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贸易管制及监管条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贸易管制

贸易管制又称为进出口贸易管制,即对外贸易的国家管制,是指一国政府从国家的宏观经济利益、国内外政策需要以及为履行所缔结或加入国际条约的义务出发,为对本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实现有效的管理而颁布实行的各种制度以及所设立相应机构及其活动的总称。通俗地讲,国家进出口贸易管制政策是通过外经贸及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发放各类许可证件,最终由海关依据证件及其他单证(提单、发票、合同等)对实际进出口货物合法性的监督管理来实现的。进出口许可证件是我国进出口管理中具有法律效力,用来证明对外贸易经营者经营属国家管制商品合法进、出口的最终证明文件。是海关监管货物合法进出的书证,只有确认达到“单证相符”、“证货相符”的情况下,海关才可放行相关货物(“单”即包括报关单在内各类报关单据、“证”即各类许可证件、“货”即实际进出口货物)。

一、监管证件名称代码

监管证件名称代码,是海关依据我国外贸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便于实施计算机系统管理和便捷通关需求,对实行进出口许可证件管理的货物在海关通关环节须验核的各种进出口许可证件的分类标识。

监管证件代码(部分)监管证件名称(部分)

1 进口许可证

2 进口许可证(轿车用)

3 敏感物项出口许可证

4 出口许可证

6 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7 自动进口许可证

8 禁止出口商品

9 禁止进口商品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B 出境货物通关单

D 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毛坯钻石用)

F 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

G 被动出口配额证

I 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

J 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

O 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

P 进口废物批准证书

Q 进口药品通关单

S 进出口农药登记证明

T 银行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许可证

W 麻醉药品进出口准许证

X 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

Z 进口音像制品批准单或节目提取单

u 进口许可证(指加工贸易、保税仓库进口)

x 出口许可证(指加工贸易出口)

y 出口许可证(指边境小额贸易出口)

二、监管证件名称代码简要说明

(一)代码“1”--进口许可证: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

(二)代码“2”--进口许可证:指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进口许可证(进口客运机动车辆和主要用于载人的机动车辆用)。

(三)代码“3”--敏感物项出口许可证:指商务部签发的出口许可证。

(四)代码“6”--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其旧品禁止进口。

(五)代码“7”--自动进口许可证:指进口商品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由商务部及其授权机构签发自动进口许可证。

(六)代码“8”--禁止出口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止出口货物目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止出口。

(七)代码“9”--禁止进口商品:指国务院授权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并公布的禁止进口货物目录所列商品。商品编码后有此代码的商品禁止进口。

(八)代码“A”--入境货物通关单: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入境货物通关单。

(九)代码“B”--出境货物通关单: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口商品签发的出境货物通关单。

(十)代码“D”--出/入境货物通关单:为履行我国国际义务,制止“冲突钻石”非法交易,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等六部委联合发布2002年第132号公告,对毛坯钻石进口实施管理,毛坯钻石进出口时,授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出/入境货物通关单。

(十一)代码“F”--濒危物种进出口允许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对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一、二级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和列入《濒危野生动物植物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三级的动物、动物产品和植物、植物产品,进出口时由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或其办事机构签发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十二)代码“G”--被动出口配额证:指向设限国家出口设限商品,商务部或其授权机关签发的被动配额许可证。

(十三)代码“I”--精神药物进(出)口准许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精神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精神药品的进(出)口实行进(出)口准许证管理制度。对列入“精神药品管制品种目录”的商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精神药品进(出)口准许证》或《携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证明》。

(十四)代码“J”--金产品出口证或人总行进口批件: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对进出口黄金及其制品,由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的准许进出境证件。

(十五)代码“O”--自动进口许可证(新旧机电产品):根据外经贸部、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二○○一年第10号令《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和《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进口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机电产品,进口单位应当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前,向商务部或地方外经贸主管机构、部门机电办申领《自动进口许可证》。

(十六)代码“P”--进口废物批准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