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青少年权益课题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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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现状及对策研究

青少年是社会未来的主人,是整个民族的希望,他们行为的良莠关系整个社会的前途。如今,青少年犯罪在世界范围内已被列为吸毒贩毒和环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不仅影响到青少年自己和家庭,而且也影响到整个国家乃至整个民族。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重大转型时期,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尤为突出,危害性逐年增大,已经引起全社会的重视。因此,探索青少年犯罪的现状特点及原因,研究如何有效采取防范措施控制青少年犯罪率的上升,是摆在社会各界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一、青少年犯罪研究现状综述

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也随之产生了一系列问题。例如,不健康思潮的侵袭,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社会其他领域的制度尚未确立等等,导致了8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数量的激增。据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资料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70%以上,13岁以下青少年犯罪明显增加,其中14、5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从“十五”期间到“十一五”,短短5年间上涨了68%。

另一方面,也有令我们欣慰的消息,2010年11月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副部长张朝晖透露消息称: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率首次出现递减态势。张朝晖介绍,青少年犯罪率最近3年来连续呈直线下降态势,这是新世纪以来的首次,而在此之前曾于2005年达到峰值。

由此可见,我国青少年犯罪情况的总体形式还是有所改善的,我们有理由相信,通过国家和社会的不断努力,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我国的青少年犯罪率还会进一步下降。不过,我们还不能太过乐观,要保持谨慎的态度,毕竟我国的青少年犯罪情况依然十分严重,而且我国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青少年要面临的诱惑很多,社会各方面的保护措施还不尽完善,我们要做的工作还很多很多。

二、青少年犯罪相关概念的界定

“青少年犯罪”在我国现行刑法典中并没有明确的界定,目前学界多把青少年犯罪主体界定为14至25周岁的人所实施的应当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包括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和18至25周岁的青年犯罪。同时需要强调的是,青少年应当包含了法律上有明确规定的成年人与未成年人。

犯罪学界对于“犯罪行为”的界定包括依刑法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还包括其他一切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然而,当犯罪主体为青少年时,犯罪概念的范畴就发生了一些变化。在我国,青少年犯罪是仅仅以刑法来严格界定的,即认为青少年犯罪与普通的犯罪并无二致。这样的规定是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其一是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其二是为了减少“犯罪”青少年的数量,因为只有触犯刑法的青少年才是犯罪的青少年。但是,这样的规定却造成了一个弊端,即制约了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治理,不利于从源头上管控青少年的不良行为。

三、青少年犯罪现状的特点

(一)从犯罪规模看,犯罪数量持续上升,情节恶劣

据统计,从2000年到2004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在以平均14.18%的速度逐年上升。目前,我国的青少年犯罪几乎已经涉及整个犯罪领域,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寻衅滋事等方面,特别是利用计算机网络诈骗、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新型犯罪。其中重、特大案件比例逐年上升。据有关部门统计,在杀人、强奸、抢劫、盗窃四类重大刑事案件中,每1000件此类案件至少有30件是青少年所为。其作案手段非常凶残,犯罪的暴力化倾向十分突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极少顾及后果。

(二)从犯罪形式看,犯罪组织呈团伙化

当前,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多数以团伙犯罪为主,主要以团伙形式进行盗窃、抢劫,团伙成员分工明确,且组织管理严密,呈现一定的稳定性。据有关部门调查,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约有60—70%属于团伙犯罪。这些青少年犯罪团伙以成年犯为主少年犯参与,少则3—5人,多则几十数百人。

(三)从犯罪年龄看,呈现低龄化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未成年人发育年龄提前和频繁接受不良文化的影响等原因,我国青少年犯罪呈现明显低龄化。其中未成年人犯罪量由过去的20%—30%增加到现今天的70%左右。犯罪年龄比五六十年代提前了2—3岁,多集中在14—16岁,有些甚至从10—13岁就走上犯罪路。如2005年洛阳警方端掉的一个盗窃自行车团伙,年龄最大的才14岁,最小的才刚满10岁。种种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严重,应引起充分重视!

(四)从犯罪手段看,呈现智能化

所谓智能化犯罪是指犯罪分子把自己掌握的科学知识运用到其犯罪活动中的一种犯罪。随着社会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青少年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其接触社会信息的渠道更为丰富,了解社会现象的机会增多,这就为青少年犯罪手段由低级、简单向高级、智能提供了一定的条件。调查表明,有的青少年作案前都会进行周密策划,多次踩点,选择时机,准备作案工具;作案时分工明确,注意配合;

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就犯有数罪,而且情节都比较严重。(五)从犯罪主体看,呈现主体多样化

从学历层次上看,既有高学历人才,也有社会闲散人员,这为我们的犯罪预防工作带来一定难度。调查情况显示,大学生违法犯罪人数正在不断增加,他们思想较为成熟,文化层次较高,处理问题比较冷静,虽然所占比例较社会青年要小,但其影响更恶劣,后果更可怕。从性别上看,违法犯罪主体不仅有男生,女性犯罪比例有上升趋势,其中女大学生犯罪更为引人注目。

(六)从相关因素看,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网络的发展,对人类生活产生着重大影响,在有力促进了社会发展同时,也相应产生了涉网犯罪现象,据相关数据表明,青少年人犯罪一半以上与网络有关,一些地区甚至达到 3 /4以上。青少年涉网犯罪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网络中暴力、色情的游戏和不良信息,正对青少年的行为产生越来越严重的负面影响。当前网络游戏中绝大部分都含有暴力成分,青少年痴迷网络游戏,容易造成虚拟社会和真实社会的混淆,那么当他在现实中遇到问题时,就自然而然地会想到游戏中的方法并去模仿。据最新统计结果显示,因互联网传播不良信息诱发的青少年犯罪增加了5倍之多。

(2)以网络作为媒介引发犯罪。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在网吧内相互沟通,伺机作案,或者直接在网吧内寻找作案目标,实施抢劫等犯罪。例如,16岁的李某出生于河南省,在上网时结识了长沙市18岁的网友王某。二人熟悉后成为朋友,并住在了一起。然而没有任何生活能力的他们很快就为生计犯愁了。在此情况下,盗窃便成了最为便捷的谋生手段。从2003年8月起在前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内,李某和王某盗窃作案8次,盗窃价值3万元。类似这样通过网络纠集成员进行的青少年犯罪,是新形势下犯罪所呈现出的的一大社会特征,也可以说是犯罪所具有的鲜明的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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