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备案表
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知识
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知识一、仓单质押监管业务定义仓单质押监管业务是指以仓单为基础,将农产品、贵金属等商品作为质押物,通过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并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的业务。
该业务旨在解决农产品和贵金属等商品产业链中的融资难题,为质押物所有者提供便利的融资渠道,同时通过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督,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二、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目的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的主要目的是:1. 解决融资难题:农产品和贵金属等商品产业链中,由于生产周期较长、流动性较差等原因,产生了融资难题。
通过仓单质押监管业务,可以利用仓单作为质押物,提供融资服务,解决融资难题。
2. 提高交易安全性:仓单质押监管业务通过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督,确保质押物的安全性和交易的合规性,减少交易风险。
三、仓单质押监管业务流程仓单质押监管业务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质押物准备:质押物所有者准备相应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并与监管机构签订仓单质押监管协议。
2. 仓单登记:质押物所有者将准备好的仓单进行登记,包括仓单号、质权人、仓库信息等。
3. 监管仓库验收: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验收,并核实其数量、品质、存储条件等。
4. 融资审批:质押物所有者提出融资申请,监管机构进行融资审批,确定融资额度和利率等信息。
5. 融资发放:监管机构根据审批结果,将融资款项划拨给质押物所有者。
6. 监管与回补:监管机构对质押物进行监管,并与质押物所有者进行定期回补交易,确保质押物价值覆盖质押金额和利息。
四、仓单质押监管业务风险管理仓单质押监管业务中存在一定的风险,对于监管机构和质押物所有者来说,都需要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包括:1. 仓库风险管理:监管机构需要确保仓库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检查,防止发生仓库安全问题。
2. 质押物风险管理:监管机构需要对质押物进行定期检查和鉴定,确保质押物的品质和数量,减少交易风险。
3. 融资风险管理:监管机构需要对质押物所有者的融资申请进行审批,并确定合理的融资额度和利率,防止出现融资风险。
大商所标准仓单质押流程
标准仓单银行质押融资业务流程大连商品交易所在协助客户与商业银行办理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时,采用专用通道管理模式,即银行以总行名义向交易所申请取得质押登记及质权行使专用通道,用于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等业务。
目前,已与大商所签订有效协议并开通专用通道的银行包括: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大连银行、中国民生银行。
一、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流程1. 质权人为客户办理标准仓单质押登记前,需在专用通道下为客户开设编码。
2.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1,以下简称《质押申请表》)加盖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
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质押申请表》、《质押担保合同》原件到交易所。
2.交易所核对质押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检查申请质押登记的仓单是否处于流通状态。
3.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对应的仓单由期货公司客户名下转让到质权人该客户名下,并予以冻结。
4.交易所在《质押申请表》上加盖业务印章,《质押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二、质权人办理标准仓单解除质押业务流程1.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在《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质押解除登记申请表(专用通道)》(见附件2,以下简称《解除申请表》)加盖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
质权人授权人与期货公司人员持《解除申请表》到交易所。
2.交易所核对解除申请资料是否完备、准确。
3.交易所检查无误后,将冻结的标准仓单解冻,然后将仓单由质权人客户名下转让至期货公司该客户名下。
4.交易所在《解除申请表》加盖业务印章,《解除申请表》一式四份,交易所、质权人、出质人、期货公司各留存一份。
注:(1)质权人公章为质权人总行授权分支机构在交易所留存的印章。
(2)出质人所在期货公司公章为期货公司在交易所留存的授权章。
(3)质权人提交给交易所的质押担保合同为原件。
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
业务定义:
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仓单作为质押物,向金融机构申请用于其正常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贷款业务。
业务优势:
1、能缓解企业因库存商品而造成的短期流动资金不足的状况;
2、有效解决企业担保难问题,当企业无固定资产作为抵押,又寻找不到合适的保证单位担保时,可以自有的标准仓单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取得贷款;
适用企业:
生产经营正常,从事与期货商品相关联的生产、加工和贸易活动,商品品种包括铜、铝、铅、锌、螺纹钢、线材、燃料油、沥青、棉花、天然橡胶、白银、黄金等;。
期货保税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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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关 进行企 业资格 备案
•期交所 开户及 仓单生 成
•仓单 质押
•银行 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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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资格备案
企业在保税港区从事期货保税标准仓单质押业务,需向主管海关 申请办理资格备案手续,由海关对申请企业进行资质核准。 申请企业应向主管海关提交以下单证: 1、《仓单质押业务申请备案表》(见附件1); 2、进出口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证书及复印件; 3、海关认为需要的其他单证。 主管海关审核同意后在《仓单质押业务申请备案表》上核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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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解除流程
解除质押所需文件
• 出质企业或银行应在主管海关审 核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将以下单证提 交主管海关备案: •1.仓单质押业务解除申请备案表; •2.原保税标准仓单质押清单; •3.原仓单质押业务申请备案表; •4.其他海关认为需要的单证。
解除质押系统操作流程
• 银行提交质押登记申请 • 仓库审批解除质押申请 • 海关审核解除质押申请 • 企业确认质押登记解除
期货保税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业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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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务概述
期货保税标准仓单(以下简称“仓单”)是指期货保税交割业 务中由保税交割仓库按照期货交易所规定生成的用于提取保税货物 的凭证。期货保税标准仓单质押即是期货保税标准仓单持有企业以 仓单项下保税货物为债权担保,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的一种(期 交)所外融资方式。 本指引所指“仓单”均为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保税标准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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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入条件
试点企业
试点银行
试点品种
• 试点银行的范围为:经证监会认定的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银行,即
“中农工建交”五大国有商业银行;试点企业的范围为:在洋山保税港
区注册的AA类或A类企业,且持有期货保税标准仓单,拥有货物的所有 权;试点商品为铜、铝及今后扩大试点范围后批准的商品品种。
海关总署关于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的通知--署监(1997)201号
关闭窗口关键词设置书签打印下载正文字体[小中大]【颁布日期】1997.03.13 【时效性】有效【实施日期】1997.03.13 【分类号】307200199777【失效日期】【内容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与关税【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文号】署监(1997)201号海关总署关于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的通知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根据全国保税区海关监管工作研讨会的精神,总署决定自1997年4月1日起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试行“备案制”的目的为促进保税区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我国沿海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和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海关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以促进保税区经济发展为中心,体现和发挥保税区应有的作用,满足海关监管和统计工作的需要,做到手续简化、监管有效、管理科学。
二、对保税区进出境试行“备案制”的适用范围海关对进出境货物实施“备案制”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进出的货物。
对保税区企业进出境货物,改变传统的单一报关方式,实行备案制与报关制相结合的申报制度,即对保税区内加工贸易企业所需进境的料件和转口货物、仓储货物、由保税区运往境外的出境货物,由货主或其代理人填写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保税区海关备案。
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和区内企业进口自用合理数量的机器设备、管理设备及办公用品以及工作人员所需自用合理数量的应税物品,仍实行报关制。
三、“备案制”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在试行备案制的基础上,保税区海关与企业应实行电脑联网,企业进(出)境货物前,应将备案清单内容录入计算机,并传送到海关。
五、备案清单应按附件4《关于对保税区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栏目填制说明》的要求填制,不符合要求的,海关不接受备案。
以上,请各保税区海关遵照执行。
2024年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合同模板3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仓单质押融资合同模板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标准仓单1.2 质押融资1.3 借款人1.4 贷款人1.5 仓库1.6 监管机构第二条合同主体2.1 借款人的基本情况2.2 贷款人的基本情况2.3 仓库的基本情况2.4 监管机构的基本情况第三条质押物与质押权3.1 质押物的范围与数量3.2 质押物的保管与检验3.3 质押权的设立与转让3.4 质押物的处置第四条融资额度与期限4.1 融资额度4.2 融资期限4.3 融资利率4.4 还款方式与还款期限第五条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5.1 贷款人的权利5.2 贷款人的义务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6.1 借款人的权利6.2 借款人的义务第七条仓库的权利与义务7.1 仓库的权利7.2 仓库的义务第八条监管机构的权利与义务8.1 监管机构的权利8.2 监管机构的义务第九条违约责任9.1 借款人的违约行为9.2 贷款人的违约行为9.3 仓库的违约行为9.4 监管机构的违约行为9.5 违约责任的计算与赔偿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10.1 争议的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机构的选定10.3 争议解决费用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的变更11.2 合同的终止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12.1 合同的生效条件12.2 合同的解除条件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保密信息的范围与内容13.2 保密责任的承担13.3 保密期限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附件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4.3 合同的送达与接收14.4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1.1 标准仓单标准仓单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仓库保管合同条例》规定,由仓库开具,载明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交货地点等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仓储凭证。
1.2 质押融资质押融资是指借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者权利,交付给贷款人占有或者控制,作为取得贷款的担保,并在债务履行期限内按约定方式归还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的行为。
5.2解析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模式(教学设计)-《物流法规》同步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
主备人
备课成员
教学内容分析
《物流法规》(大连理工大学出版社)的5.2节“解析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模式”,是本节课的主要教学内容。这一节内容详细介绍了仓单质押的概念、业务流程、法律风险及其规避措施。与学生已有知识的联系在于,学生在前期学习中掌握了物流基本概念、仓储管理基础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在此基础上,本节内容将帮助学生理解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在实际物流运作中的应用,如何将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相结合,特别是在风险管理和合同执行方面的知识点,强化学生对物流法规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二)课堂导入(预计用时:3分钟)
激发兴趣:
回顾旧知:
简要回顾上节课学习的仓储管理基础知识,帮助学生建立知识之间的联系。提出问题,检查学生对旧知的掌握情况,为学习新课打下基础。
(三)新课呈现(预计用时:25分钟)
知识讲解:
清晰、准确地讲解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模式的知识点,结合实例帮助学生理解。突出重点,强调难点,通过对比、归纳等方法帮助学生加深记忆。
情感升华:
结合课程内容,引导学生思考物流法规在维护企业权益、降低业务风险中的作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鼓励学生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增进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
(六)课堂小结(预计用时:2分钟)
简要回顾本节课学习的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模式,强调重点和难点。肯定学生的表现,鼓励他们继续努力。
布置作业:
根据本节课学习的内容,布置适量的课后作业,巩固学习效果。提醒学生注意作业要求和时间安排,确保作业质量。
3. 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 加强仓库管理,确保质押物安全;
5. 与银行建立严格的贷款审核机制。
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案例
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案例目录一、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3)(一)简略流程 (3)(二)详细流程 (4)1、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4)2、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拟交割所得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5)3、以郑州(或大连)商品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6)4、以郑州(或大连)商品交易所拟交割所得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7)(三)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与一般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的主要差异 (8)1、需由期货金融部出具质押物意见 (8)2、通过交易所系统办理质押登记 (8)3、质押物价值的确定参照期货价格 (8)4、贷后每个交易日需进行风险监控 (9)二、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案例 (9)(一)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案例 (9)1、业务申请 (9)2、审查审批 (10)3、签订合同和协议 (12)4、质押登记 (13)5、贷款发放 (15)6、仓单价值管理 (16)7、质押解除 (17)(二)以郑州(或大连)商品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案例 (20)1、业务申请 (20)2、审查审批 (20)3、签订合同和协议 (23)4、质押登记 (24)5、贷款发放 (27)6、仓单价值管理 (28)7、仓储费代缴 (30)8、质押解除 (30)兴业银行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及案例一、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操作流程(一)简略流程(二)详细流程1、以上海期货交易所已有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2、以上海期货交易所拟交割所得标准仓单做质押的授信业务操作流程作流程(三)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与一般信贷业务操作流程的主要差异相对于一般信贷业务而言,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在办理的过程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1、需由期货金融部出具质押物意见由于标准仓单质押授信业务质押物标准仓单的特殊性,有权信贷审批部门在进行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授信审批时,需参考总行期货金融部就质押物质押率、质押期限截止日等事项出具的意见;而一般信贷业务则无需此环节。
舱单备案登记表及变更登记表
□旅客舱单□装载舱单□装箱清单
□其他
运输方式
□船舶 □航空器 □铁路列车 □公路车辆□其他
联系人
姓名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联系方式
其它
组织机构代码
行业批准文号
税务登记证代码
企业国际通用代码及授予组织
提交单证
□提(运)单和装货单的样本;
□企业公章以及相关业务印章的印模;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或者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
海关批注栏
备案意见
复核意见
办理情况:
附件2
舱单变更申请表
海关编号:
变更舱单类型
□原始舱单□预配舱单□装载舱单□其他
变变更数据类型
□总提(运)单□分提(运)单□旅客舱单□其他
运输工具情况
运输工具名称(中文)
运输工具名称(英文)
航次
进/出港时间
需变更舱单
总提(运)单号
分提(运)单号
变更项目
项目
代码
更改前内容
更改后内容
变更原因
□货物因不可抗力灭失、短损,造成舱单数据不准确;
□装载舱单中的出口货物,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部分或者全部货物退关、变更运输工具;
□大宗散装货物溢短装数量在规定范围之内;
□集装箱载运的散装货物,独立箱体内溢短装数量在规定范围之内;
□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原因导致传输舱单数据错误;
海关批注
初核:
复核:
办理情况:
附件1
备案登记表
海关编号:
单位全称
(中文)
简称
(英文)
备案类型
仓单质押贷款协议2024年版标准化模板
仓单质押贷款协议2024年版标准化模板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仓单1.3 质押贷款1.4 贷款金额1.5 贷款期限1.6 利率1.7 质押物1.8 质权1.9 担保1.10 违约1.11 解除合同1.12 争议解决1.13 法律适用1.14 合同生效与终止2. 贷款申请与审批2.1 贷款申请2.2 贷款审批2.3 贷款发放3. 仓单质押3.1 仓单交付3.2 仓单登记3.3 仓单监控3.4 质押物的保管4. 贷款使用与还款4.1 贷款使用4.2 还款计划4.3 提前还款4.4 逾期还款5. 权利与义务5.1 贷款方的权利与义务5.2 质押方的权利与义务5.3 监管方的权利与义务6. 风险控制与防范6.1 风险评估6.2 风险控制措施6.3 风险防范7.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7.2 合同解除8. 违约责任8.1 贷款方的违约责任8.2 质押方的违约责任8.3 监管方的违约责任9. 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9.4 法律诉讼10.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1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11.2 合同终止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义务12.2 例外情况13. 合同的附件13.1 附件一:贷款申请表13.2 附件二:仓单质押合同13.3 附件三:贷款还款计划表13.4 附件四:质押物清单14. 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转让14.2 合同的修改14.3 合同的补充14.4 合同的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甲方:(甲方名称)乙方:(乙方名称)1.2 仓单仓单是指由仓库开具的,证明货物已经存放在仓库中,且货物数量和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书面凭证。
1.3 质押贷款质押贷款是指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乙方申请贷款的行为。
1.4 贷款金额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2024年标准仓储物流仓单质押融资协议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仓储物流仓单质押融资协议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仓单1.3 质押1.4 融资1.5 贷款人1.6 借款人2. 质押物的描述与验收2.1 质押物的种类与数量2.2 质押物的质量与保管条件2.3 质押物的验收程序3. 融资额度与期限3.1 融资额度3.2 融资期限3.3 还款计划4. 贷款利率与费用4.1 贷款利率4.2 相关费用5. 仓单权利与义务5.1 仓单权利5.2 仓单义务6. 质押物的监控与保管6.1 质押物的监控6.2 质押物的保管7.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7.1 贷款人的权利7.2 贷款人的义务8. 借款人的权利与义务8.1 借款人的权利8.2 借款人的义务9.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9.1 合同变更的条件9.2 合同解除的条件10. 争议解决方式10.1 协商解决10.2 仲裁解决10.3 法律途径11. 违约责任11.1 贷款人的违约责任11.2 借款人的违约责任12.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2.1 合同的生效条件12.2 合同的变更条件12.3 合同的终止条件13. 其他约定13.1 保密条款13.2 法律法规与政策变化13.3 不可抗力14. 合同的附件14.1 质押物清单14.2 贷款申请表14.3 还款确认书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仓单本合同所称仓单,是指借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货物存放在乙方指定的仓库,并由乙方出具的证明货物所有权和数量的凭证。
1.3 质押本合同所称质押,是指借款人将其拥有的仓单权利作为借款的担保,将仓单交付给贷款人占有,以取得贷款。
1.4 融资本合同所称融资,是指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的资金支持。
1.5 贷款人本合同所称贷款人,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融资的乙方。
1.6 借款人本合同所称借款人,是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向贷款人申请融资的甲方。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19.10.12•【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施行日期】2019.10.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加工贸易保税监管正文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8号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的要求,支持在综合保税区发展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保税货物租赁(一)本公告适用于租赁企业和承租企业以综合保税区内保税货物为租赁标的物(以下简称“租赁货物”)开展的进出口租赁业务。
(二)本公告所称“租赁企业”是指在综合保税区内设立的开展租赁业务的企业或者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
本公告所称“承租企业”是指与租赁企业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向租赁企业支付租金的境内区外企业。
(三)租赁企业应当设立电子账册,如实申报租赁货物进、出、转、存等情况。
(四)租赁货物进出综合保税区时,租赁企业和承租企业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向海关申报。
承租企业对租赁货物的进口、租金申报纳税、续租、留购、租赁合同变更等相关手续应当在同一海关办理。
(五)租赁货物自进入境内(区外)之日起至租赁结束办结海关手续之日止,应当接受海关监管。
(六)租赁进口货物需要退回租赁企业的,承租企业应当将租赁货物复运至综合保税区内,并按照下列要求申报:1.原申报监管方式为“租赁贸易”(代码“1523”)的租赁进口货物,期满复运至综合保税区时,监管方式申报为“退运货物”(代码“4561”);2.原申报监管方式为“租赁不满一年”(代码“1500”)的租赁进口货物,期满复运至综合保税区时,监管方式申报为“租赁不满一年”(代码“1500”);3.运输方式按照现行规定申报。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关于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为配合我国原油期货上市工作,明确海关对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监管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应在符合条件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监管场所开展。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应将开展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可交割油种和指定交割仓库向海关总署备案。
二、指定交割仓库应当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与海关进行联网,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应当与指定交割仓库主管海关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标准仓单管理系统实时提供保税交割结算单(见附件1、2)、保税标准仓单清单(见附件3)等电子信息。
三、指定交割仓库内不同交割油种的期货保税交割原油不得混放,同一个储罐可以存放不同货主同一交割油种的期货保税交割原油。
四、原油期货保税交割完成后,保税原油需要进出口的,指定交割仓库和保税标准仓单合法持有人(以下简称仓单持有人)应当持保税交割结算单和保税标准仓单清单等单据向主管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五、海关按以下原则确定期货保税原油完税价格:(一)采用保税标准仓单到期交割的,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保税交割结算价加上交割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二)采用保税标准仓单期转现交割的,以期转现申请日前一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原油期货最近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加上交割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三)采用非标准仓单期转现交割或采用保税标准仓单但未经期货保税交割而转让的,按现行保税货物内销有关规定确定完税价格。
(四)保税原油交割进口时发生的溢短,以保税原油出库完成日前一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原油期货最近月份合约的结算价加上交割升贴水为基础确定完税价格。
六、原油期货保税标准仓单可以质押,质押应当提供税款担保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
仓单持有人在向主管海关办理仓单质押备案手续时应提交以下单证:(一)保税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备案表(见附件4);(二)企业设立证明文件及复印件;(三)保证金或银行保函,担保金额不小于质押货物应缴税款,担保期限不少于质押期限;(四)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
备案表编号: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一)(法人企业适用)业务类型范围备注: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本人代表本企业作如下保证: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相关的运输、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服从主管部门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行业管理,自觉维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经营秩序。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五、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六、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二)(分支机构适用)备案表编号:业务类型范围备注: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本人代表本企业作如下保证: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规章。
二、遵守与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相关的运输、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三、服从主管部门对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行业管理,自觉维护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的经营秩序。
四、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五、在备案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
六、按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提交与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七、《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填写的任何事项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到原备案登记机关办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的变更手续。
以上如有违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业务备案表(三)等最终支付的费用),不是缴纳营业税的依据。
标准仓单质押协议书模板
协议编号:【协议编号】甲方(出质人):【甲方全称】,住所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乙方(质权人):【乙方全称】,住所地:【乙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1. 甲方拥有【货物名称】的【数量】(以下简称“出质货物”),已由【交割仓库名称】验收合格,并取得标准仓单【标准仓单编号】。
2. 甲方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借款金额】元,用于【借款用途】。
3. 甲方愿意以其持有的上述标准仓单作为质押物,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
4.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标准仓单作为质押物,并同意向甲方提供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质押物1. 甲方同意以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标准仓单编号】作为质押物,向乙方提供质押担保。
2. 质押物所对应的出质货物为【货物名称】,数量为【数量】。
二、质押权利1. 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占有、保管、监管,并有权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条件下对质押物进行处置。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与质押物相关的所有文件、资料。
三、借款事项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人民币【借款金额】元,借款期限为【借款期限】。
2.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按月计息,每月【还款日】为还款日。
3. 甲方应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如有逾期,应按逾期本金每日【逾期利率】支付逾期利息。
四、质押解除1. 在借款本息全部清偿后,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解除质押的申请。
2. 乙方在收到甲方解除质押的申请后,经核实无误,应予以办理质押解除手续。
五、违约责任1.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质押物受损或灭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质押物受损或灭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如甲方逾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优先受偿。
标准仓单质押
标准仓单质押
标准仓单质押是指将标准仓单作为质押品,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标准仓单是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由监管部门认可并登记的仓单。
标准仓单质押作为一种融资手段,对于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优化企业资金结构,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标准仓单质押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
传统的融资方式往往需要
提供抵押品或担保品,而标准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无需提供其他抵押品,仅凭借标准仓单即可获得融资支持,大大降低了企业融资的门槛,提高了融资的便利性和灵活性。
其次,标准仓单质押可以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
通过标准仓单质押融资,企业
可以有效规避传统融资方式中对企业资产的抵押,降低了企业的财务风险,减少了企业的负债压力,有利于优化企业的资金结构,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此外,标准仓单质押还可以促进企业的发展。
作为一种灵活便利的融资方式,
标准仓单质押可以为企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有利于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引进先进技术,开拓新市场,提升企业竞争力,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总的来说,标准仓单质押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对于提高企业的融资能力,优化企业资金结构,促进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该充分认识标准仓单质押的优势和特点,积极推动标准仓单质押在企业融资中的应用,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仓单质押权业务协议样本2024版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仓单质押权业务协议样本2024版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仓单1.2 质押权1.3 仓单质押权业务1.4 质权人1.5 出质人1.6 仓库1.7 质押物1.8 质押期间1.9 质押率1.10 利息1.11 违约金1.12 合同解除1.13 合同终止1.14 争议解决2. 质押物的范围与质量2.1 质押物的种类2.2 质押物的数量2.3 质押物的质量标准2.4 质押物的验收3. 质押权的设立与生效3.1 质押权的设立3.2 质押权的登记3.3 质押权的生效条件3.4 质押权的转移4. 质押期间的权利与义务4.1 质权人的权利4.2 质权人的义务4.3 出质人的权利4.4 出质人的义务4.5 仓库的权利与义务5. 质押物的管理与处置5.1 质押物的管理5.2 质押物的处置5.3 质押物价值的维持6. 利息与违约金6.1 利息的计算6.2 利息的支付6.3 违约金的计算6.4 违约金的支付7.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7.1 合同解除的条件7.2 合同终止的条件8. 争议解决8.1 争议解决方式8.2 争议解决机构9. 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9.1 合同的生效条件9.2 合同的修改9.3 合同的解除10. 保密条款10.1 保密信息的范围10.2 保密信息的保密义务10.3 保密信息的例外11.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1.1 法律适用11.2 争议解决12. 其他条款12.1 通知与送达12.2 合同的副本12.3 合同的修订13. 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3.1 签署人的资格13.2 签署程序13.3 合同的生效时间14. 附件14.1 质押物清单14.2 质押权登记文件14.3 其他相关文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术语解释1.1 仓单本合同所称“仓单”,是指由仓库出具的,载明有仓库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出质人名称、质押物名称、数量、质量、质押权设立时间、质押权到期时间等内容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凭证。
2024年简化版仓单质权保障合同
2024年简化版仓单质权保障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仓单1.3 质权1.4 仓库1.5 货物2. 合同的适用范围2.1 适用法律2.2 适用规则3. 仓单质权的设立3.1 仓单的签发3.2 质权的设立3.3 仓单的交付4. 仓单质权的转让4.1 转让的条件4.2 转让的程序4.3 转让的通知5. 仓单质权的实现5.1 实现条件5.2 实现程序5.3 实现方式6. 仓单的作废与补发6.1 作废条件6.2 作废程序6.3 补发程序7.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7.1 解除条件7.2 终止条件7.3 解除与终止的程序8. 违约责任8.1 违约行为8.2 违约责任的具体规定9. 争议的解决9.1 争议的解决方式9.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10. 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10.1 生效条件10.2 修改条件10.3 解除条件11. 保密条款11.1 保密内容11.2 保密期限11.3 违反保密条款的责任12. 合同的适用范围与效力12.1 适用范围12.2 效力等级13. 附则13.1 合同的附件13.2 附件的生效条件14. 其他条款14.1 通知与送达14.2 合同的翻译14.3 合同的版本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合同主体1.2 仓单仓单是指由乙方签发给甲方,证明甲方货物已存放于乙方仓库的书面凭证。
1.3 质权质权是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将其对货物拥有的所有权设定为质,以确保甲方债务的履行。
1.4 仓库仓库是指乙方合法经营,为甲方提供货物存放服务的场所。
1.5 货物货物是指甲方存放于乙方仓库的物品,具体品种、数量、质量等详见附件一。
2. 合同的适用范围2.1 适用法律本合同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 适用规则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仓库行业的相关规则。
3. 仓单质权的设立3.1 仓单的签发乙方应在货物入库后三个工作日内签发仓单,并将仓单交付给甲方。
2024年标准仓储仓单质权借款协议样本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年标准仓储仓单质权借款协议样本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协议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定义1.2 术语第二条借款人信息2.1 借款人基本信息2.2 借款人财务状况第三条借款详情3.1 借款金额3.2 借款期限3.3 借款用途第四条仓单质权设立4.1 仓单质权设立的条件4.2 仓单质权设立的手续4.3 仓单质权设立的时间第五条借款的发放与回收5.1 借款的发放5.2 借款的回收第六条借款的利息6.1 利息的计算方式6.2 利息的支付时间第七条借款的担保7.1 担保的条件7.2 担保的方式第八条借款的违约责任8.1 借款人违约的情形8.2 借款人违约的责任第九条借款的解除与终止9.1 解除与终止的条件9.2 解除与终止的程序第十条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的方式10.2 争议解决的地域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变更11.3 合同的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2.1 合同的履行12.2 合同的监督第十三条信息保密13.1 保密义务13.2 保密信息的范围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法律适用14.3 合同的附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定义与术语解释1.1 定义1.1.1 本协议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借款,以仓单质权作为担保,双方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1.1.2 本协议中的“借款人”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1.3 本协议中的“贷款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具有贷款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
1.1.4 本协议中的“仓单质权”是指借款人将其合法拥有的仓单,设定为借款的担保物权。
1.1.5 本协议中的“借款金额”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的借款本金总额。
1.1.6 本协议中的“借款期限”是指借款人按约定向贷款人归还借款本息的期限。
1.1.7 本协议中的“利息”是指借款人按约定支付给贷款人的借款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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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保证:贷款无法清偿,需要以质押物抵偿贷款时,保证先予缴纳海关税款或者从质押物的折(变)价款中优先偿付海关税款,并提交相关许可证件和单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