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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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市场主体的类型

第一节  市场主体的类型

第一节市场主体的类型、作用、特点(一)市场主体的定义及特点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运行中具有独立的经济法人资格,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自我约束功能的有机体。

作为市场主体,对商品和劳务具有四种权利——所有权、占用权、使用权、处置权。

市场主体的三个特点:目的性、自主性、主动性。

(二)市场主体的分类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可以大致分为家庭、企业、中介机构、事业单位、政府。

(三)微观经济循环流程1.家庭部门和企业部门家庭部门:家庭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要素所有者。

作为消费者,追求需要满足最大化;作为要素所有者,追求收入最大化。

因此,家庭的经济行为目标是,在收入约束下的需要满足最大化。

企业部门:企业作为生产者,追求收益最大化;作为要素雇用者,追求成本最小化。

因此,企业的经济行为目标是,在成本约束下的利润最大化。

2.产品市场和要素市场产品市场:作为消费者的家庭,处在产品市场的需求方面;作为生产者的企业,处在产品市场的供给方面。

家庭对产品的需求和企业对产品的供给,共同决定产品市场的价格和数量。

要素市场:作为企业,处在要素市场的需求方面;作为家庭,处在要素市场的供给方面。

企业对要素的需求和家庭对要素的供给,共同决定要素市场的价格和数量。

3.实物流程和货币流程实物流程:首先,家庭以要素所有者的身份,向要素市场提供各种生产要素。

然后,企业从要素市场雇用这些要素,生产产品向市场销售。

最后,家庭又以消费者的身份,向产品市场购买产品。

这是一个循环不已的实物流程。

货币流程:随着实物流程,有一个方向相反的货币流程。

首先,家庭以要素收人作为消费支出,向产品市场购买产品。

然后,企业向产品市场销售产品,将家庭的消费支出变成自己的销售收入。

最后,企业又将销售收入作为成本支出,向要素市场雇用要素。

这是一个循环不已的货币流程。

(四)、家庭经济功能作为消费者的家庭,同时也具有劳动者、投资者等多种经济功能。

1.消费者家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原动力。

名词解释市场三要素

名词解释市场三要素

名词解释市场三要素市场三要素,听起来好像是个很专业的概念,但其实理解起来并没有那么复杂,而且和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呢。

首先来说说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就像是舞台上的演员,是市场活动的参与者。

这里面包含了企业、消费者、政府等。

企业呢,那可是市场里的活跃分子。

它们通过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同时也在这个过程中追求利润。

比如说那些科技公司,像苹果公司,它不断地研发新的手机、电脑等产品。

每一次新品发布,都是企业在市场上的一次大动作。

消费者则是市场的另一个重要主体。

他们有着各种各样的需求,这些需求推动着企业去生产和创新。

我们每个人作为消费者,每天都在市场里进行着选择。

今天是选择吃麦当劳还是肯德基,明天是选择穿耐克还是阿迪达斯。

政府在市场中也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政府通过制定政策、法规来维护市场秩序,提供公共服务等。

例如,政府出台环保政策,这就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方式,那些高污染的企业可能就需要进行整改或者转型。

接着就是市场客体啦。

市场客体就像是演员们表演的道具,是市场主体之间交易的对象。

这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

商品就很常见啦,从我们日常吃的食物、穿的衣服到住的房子、开的汽车,都是商品。

这些商品有着不同的属性、功能和价值。

服务呢,现在也越来越重要啦。

像我们去理发店理发,那就是在购买一种服务;还有去健身房健身,也是在消费服务。

随着社会的发展,服务在市场中的占比也在逐渐增加。

比如说现在的互联网行业,很多公司提供的就是各种在线服务,像云存储服务、在线教育服务等。

最后一个要素就是市场价格机制。

这就像是指挥演员表演的导演,调节着市场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

价格机制通过供求关系来发挥作用。

当市场上某种商品或者服务的供给大于需求的时候,价格就会下降。

就像每年到了水果丰收的季节,如果产量特别大,水果的价格往往就会比较低。

相反,当需求大于供给的时候,价格就会上升。

比如说在一些特殊时期,像疫情期间口罩的需求突然大增,而供给在短时间内无法满足,口罩的价格就一度上涨。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

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企业是市场的主体教学教学教育教材分析(一)一、知识结构:教学图示:一、企业及其分类教材分析(二)二、知识分析:1、关于市场主体、企业、企业法人:(1)市场主体:①:市场主体的范围既包括独立的个人,也包括以一定方式出现的企业、团体、机构;②:市场主体既包括盈利性机构,如工厂、商店、银行等,也包括非盈利性机构,如学校、医院、各种社会团体等,还包括一些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婚姻介绍所等;③: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④:与市场主体相对应的市场客体,指市场上交易的各种商品和服务。

(2)企业:①:企业的概念:②:企业两大特征:①以赢利为根本目的。

这是企业区别于其他社会团体的根本标志,也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②独立的经济组织。

非政治组织或社会团体,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③:企业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④:企业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根据这一条件,总厂下属的分厂、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都被排除在企业的范围之外。

(3)关于企业法人,主要懂得企业法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盈利性是企业法人最主要的特点及其与自然人的区别(图表):2、公司:教师(1)含义:(2)特征:①公司是依法成立的经济组织,依法成立表明公司的设立必须由法律做出统一规定或经由国家行政机关批准;②由法定数额的股东组成,这是公司作为企业区别于其他类型企业的显著特征;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④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地位:现代市场经济中,公司制企业虽然在数量上不是最多的,但是他们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市场经济国家的大中型企业一般都采取公司形式;(4)企业和公司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

凡是公司均是企业,但企业不一定是公司。

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有独立的经济利益,是众多企业形式中的一种;3、我国公司的法定形式:应该讲清楚以下几方面:(1)按照不同的标准,公司可以分为很多种类,如西方一般有: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按照我国的有关法律,我国的法定公司形式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市场主体问题

市场主体问题

市场主体问题(原创版)目录一、市场主体的定义与分类二、市场主体的作用与功能三、市场主体的发展现状四、市场主体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五、市场主体的未来发展趋势正文一、市场主体的定义与分类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中独立从事经济活动,具有自主经营权和独立承担经济责任的各类经济组织和个人。

市场主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企业类市场主体,包括各类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另一类是个人体市场主体,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

二、市场主体的作用与功能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功能。

首先,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构成单位,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对市场供求关系、价格形成、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重要影响。

其次,市场主体是经济增长的驱动力,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市场拓展等手段,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

最后,市场主体是就业的创造者,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为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改善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市场主体的发展现状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市场主体得到了快速发展。

企业类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长,规模不断扩大,竞争力不断提高。

个体市场主体也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的发展趋势,为社会提供了丰富的产品和服务。

同时,政府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企业和个体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市场主体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尽管市场主体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果,但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下,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市场竞争加剧、经营成本上升、环保和安全生产压力加大等。

为应对这些挑战,市场主体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竞争力,加强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降低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

同时,政府也需要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为企业和个体提供更多的政策扶持和金融服务。

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介绍

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介绍市场主体和监管对象基本情况介绍一、市场主体的概念和种类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中参与商品生产、流通、交换和消费的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

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经济组织,以及自然人、家庭等个人。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市场主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企业:指以盈利为目的,依法注册登记,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

2. 个体工商户:指依法注册登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全部债务风险的个人。

3. 合作社:指由自愿结成的劳动者或经营者共同出资组成,按照民主管理原则,共同从事某种生产或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4. 农民专业合作社:指由自愿结成的农民共同出资组成,按照民主管理原则,共同从事某种农业生产或服务活动的经济组织。

二、监管对象的概念和种类监管对象是指在市场经济中,由政府或其他监管机构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和约束的各种经济组织和个人。

监管对象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种市场主体,以及行政机关、公共服务机构等。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监管对象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一种形式,企业也是政府最重要的监管对象之一。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约束企业的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2. 个体工商户:作为市场主体的一种形式,个体工商户同样受到政府的管理和监督。

政府通过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税收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来规范其经营行为。

3. 合作社:合作社也是受到政府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对象之一。

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形式、经营范围等方面。

4. 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样受到政府管理和监督。

政府通过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注册登记、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管理来规范其经营行为。

5. 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行政机关也是政府自身监管对象之一。

政府通过加强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和管理,来保证其公正、廉洁、高效地履行职责。

市场主体与宪法基础(一)

市场主体与宪法基础(一)

市场主体与宪法基础(一)一、市场主体的界定及其意义市场主体不是一个周延的法律用语,有时也常与“经济主体”、“企业”等混用。

不过,在现行法学研究和立法实践中,市场主体却大体有一个定位,围绕着这种俗成的、符合语义逻辑的理解,便产生出具体的法原则和法规范。

所以,明确“市场主体”的含义及其意义是首要的工作。

1.市场主体的语义分析“市场主体”显属偏正词组,是指“市场中的主体”,换言之为“市场参与者”。

“市场”是商品交换的场所,“参与者”则是商品交换场所的出入者。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基本的“参与者”是交换双方和仲裁人(第三方)。

交换双方是实现商品使用价值的组织和个人,第三方则是保障商品交换顺利进行的组织和个人。

在基本参与者之外,随着专业化程度加深,还会派生出其他附属参与者,比如中介人、行业协会。

与“市场主体”近似的另一个概念是“市场经济主体”,这显然是与“计划经济主体”相对应的概念。

联系现实来看,“市场经济主体”更倾向于设定主体所处的经济体制环境,在语境中潜在有变革、适应的含义,即“经济主体”要过渡成为符合“市场经济”精神的主体,即成为“市场主体”。

与“市场主体”和“市场经济主体”相比,“经济主体”的内涵最大,它可以包括任何经济活动的参与者,而不问其所处的社会环境。

2.市场主体的政策和立法蕴意较早提出“市场主体”概念的中央文件是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

该决定提出,“要搞好立法规划,抓紧制订关于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法律”。

但什么是市场主体、市场主体包括哪些内容,并没有明确。

之后,1993年12月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公司法》。

1994年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到:“按照宪法的要求,常委会把经济立法作为第一位的任务”:“为了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及时制定了一些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和加强宏观调控方面的重要法律。

市场的主体概念

市场的主体概念

市场的主体概念市场的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直接参与交换和交易的各种经济单位,包括消费者、生产者、经营者、中间商和政府等。

这些主体在市场中通过买卖货物和服务来满足各自的需求和利益,从而推动市场的运行和发展。

首先,消费者是市场的主体之一。

消费者是市场需求的源泉和最终的受益者,他们通过购买商品和服务来满足自己的生活和经济需求。

消费者的购买行为直接影响着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水平,因此在市场经济中,消费者的行为对市场具有重要影响力。

其次,生产者也是市场的重要主体。

生产者包括各种生产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他们通过生产商品和提供服务来满足市场上的需求。

生产者的生产决定着市场的供给能力和产品质量,直接影响着市场的竞争力和发展态势。

同时,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也推动了市场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第三,经营者在市场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经营者是市场中的中间商和经纪人,他们通过买卖和交易活动来实现自身利润。

经营者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资源配置和信息传递的功能,通过各种市场运作活动推动了市场的流动和发展。

此外,政府在市场中也是一个重要的主体。

政府在市场中扮演着监管者和规制者的角色,他们通过各种政策和法规来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政府在市场中的介入和调控,对市场的发展和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的来说,市场的主体是市场经济运行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通过不同的经济活动和行为相互联系和影响,推动着市场的发展和繁荣。

他们的行为和决策直接影响着市场的供求关系、价格水平和经济效益,从而塑造了市场的面貌和特征。

因此,了解和把握市场的主体概念对于分析和把握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和趋势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市场主体

什么是市场主体
[编辑本段]市场主体的地位
市场经济是一种主体经济,但这里的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企业(由于个人为企业所包容并为企业所体现,企业是区别于政府最主要的市场主体,所以在这里个人一并为企业),因此,这里就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即在市场主体中,经济管理主体本位还是市场主体本位? 经济管理主体本位还是市场主体本位,体现着经济体制选择的不同指导思想。 经济管理主体本位意味着:经济管理主体处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决策中心、指挥中心,政府是社会资源的最主要配置者,政府是企业的司令官;而市场主体处于次要地位甚至是被支配地位,少有或没有自主权,只不过是政府意图的忠实履行者,政府政策的严格执行者。以经济管理主体本位为指导思想所选择的经济体制就是政府主治的经济体制。 在历史上政府主治的经济体制确实也发挥过巨大的历史作用,比如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如果不是政府本位、没有政府主治,那么就不能那么迅捷顺利地积累原始资本并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变以及真正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如果果政府不诱导发展,那儿也许从来就不会发展。 市场主体本位意味着:市场主体处于社会经济的中心,市场主体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市场主体是社会经济的各分散决策主体,市场是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不是市场主体隶属于政府而是市场主体独立于政府,不是政府集权而是市场主体分权,不是市场主体听命于政府而是政府服务于市场主体,市场主体成为市场经济最主要、最适当的主体。 当然,以市场主体为本位并不是不要政府,但要求政府干预减少到最适当的限度,并且这最适当限度的政府干预也必须恰当地依法进行,就象一个照顾植物的园丁,为植物生长创造最适宜的条件一样,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外部环境。政府管理市场主体是使市场主体成为市场主体还是使市场主体成为自己的附属物是衡量政府管理成功与失败的根本而具体的标准。排斥市场主体本位,政府就是越俎代疱。以市场主体本位为指导思想所选择的经济体制就是市场主治的经济体制也即市场经济体制。只有以市场主体为本位,才能最大限度地利用分散在社会中的各种知识,才能最广泛地调动最大多数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最充分地利用市场,才能最有效地进行自由竞争,才能最有力地抑制政府的非法干预,才能最根本地确立市场主体的市场主体地位。 实践证明,只有以市场主体为本位,一切为了市场主体,一切依靠市场主体,社会经济才能发展。强大的市场主体就是强大的经济和强大的国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美国前总统柯立芝明确提出:“美国的事业是市场主体。”对此,我们完全可以接着说,中国的事业也是市场主体,甚或说,一切发展社会经济的事业都是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的概念

市场主体的概念

一、市场主体的概念1.市场主体,是指经国家批准进入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2.按照市场经济理论,广义的市场主体包括市场的管理者、市场的生产经营者、市场的消费者及市场活动的中介机构等;本书所指的市场主体为狭义的市场主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市场竞争主体;二、市场主体的特征经营性、营利性、独立性、经国家核准三、市场主体的分类1.按照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分类2.按照市场主体隶属关系分类3.按照市场主体在社会在生产过程中的智能分类4.按照市场主体的规模分类5.按照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分类四、企业法人的概念企业法人,是指经国家批准,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五、企业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必须经国家认可2.有自己的名称、固定的住所以及组织章程3.必须有自己能够支配的独立财产4.有一定的组织机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和进行诉讼六、公司的特征1.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2.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3.公司是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经济组织4.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经济组织七、公司的种类1.无限责任公司2.有限责任公司3.独资公司4.两合公司5.股份有限公司6.股份两合公司八、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申请设立公司必须符合公司的法定条件,符合条件者即可直接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登记注册;但法律法规规定的有些公司设立必须先经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注册之前办理审批手续,然后再持这些前置性审批手续到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登记注册;因此,我国目前公司设立实行的是准则主义为主、审批主义为辅的两者结合的原则和制度;公司设立的条件九、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十、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公司设立申请程序十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申请程序设立条件:1.股东代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2.由发起人组织制定公司章程,并提交全体股东通过3.股东依约缴纳出资,全部出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4.选任公司组织机构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经理等5.股东代表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登记注册6.公司获准登记注册后,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宣告成立;十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程序1.全体发起人共同订立公司章程,并签字盖章起草经营估算书和招股说明书,发起人足额缴纳认购股份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2.发起人代表向国务院授权机构或省级政府申请批准设立公司募集设立的公司发起人代表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申请募集股份,获准后公告招股说明书,进行公开招股3.发起人代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4.召开公司发起人大会或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组织机构,审议和通过有关公司设立的各项决议5.董事会代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公司登记注册6.公司获准登记注册后,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宣告成立十三、 公司登记注册程序申请受理→审查程序性审查、实质性审查、实地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十四、 个体工商户的主要特征1. 个人或家庭投资经营2. 个体工商户享有特殊的权利能力3. 承担无限责任十五、 个体工商户进行营业登记的条件一一般条件1. 人员条件2. 户籍条件3. 场地条件4. 经营范围条件二特定条件十六、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类别和适用程序1. 开业登记2. 变更登记3. 停业登记4. 注销登记5. 异地经营登记6. 重新登记7. 开业登记程序8. 变更登记程序9. 停止登记程序 10. 注销登记程序11. 异地经营登记程序12. 重新登记程序十七、 自然人企业的形式一自然人独资企业1. 投资主体的单一性2. 经营者身份与投资者身份的合一性3. 责任承担的无限性二自然人合伙企业1. 有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协议组成2. 合伙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对企业内部事务享有管理权和监督权3.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清偿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十八、 自然人企业的性质1. 自然人企业,包括自然人独资企业和自然人合伙企业,在性质上都属于非法人企业、私营企业;2. 根据我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界定,私营企业系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并且规定,私营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三种,即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按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去组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属公司制法人企业;类别程序私人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皆不具备企业法人的资格条件,仅具备自然人企业的资格,分别按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去办理营业登记注册,属非法人企业;3. 一般私营企业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属非法人企业;后者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属公司制法人企业;十九、 自然人企业办理营业登记注册的条件1. 资金条件2. 人员条件3. 经营场地和设施条件4. 经营范围条件5. 其他条件二十、 自然人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别和适用程序1. 开业登记2.变更登记 3. 注销登记4. 重新登记5. 开业登记程序6. 变更登记程序7. 注销登记程序8. 重新登记程序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制度二十一、 年度检验制度1. 年度检验的执行机关2. 年检的对象3. 年检的性质二十二、 年度检验制度的作用1. 年度检验制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登记事项和企业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和中心环节2. 年度检验制度能为各级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依据3. 年度检验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十三、 年检的主要内容企业法人年检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及变动情况,企业法人的投资情况,企业法人的资产负债情况,投资者的出资情况;二十四、 年检的基本程序1. 企业法人领取、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2. 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年检材料3. 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4. 企业法人缴纳年检费5. 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类别 程序对年检执行情况的监督二十五、企业法人年检制度时限按规定企业法人年度检验的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法人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具体办法参加年检;二十六、企业法人年检材料失实及查处企业法人年检时报送的年检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有关材料,必须是真实、确切的报告;对于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二十七、对年检不合格企业法人的处理二十七、私营企业年度年检制度私营企业年检制度,是指私营企业在每一个经营年度内,按照规定的期限对企业在本年度内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报年度检验报告书的制度;二十八、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制度验照制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对查验,以确认是否具有继续经营资格的行政管理制度;验照的目的是全面检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保护合法经营,制止违法经营;。

市场主体登记与监督管理

市场主体登记与监督管理

市场主体登记与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登记与监督管理讲义第一部分市场主体的概述一、市场主体的概念市场主体是指能依法独立从事商品生产或经营的经济组织或经济实体,它们是独立的商品生产经营者,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

简单地说,在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称为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组织。

广义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居民、政府和其他非营利性机构,这里介绍的是狭义的市场主体——营利性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市场主体分类市场主体按照不同的目的采取不同的分类方法。

(一)按照市场主体所有制划分,可分为:1、国有经济组织。

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形式。

它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起主导作用。

2、集体经济组织。

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一种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包括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所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组建集资所办的合作制企业。

3、私营经济组织。

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个人所有,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个人合伙企业及私营公司。

4、个体经济组织。

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个人所有,依法经营核准登记,以个人经营或家庭经营为主,雇工8人以内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经济实体。

5、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

是指由不同所有制投资主体共同出资设立的经济组织。

如国有投资主体和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按照市场主体组织形式划分:1、公司制企业。

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组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包括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2、合伙企业。

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组建和登记的合伙企业。

3、个人独资企业。

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组建和登记的个人独资企业。

4、非公司制企业。

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的企业,包括传统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联营企业等。

5、个体工商户。

市场主体是指什么

市场主体是指什么

市场主体是指什么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

任何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都带有明确的目的,以在满足社会需要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市场主体具有营利性,这是其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

市场主体还具有独立性,主要表现为产权的独立和经营权的独立。

灵活性,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对经营战略和策略进行调整,是其存在于市场的基本功能。

此外,市场主体还具有相互间的关联性、平等性、合法性等特征。

市场主体的分类市场主体可以分为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1、投资者投资者是指一般性营利性投资。

投资者的构成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投资的方向或领域。

在一些领域内,非国有资本是不能进入的,所以投资者在此是不成立的。

而在一些领域内,国家立法限制国有资本的进入,以达到鼓励相关领域的发展。

2)投资的数量或额度。

例如:《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形式。

例如:《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此外,还有投资方式以及其他的规定。

2、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经营者的资格一般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意志能力。

第二,经营范围。

第三,财产能力。

第四,技术能力。

除此以外,本文认为,经营者还应当具有信誉能力,即可以提供参与市场活动的资质。

安全生产市场主体

安全生产市场主体

安全生产市场主体安全生产市场主体是指在安全生产领域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是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的实际执行主体。

市场主体在安全生产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提高产业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是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承担起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的责任。

他们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事故预防、应急管理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同时,企事业单位也需要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二、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是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的生产经营活动覆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对安全生产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为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此外,个体工商户还应与相关合作伙伴建立联系,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是安全生产市场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

他们为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提供各种安全生产服务,包括安全检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等。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通过专业的技术力量和服务能力,提供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服务,帮助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难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完善。

四、其他市场主体除了上述介绍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还有其他一些市场主体也在安全生产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例如,保险公司在安全生产领域起着风险转移和保障的作用,监管部门对市场主体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和指导,科研机构为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做出贡献等。

在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过程中,市场主体应当加强合作与交流,形成联动效应。

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服务机构等各个市场主体应当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和服务标准,共享资源和信息,形成合力,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

一、市场主体的含义和特征1、市场主体(Market Entity)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体。

具体来说,就是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资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从事市场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自然人。

任何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都带有明确的目的,以在满足社会需要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2、市场主体具有盈利性,这是其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

市场主体还具有独立性,主要表现为产权的独立和经营权的独立。

灵活性,市场主体遵循市场规律对经营战略和策略进行调整,是其存在于市场的基本功能。

此外,市场主体还具有相互间的关联性、平等性、合法性等特征。

二、市场主体的分类:市场主体可以分为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以及消费者, 企业1、投资者投资者是指一般性营利性投资。

投资者的构成资格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投资的方向或领域。

在一些领域内,非国有资本是不能进入的,所以投资者在此是不成立的。

而在一些领域内,国家立法限制国有资本的进入,以达到鼓励相关领域的发展。

2)投资的数量或额度。

例如:《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出资形式。

例如:《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2、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有偿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2章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第2章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1、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 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 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 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ⅰ 在投资方面,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 自然人投资设立的。 ⅱ 在产权关系和组织管理方面,个人独 资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
三、合伙企业的设立
(一)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 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 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有限合伙企业名称 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 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二)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1、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Ⅱ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 财产。 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以外的人转让其 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 一致同意。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 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30日通 知其他合伙人。 3、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企 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实例演练: 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 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 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 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 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 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

辽宁公务员考试:市场主体内容详解

辽宁公务员考试:市场主体内容详解

市场主体就是指在市场上从事⽣产和交换活动的组织和个⼈,包括⾃然⼈和法⼈。

在所有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中,企业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

任何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都带有明确的⽬的,以在满⾜社会需要中追求⾃⾝利益化为⽬标。

市场客体是各种商品的⽣产、交换、分配和消费活动,商品包括产品(含服务)要素,以及⼀切价值的载体。

市场主体的多元化是构成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

市场主体通常具有以下三个特点:⽬的性、⾃主性、主动性。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主体可以⼤致分为以下⼏类:家庭、企业、中介机构、事业单位、政府。

市场中介机构是在⽣产社会化、市场化的基础上,适应各种市场主体的共同需要,依法设⽴的独⽴公正、规范运作的专业化民间组织或个⼈。

中介机构以⾮营利或营利为⽬的,专门在市场主体之间发挥服务、沟通、公证、监督作⽤。

⼆、现代企业 (⼀)现代企业的类型及特点 企业,是按投资者、国家和社会所赋予的受托责任,从事⽣产、流通或服务性等活动,为满⾜社会需要并获得盈利,进⾏⾃主经营,⾃负盈亏,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团体法⼈。

按照不同的标准,企业可以有不同的分类。

根据⽣产资料所有制决定的经济成分划分,可以分为公有经济与⾮公有经济。

根据产业部门划分,可以分为⼯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其他服务业。

根据企业规模划分,可以分为⼤型企业、中型企业、⼩型企业。

从法律上根据财产权的组织形式对企业进⾏分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论是物品还是服务的交换,归根结底都是⼀种权利即产权的交换,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处置权。

任何企业都建⽴在⼀定的财产基础上,具有不同的法定产权形式。

1.业主制企业 业主制企业是指由个⼈出资经营的企业。

出资者就是企业主,掌握企业的全部业务经营权⼒,独享企业的全部利润和独⾃承担所有的风险,并对企业的债务负⽆限责任。

它不是法⼈,全凭企业主的个⼈资信对外进⾏业务往来,是最原始的企业组织形式。

2.合伙制企业 合伙制企业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者共同享有企业权益资产的⾮公司制企业。

第二编 市场主体法

第二编 市场主体法

2、原因: 原因: 企业形态法定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 ①企业形态法定化是经济发展的结果。 ②企业形态法定化是法律调整企业的必 然要求。 然要求。 ③企业形态法定化是国家干预社会经济 生活的必然结果。 生活的必然结果。
3、实质 实际上是国家行使经济权力, ①实际上是国家行使经济权力,对投 资者选择企业形态的自由进行限制的 结果。 结果。 是公权向私权领域渗透的体现。 ②是公权向私权领域渗透的体现。
(2)现代企业的产权构造。 )现代企业的产权构造。 ①投资者的初始产权通过投资者投资 于企业而转化为投资者的股权和企业的法 人产权。 人产权。 ②企业的法人产权在企业内部进一步 分解, 分解,在股权的制约下层层落实到具体的 企业机构和人员。 企业机构和人员。 ③现代企业的产权构造对社会化大生产 和现代市场经济的适应与促进作用。 和现代市场经济的适应与促进作用。
3. 现代企业的产权制度 科斯是产权理论的创始人,早在1937 科斯是产权理论的创始人,早在1937 在以他的本科论文为基础发表的《 年,在以他的本科论文为基础发表的《公 司的性质》一文中, 司的性质》一文中,就阐明了该理论的一 些基本概念, 些基本概念,
用法律界定产权是至关重要的。 用法律界定产权是至关重要的。法律体系的 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权利界定, 目标之一就是建立清晰的权利界定,使权利能 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转移与重新组合。 在此基础上通过市场进行转移与重新组合。 ---科斯 ---科斯
企业按需求组织生产经营, (4)企业按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 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 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 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5)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 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的关系, 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的关系, 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

2019厦门公务员考试经济知识:市场主体

2019厦门公务员考试经济知识:市场主体

2019厦门公务员考试经济知识:市场主体【导读】中公事业单位为大家带来经济知识《市场主体》,希望可以帮助各位考生顺利备考事业单位考试。

市场主体是指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的组织和个人,通常我们把市场主体分为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和管理者。

其中生产者和经营着都是相对于消费者来讲的,所以也可以合起来称之为企业,管理者指的是对市场有管理职能的政府组织,所以市场主体也可以分为企业、消费者和政府。

首先来看第一类市场主体:企业,在往年事业单位考试中,主要考查企业的形式、公司制、股票的特点,以及现代企业制度。

1、企业的经营形式企业的经营形式有很多,常见的是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其中公司制是最重要的形式。

(1)公司的含义:依法成立的、由法定数额的股东构成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2)类别: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是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合资经营的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不通过发行股票,而由为数不多的股东共同组成公司。

(3)股票a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的入股凭证,是一种有价证券b购买股票是一种投资行为,有风险c股东从股份公司凭股票定期取得的收入为股息d股票价格= 预期股息/银行利率(4)股份制的特点:财产占有方式的社会化2、构建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的现代企业制度(1) 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十五大报告指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2)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途径现代企业制度的形式是多样的,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形式。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

要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使企业成为适应市场的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

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主要途径。

我国的公司制企业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组织形式。

(3)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再来看第二类市场主体:消费者,在这一部分主要考查消费的内容、制约因素以及生产和消费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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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的概念
1. 市场主体,是指经国家批准进入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 为目
的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

2. 按照市场经济理论,广义的市场主体包括市场的管理者、市场的生产经 营
者、市场的消费者及市场活动的中介机构等。

本书所指的市场主体为 狭义
的市场主体,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及经营活动的市场竞 争主
体。

市场主体的特征
经营性、营利性、独立性、经国家核准
市场主体的分类
1. 按照市场主体的所有制性质分类
2. 按照市场主体隶属关系分类
3. 按照市场主体在社会在生产过程中的智能分类
4. 按照市场主体的规模分类
5. 按照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分类
四、 企业法人的概念
企业法人,是指经国家批准,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从事生产、流通、服务等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必须经国家认可
2. 有自己的名称、固定的住所以及组织章程
3. 必须有自己能够支配的独立财产
4. 有一定的组织机构,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和进行诉讼 公司
的特征
1. 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
2. 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
3. 公司是股东共同出资经营的经济组织
4. 公司是依法定程序设立的经济组织
公司的种类
1. 无限责任公司
2. 有限责任公司
3. 独资公司
4. 两合公司
5. 股份有限公司
6. 股份两合公司
八、 公司设立的基本原则
申请设立公司必须符合公司的法定条件, 符合条件者即可直接向登记注册机关申 请登记注册。

但法律法规规定的有些公司设立必须先经政府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 查批准的, 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注册之前办理审批手续, 然后再持这些前置性审 批手续到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因此,我国目前公司设立实行的是准则主 义为主、审批主义为辅的两者结合的原则和制度。

五、 六、 七、
公司设立的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十、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5.
6.
公司设立申请程序
十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申请程序
设立条件: 1.
股东代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2.
由发起人组织制定公司章程,并提交全体股东通过 3.
股东依约缴纳出资,全部出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验资并出具 验资报告 4. 选任公司组织机构董事会、监事会、高层经理等
5. 股东代表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登记注册
6. 公司获准登记注册后,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宣告成立。

十二、股
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程序
1. 全体发起人共同订立公司章程,并签字盖章起草经营估算书和招股说明
书,发起人足额缴纳认购股份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验资并出 具
验资报告
2. 发起人代表向国务院授权机构或省级政府申请批准设立公司募集设立的 公
司发起人代表向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申请募集股份,获准后公告招股说 明
书,进行公开招股
九、
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公
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有
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 发起人代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4.召开公司发起人大会或创立大会,选举董事会、监事会等公司组织机构,
审议和通过有关公司设立的各项决议
董事会代表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公司登记注册
公司获准登记注册后,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宣告成立
5. 6.
2. 十三、公司登记注册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程序性审查、实质性审查、实地审查-核准-发照-公告 十四、
1. 2. 3. 十五、 (一) 一般条件
1.
2.
3.
4.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的类别和适用程序 开业登记 变更登记 停业登记 注销登记 异地经营登记 重新登记 开业登记程序 变更登记程序 停止登记程序 10. 注销登记程

11. 异地经营登记程序
12. 重新登记程序
自然人企业的形式
自然人独资企业
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经营者身份与投资者身份的合一性
责任承担的无限性
自然人合伙企业
有两个以上自然人合伙协议组成
合伙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对企业内部事务享有管理权和监督权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清偿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自然人企业的性质
自然人企业,包括自然人独资企业和自然人合伙企业,在性质上都属于 非法人企业、私营企业。

根据我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界定,私营企业系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 所
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并且规定,私营企业的组织 形式有三种,即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其中,私营有限 责任公个体工商户的主要特征 个人或
家庭投资经营 个体工商户享有
特殊的权利能力 承担无限责任
个体工商户进行营业登记的条件
人员条件 户
籍条件 场地
条件 经营范
围条件
(二) 特定
条件 十六、
1.
2. 3. 4. 5.
6. 类别
7.
8.
9. 程序 十七、 1. 2. 3. 1. 2. 3. 十八、 1.
司按《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去组建设立,具有法人资格,2.
属公司制法人企业。

私人企业中的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皆不具备企业法 人的资格条件,仅具备自然人企业的资格,分别按《个人独资企业法》 和
《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去办理营业登记注册,属非法人企 业。

3. 一般私营企业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区别在于:前者对企业债务负 无
限责任,属非法人企业;后者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属公司制法人 企
业。

十九、自然人企业办理营业登记注册的条件
1. 资金条件
2. 人员条件
3. 经营场地和设施条件
4. 经营范围条件
5. 其他条件
二十、自然人企业登记注册的类别和适用程序
1. 开业登记J
2. 变更登记
3. 注销登记
4. 重新登记
5.
开业登记程序 6.
变更登记程序 7.
注销登记程序 8. 重新登记程序 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制度
年度检验制度
1. 年度检验的执行机关
2. 年检的对象
3. 年检的性质
二十二、 年度检验制度的作用
1. 年度检验制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登记事项和企业经营行为进行 监
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和中心环节
2. 年度检验制度能为各级政府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供依据
3. 年度检验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十三、 年检的主要内容
企业法人年检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企业法人登记事项的执行及变动情况, 业法人的投资情况,企业法人的资产负债情况,投资者的出资情况。

二十四、 年检的基本程序
1. 企业法人领取、报送年检报告书和其他有关材料
2. 登记主管机关审核年检材料
3. 登记主管机关加贴年检标识或加盖年检戳记
4. 企业法人缴纳年检费
类别 程序
5. 登记主管机关发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对年检执行情况的监督
二十五、企业法人年检制度时限
按规定企业法人年度检验的起止日期为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企业法人必须按照登记主管机关规定的时间和具体办法参加年检。

二十六、企业法人年检材料失实及查处
企业法人年检时报送的年检报告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有关材料,必须是真实、确切的报告。

对于在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二十七、对年检不合格企业法人的处理
二十七、私营企业年度年检制度
私营企业年检制度,是指私营企业在每一个经营年度内,按照规定的期限对企业在本年度内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报年度检验报告书的制度。

二十八、个体工商户年度验照制度
验照制度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城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实际经营情况进行核对查验,以确认是否具有继续经营资格的行政管理制度。

验照的目的是全面检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中的问题,保护合法经营,制止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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