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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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6•【字号】石政办发[2011]52号•【施行日期】2011.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52号)市内五区、矿区、新乐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石家庄市加快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医改调度会议精神,优化配置我市社区医疗卫生资源,加快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冀政〔2010〕49号)、《河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快实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冀医改〔2011〕11号)和《石家庄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卫生事业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石政办发〔2011〕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围绕构建公益性突出、覆盖范围广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进一步优化布局,调整结构,加快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保障社区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全面提高城市社区居民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

(二)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统筹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采取整合划转、改扩建和新组建等形式,分步实施,稳妥推进。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設置基本標準一、基本功能1、開展社區衛生狀況調查,進行社區診斷,向社區管理部門提出改進社區公共衛生的建議及規劃,對社區愛國衛生工作予以技術指導。

2、有針對性地開展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與寄蟲病的健康指導、行為干預和篩查,以及高危人群監測和規范管理工作。

3、負責轄區內免疫接種和傳染病預防與控制工作。

4、運用適宜的中西醫及技術,開展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和治療。

5、提供急救服務。

6、提供家庭出診,家庭護理、家庭病床等家庭衛生保健服務。

7、提供會診、轉診服務。

8、提供臨終關懷服務。

9、提供精神衛生服務和心理衛生咨詢服務。

10、提供婦女、兒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殘疾GAGGAGAGGAFFFFAFAF人等重點人群的保健服務。

11、服務康復服務。

12、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工作。

13、開展計劃生育咨詢、宣傳,并提供適宜技術服務。

14、提供個人與家庭連續性的健康管理服務。

15、負責轄區內社區衛生服務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統計,分析與上報。

16、在社區建設中,協助社區管理部門不斷拓展社區服務,繁榮社區文化社區環境,共同營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諧的社會氛圍。

17、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和社區居民需求,提供其他適宜的基層衛生服務。

二、基本設施1、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應少于400m2,布局合理,符合國家衛生學標準及體現無阻礙設計要求。

設有開展全科診療,護理,康復,健康教育,免疫接種,婦幼保健和信息資料等工作的專門場所。

GAGGAGAGGAFFFFAFAF2、根據社區衛生服務功能,居民要求,社區資源等可設置適宜種類與數量的床位,每床凈使用面積不少于5m2。

提倡設立觀察床、康復病床、老年護理床、臨終關懷床等。

3、具備開展社區預防、保健、健康教育、計劃生育和醫療、康復等工作的基本設備,以及必要的通訊、信息、交通設備。

至少擁有下列設備:接種器材、婦女健康檢查器械、兒童體格測量用具、健康教育基本設備、康復器械、搶救床、氧氣瓶、氧氣袋、洗胃器、電動吸引器、呼吸球囊、氣管插管、針灸器具、B超、心電圖機、X光機、化驗三大常規必備器材、藥品柜、無菌柜、高壓滅菌設備、紫外線燈、床單元設備、出診設備、資料柜、電冰箱和必要的交通工具、電話、BP機、電腦及打印機等設備。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概述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概述

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概述王洪锐;邱创良;邓剑;胡赛;卢祖洵【摘要】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是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环节,也是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基础工作.通过系统回顾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的历程,总结全国各地进行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的经验做法,对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中现存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目前,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处于内涵建设阶段,仍然存在业务用房租赁比例较高、人员配置不合理、服务流程不清晰等主要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人员配置和薪酬分配制度、优化服务流程,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从而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The standardized construction of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HS)has always played an important part in developing the CHS ,and was the basis of the promotion project of CHS.We systematically reviewed the phases , summarized the experiences and practices around thecountry ,discussed the main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standardized construction of CHS.At present ,CHS standardized construction has made some a-chievements in China ;however ,it remained in the phase of connotation construction. There were some problems in-cluding the high proportion of houses tenancy ,unreasonable allocation of personnel ,and unclear service process. To solve theseproblems ,increasing the input ,improving the staffing scheming and salary distribution system ,and im-proving the service process were advised to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construction of CHS.It finally aimed to ac-celera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CHS.【期刊名称】《中国社会医学杂志》【年(卷),期】2017(034)006【总页数】4页(P532-535)【关键词】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作者】王洪锐;邱创良;邓剑;胡赛;卢祖洵【作者单位】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 ,广东深圳 ,518103;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 ,广东深圳 ,518103;深圳市宝安区福永人民医院 ,广东深圳 ,518103;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湖北武汉 ,430030;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湖北武汉 ,43003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94社区卫生服务标准化建设是以国家和地方现有卫生政策为指导,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从硬件、软件和内涵建设对社区卫生服务进行全面规范,实现房屋、设备、科室布局、人员配置、管理制度、机构职能、服务规范和流程等系列标准化,以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能力、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

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中国社区卫生协会2016年6月前言为落实《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5〕1021号)文件精神,国家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司委托中国社区卫生协会根据《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组织编写了《社区卫生服务质量评价指南(2016年版)》(以下简称《指南(2016年版)》),供各地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作参考使用。

中国社区卫生协会组织北京、上海、浙江、山东、江苏和安徽等6个省份的省级地方社区(基层)卫生协会专家,全国30余位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同志,在初稿起草、专家研讨的基础上,通过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海市潍坊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浙江省杭州市凯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双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城北街道仙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黑龙江哈尔滨共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晋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家进行机构自评修改,形成指南初稿;同时组织专家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凯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江干区采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现场预评价,最终修改确定了《指南(2016年版)》.《指南(2016年版)》包括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机构管理和条件保障四个部分,各部分权重分别为180分、190分、80分和80分,总计530分。

该指南详细阐明每一项指标权重、意义、指标说明、评价标准和评价工具等,详细描绘了我国社区卫生服务质量预期达到的标准,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提升的重要参考标准。

《指南(2016年版)》涉及面非常广泛,很多内容如医疗服务技术、签约、家庭医生团队组建等方面内容,尚未建成成熟的模式,因此该指南难免有不足甚至错误之处,恳请各位同仁提出宝贵意见。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第一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

不设病床。

三、科室至少设有以下科室: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四)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设备(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七、规章制度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第二篇: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

不设病床。

三、科室至少设有以下科室: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员(一)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

(四)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XX市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〇一一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论 (1)一、项目概况 (1)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依据及范围 (1)三、项目提出的背景和建设的必要性 (3)四、项目单位情况 (5)第二章XX市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 (6)一、XX市社会经济现状及发展规划 (6)二、XX市卫生事业现状及发展规划 (7)三、XX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规划 (8)第三章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0)一、项目建设的基本思路 (10)二、项目建设的基本目标 (10)三、项目的主要业务功能 (11)四、建设规模 (11)五、主要建设内容 (13)第四章项目选址与建设条件 (15)一、场址选择 (15)二、场地建设条件 (16)三、建设场址与总体规划的衔接 (18)四、土地利用合理性分析 (19)第五章项目工程建设方案 (20)一、总平面布局 (20)二、平面布置方案 (21)三、竖向设计 (21)四、建筑外观设计 (21)五、建筑设施 (22)六、给排水设计方案 (24)七、电气设计方案 (27)八、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30)第六章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安全及消防 (31)一、环境保护 (31)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2)三、职业卫生安全 (35)四、消防 (37)第七章节能方案 (39)一、节能原则、标准和规范 (39)二、能耗状况和能耗指标分析 (41)三、节能措施 (42)四、节能效果分析 (46)第八章机构设置与人力资源配置 (47)一、机构设置 (47)二、人力资源配置 (49)三、人员培训 (50)第九章建设工期 (52)一、建设工期 (52)二、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52)三、实施进度表 (53)第十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55)一、投资估算 (55)二、资金筹措 (61)三、资金使用管理 (61)第十一章项目招投标 (62)一、招投标范围 (62)二、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 (62)三、招标基本情况表 (63)第十二章效益分析 (64)一、效益评价说明 (64)二、运行费用效益分析 (64)三、税收 (65)四、社会效益分析 (66)第十三章社会评价与风险分析 (69)一、社会评价 (69)二、风险分析 (71)三、结论与建议 (72)附件: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委托书2、《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梧发改社会[2010] 317号)3、《关于XX市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规划选址的复函》(梧建函(2011)311号)4、《关于XX是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环保初步意见函》(梧环管函(2011)170号)5、项目地籍图6、项目位置图7、总平面图8、各层平面图第一章总论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XX市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项目建设地址:项目建设场址位于中船桂江造船有限公司桂船小区(桂村里)职工医院内。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心电图机、B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医发〔2006〕240号,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并作为卫生部1994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第30号)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二○○六年六月三十日附件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5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张。

三、科室设置至少设有以下科室:(一)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一)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5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一)诊疗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医共体建设护理工作调研表设计

医共体建设护理工作调研表设计

医共体建设护理工作调研表设计为加强我院医共体总院建设,总院从*月20日到*月30日期间,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主题,开展了“凝心聚力、共谋发展”专题调研。

调研对象包括医共体院区、分院14家成员单位分院,调研成员由医共体总院领导、护理、院感、信息、后勤等职能部门和临床主任等人员组成,各院区和分院安排党政领导班子、中层参加院区及分院的调研。

整个调研通过分院自评、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全面了解各成员单位工作现状和服务能力。

共同分析在医共体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聚焦医共体当前的难点,梳理和找出各分院自身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有效推进医共体健康发展和提升基础服务能力提供依据。

12家分院调研报告内容如下:一、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一)建筑及职能科室12家分院业务用房面积均较为宽敞,业务用房面积均达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设标准》(建标163-2013),职能科室设置较为齐全,均设有院办、党办、公共卫生科、医务、护理、信息、院感、医保结算、后勤管理等科室。

(二)临床科室设置临床科目设置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全科、中医内科、中医儿科等,设置日间观察床、抢救室、预检分诊台,单独设置了中西药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健康小屋等,配置了DR、彩超、全自动分析仪、6-12导联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除颤仪等与基本功能相匹配的设备及药品,达到《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配备相关设备及中医药服务设备。

(三)主要任务主要为当地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以内科、外科、儿科、妇科、全科、中医等为主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服务,其中****分院开设病房,提供住院服务,有住院床位22张。

公共卫生主要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及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等,对辖区内居民尤其是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及2型糖尿病的慢性疾病患者、0-6岁儿童、孕产妇、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肺结核患者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2009年北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高项目决策水平与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社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和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新建工程项目。

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第五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应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正确处理需要与可能、现状与发展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适度、方便患者、流程科学、运行经济、节能环保。

第六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应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臵规划和所在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或过于集中。

现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改建、扩建,应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项目构成第八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不设住院治疗功能的病床,可设一定数量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能的病床。

设臵护理康复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规模应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臵规划,考虑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半径、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每千服务人口(指户籍人口)宜设臵0.3—0.6 张床位。

相邻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可以合并设臵。

原则上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数不得超过50 张。

社区卫生服务站不设病床。

第九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doc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doc

附件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

一、适用范围(一)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本标准共设置4章90条,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评价的依据。

二、标准分类(一)基本条款。

将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列为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推荐条款。

在基本条款基础上,针对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推荐条款,以“★”标注。

三、条款分布四、能力结果表达方式(一)结果采用A、B、C、D四档表达方式。

A档:代表“优秀”B档:代表“良好”C档:代表“合格”D档:代表“不合格”(二)评判原则。

凡是达到B档“良好”者,必须先达到C档“合格”要求;凡是达到A档“优秀”者,必须先达到B档“良好”要求。

(三)能力标准的性质结果。

五、能力结果前置条件目录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11.1功能任务11.1.1基本功能 11.1.2主要任务 11.2科室设置11.2.1临床科室 11.2.2医技及其他科室2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21.2.4职能科室 21.3设施设备21.3.1建筑面积 21.3.2床位设置★ 21.3.3设备配置 31.3.4公共设施 31.4人员配备31.4.1人员配备 3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42.1服务方式42.1.1门急诊服务42.1.2住院服务★ 42.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2.1.4转诊服务 52.1.5远程医疗服务★ 52.1.6出诊服务★ 62.2服务内容和水平 62.2.1医疗服务 62.2.1.1病种(见附件) 62.2.1.2急诊急救服务62.2.1.3全科医疗服务72.2.1.4中医医疗服务72.2.1.5口腔医疗服务★72.2.1.6康复医疗服务★82.2.2检验检查服务82.2.2.1检验项目82.2.2.2检查项目92.2.3公共卫生服务92.2.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92.2.3.2健康教育92.2.3.3预防接种102.2.3.4儿童健康管理102.2.3.5孕产妇健康管理102.2.3.6老年人健康管理102.2.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112.2.3.8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112.2.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112.2.3.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112.2.3.11中医药健康管理12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122.2.3.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122.2.3.1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13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32.2.4.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32.3服务效果142.3.1服务效率142.3.2满意度14第三章业务管理15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153.1.1执业管理153.1.2规范诊疗153.2医疗质量与安全15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153.2.1.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153.2.1.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63.2.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163.2.2.1“三基”培训与考核163.2.2.2住院诊疗质量管理★163.2.2.3首诊负责制度173.2.2.4医疗文书书写管理173.2.2.5血液透析管理★173.2.2.6放射或医学影像管理183.2.2.7临床检验管理183.2.2.8中医管理193.2.2.9康复管理193.3患者安全管理193.3.1查对制度193.3.2危急值报告管理203.3.3患者安全风险管理203.3.4患者参与医疗安全203.4护理管理213.4.1护理组织管理体系213.4.2执行《护士条例》213.4.3临床护理质量管理223.4.4护理安全管理223.5医院感染管理233.5.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233.5.2医院感染相关监测233.5.3手卫生管理233.5.4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243.6医疗废物管理243.6.1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243.6.2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243.7放射防护管理253.7.1放射防护管理253.7.2放射防护设备管理253.8药事管理253.8.1药品管理253.8.2临床用药263.8.3处方管理263.8.4药品不良反应管理263.9公共卫生管理273.9.1公共卫生管理27第四章综合管理284.1党建管理284.1.1党的组织建设284.1.2党风廉政建设284.2人员管理284.2.1绩效考核制度284.2.2人才队伍建设294.3财务管理294.3.1财务管理294.4后勤服务管理294.4.1后勤安全保障294.5信息管理304.5.1信息系统建设304.5.2信息安全304.6行风建设管理304.6.1医德医风建设304.7科研管理314.7.1科研管理★314.7.2培训管理★314.8社区协同和居民参与314.8.1 社区协同314.8.2社会认同314.8.3志愿者服务31附件33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1.1功能任务1.2科室设置1.3设施设备1.4人员配备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2.1服务方式2.2服务内容和水平2.2.1医疗服务2.2.2检验检查服务2.2.3公共卫生服务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3服务效果第三章业务管理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3.2医疗质量与安全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3.2.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3.3患者安全管理3.4护理管理3.5医院感染管理3.6医疗废物管理3.7放射防护管理3.8药事管理3.9公共卫生管理第四章综合管理4.1党建管理4.2人员管理4.3财务管理4.4后勤服务管理4.5信息管理4.6行风建设管理4.7科研管理4.8社区协同和居民参与附件医疗服务推荐病种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基本病种(66种)(一)内科(26种)高血压病(I10.x0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I25.103)、先天性心脏病(Q24.900)、心肌炎(I51.400)、脑卒中(I64.x00)、眩晕综合征(H81.901)、偏头痛(G43.900)、急性气管炎(J04.100)、支气管炎(J40.x00)、肺炎(J18.900)、肺气肿(J43.90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27.900)、急性上呼吸道感染(J06.900)、腹泻(K52.916)、胃肠炎(A09.901)、结肠炎(A09.902)、胆囊炎(K81.900)、泌尿道感染(N39.000)、急性肾小球肾炎(N00.902)、糖尿病(E14.900)、高脂血症(E78.500)、贫血(D64.900)、短暂性脑缺血发作(G45.900)、带状疱疹(B02.900)、皮炎(L30.900)、肺结核(A16.200)。

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同名16516

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同名16516

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同名16516)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卫基妇[2009]6号各省辖市卫生局,有关扩权县(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豫政〔2006〕66号),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满足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需求,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知》(卫医发〔2006〕24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五日河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标准(试行)一、基本功能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辖区内的常住居民、暂住居民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一)公共卫生服务1、卫生信息管理。

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开展社区卫生诊断,针对报告制定干预措施,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向辖区街道办事处及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2、健康教育。

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逐步形成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

3、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

负责疫情报告和监测,协助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其他常见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实施预防接种,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4、慢性病预防控制。

开展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筛查、干预工作,实施高危人群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

5、精神卫生服务。

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为社区居民提供心理健康指导。

6、妇女保健。

提供青春期保健、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围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开展妇女常见病预防和筛查。

7、儿童保健。

开展新生儿保健、婴幼儿及学龄前儿童保健,协助对辖区内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指导。

8、老年保健。

指导老年人进行疾病预防和自我保健,进行家庭访视,提供针对性的健康指导。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一、基本功能1、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2、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4、运用适宜的中西医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5、提供急救服务。

6、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7、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8、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9、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10、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11、服务康复服务。

12、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3、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14、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15、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16、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17、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1、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m2,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阻碍设计要求。

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2、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要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m2。

提倡设立观察床、康复病床、老年护理床、临终关怀床等。

3、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

至少拥有下列设备:接种器材、妇女健康检查器械、儿童体格测量用具、健康教育基本设备、康复器械、抢救床、氧气瓶、氧气袋、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气管插管、针灸器具、B超、心电图机、X光机、化验三大常规必备器材、药品柜、无菌柜、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床单元设备、出诊设备、资料柜、电冰箱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电话、BP 机、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年版)

附件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18 年版)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

一、适用范围(一)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本标准共设置 4 章 90 条,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我评价与改进,并作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地评价的依据。

二、标准分类(一)基本条款。

将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列为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推荐条款。

在基本条款基础上,针对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推荐条款,以“★”标注。

三、条款分布四、能力结果表达方式(一)结果采用 A、B、C、D 四档表达方式。

A 档:代表“优秀”B 档:代表“良好”C 档:代表“合格”D 档:代表“不合格”(二)评判原则。

凡是达到B 档“良好”者,必须先达到C 档“合格”要求;凡是达到 A 档“优秀”者,必须先达到B 档“良好”要求。

(三)能力标准的性质结果。

五、能力结果前置条件目录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1)1.1功能任务 (1)1.1.1基本功能 (1)1.1.2主要任务 (1)1.2科室设置 (1)1.2.1临床科室 (1)1.2.2医技及其他科室 (2)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2)1.2.4职能科室 (2)1.3设施设备 (2)1.3.1建筑面积 (2)1.3.2 床位设置★ (2)1.3.3设备配置 (3)1.3.4公共设施 (3)1.4人员配备 (3)1.4.1 人员配备 (3)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4)2.1 服务方式 (4)2.1.1 门急诊服务 (4)2.1.2 住院服务★ (4)2.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5)2.1.4转诊服务 (5)2.1.5远程医疗服务★ (5)2.1.6 出诊服务★ (6)2.2服务内容和水平 (6)2.2.1医疗服务 (6)2.2.1.1 病种(见附件) (6)2.2.1.2急诊急救服务 (6)2.2.1.3全科医疗服务 (7)2.2.1.4中医医疗服务 (7)2.2.1.5口腔医疗服务★ (7)2.2.1.6康复医疗服务★ (8)2.2.2检验检查服务 (8)2.2.2.1检验项目 (8)2.2.2.2检查项目 (9)2.2.3公共卫生服务 (9)2.2.3.1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9)2.2.3.2健康教育 (9)2.2.3.3 预防接种 (10)2.2.3.4儿童健康管理 (10)2.2.3.5孕产妇健康管理 (10)2.2.3.6老年人健康管理 (10)2.2.3.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11)2.2.3.82 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11)2.2.3.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11)2.2.3.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 (11)2.2.3.11中医药健康管理 (12)2.2.3.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2)2.2.3.13卫生计生监督协管 (12)2.2.3.14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13)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3)2.2.4.1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3)2.3 服务效果 (14)2.3.1 服务效率 (14)2.3.2 满意度 (14)第三章业务管理 (15)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 (15)3.1.1 执业管理 (15)3.1.2 规范诊疗 (15)3.2医疗质量与安全 (15)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15)3.2.1.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15)3.2.1.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16)3.2.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 (16)3.2.2.1“三基”培训与考核 (16)3.2.2.2住院诊疗质量管理★ (16)3.2.2.3首诊负责制度 (17)3.2.2.4医疗文书书写管理 (17)3.2.2.5 血液透析管理★ (17)3.2.2.6放射或医学影像管理 (18)3.2.2.7临床检验管理 (18)3.2.2.8 中医管理 (19)3.2.2.9 康复管理 (19)3.3患者安全管理 (19)3.3.1 查对制度 (19)3.3.2危急值报告管理 (20)3.3.3患者安全风险管理 (20)3.3.4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20)3.4 护理管理 (21)3.4.1护理组织管理体系 (21)3.4.2执行《护士条例》 (21)3.4.3临床护理质量管理 (22)3.4.4护理安全管理 (22)3.5医院感染管理 (23)3.5.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23)3.5.2医院感染相关监测 (23)3.5.3手卫生管理 (23)3.5.4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 (24)3.6医疗废物管理 (24)3.6.1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24)3.6.2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 (24)3.7放射防护管理 (25)3.7.1放射防护管理 (25)3.7.2放射防护设备管理 (25)3.8 药事管理 (25)3.8.1 药品管理 (25)3.8.2 临床用药 (26)3.8.3 处方管理 (26)3.8.4 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26)3.9 公共卫生管理 (27)3.9.1 公共卫生管理 (27)第四章综合管理 (28)4.1 党建管理 (28)4.1.1党的组织建设 (28)4.1.2党风廉政建设 (28)4.2 人员管理 (28)4.2.1绩效考核制度 (28)4.2.2人才队伍建设 (29)4.3 财务管理 (29)4.3.1 财务管理 (29)4.4 后勤服务管理 (29)4.4.1 后勤安全保障 (29)4.5 信息管理 (30)4.5.1 信息系统建设 (30)4.5.2 信息安全 (30)4.6 行风建设管理 (30)4.6.1 医德医风建设 (30)4.7 科研管理 (31)4.7.1 科研管理★ (31)4.7.2 培训管理★ (31)4.8 社区协同和居民参与 (31)4.8.1 社区协同 (31)4.8.2 社会认同 (31)4.8.3 志愿者服务 (31)附件 (32)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1.1功能任务1.2科室设置1.3设施设备1.4人员配备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2.1服务方式2.2服务内容和水平2.2.1医疗服务2.2.2检验检查服务2.2.3公共卫生服务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2.3 服务效果第三章业务管理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3.2医疗质量与安全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3.2.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3.3患者安全管理3.4护理管理3.5医院感染管理3.6医疗废物管理3.7放射防护管理3.8药事管理3.9公共卫生管理第四章综合管理4.1党建管理4.2人员管理4.3财务管理后勤服务管理4.44.6行风建设管理4.8社区协同和居民参与附件医疗服务推荐病种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服务基本病种(66 种)(一)内科(26 种)高血压病(I10.x00)、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I25.103)、先天性心脏病(Q24.900)、心肌炎(I51.400)、脑卒中(I64.x00)、眩晕综合征(H81.901)、偏头痛(G43.900)、急性气管炎(J04.100)、支气管炎(J40.x00)、肺炎(J18.900)、肺气肿(J43.900)、慢性肺源性心脏病(I27.900)、急性上呼吸道感染(J06.900)、腹泻(K52.916)、胃肠炎(A09.901)、结肠炎(A09.902)、胆囊炎(K81.900)、泌尿道感染(N39.000)、急性肾小球肾炎(N00.902)、糖尿病(E14.900)、高脂血症(E78.500)、贫血(D64.900)、短暂性脑缺血发作(G45.900)、带状疱疹(B02.900)、皮炎(L30.900)、肺结核(A16.200)。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锦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11•【字号】锦政办发[2007]42号•【施行日期】2007.04.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锦州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发〔2007〕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锦州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锦州市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以下简称“社区卫生服务”),满足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辽政发〔2006〕4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和辽宁省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等文件精神,以布局规划为基础,以提高服务水平为努力方向,全面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建设,构建新型城市卫生服务体系,为城市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原则1.行业管理,属地建设。

市卫生局负责规划设置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划分市、区卫生局的监管权限。

2.整合资源,合理利用。

按照我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3.先行示范,逐步推开。

按照国家、省达标建设要求,选择条件较好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先行试点建设,使其达到示范标准,然后逐步推开。

4.社会公益,便民利民。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基本标准一、基本功能1、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进行社区诊断,向社区管理部门提出改进社区公共卫生的建议及规划,对社区爱国卫生工作予以技术指导。

2、有针对性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与寄虫病的健康指导、行为干预和筛查,以及高危人群监测和规范管理工作。

3、负责辖区内免疫接种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4、运用适宜的中西医及技术,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和治疗。

5、提供急救服务。

6、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7、提供会诊、转诊服务。

8、提供临终关怀服务。

9、提供精神卫生服务和心理卫生咨询服务。

10、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11、服务康复服务。

12、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13、开展计划生育咨询、宣传,并提供适宜技术服务。

14、提供个人与家庭连续性的健康管理服务。

15、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与上报。

16、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17、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施1、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400m2,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阻碍设计要求。

设有开展全科诊疗,护理,康复,健康教育,免疫接种,妇幼保健和信息资料等工作的专门场所。

2、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居民要求,社区资源等可设置适宜种类与数量的床位,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m2。

提倡设立观察床、康复病床、老年护理床、临终关怀床等。

3、具备开展社区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和医疗、康复等工作的基本设备,以及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

至少拥有下列设备:接种器材、妇女健康检查器械、儿童体格测量用具、健康教育基本设备、康复器械、抢救床、氧气瓶、氧气袋、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气管插管、针灸器具、B超、心电图机、X光机、化验三大常规必备器材、药品柜、无菌柜、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床单元设备、出诊设备、资料柜、电冰箱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电话、BP 机、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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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站基本标准的通知
(卫医发〔 2006 〕 240 号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
见》,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制定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并作为卫生部
1994 年制发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医发〔1994〕
第30 号)的第十一部分。

现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
准》、《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1.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二○○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1 :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根据服务范围和人口合理配置。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 5 张;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设一定数量的以护理康复为主要功
能的病床,但不得超过50 张。

三、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一)临床科室:
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

(二)预防保健科室:
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
健康教育室。

(三)医技及其他科室:
检验室、 B 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
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

四、人员
(一)至少有 6 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9 名注册护士。

(二)至少有 1 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
有 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 1 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 1 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具有 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注册护士。

(四)设病床的,每 5 张病床至少增加配备 1名执业医师、1名注册护士。

(五)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0 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
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二)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 平方米建筑面积。

六、设备
(一)诊疗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观片灯、体重身高计、
出诊箱、治疗推车、供氧设备、电动吸引器、简易手术设备、可
调式输液椅、手推式抢救车及抢救设备、脉枕、针灸器具、火罐。

(二)辅助检查设备
3
心电图机、 B 超、显微镜、离心机、血球计数仪、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血糖仪、电冰箱、恒温箱、药品柜、中药饮片调剂设备、高压蒸汽消毒器等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

(三)预防保健设备
妇科检查床、妇科常规检查设备、身长(高)和体重测查设备、听(视)力测查工具、电冰箱、疫苗标牌、紫外线灯、冷藏包、运动治疗和功能测评类等基本康复训练和理疗设备。

(四)健康教育及其他设备
健康教育影像设备、计算机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档案、医疗保险信息管理与费用结算有关设备等。

设病床的,配备与之相应的病床单元设施。

七、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准备案后施行。

由医院转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原医院规模等情况,给予一定过渡期,逐步调整功能和规模,达到本标准要求。

附件 2 :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社区基
本公共卫生服务和社区基本医疗服务。

二、床位
至少设日间观察床 1 张。

不设病床。

三、科室
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员
(一)至少配备 2 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 1 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三)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 1 名注册护士。

(四)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150 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
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
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七、规章制度
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
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此为基础,
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部分指标,作为地方标准,报卫生部核
准备案后施行。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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