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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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费保障方面,《意见》要求各级政 府要完善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机制,逐步 增加公共卫生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 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 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 2009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不低 于15元,2011年不低于20元。地方政府要 切实负起支出责任,中央通过一般性转移支 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对困难地区给予补助。专 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发展建设经费、 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 按照规定取得的服务性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或 纳入预算管理。合理安排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所需资金。
《意见》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健 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 体系和方法,明确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职责、目 标和任务,考核履行职责、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 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保证公共卫生任务 落实和群众受益。要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 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考核结果要与经费补 助以及单位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作为 人员奖惩及核定绩效工资的依据。要注重群众参与 考核评价,建立信息公开制度,考核情况应向社会 公示,将政府考核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 • 《意见》对提高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 务能力、规范项目管理、转变运行机制以及加强宣 传、督导落实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 三、 • 服务 • 流程
四、服务要求 (一)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配备专 (兼)职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工作,每年接受健康教 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少于8学时。 (二)具备开展健康教育的场地、设施、设备,并 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正常使用。 (三)要制定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其可操 作性和可实施性。 (四)健康教育内容要通俗易懂,并确保其科学性、 时效性。 (五)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和资料,包括 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存档保存。每年做好 年度健康教育工作的总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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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财政部、 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印 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 意见》

近日,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计生委联合 印发《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贯彻党中央、国 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和实施方案的又一 重要举措。 • 《意见》明确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主要 任务,一是制定并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是实施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国家基本公 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主 要公共卫生问题和干预措施效果等因素确定,并随 着经济社会发展、公共卫生服务需要和财政承受能 力适时调整。地方政府根据当地公共卫生问题、经 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可在国家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 容。
2.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 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 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个宣传栏的 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宣传栏一般设置 在机构的户外、健康教育室、候诊室、 输液室或收费大厅的明显处,距地面 1.5~1.6米高的位置。每个机构每季 度最少更换1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
• 五、考核指标 • (一)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 量。 • (二)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 数和时间。 • (三)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 况。 • (四)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 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六、附件 健康教育活动记录表
(六)要加强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社会团体等辖区其他单位的 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七)要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作 用,接受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技术指导和考 核评估。 (八)运用中医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 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 城乡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健康 教育,在健康教育印刷资料、音像资料的种 类、数量、宣传栏更新次数以及讲座、咨询 活动次数等方面,应有一定比例的中医药内 容。
3.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利用各种健康主题日或针对辖 区重点健康问题,开展健康咨询活动 并发放宣传资料。每个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至少开展6次 公众健康咨询活动。
4.举办健康知识讲座 定期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引导 居民学习和掌握健康知识和必要的 健康技能,促进辖区内居民的身心 健康。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每月至少需要举办1次健康 知识讲座,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 务站至少每两个月举办1次健康知识 讲座。

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国家和各地 区针对主要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职业病 等重大疾病和严重威胁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 的健康问题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处置 需要制定和实施,并适时充实调整。从2009 年开始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 控、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贫 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农村改水改厕、消除燃煤 型氟中毒危害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新增 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农村妇女孕前和 孕早期增补叶酸预防精神管缺陷、农村妇女乳 腺癌、宫颈癌检查等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主要通过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组织实施。

现阶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 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 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 疾病病例管理以及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 老年人保健等9个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主要通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城乡基层医疗卫生 机构免费为全体居民提供,其他医疗卫生机 构也可提供。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民。 二、服务内容 (一)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 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配合 有关部门开展公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 (二)对青少年、妇女、老年人、残 疾人、0~36个月儿童家长等重点人群进 行健康教育。
(三)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 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 戒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等健康生活 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 (四)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 心病、哮喘、乳腺癌和宫颈癌、结核病、 肝炎、艾滋病、流感、手足口病和狂犬 病、布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 (五)开展食品卫生、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 生、饮水卫生、戒毒、计划生育等公共 卫生问题健康教育。
• (六)服务形式及要求: • 1.提供健康教育资料 • (1)发放印刷资料 • 印刷资料包括健康教育折页、健康教育处方和健 康手册等。放置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 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候诊区、诊室、咨询台等 处。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12种内容的印刷资 料。 • (2)播放音像资料 • 音像资料包括录像带、VCD、DVD等视听传播资 料,机构正常应诊的时间内,在乡镇卫生院、社 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候诊区、观察室、健教室等 场所或宣传活动现场播放。每个机构每年播放音 像资料不少于6种。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规范(2009年版)
2009年10月
讲解合肥市疾控中心邱顺翼
目 录 前 言 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健康教育服务规范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传染病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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