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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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9〕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9日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南川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行海绵城市建设模式,促进城市建设开发与水文生态的和谐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16〕37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8〕1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海绵城市建设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充分保护、修复和恢复城市水生态系统,统筹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城市雨水管渠系统、超标雨水排放系统,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和利用,并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的城市开发建设方式。

本办法所称低影响开发,是指在城市开发过程中采用源头、分散的小型雨水控制设施,维持场地开发前后水文特征基本不变,有效缓解不透水面积增加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污染、径流峰值等的增加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是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途径之一。

第三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开发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南川东胜-北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南川东胜-北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重庆市南川区北固、东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一、规划范围东胜、北固工业园区位于南川城区东部,总面积约11.58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2.2平方公里的工业片区已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规划将对剩余的用地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北固、东胜工业园区(以下简称规划区)规划用地南以渝湘高速公路为界,北至工业园区起步区,西临花山,东以自然山体为界,总面积约为9.36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及开发态势(一)自然环境:1、气象水文规划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湿度大、春旱、夏热、秋多绵雨、冬季多雾的特点。

据南川气象资料,多年平均气温16.93°C,极端最低气温-1.5°C(2000年2月10日),最高气温41.4°C。

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91.8毫米,但雨量在时间上分布不均,5—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的65—70%,且多大雨、暴雨。

多年平均最大日降雨量为94.4毫米。

区内河流较发育。

位于规划区中部的龙岩河由南向北贯穿整个规划区,属常年性河流,由南向北流注入大溪河,为大溪河一级支流。

河面最宽处25.0米,最窄处8.0米。

在规划区南东侧土桥附近,常年水位533.28米,最高洪水位537.17米(1999年二十年一遇的洪水),多年平均流量4.73立方米/秒,平均纵坡降0.5%。

位于规划区西北部的凤咀江为龙岩河的一级支流,由南向北在规划区北西部的薜家嘴角塘注入龙岩河,属常年性河流。

河面最宽处9.0~30.0米,最窄处5.0米。

在规划区北西侧薛家嘴附近,常年水位497.87米,最高洪水位500.76米,多年平均流量2.05立方米/秒,平均纵坡率0.7%。

2、地形地貌规划区属于南川区总体规划确定的一城三片中的东胜片区和北固片区,处于两山之间的盆地之内。

规划区南高、北低,区内海拔最高点位于南部观山顶,最高点高程为607.2米,最低点位于规划区内龙岩河的末端,最低点高程为490.3米。

重庆各区规划详细图

重庆各区规划详细图

环境保护措施
推广绿色建筑,减少能源消耗 加强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回收率 推广清洁能源,减少污染排放 加强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
Prt 05
重庆市各区规划效果预期
经济效果预期
促进经济增长:通过规划实施, 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区域经 济水平
提高居民收入:规划实施后,居 民收入将得到提高,改善生活质 量
旅游景区规划
重庆洪崖洞:打造世界级旅游 地标,提升旅游品质
重庆磁器口古镇:保护历史文 化遗产,发展特色旅游
重庆南山风景区:优化生态旅 游环境,提升游客体验
重庆长江索道:打造空中观光 线路,提升城市形象
Prt 04
重庆市各区规划实施措施
政策措施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用地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社会治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资金保障措施
政府财政投入:加 大财政投入,确保 规划实施的资金需 求
社会资本参与:鼓 励社会资本参与, 拓宽资金来源
创新融资模式:探 索创新融资模式,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优化资金分配:合 理分配资金,确保 规划实施的均衡性 和可持续性
土地利用措施
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 推进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提高土地质量 鼓励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
生态规划布局对重庆市发展 的影响
生态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的 关系
Prt 03
重庆市各区重点区域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
渝中区:重点发展金融、商 贸、文化创意等产业
添加标题
沙坪坝区:重点发展教育、 科研、文化旅游等产业

南川东胜-北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南川东胜-北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重庆市南川区北固、东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贯彻《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意图,合理引导重庆市南川区北固片区、东胜片区的开发与建设,落实控制性详细规划所规定的控制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特编制《重庆市南川区北固、东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主要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6、《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7、《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8、《重庆市龙岩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报告》;9、国家及重庆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及原则1、紧密结合南川区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功能、城市交通、城市景观等多方面整体思考、合理衔接,使东胜、北固片区成为南川城区的有机组成部分。

2、高起点、高标准的进行城市规划,同时具有经济可行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与规划区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相吻合。

3、体现弹性与适应性原则。

规划的可操作性充分体现在它的高适应性上,规划中充分强调开发时序以及具体方案的弹性和适应性,同时为将来的发展留有余地。

4、合理利用土地,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集约用地。

5、明确功能分区,优先完善配置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的原则。

第4条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区内9.36平方公里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文本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本规划区的现状实际情况与今后的发展需求而制定的,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重庆市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5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附图和分图图则四部分组成。

第二章规划范围及规划目标第6条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用地位于南川城区东南部的东胜片区与东北部的北固片区,在《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

【国土方案】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国土方案】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国土方案】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8-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区土规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我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尽量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最大限度保障我区“十三五”期间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按照国土资源部、市国土房管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深化完善成果为基础,深入分析规划实施中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的问题,明确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问题,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以土地资源的现实条件为基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需求,因地制宜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二)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

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基本农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

严格贯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

按照各乡镇、街道发展定位的要求,突出发展重点,明确主要矛盾,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格局,科学合理安排各业、各类和各区域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四)坚持部门联动、多规衔接。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十三五规划发展用地需求,深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五)坚持公众参与,尊重民意。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0•【字号】渝府[2011]48号•【施行日期】2011.06.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渝府〔2011〕48号)南川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请审批〈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南川府文〔2009〕10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南川区是重庆市的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主城区的卫星城,也是重庆南部重要增长极,土地生产力水平较低,耕地减少速度过快,后备耕地资源不足,陡坡耕地比例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和建设,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和效益。

到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5836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55600公顷,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少于2060公顷;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优化园林地结构,适度增加牧草地,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确保金佛山、楠竹山等地的天然森林保护与建设。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以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为重点,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引导工业集中布局,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积极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复垦和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保障南涪、南万、渝长客运专线等铁路建设工程,渝湘、南万、南道、南涪等高速公路,以及金佛山水库、半河水库等重点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4.05•【字号】南川府办〔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2023〕12号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4月5日南川区创建重庆市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提升城市节水工作效能,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2023〕1号)和《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和〈重庆市节水型城市评选标准〉的通知》(渝城管局〔2022〕8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把节水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建立健全城市节水规章制度,完善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推动城市用水效率和效益全面提升、全民节水意识显著增强,为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从生态宜居、安全韧性、综合节水等方面全面发力。

到2023年年底各项指标达到重庆市节水型城市标准,2024年、2025年保持稳定达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12.03•【字号】渝府〔2018〕45号•【施行日期】201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批复渝府〔2018〕45号南川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批《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南川区是国际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示范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渝黔区域合作先行区、重庆市南部特色工业基地、渝南生态花园。

南川城市中心区是中国旅游名城,渝南区域性交通枢纽,重庆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及服务业基地,美丽花园城市。

要坚持创新发展,培育发展新动力,构建城乡一体的特色产业体系,以南川城市中心区为核心、小城镇为纽带,加强城乡经济互动,推动乡村振兴;坚持协调发展,结合南川地处渝、黔两地交汇点的区位特征,联动周边区县,发挥渝黔区域合作先行区的作用;坚持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保护协调机制,加强跨区域大娄山等生态保护空间的保护;坚持开放发展,按照“全域旅游、南北分异、景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策略,着力提升南川旅游含金量;坚持共享发展,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服务设施配置建设均等化,加强农村扶贫攻坚的政策保障,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

科学划定南川区“三区三线”。

根据区域内不同地区资源环境条件和功能定位,形成由南川城市中心区,大观镇、水江镇、南平镇、头渡镇、三泉镇、山王坪镇、金山镇、大有镇、鸣玉镇等9个重点镇,兴隆镇、白沙镇、石墙镇等22个一般镇,共同构成的“城市—镇”城镇体系;城市规划区范围为东城街道、南城街道和西城街道全部行政区域。

重庆市南川区数字产业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重庆市南川区数字产业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重庆市南川区数字产业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2022年2月前言数字产业是数字产业化的产业形态,新型智慧城市是驱动城市创新发展的新路径,两者皆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南川区抢抓数字经济发展机遇,借助成渝双城经济圈等政策优势,通过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积极规划布局数字产业,探索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深化数据资源利用,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规划依据《重庆市数字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重庆市数字经济“十四五”发展规划》、《重庆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工作方案》、《重庆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方案(2019-2022年)》、《重庆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南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川实际制订的数字产业和新型智慧城市的纲领性文件,描绘发展蓝图,提出目标愿景、设计总体框架、明确主要任务、规划实施路径、制定保障措施,指导和统筹全区的数字产业和智慧城市相关建设。

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目录一、发展现状及形势 (1)(一)取得的成绩 (1)(二)存在的问题 (3)(三)面临的形势 (5)二、总体要求 (6)(一)指导思想 (6)(二)基本原则 (7)(三)总体思路 (8)(四)发展目标 (9)三、建设一体化智慧城市数字底座 (12)(一)打造智慧南川城市智能中枢 (12)1.构建安全可靠的政务云平台 (12)2.深化完善大数据资源中心 (13)3.建设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平台 (14)(二)建设泛在智联数字基础设施 (15)1.升级和优化基础网络设施 (15)2.强化电子政务网络基础设施 (16)3.完善物联感知基础设施 (16)4.部署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17)(三)强化安全保障能力 (18)1.强化信息安全基础设施防护 (18)2.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 (18)3.加强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 (18)(四)完善标准评估体系 (19)1.建立健全标准规范体系 (19)2.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评价评估 (20)四、打造重点领域知名智慧应用 (20)(一)打造协同高效数字政府 (20)1.深化“互联网+政务”应用 (20)2.推进机关部门智慧党建 (21)3.助力法治与公共安全建设 (21)4.深化智慧市场监管 (22)(二)提升城市数字治理能力 (23)1.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 (24)2.推进精准智慧交通建设 (24)3.建设智慧应急体系 (24)4.推进智慧生态建设 (25)(三)构建数字民生服务体系 (26)1.推进智慧医疗建设 (27)2.推进智慧教育建设 (27)3.推进智慧养老建设 (28)4.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28)五、发展数字经济现代产业体系 (29)(一)加快工业数字化转型 (29)1.进一步支持智能制造发展 (29)2.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30)3.大力发展智能建造产业 (30)(二)加快数字乡村建设 (31)1.夯实数字乡村发展基础 (31)2.加快农业数字化转型 (31)3.大力培育乡村新业态 (32)(三)加快服务业数字化转型 (32)1.加快完善智慧旅游 (32)2.加快构建智能物流 (32)3.加快优化智能商圈 (33)(四)培育数字经济产业新业态 (34)1.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产业 (34)2.加快发展软件服务产业 (35)3.加快发展特色数据产业 (35)4.加快发展数字文创产业 (36)5.加快发展数字服务产业 (36)六、保障措施 (37)(一)加强组织统筹协调能力 (37)(二)加快打造产业集聚平台 (38)(三)加大经济政策扶持力度 (38)(四)完善人才引进培育机制 (39)(五)健全网络信息安全保障 (39)一、发展现状及形势(一)取得的成绩。

南川市重点小城镇商业发展规划

南川市重点小城镇商业发展规划

南川市重点小城镇商业发展规划[ 2004-12-14 ]为了进一步加快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步伐,把南川建设成为渝黔边境的商贸中心,按照重庆市商委《关于制定重庆商品流通“六大建设”、“双十百千”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商贸流通发展现状,“十五”期间认真抓好南平、水江、大观、鸣玉等4个重点小城镇的商业发展工作,并作如下规划:一、南平小城镇商业发展规划(一)南平镇商贸流通基本情况南平镇位于南大门,是重庆市级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镇,“九五”期间南平城镇建设和商品市场网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初步形成了以南平广场为中心,一个农贸市场和一个工业品市场为辐射点,十条街道门市,村级综合服务社和社区服务业为网点基础的市场网络体系。

截止2001年底,城镇建成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达37000人,其中集镇居住人口9010人,国民生产总值达34285万元,拥有商业网点738个,商贸业态和服务门类齐全,设施较好,交易活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500万元,集市贸易成交额5200万元,该镇工业基础较好,工业企业达150个,工业总产值达23709万元,因此,南平小城镇商业是以工矿型为主导。

(二)南平发展小城镇商业的优势和条件。

1、交通通讯基础良好。

南平镇距南川市区16公里,距万盛城区18公里,与万盛、巴南和南川市内的神童、兴隆、南城、金山接壤,是重庆市区进入南川的东南门。

有2条国家级二级公路横穿全境,公路成网,交通极为方便。

实现了社社通电话,村村通光纤,移动通讯全面覆盖。

为商业网点的发展提供了便利的交通和通畅的信息服务条件。

2、工业基础较好。

全镇有工业企业150个,主要有能源、化工、建材等支柱产业,特别是煤炭、水泥、玻璃制品80%销往市外,形成了巨大的生产性服务和消费性服务需求。

3、资源丰富。

旅游资源较好,是进入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金佛山的南大门,与万盛黑山相连。

境内有千年古刹宝象寺、神仙洞、银杏王等景点。

农林矿产资源富足,有药材、银杏、水果、花生、西瓜、蔬菜等农副产品,有原煤、石英砂等矿产资源。

南川区大观镇规划说明书

南川区大观镇规划说明书

目录第一章总则.............................................................................................................. - 2 -一、规划背景.............................................................................................. - 2 -二、规划范围及期限.................................................................................. - 2 -三、规划依据.............................................................................................. - 2 -四、规划原则.............................................................................................. - 2 -五、法律效力.............................................................................................. - 2 -第二章村域规划...................................................................................................... - 3 -一、规划人口.............................................................................................. - 3 -二、目标定位.............................................................................................. - 3 -三、土地利用规划...................................................................................... - 3 -四、空间管制规划...................................................................................... - 3 -五、集中居民点规划.................................................................................. - 4 -六、道路交通规划...................................................................................... - 4 -七、基础设施规划...................................................................................... - 6 -八、产业布局规划...................................................................................... - 9 -九、防灾减灾规划.................................................................................... - 10 -十、田园风光和特色风貌保护规划........................................................ - 11 -十一、乡村旅游策划............................................................................. - 11 -第三章整治建设.................................................................................................... - 12 -一、村庄公共设施.................................................................................... - 12 -二、乡村风貌整治与建设........................................................................ - 16 -三、安全防灾设施.................................................................................... - 17 -四、环境卫生设施.................................................................................... - 18 -五、主要整治与建设项目表.................................................................... - 19 -第四章专项引导.................................................................................................... - 19 -一、产业发展............................................................................................ - 19 -二、农房建设............................................................................................ - 22 -第五章规划实施建议............................................................................................ - 24 -第一章总则一、规划背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增强小城镇功能,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精神,实现南川区域城乡统筹发展,建设全面小康的新农村,有效指导大观镇金龙村规划建设,实现“田园美、村庄美、生活美”的美丽乡村目标,特编制《重庆市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规划》。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8〕92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南川府办发〔2018〕92号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2月24日南川区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为加强南川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技术规范要求,结合我区城乡总体规划及建设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总则(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和《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推进“多规合一”使环境功能区划矢量图“落地”,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利于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城市改造,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结合城市用地规划及现状,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相关技术规范对我区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进行调整,对新增区域进行补充划定,形成矢量图成果。

(二)基本原则。

声环境功能区划以“有效控制噪声污染、提高声环境质量”为目标,在划定过程中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逐步提高声环境质量。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宁静舒适宜居的环境是民众的期盼。

对于居住为主的区域划入1类或2类。

南川区兴隆镇等16个区县214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

南川区兴隆镇等16个区县214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
0
1.0252
1.0975
35
巴南区惠民镇等3个镇
0.6555
0.3535
0.1685
0.1235
0.01
0
0.6555
0.3865
36
巴南区丰盛镇
17.3172
10.1900
4.3672
2.4919
0.2681
0
17.3172
10.3689
37
巫山县官阳镇等4个镇(乡)
1.3854
0.7569
0.2765
1.838
41
梁平县屏锦镇
45.2572
41.012
3.8616
0
0
0.3836
45.2572
41.1768
42
石柱县大歇乡
1.9913
0.9576
0.4103
0.00640
0.5594
0
1.9913
0.9907
合计
0.1270
0.0415
0.0104
0.0751
0
0
0.127
0.102
21
武隆县土地乡和仙女山镇
0.5577
0
0
0.5577
0
0
0.5577
0.558
22
武隆县平桥镇
0.9274
0.5999
0.3275
0
0
0
0.9274
0.6002
23
彭水县汉葭镇
0.5572
0.4179
0.1393
0
0
0
0.5572
0.0516
0.6305
0.2259

重庆南川市大观镇建设规划

重庆南川市大观镇建设规划

文本重庆市轻工业设计院重庆南川市大观镇建设规划(2005—2020年)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指导重庆南川市大观镇的城镇建设及规划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大观镇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特编制《重庆南川市大观镇建设规划》(2005-2020)。

(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5、《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6、《重庆市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规定》(试行)7、《重庆市小城镇消防规划编制技术规定》8、《南川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9、《南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0、《南川市大观镇总体规划》(1997—2010年) 11、《大观镇镇域经济发展规划报告》12、《大观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2005年)第三条 规划原则1、保护耕地,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2、节约与集约用地,合理布局。

确保城镇空间布局紧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既要保证城镇各项功能有效运转,又要节约土地资源。

3、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

小城镇规划与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居住环境的改善,防止生态环境恶化,为城镇居民创造舒适、健康、优美的生活环境,实现城镇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4、完善配套,强化服务功能,坚持城乡协调发展。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应向镇区适当集中,以满足城镇居民及周边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生活的需求。

5、因地制宜,塑造特色。

小城镇规划应加强自然和历史文化的保护,重视城镇特色的塑造,避免城镇个性的丧失。

6、因势利导,分期建设。

正确处理好“远期合理和近期现实,普遍提高和重点突破”的关系,以“长远合理布局”为战略目标,兼顾分期目标的实现,因势利导,分步实施。

第四条 规划期限近期:2005-2010年 远期:2011-2020年第五条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大观镇行政区域范围,包括观音桥居委会和12个行政村,规划面积87平方公里,其中镇区建设用地面积3.00平方公里。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南川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南川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南川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30•【字号】渝府发[2012]121号•【施行日期】2012.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南川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2〕121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资源枯竭转型城市。

促进南川区转型发展,是科学发展、富民兴渝的战略举措,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是体现主体功能区导向、提速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的科学实践,是提升渝南地区综合实力、实现绿色发展的必要途径。

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8号)及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南川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一统三化两转变”战略,着力改造传统产业和培育接续替代产业,着力增加就业和消除贫困,着力恢复生态和保护环境,着力提升城市综合功能,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南川区建设成为渝南区域中心城市,全市铝镁新材料及页岩气新能源基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二)转型目标。

2.到2017年,南川区资源型城市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以铝镁、旅游及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为支柱的“2+3”转型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生态环境有效保护、生态功能明显恢复。

渝南区域中心城市框架基本形成。

人均GDP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3.到2020年,南川区实现资源型城市成功转型。

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基本建成。

城镇化率达到70%,城市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

二、重点任务(一)改造传统产业和培育接续替代产业,实现产业转型。

改造煤炭依赖型传统产业结构,构建以铝镁、旅游为核心带动,以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为支撑的复合型产业体系。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调整优化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安置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调整优化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安置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调整优化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安置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正文:----------------------------------------------------------------------------------------------------------------------------------------------------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川区调整优化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安置工作试行意见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南川区调整优化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安置工作试行意见》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10日南川区调整优化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安置工作试行意见为加快推进全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切实保护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74号)、《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进一步统筹保障性住房使用和管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2015﹞544号)和《中共重庆市南川区委关于印发2015年南川区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南川委发﹝2015﹞16号)要求,结合我区当前住房安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调整优化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统筹规划、创新方式,安置优先、合理配置,注重实效、完善机制”的原则,以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拆迁(征收)户住房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调整优化安置方式,缩短安置周期,切实消除超期安置现象,着力构建平安拆迁(征收)、和谐安置的良好局面,促进我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思路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调整优化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安置工作,通过采取货币安置、团购商品房安置、公租房安置、剩余房源安置和统建还房安置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安置被拆迁(征收)人,规范操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土地和房屋征收住房安置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川府发2008年93号)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南川府发〔2008〕9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渝府发〔2008〕45号)及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调整我区原征地补偿和人员安置政策。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别计算补偿。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面积计算。

全区土地按规划区域划分为三类,一类城市建设区14000元/亩,二类中心镇规划区13000元/亩,三类其它地区12000元/亩(全区具体区域划分见附表1)。

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获得的补偿,首先统筹用于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土地补偿费总额的8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代为划拨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其余20%支付给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安排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生产、生活。

(二)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的计算,以征地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为准,每个征地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6000元。

安置补助费的支付,按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不同年龄段确定。

对未年满16周岁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安置补助费全额支付给个人;对年满16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其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缴纳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用总额的50%,由土地行政管理部门从其安置补助费中代为划拨到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专项用于该征地农转非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安置补助费的其余部份支付给个人,用于安排其生产、生活。

土地补偿费80%部分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之和尚不能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资金需要的,其差额部分由征地单位补足,直至满足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需要。

(三)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的耕地面积计算补偿,经区政府划定的蔬菜生产专业社的青苗补偿可按粮食类补偿标准上浮20%计算(具体标准见附表2)。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批复-渝府〔2015〕1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批复-渝府〔2015〕14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批复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批复渝府〔2015〕14号南川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审批南川区及东城街道等34个街道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南川府文〔2015〕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南川区及东城街道等34个街道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二、南川区2020年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目标修改为13059.4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划目标修改为2843.1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划目标修改为3429.4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规划目标修改为3844.3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划目标修改为3708.43公顷,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目标修改为98平方米,其余规划目标维持原规划不改变。

南川区34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目标和布局相应调整。

三、你区要根据本批复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并将本次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各项指标落实到村、社和地块,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的监督。

附件:南川区及34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表重庆市人民政府2015年3月3日附件南川区及34个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名称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南川区58360.0055600.0013059.409630.002843.162060.00东城街道2556.251446.94 1118.66 612.88 58.96 南城街道2893.36 2453.95 1450.88 1004.19 437.10 96.45 西城街道1831.64 1597.94 1009.95 889.44 527.13 61.02 三泉镇3120.81 2654.08 493.36 317.2 77.96 144.50 南平镇2867.72 2228.31 798.30153.33 136.33 神童镇1289.93 1071.27 190.16 132.52 12.20 39.14 鸣玉镇1572.86 1444.74 221.96 201.45 34.33 36.80 大观镇2602 1640.4 667.01 563.73 283.28 108.65 兴隆镇3030.76 2884.99 522.17 329.65 23.81太平场镇2017.29 1916.27 235.81 190.34 12.14 73.89 白沙镇1143.4 1066.85 162.85 149.35 8.30 3.00水江镇4732.38 3929.48 1433.84 972.78 354.93 155.03 石墙镇1404.78 1298.34 154.77 136.23 8.56 71.94 金山镇956.38 189.39 139.12 16.68 75.63 头渡镇1134.09 962.71 532.27 109.95 25.89 59.45 大有镇2856.7 2516.28 296.47 222.33 26.40 165.67 合溪镇2022.84 1829.6 162.44 142.56 10.54 52.22 黎香湖镇1074.05 880.6241.58 156.65 16.39 石莲乡820.5 774.46 112.48 100.06 0.00 43.68 木凉乡1506.96 1321 204.54 144.78 0.47 14.34 河图乡1250.55 1142.4 111.55 98.43 1.13 3.00乾丰乡1272.01 1162.03 137.19 102.4218.41 骑龙乡1457.63 1357.14 139.77 119.87 0.00 18.03 鱼泉乡1342.36 1218.89 198.05 174.44 56.67 39.81 中桥乡1512.9 1369.93 145.77 129.76 0.12 18.64 铁村乡1605.1 1426.17 187.86 158.13 2.31 72.921599.06 1509.31 112.71 96.21 0.00 36.75 庆元乡1953.05 1910.23 192.95 168.78 0.00 53.08 古花乡1923.86 1815.12 185.69 172.63 0.16 34.90 峰岩乡1684.17 1546.31 172.75 149.39 0.00 45.73 民主乡1405.23137.771290.0076.50冷水关乡1764.79 1646.24 161.25 138.230.0040.49石溪乡2333.46 2209.14 214.89 164.60.0032.56福寿乡1751.03 1603.57 212.69 161.70.0039.47 ——结束——。

01-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

01-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版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
1- 重庆高新区2- 璧山高新区3- 荣昌高新区4- 永川高新区
7
5- 重庆经开区6- 万州经开区7- 长寿经开区
-18-
重庆市国土空间Leabharlann 体规划2021-2035 年4
高质量发展的重庆
智造重镇 智慧名城 国家级现代服务业经济中心 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
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 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 重要指示要求,为新时代重庆改革发展导航定向。“两点”定位,即西部 大开发的重要战略支点、“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的联结点,在国家区 域发展和对外开放格局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作用。“两地”“两高”目标, 即加快建设内陆开放高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创 造高品质生活。发挥“三个作用”,即在推进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中发挥支 撑作用、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发挥带动作用、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 展中发挥示范作用。《规划》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重要指 示要求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共 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构建市域“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国土空间格局。习近平总书记对国土空间规划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要坚持底线思维, 以国土空间规划为依据,把城镇、农业、生态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 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 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特点、体现本地优势和特色。”《规划》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优化空间布局,完善功能配套, 彰显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的独特魅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
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打好“三峡牌”,建好“城镇群”。推动适宜发展区 域土地集约使用、产业集聚发展、人口集中承载,加快“万开云”板块同城化, 强化在三峡库区生态保护、“江城”特色城镇化发展、生态产业体系建设上的 示范作用。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推进文旅融合发展,立足生态资源和民族特色,打造文旅融合发展新标杆,丰 富拓展生态康养新业态,建设绿色创新发展新高地、人与自然和谐宜居新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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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划背景为了促进南川区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南川资源和交通优势,在未来15年内指导土地的有序开发利用和城市空间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快城镇化进程,受南川区规划局委托,特编制《南川区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第二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8)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2)5、建设部关于《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规[2002]218号)6、《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2006)7、《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8、《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0、《南川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2—2020)11、《南川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纲要》12、《南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9-2010)第三条规划范围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其它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其范围为南川区东城、南城、西城三个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

总面积约377平方公里。

包括东城街道办事处的:鼓楼坝、渚堰塘、皂角井、长亭、灌坝、东金华、大铺子、北郊、花山、三秀、龙岩河、永生桥12个居委,高桥、黄淦2个村;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三圣路、南园路、清桥、龚家塘、福南、大星、田家、双龙、万寿、清泉、文华、白房、石峨、石林、鹰岩、林堡、金佛、松林18个居委,杨兴、汇星、官地、仁乐、双河、白露6个村;西城街道办事处的:东方红、西大街、长远、新桥、安平、沿塘、永合、龙济、来游、永隆、会峰、金台12个居委。

中心城区:是城市化水平较高,城市人口相对集中,市政公用设施和其它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其范围为东至东城街道办事处的苏家坡-陈家-铁孔一带,北至西城街道办事处的沿塘,西以永隆山西坡脚为界,南至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

总面积约158平方公里。

城市建设区:其范围为东至东胜梅溪坝,北至北固夏家沟、青桓坡一线,西以永隆山为界,南至渝湘高速公路,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4.01平方公里。

第四条规划年限近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规划成果以远期2020年为主。

第五条规划指导思想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合理利用土地,优化配置资源,将南川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的区域性中心城市。

第六条规划原则(一)以人为本综合布置各项建设用地,促进人口的合理分布;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控制环境污染,注重城市景观,塑造与南川城市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

(二)生态优先针对南川城市三江穿越、群山环抱的生态特点,充分保护和延续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增加城市绿化,创造富于特色的宜居型园林城市景观框架。

(三)便于实施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优化城市用地结构,又照顾现实的发展要求和近期实施的可行性,稳步推进城市快速健康发展。

(四)区域协调正确处理南川区与周边地区的互补配套关系和与綦江、万盛、涪陵等周边城市的竞争依存关系,形成局部与整体相互带动,共同繁荣的局面。

第七条规划成果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附件(包括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三部分组成,其中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法律效力。

文本中带有加黑和下划线的内容为强制性内容。

第二章区域经济发展与城乡统筹第八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能耗的基础上,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5%以上。

2010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20亿元。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5‰以内,至2010年全区总人口达到66.5万人,城镇人口达到30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到50%以上。

2020年地区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综合经济实力跃居渝西经济走廊前列。

第九条城镇空间布局着力构建“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三级城镇体系,组成“形散实聚、层次分明、规模适度、等级合理”的区域城镇体系。

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而又与区域整体协调的产业结构,合理有序安排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保建设。

中心城区(1个)————南川区中心城区(含隆化、北固、东胜三个组团)中心镇(3个)————水江、南平、大观第十条城乡空间管制(一)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中心村、生态村整治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引导、稳步推进农村居民点整治,从农村实际出发,切实改善农村最基本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

规划按照农村居民点的空间分布和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合理进行迁并整治和规划布局,按照国标的规定严格控制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在100平方米以内;(二)积极推进村庄整治和迁村并点,对区域内农村居民点进行迁并整治,逐步引导农村人口的居住和就业向各级城镇和中心村转移。

对现有人口在300人以下的规模过小、发展条件过差的村庄,原则上予以适当撤并,逐步引导人口向其它人口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或其它村庄转移,引导人口合理集聚;(三)对位于禁止建设区的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内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向其它位于禁止建设区外的村庄转移;对位于限制建设区内的村庄,逐步缩减用地规模,其中对位于山区、受地形条件限制难以发展的村庄,或周围存在潜在地质灾害威胁影响的村庄,逐步进行搬迁撤并,逐步向其它用地和交通条件较好的村庄转移;(四)对于城市规划区内城镇建设发展或有关项目的建设所涉及到的村庄,即“城中村”、各类建设项目或大型交通设施、基础设施管廊带内的村庄,应与城镇的发展布局和建设项目的安排密切衔接,相互协调,结合规划布局的要求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统筹规划,统一安置或改造。

第十一条中心城区建设坚持以新区开发为主的城市发展方针,市区实施西进、南扩;完成旧城改造,完善旧城道路、绿地、广场等基础设施,加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到2020年,将南川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文化先进、环境优美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一)隆化片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拓展城市空间,建成城市外环线,建设和完善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内部道路系统;建设西部新区,优化旧城区用地结构;初步形成以西部新区为中心的城市框架,片区人口规模达到17万人。

(二)东胜片区:对污染严重、用地位置不合理的工业企业进行污染整治,将南涪铁路与渝湘高速公路之间的用地规划布局适量工业用地;完善片区内路网体系;在现状建成区以东及以北拓展城市空间;对居住用地进行整合集中;初步形成独立的城市片区的规模,片区人口规模达到4万人。

(三)北固片区:加快北部工业园区的建设,对现状工业用地进行整合;加强片区中心建设,对居住用地进行整合集中;完善片区内路网体系,初步形成独立的城市片区的规模,片区人口规模达到4万人。

第三章城市性质与规模第十二条城市性质重庆市南部的区域性经济中心,金佛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基地,以发展铝产品配套工业、旅游服务业为主的宜居型城市。

第十三条城市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现状2005年南川区城区人口13万人,建成区面积11.18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5.99平方米。

近期(2010年),城区人口18万人,建成区面积15.92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88.44平方米。

远期(2020年),城区人口25万人,建成区面积约24.01平方公里,人均城市建设用地96.04平方米。

远景(2050年),城市沿石雷公路向西南发展到双龙一带,建成区面积约36.81平方公里,城区人口40万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约90平方米。

此规模即为南川城区发展的终极规模。

第四章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管制第十四条城区用地评价与“四区”划定根据不同土地适宜开发强度和开发时序,综合考虑生态、工程地质和资源保护等方面因素,将规划区空间分为已建区、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各分区实施不同开发建设管制要求,指导城市开发建设。

城区(含花山)现状各类用地分布为:建成区11.18平方公里,一类用地(适建区)12.38平方公里,二类用地(限建区)3.43平方公里,主要分布于甘草湾、寺院顶区域以及凤嘴江以东部分区域,三类用地(禁建区)24.28平方公里,主要为花山以及永隆山山脚部分区域以及北固片区学堂湾部分区域。

第十五条城市空间管制措施(一)已建区的管制措施加快旧城改造,改造与城市整体发展不相协调的地区。

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城市品质和城市整体环境水平。

(二)禁止建设区的管制措施作为生态培育、生态建设的首选地,禁止任何与资源环境保护无关的开发建设行为,禁止任何人违法侵占。

禁止建设区通过划定绿线、紫线、蓝线、黄线,依据相关法规实施管制。

(三)限制建设区的管制措施限制建设区多数是资源环境重点保护地域敏感区,城市建设用地选择应尽可能避让。

对于在控制建设地区的城市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的保护要素提出具体建设限制标准,严格控制发展、严格实施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补偿政策,达到相应的保护要求。

地质灾害中易发区在将其规划为城市建设用地时要慎重,必须严格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先搞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

(四)适建区的管制措施是城市发展优先选择的地区,但建设行为须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满足各类保护区的标准要求。

第十六条近郊区的发展与控制(一)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政策,农房建设必须按国家、地方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执行。

(二)对于城市建设区以外、中心城区范围内的近郊区农村居民点,应尽量集中建设。

控制人均、户均占地,提倡集中建设单元式住宅。

逐步走向居民点的成片、成规模、集中配套布局式建设,配套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

(三)对于城市总体规划中在城市建设区内确定的公建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重大市政基础设施用地、对外交通用地、公园绿地、社会服务设施用地范围内,首先禁止新建村庄、农房,其次应限制现有村庄、农房在原地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进行改造。

(四)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的乡镇企业,应限制其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引导乡镇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新建企业必须符合环保部门和土地部门的要求。

第十七条总体用地构成南川区中心城区总面积为158平方公里。

至2020年,规划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24.01平方公里;预留12.80平方公里的城市发展用地,至2050年,南川区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为36.81平方公里;其余用地为小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城乡基础设施用地及生态景观绿地等。

生态景观绿地由郊野公园、风景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农业区组成,其主要功能为生态环境保护、景观培育、减灾防灾、观光旅游、郊游探险等。

第十八条空间增长边界南川区中心城区远景(至2050年)城市建设用地为36.81平方公里,其空间范围为:东至东胜梅溪坝,北至北固夏家沟、青桓坡一线,西以永隆山为界,南至渝湘高速公路,西南至南城街道办事处的万寿-石峨-双河一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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