有计划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有条件的教师要主动接纳学生参加自己的科研项目或创业计划;6.注意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原则上应指导学生的专业实习工作;7.应与学生保持经常性的联系,每学期要至少集中召开两次师生见面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部署新的学习任务,并为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和相互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8.建立导师工作日志,指导活动要有记录,学期结束要有简要工作总结。

江苏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

江苏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

江苏大学本科生学业导师制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专业教师在大学生学业发展过程中的引领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一)实施学业导师制旨在充分发挥教师的教书育人职责,使专业教师更加关注大学生的专业思想、文化学习、社会实践等各个教育环节,引导大学生更好地成人成才。

(二)实施学业导师制旨在使“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理念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得到贯彻落实,让学生在接受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中有效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实施学业导师制旨在探索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二、学业导师的聘任条件(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学生成长成才。

(二)熟悉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熟悉专业的社会需求,熟悉学校的教育管理规定。

(三)拥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研能力,熟悉教学规律,学术造诣较高。

(四)须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位(含在读)、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三、学业导师的主要职责(一)做好学生的专业思想教育。

善于将复杂的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等知识深入浅出地解释给学生,帮助学生增强专业信心与兴趣。

(二)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

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方向、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指导学生社会实践、见习、实习,指导学生制定每学期的修读课程等。

(三)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能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并把学有余力的学生吸纳到课题组中来。

鼓励并指导大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等科技活动。

(四)关心和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

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寻找学业症结,提出改进措施;对受到学业警告的学生给予帮助,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落实学业帮扶措施,避免学业终止。

(五)密切联系学生。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3.导师聘期一般为两年;聘期内终止聘任或聘任变动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和备案。
4.为保证指导质量及效果,原则上一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10-15人;处级双肩挑教师指导学生人数5-10人;校领导指导学生人数5人左右。
五、导师的工作考核
1.每年年终对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各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建立导师个人考核档案,其内容主要包括导师指导情况与所指导学生学业情况的自我总结和评价、学院考核意见与考核结果。学院从工作态度、工作次数、工作内容、工作成绩等方面对导师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汇总表交教务处备案。
2.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或学生反映较差的导师,视情况取消其导师资格1-2年。
3.在同等条件下有从事导师工作经历的教师,将优先晋升职称和岗位聘任。
4.导师工作运行费学校将按每年每生一定金额标准核拔到学生所在学院。
六、本办法从XXXX级部分学生开始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指导作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试行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领导与管理
1.各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进行本学院本科生导师的聘任、考核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督促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依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教学计划,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能力、兴趣、爱好等具体情况,指导学生制订本科期间的学习计划,为学生前两年的学业问题进行指导。
3.熟悉学校的双学位、转专业、辅修专业、选课、重修、学籍管理、学科竞赛等管理办法,向学生提供尽可能的咨询和帮助。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为了更好地促进学院本科生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物理与___特制订了本科生导师制全覆盖工作实施暂行办法。

该制度旨在充分发挥高校教师在全员育人中的主导作用,实现对学院全体大学生的思想引领、能力提升、职业规划、考研就业指导的无缝对接和全方位覆盖,进一步提高学院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大力提升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为了确保本科生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院成立了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导师制工作的日常管理。

每位本科生必须选择1名导师,每位导师至少指导3-5名学生。

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包括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为人师表,具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专业及学术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发展方向和学科前沿。

原则上中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均应担任本科生导师。

本科生导师应当明确相应专业的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目标,了解学校及院(系)的教学管理制度,熟悉教学计划,坚持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原则,遵循以个别指导为主、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就学生的共性问题召集学生集中处理,而个别问题则给予个性化的指导。

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包括思想引领,加强学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和教育学生,使学生在研究科学文化知识的过程中,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品质和思想境界。

2、本科生导师要向学生介绍学分制条件下主修和辅修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基本情况,了解学科专业发展动态和社会需求。

导师要根据学生的研究能力、兴趣和爱好,指导学生制定科学合理的研究计划,并对选课、研究进程安排、发展方向选择和研究方法等进行指导。

导师要引导学生明确研究目的,端正研究态度,确立正确的成才目标,培养学生自主获取知识的能力和良好的研究惯。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三全育人”改革,发挥教师在人才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倡导专业教师更多地参与本科生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和学业指导工作,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培养,提高本科学生培养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的任职要求(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均可担任本科生导师。

(三)了解学校专业设置情况,熟悉本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四)熟悉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了解学校教学运行机制。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的配备(一)导师人选由学院负责遴选,一般要求新生入学后第4周前确定导师人选。

(二)本科生导师可由若干名教师组成导师组共同指导一个学生班,也可安排一位教师指导若干名学生(一般每届不超过10名)。

导师指导可采取个别指导、团队指导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本科生导师须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指导学生至毕业。

导师在任期内如因进修或工作变动等原因不能继续指导的,学院要及时更换导师。

第五条如学院生师比较高、学院选用本科生导师有困难的,可从学校公共基础课教学单位和机关部处中选聘导师。

第六条本科生导师的职责(一)指导本科生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和义务之一,本科生导师的主要职责包括:1. 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自主探究、独立思考、创新创业的能力。

2. 做好学生学业学习的指导。

引导学生端正专业思想和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指导学生了解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专业学科的发展动态;正确指导学生选课和修读课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

3. 指导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XXXX班一、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意义对学生而言:厦门大学于2006年开始试行本科生导师制,本科生导师既不像研究生导师,也与辅导员不同,前者重在对已经具备较强自学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学生进行科研能力的培养,后者则主要管理班级后勤事务和学生思想工作,但目前辅导员管理的都是一个年级,辅导员很难有足够的精力去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本科生导师制恰恰解决了这个问题。

作为“顾问教师”,每个本科生导师只管若干个学生,其义务是帮助学生全面成长,其工作重点和最终目的都应该是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增强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即在低年级要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而在高年级阶段则要适时转变为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加强。

对导师而言:在导师制中气氛和谐融洽,师生之间与学生之间形成一个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环境,促进学生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有利于学生的学习和成长,也有利于导师自身的学习和发展。

导师虽然在理论知识和相关科研实践中处于优势,拥有学术权威,但是,他们和学生一样,在教学与学术水平之间存在一个“最近可发展区”。

而这段区域的超越主要是在师生互动中完成的。

导师制能够增进导师对自身“最近可发展区”的认识,强化导师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意识。

从而指导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对事物的洞察力、概括力、抽象力,以及一个人看问题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这种思维方式并不是生来具有,而是需要通过实践训练,特别是思维训练转化而来的,即将知识转化成学生自己的能力。

真正的目的:在轻松的交流中为学生答疑解惑、做他们人生的向导二、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困难1、导师都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平时可能会比较繁忙,空闲时间比较少。

2、学生主动性不强,学院的本科生导师制已经安排一年多了,却很少有学生主动联系过自己的导师。

3、导师与学生之间缺乏一个沟通的桥梁和一个沟通的平台,以致于不能很好地开展导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活动。

三、学生面临的问题1、对自己的专业认识不够,不知道怎么学好专业知识,导致缺乏学习动力。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

XXXX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本科生导师制是学校在实行辅导员、班主任制度的基础上,选聘专任教师担任学生的学业指导教师,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学业规划、能力培养、素质提升等多方面进行个性化指导,促进师生交流、构建新型师生关系的一种管理模式。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为中心,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现教师教书育人的有机结合,全面提高本科生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聘任条件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师德高尚,工作责任心强,关心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2.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研创新能力。

3.熟悉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的规章制度,熟悉指导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了解专业发展动向,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

二、工作职责本科生导师行为规范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指导工作:1.品德养成。

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历史观、人生观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术道德规范和严谨求实的学风。

2.学业指导。

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个性、特长,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学习进程、选课等,解答学生学习中的困惑,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使学生养成自主学习的良好习惯,达到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协调发展。

3.成长规划。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实际情况,帮助学生制定个人成长发展规划,并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帮助学生建立个人成长档案;指导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帮助学生确立未来深造或就业的方向。

4.能力培养。

引导或指导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科研训练、社会实践、论文写作、学术研究等,培养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指导学生有效利用图书馆、实验室等资源;积极为学生参加科研课题创造条件,有条件的导师可吸收学生参与其课题研究。

2023年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精选5篇)

2023年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精选5篇)

2023年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精选5篇)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1一、指导思想依据《北京航空航天高校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看法(试行)》的基本精神,结合宇航学院发呈现状与学科特点,推动本科生博雅教化和本研一体化培育机制;发挥老师在学生培育中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提倡高水平老师更多地参加本科生人才培育工作,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促进老师专业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提升学院本科教学与人才培育的质量。

二、组织保障宇航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由院长和书记担当组长,教学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担当副组长,基本成员为各系主任(或教学副主任)、导师代表、学生代表,学院专职辅导员担当秘书。

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细则的起草、完善和执行,以及在详细实施过程中的看法反馈和调整。

学院下属各系所成立本科生导师制执行分组,协作学院工作小组开展导师制的实施,主要任务是确保本系所导师数量和质量,帮助学院工作小组完成本系所导师的考核与嘉奖。

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每学期至少实行一次导师制工作研讨会。

三、实施范围1、本科生导师制面对学院全体本科生。

从20XX级学生起先试行,逐步覆盖全体本科生。

2、本科生导师岗位主要由宇航学院在职老师担当,也可以由能达到导师岗位职责要求、热心宇航学院教化事业的其它学院老师、离退休老老师、社会知名人士、校友担当。

3、学院受聘老师(教学科研型、教学为主型、探讨为主型)均应主动参加本科生导师制工作,担当学院所要求的担当本科生导师的任务。

四、聘任基本条件1、坚决、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2、较高的学术理论水平和科技创新实力,熟识教化规律;3、关切酷爱学生和人才培育工作,奉献精神强;4、身体健康、心理素养良好,适合本科生导师工作须要。

五、岗位职责1、思想层面。

刚好发觉和了解被指导学生的特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品质、思想状况等,对学生进行道德品德教化,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培育良好的道德品质。

青岛滨海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模板】

青岛滨海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模板】

青岛滨海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本科生培养力度,指导学生更好地学习和成才,突出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决定继续在本科生中实施导师制,并对本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第一章目的和意义第一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加强高校学生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它以指导、咨询为核心,兼具管理职能,与班主任工作制配套构成一个完整的学生教育工作体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促进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开展,加大课外培养力度,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第三条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师生交往,密切师生关系,更好地发挥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熏陶作用,加强对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全面咨询和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

第二章导师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第四条导师的任职条件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于律己;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满三年者。

3.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人员、实验室人员承担导师工作。

4.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或受过学校处分的教师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第五条导师的工作职责本科生导师要关心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围绕“培养明德、践行、善事、创新之现代公民”对学生进行指导,主要职责有:1.学业指导。

引导学生树立人生理想,明确学习目的和成才目标;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

2.过程管理。

原则上要求导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师生见面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答疑解惑,部署新的学习任务;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每两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负责对学生的诊断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协助院(部)做好一年一度的奖学金评定和毕业鉴定工作;参加与学生工作有关的会议,加强与政治辅导员的联系,配合院(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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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作用,形成全员育人氛围,切实提高本科生的教育教学质量,本着关爱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理念,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促进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我院推行本科生导师制。

第二条本科生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基本要求,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

本科生全程导师制主要指在本科生培养的整个过程中,推荐一些教师为学生学习和健康成长提供导向性和指导性服务。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导师制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三条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分两阶段完成,一、二年级配备低年级导师,三、四年级配备高年级导师。

二、导师的资格第四条入选的导师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认真,治学严谨,有强烈的责任心,能及时掌握学生学习与发展需求,敏锐把握学生的个性特点。

2.熟悉学校有关学分制教学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

3.熟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以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及全部培养过程,了解专业建设与学科发展的态势。

4.高年级导师必须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初级职称的优秀青年教师经推荐可作为低年级导师。

三、导师的职责第五条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因材施教”的教育理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方案要求,为学生提供指导性、导向性和咨询性意见,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好学业进程设计和人生发展规划。

第六条向学生介绍学科专业特点、发展动态及其社会需求,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教育、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积极的专业思想。

第七条根据不同年级学生的实际情况和教学目标,给予相应的指导,帮助学生完善学习方法。

第八条积极指导学生开展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科研兴趣、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实践技能。

根据实际情况,有条件的导师应适当安排学生参与科研课题或教学改革课题的研究或辅助性工作。

四、导师的选配与工作要求第九条低年级导师由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统一安排,一般每位导师指导5~6名学生。

低年级导师应指导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学习环境,了解专业发展前景,侧重于指导学生如何健康生活、高效学习,怎样培养专业兴趣等问题。

第十条高年级导师实行双向互选,一般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不超过8名。

高年级导师应侧重于指导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阅读专业书籍、撰写毕业论文、正确对待就业及考研等问题。

第十一条在新生入学后1个月配备低年级导师,学生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后,完成其指导任务。

学生在三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1个月完成高年级导师的师生互选。

高年级学生若对导师的指导工作不满意或与自己的发展取向不符,可在四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的1个月提出申请,重新选择导师。

第十二条导师在每学期初,根据师生双方的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可以通过集体谈话、组织讨论、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指导,也可以通过电子、等形式进行。

面对面指导每位学生每月不少于一次,平时要主动与学生保持联系。

第十三条导师要加强与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辅导员、班主任及教学秘书的联系,沟通情况,互相配合;要收集和反馈学生对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需要重点关心的学生,导师可向学院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四条导师和学生都要如实填写《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作为对导师和学生考核的依据。

五、导师的待遇第十五条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经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考核合格后,每生每学年计3个标准工作量,参与年终津贴分配。

六、学生的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本科生导师制面向我院全体本科生。

学生通过导师制,加强对学科和专业的认识,提高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培养自己的科研意识和实践技能。

第十七条学生要尊重导师,虚心求教,服从导师的教育与管理,认真完成导师交待的工作。

第十八条学生应主动与导师联系,应尽量在导师工作时间向导师请教、咨询和汇报,获得导师的帮助。

每学期开学两周应主动与导师见面,并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平常与导师联系每月至少一次。

第十九条学生要认真参与导师确定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导师所在学科或课题组的学术活动,尤其在科研训练和专业技能实践中要认真、踏实、多思、多问,努力培养和提高自身的科研能力与创新思维。

第二十条学期末由导师对学生进行考核打分,并在《本科生导师制联系手册》中写出书面评语,所得分数作为综合测评的依据之一。

考核不合格者,将在本学年不给予任何的评奖评优。

七、组织领导和管理第二十一条本科生导师制由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职责:按照学院制定的实施方案,制定导师选派计划,负责本科生导师配备及培训工作;做好导师的考核与评优表彰工作;做好导师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协调导师和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关系。

第二十二条实行导师制期间,班级学生组织继续存在,院团委、辅导员、班主任的管理职责不变,对导师工作应主动协助支持,并根据本方案向学生提出明确要求。

第二十三条设立《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

《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由导师保管,学生填写基本信息和学期学习与综合素质发展计划,导师记录指导工作情况和学期考核情况;学院于学期末收阅《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检查导师工作进展情况;两年指导周期结束,学院将《本科生导师联系手册》收回存档备案。

第二十四条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每学年对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一次,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不合格者取消导师资格。

八、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动物医学院学生教育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2012-06-17 16:58院发字[2006]201号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加大本科生培养力度,指导学生学习和成才,突出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学校决定在四年制本科三、四年级(五年制本科四、五年级)学生中实施导师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行本科生导师制的目的和意义1.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是新时期加强高校学生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它以咨询、指导为核心,兼具管理职能。

它与低年级本科生班主任制配套构成一个完整的学生教育工作体制。

2.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密切师生交往,优化师生关系,发挥言传身教和潜移默化的熏作用,加强对学生学习和成才的全面咨询和指导,促进学风建设和学生的健康成长。

3.实行本科生导师制有利于促进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加大课外培养力度,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导师任职资格1.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能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承担教学科研工作满三年者。

3.鼓励具备条件的行政人员、实验室人员承担导师工作。

四、导师的职责1.负责学风建设。

引导学生树立人生理想,明确奋斗目标;向学生介绍专业前沿信息和发展趋势,教育学生热爱专业;根据学生的特长、个性和志向,指导学生选课;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指导学习方法,引导帮助解决学习方面的问题;负责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

2.负责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

指导学生课外课题研究选题和立项,组织科研课题讨论会,吸收学生充当科研助手,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科技竞赛活动,从而促进学生科学素养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和提高。

3.承担学生教育工作。

树立、强化全员德育意识,尊重、热爱、关心学生,密切师生日常交往,关注学生日常生活,加强与学生的情感沟通与交流,帮助学生解决心理困惑和问题,构建平等、、亲密、和谐的师生关系,努力以自身的言传身教促进学生的品德养成和全面发展。

4.承担学生管理工作。

原则上要求导师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师生见面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答疑解惑,帮助学生解决学习问题,指导学生学习方法,部署新的学习任务,指导新的学习方向,并为学生交流学习经验和相互学习提供机会和条件;负责对学生的诊断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协助院(系)做好一年一度的奖学金评定和毕业鉴定工作;加强与政治辅导员的联系,参加学生工作有关会议,配合院(系)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5.承担就业指导和推荐工作。

指导学生进行职业设计和职业规划,加强就业指导工作,帮助学生正确定位、调整心态,为择业就业作好思想准备;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

五、导师的聘任程序1.教师自荐,填写导师志愿表,初步确定指导学生数,院(系)进行资格审查。

2.各院(系)公布导师简历、教学科研信息、指导学生人数等。

一般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少于3人,一般不超过10人。

鼓励指导经验丰富、科研条件好的教师多带学生。

3.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未落实导师的学生由院(系)负责安排导师。

4.院(系)审核,公布录聘导师及学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5.聘期:一届聘期为两学年。

六、导师工作考核、计酬和奖励办法1.导师工作考核导师考核由导师所在院(系)具体负责实施。

主要考核导师是否履行导师职责,以及指导效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导师考核优秀率控制在25%以。

导师工作考核是教师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容,其考核结果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进修提高、先进评选等方面予以考虑。

2.资助办法对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职责,年终考核合格及其以上者,在年终津贴发放时给予一定的奖励。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科生导师制实施方案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必要组织保证,是充分发挥教师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实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化培养,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

根据《本科生导师制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导师资格、导师职责、导师聘任、管理与考核的规定,我院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学习与发动1.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各教研室主任、班主任、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教务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2.学院做好宣传工作,召开师生大会、学生班会、教研室会议,介绍实施导师制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及操作程序等,并组织学生选择导师。

二、确定教师(一)受聘教师资格审查:1.学历资格:受聘于任课教师岗位、具有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学历的本院教师,均有资格和义务承担本科生导师工作。

2.业务资格:(1)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懂得教育规律,熟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具有一定的专业指导能力;(2)熟悉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理解学分制的运行机制,知识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

3.其他:(1)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辅导;(2)身心健康;(3)校外读博、读硕的教师在读期间一般不承担导师工作;(4)受过学校处分或上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能选聘为本科生导师。

(二)受聘时间:每学年开学初,各班根据新生人数,为学生配备导师,学院完成导师聘任工作,导师聘期原则上为一年,并将导师及所指导的学生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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