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加莎·克里斯蒂叙述中的悬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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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加莎·克里斯蒂叙述中的悬念
从爱伦·坡在1841年发表《莫格街凶杀案》至今,推理小说已历经一百七十多年的发展。
然而直到20世纪80年代,推理小说才逐渐为文学界接受,成为广受欢迎的文学形式之一。
这其中的原因在于,相比于其他类型的小说,推理小说更多侧重于核心诡计的设计和呈现出悬念的效果,使得对于小说而言至关重要的语言和叙事的重要性反而成为其次。
但是,这并不是说对于推理小说而言叙述完全不重要。
在本质上,推理小说和其他类型小说相同,无论是多么精彩复杂的诡计都要通过叙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因此,不同的叙述结构和叙述技巧的使用也是成就一篇经典推理小说的重要的一环。
在推理小说的漫漫历史上,如果说曾有哪个作者跳脱了推理小说的限制,让自己的作品同样作为文学经典留名历史,那么答案一定是阿加莎·克里斯蒂。
阿加莎·克里斯蒂一生共创作长篇推理小说八十余部,短篇小说一百余部,另有戏剧十九部,作品畅销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
因在推理小说领域的独特贡献,她被英国女王册封为爵士。
克里斯蒂笔下的故事情节惊险刺激,诡计扑朔迷离,叙述技巧和叙述结构独具个人风格魅力。
本文精选了阿加莎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三部经典作品《尼罗河上的惨案》《无人生还》以及《东方快车谋杀案》,从叙述学中叙述的时序、时距、频率、语式和语态五个方面,解析作品中悬念效果的形成。
一、叙述时序
叙述时序主要讨论与叙事时间相关的因素,解释说明跨度、幅度、倒叙、预叙、走向无时性等“时间倒错”的表现形式。
从三个故事的发展看,小说整体均按照时间顺序叙述,也就是说,是按照事件发生的先后次序进行叙述的,首先从故事背景和人物介绍开始,紧接着案件发生,之后对案件分析解密。
但是总体走向的顺序叙述并不影响其他叙述手法在悬念效果上的发挥。
1.无时序叙述克里斯蒂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开端部分,分成十三个小节,使用无时序叙述对十三个人物即将踏上旅程的心理状态和准备过程进行描述,创造出一种人物之间无特别联系的叙述效果,为之后因错综复杂的人物关系发生的一连串案件设下纱幕,掩盖了案件背后的动机。
类似的叙述手法同样出现在《无人生还》中,文中大量使用无时序叙述描述,几乎相同的时段中不同人物独处时的行动及内心活动,仿佛不受外界干扰的个人内心独白,打乱了实际时间段中人物的行动顺序,使得案件的发生成为可能。
2.追述无时序叙述在一定程度上辅助了诡计的完成,但是在悬念效果的呈现上,推理小说中使用最多的叙述手段当属“追述”,这一点在克里斯蒂的作品中也不例外。
《尼罗河上的惨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中在对案件的调查取证部分都使用了大量的追述,尤其是《东方快车谋杀案》的第二部分直接题为“证词”,分为十五章,其中的一到十二章都是书中角色各自的证词。
每个被调查的人物对案件发生时的叙述都可视为“追述”,然而文中对于同一时段内所发生事件的一次又一次的追述并不会使叙述显得累赘,反而在不断的追述中逐渐完善了当时事件的细节。
抛开内聚焦视点的不确定性特点不谈,《尼罗河上的惨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中的案件都属于单单从角色叙述分析来看完全不可能发生的事件,而这种不可能性所产生的悬念吸引着读者进一步想要探究这不可能的事件的真相。
《无人生还》中对于“追述”的使用不同于前两者,其追述部分主要集中于每个角色对于自己的“罪行”的回想。
从最初只对当时事件的公众反映的回想,到随着案件一桩一桩的发生,每个角色的内心都受到了严正的拷问,从开始坚持自己的“无罪”到逐渐发现“心中的罪恶”,每次的追述都进一步还原了每个角色心中罪恶的真相,每次的追述似是逐渐把这一个人物往深渊推进一步,直到这个角色成为案件的牺牲品。
这种步步紧逼的追述穿插于故事的每个部分,其产生的悬念效果不言而喻。
经典推理小说中最为重要的追述当属侦探对于案件的还原,也就是解谜部分。
在这一部分中,前文所设的几乎所有谜题都会获得解答,
这一部分的追述通常由在小说中充当“侦探”或者“凶手”的角色完成。
《无人生还》中,文末以凶手的自白信还原了案件的大部分真相,由于心理活动所产生的谜题也在此处进行了补白。
但是,克里斯蒂也会在最后还原真相的追述部分设置悬念,比如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给出三重解答;又比如《东方快车谋杀案》的结尾并未铺陈直叙给出真相,而是先抛出虽然有可能但是仍有漏洞的推理做铺垫,营造悬念,引起读者兴趣,再一气呵成,导出与之前推论方向截然相反的真相。
二、叙述时距
1.时间流速克里斯蒂擅长在作品中使用人物内心独白或者使用人物间的长对话来展开情节,推动故事发展,在她的作品中,很多重要事件的背景架设和实时描述都是通过长对话来完成的。
在叙述学定义中,对话属于场景的范畴,速度是随时间流动的,并没有停滞或减缓。
但是在推理小说中,对于案件或者过去事件的不断追述重放,实际上间接放缓了叙述进度,拉长了读者对结局的等待。
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东方快车谋杀案》和《无人生还》中,叙述结构大体都可分为“出场人物及背景介绍”“案件发生”“调查取证”“案件分析”及“案件解答”五个部分,但是由于情节需要,文中各部分的比例及节奏各不相同。
《尼罗河上的惨案》在经过几乎一半篇幅的铺陈叙事之后才发生了第一个案件,之后的案件调查取证部分节奏放缓,在调查取证的末尾,情节忽然转折,随后叙述节奏大幅加快:先是鲍尔斯小姐将大家的注意力转移到失踪的项链上,项链马上被证明是假的;正当波洛试图找出真的项链时,唯一有可能偷窃项链的女仆竟已被谋杀;奥特伯恩夫人忽然声称自己看见了凶手,正当她要说出凶手的名字时,一颗子弹结束了她的生命。
如此复杂的情节在很短的篇幅内叙述完毕,漫长的等待和忽然加速的剧情使读者不由得对即将到来的解谜更加期待。
《东方快车谋杀案》的几个部分则相对均衡,出场人物和背景介绍以及案件的发生都在文中三分之一左右的部分完成,调查取证部分也同样占据三分之一左右的篇幅,但是由于追述的性质使然,使得这一部分的时间感略长,案件分析和案件解答占据了最后的三分之一篇
幅,出于悬念效果的考虑,克里斯蒂把案件解答压缩到了仅一章的长度。
《无人生还》的事件类型与前两者不同,也并没有明显的侦探角色出现,加上案件的复杂程度,使得从第四章开始的绝大半篇幅以叙述案件和案件间的人物活动、人物内心独白为主。
三篇小说的内容情节各不相同,但是都同样把案件的解答压缩到一个尽量短小精悍的长度,尽量拉长读者在前期积累的等待,从而产生悬念效果。
2.省略在以“凶手是谁(who done it)”为主题的小说中,对于缺失的关键时刻和关键信息的猜想和重建是推理小说中的关键环节,而关键时刻和关键信息的缺失主要以叙述手段中的省略来体现。
案件发生时刻的省略在推理小说中是最为常见的。
《东方快车谋杀案》省略了案发当时的情节,直接跳到案发后隔天早上波洛被通知发现尸体的场景。
《无人生还》多次省略了几个案件案发时的情况。
除了省略关键时刻外,《尼罗河上的惨案》中,克里斯蒂省略了林内特和西蒙从相遇到埃及之旅中间西蒙和杰奎琳的密谋,这一段省略成功地隐藏了一连串事件背后的动机。
文中出现的这些省略,多为营造悬念服务,使读者产生疑问,进而对解答更加期待。
三、叙述频率
三部作品中出现的反复主要是对同一主题或同一事物的反复叙述,以达到特定的表达效果。
一个例子是《尼罗河上的惨案》中杰奎琳对西蒙的感情,文中多次出现波洛对于这份感情的感想,在真相揭晓前,仿佛是为印证杰奎琳的嫌疑,对林内特的嫉妒似乎是最好的动机。
而在最后,我们发现,这份感情并没有变成嫉妒,却让杰奎琳成了西蒙的帮凶。
另一个例子是《东方快车谋杀案》中多次提及“阿姆斯特朗绑架案”,似乎克里斯蒂的目的在于说明雷切特是多么的罪大恶极;而在最后却发现,“阿姆斯特朗绑架案”就是这一事件背后的动机,也是把每个凶手联系在一起的纽带。
《无人生还》中每个人心中的罪恶都被提及了多次,不只是在留声机唱片的控诉中,还在人物的对话中和每个人物的心中,一次一次地提及是对每个人物一次又一次的拷问。
与《东方快车谋杀案》不同的是,《无人生还》中旧时发生的事件
并不是为了编织人物间层叠的关系,而仅仅是为了给桩桩案件背后唯一的凶手提供一个动机。
在克里斯蒂的作品中,出现频率最高的主题或事物往往和作品中人物的动机相关,也往往是作品的主旨。
但是通过与其他叙述技巧的巧妙结合,克里斯蒂总是能成功地隐藏起这些主题,直到最后一刻才一次性揭晓或者反转。
四、叙述语式
1.故事与叙述故事与叙述之间的差别也是克里斯蒂经常用来误导读者的手段之一(此处“故事”定义为书中角色所讲述的“叙述”)。
与叙述不同,在小说中,由于叙述者的习惯和目的,他们口中的故事的信息顺序和省略因人而异会有很大的不同,也常常带有个人的感情色彩。
奥特伯恩太太(《尼罗河上的惨案》)向波洛叙述目击证词时出于职业习惯,意图将凶手的名字留到最后揭晓,但是在出口之前却被凶手灭口。
哈巴特太太(《东方快车谋杀案》)戏剧性的讲述和对于关键信息的闪烁其词似乎都能被她的性格解释,而她的性格其实是高超演技下的伪装。
诸如此类的例子不胜枚举,克里斯蒂作品中的对话和故事都有很浓重的角色个人色彩,而这种极富个人色彩的叙述所带来的不确定性也为作品中的悬念开启了更多的可能性。
2.不可靠叙述不可靠叙述也是克里斯蒂误导读者构造悬念的有力手段之一。
在《尼罗河上的惨案》中杰奎琳枪击西蒙的瞬间,克里斯蒂在叙述部分仅描述了杰奎琳“扣动了扳机”,而“她向他开了枪”的结论是科妮莉亚得出的。
书中人物的论断并不一定都是事实,如果读者相信了科妮莉亚的判断就落入了作者的心理陷阱,而事实上这一误判使得之后事件的发生成为可能。
相同的叙述手法在《无人生还》中也有类似的应用。
在描述瓦格雷夫法官的“死亡”场景时,文中写到“法官前额正中有个红色的痕迹,正往下滴着什么”,之后阿姆斯特朗医生给出结论“他被人开枪打死了”。
叙述中并未说明红色的痕迹是弹孔,也未说明滴下的血液。
前文中六个人物的相继死亡,克里斯蒂都用几近相同的口吻述说着他们死亡的场景,至此读者惯性地接受了瓦格雷
夫法官同前六个死者同样的命运,而并不会过多怀疑这时的瓦格雷夫只是假死,且仿佛一直公正的医生也是他的帮凶。
在描述案件发生或死者状态时,克里斯蒂经常避免使用论断式的言论,往往是一方面通过客观描述细节加强可信度,另一方面借角色之口给出不确定性极高的论断,使叙述中虚实结合,进而加强悬念感。
五、叙述语态
1.同时叙事《尼罗河上的惨案》和《东方快车谋杀案》均采用了同时叙事,《无人生还》也是在同时叙事的基础上插入内心活动,情节发展随着叙事同时推动,几乎所有涉及诡计的漏洞都出现于叙述者的“故事”中,由此产生一种“作者的叙事非常公平”的印象,但是克里斯蒂仍然能够通过其他叙述手段在字里行间布下陷阱,达到设置悬念的目的。
2.叙述者相较于有既定身份的第一或第二人称叙述视角的有限性,第三人称全知叙述更能有效地组织复杂而深刻的叙事。
三篇小说均采用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这一点在每一个人物和背景介绍部分体现得非常充分,视点游移于所有登场人物之间,以“公平的口吻”进行叙述,但是视点的外聚焦特征使读者只能了解文中角色的行动,他们的内心活动则只能通过语言或第一人称内心独白来反映。
借助这样的视点,作者可以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来叙事,同时保留部分重要信息或通过独白产生的不确定性以达成悬念效果。
悬念是推理小说的灵魂,推理小说的作者们往往绞尽脑汁设计层层诡计,制造惊人悬念,吸引读者。
克里斯蒂的小说之所以引人入胜,其成功之处在于,她并没有仅仅把叙述作为呈现诡计的载体,而是融合了叙述与诡计,使用叙述话语的时序、时距、频率、语式、语态等各种手段,为读者展示了推理小说设置诡计更多的可能性,将推理小说推到了经典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