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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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第一章
文明施工
一、施工前准备
1.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挂放在醒目处。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根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

为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联系不上,可联系公司监理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

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

对于施工现场清洁卫生必须每日清扫,确保垃圾入袋。

3.施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材料必须合理配用,并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

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严厉处罚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

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无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12.妥善保管业主提供的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的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13.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4.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大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5.遒纪守法,不参与社会纠纷,不无事生非,严禁闲杂人等逗留于工地,施工现场不得让非施工人员进入。

第二章
施工安全
1.各项目施工队必须高度树立安全意识、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对安全施工重要性的认识。

不得违章指挥和违反操作规程。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动工具必须安全
接地,施工现场任何区域不得有裸露导线;拆、装临时用电须由专业电工操作。

下班最后离场人员应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用电万无一失。

3.节约用水,阀门随用随关,不可因施工破坏隐蔽管道引起渗水故障。

临时用电须有保护装置,电线必须采用橡皮软线,用电设备插头齐全,严禁导线直接插入插座。

4.登高作业前须事先检查登高设施、工具的安全性能是否合格,保护措施是否到位,登高操作人员的技术要领必须熟练。

登高作业时现场需有专人监护。

木架凳和人字梯使用之前必须检查确保牢固后方可使用。

5.下班时清理好现场,关好门窗,检查水、电源是否关闭,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和失窃案件。

工程负责人认真保管好客户房屋钥匙,严禁将钥匙交给其他非施工人员,否则产生的后果均由施工负责人承担,并追究其一切损失赔偿。

6.以上条例每违反其中一项视情节大小给予相应的罚款,若因违反条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将追究责任人的无限责任。

第三章
工程质量
1.施工前,设计师必须向工程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进行设计交底。

2.工程部须严格按照经业主确认的图纸施工若确需设计变更,必须经设计师和业主签字确认。

3.原材料采购进场时,施工人员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拒收并限期补送到位。

如因原材料验收把关不严所造成的损失由使用人全额承担。

4.上道工序检验不合格者,严禁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工程部负责人负责做好各工程之间的衔接工作,各工种之间要做到上道工序为下道工序负责;下道工序为上道工序服务,不相互挑剔。

6.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防护工作。

7.水电工程隐蔽验收时,水电工负责人和设计师必须绘制好水电管线分布图一式两份,并将一份留给业主。

第四章
施工计划
1.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会同各施工人员制定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表报工程部;并与各施工人员签订工期责任书,各施工班组必须扼守工期。

2.各施工人员必须提前一到两天将本班组所需材料计划提交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于当天报采购部。

3.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三天向工程部提交人员需要计划及进场时间。

4.项目负责人必须提前两天向工程部提交中间验收计划和竣工验收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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