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改革历程
我国经历了几次土地改革?分别是是什时候?
中国近代史上中共的土地改革一共是三次,第一次是在抗日战争时期(19 41年),第二次是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第三次是新中国成立后巩固政权的斗争时期(1950年)。
三次土地改革,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条件。
一、抗日战争时期(1941年)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土地政策。
意义:减轻了地主的封建剥削,改善了农民的物质生活,提高了农民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有利于联合地主一致抗日。
二、人民解放战争时期(1947年)中国共产党召开全国土地会议,决定在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制定了《中国土地法大纲》。
大纲规定: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
在土地改革中,中共贯彻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土地改革总路线。
意义:这种土地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革命和生产的积极性。
为了保卫胜利果实,翻身农民踊跃参军,积极支援前线。
农民的支持,成为解放战争迅速取得胜利的一个可靠保证。
三、新中国成立后的斗争时期(1950年)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阶级的土地所有制。
为减少阻力,孤立分化地主阶级,以利于稳定民族资产阶级,早日恢复发展农村经济,实行了经济上保存富农经济,政治上中立富农的政策.意义:1.1952年底,全国土改基本完成,3亿多无地或少地的的农民分到了土地,广大农民成了土地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翻了身;2.彻底废除了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村的生产关系 ,农村生产力得到解放,为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国家工业化开辟了道路;4.进一步巩固了工农联盟和人民民主专政;5.摧毁了美蒋反动集团的社会基础,巩固新中国政权。
课后拓展名言名句:任何一个人,都要必须养成自学的习惯,即使是今天在学校的学生,也要养成自学的习惯,因为迟早总要离开学校的!自学,就是一种独立学习,独立思考的能力。
历史上的三次土地改革.
5.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剥削土地制度
被彻A底.废中除华的人标民志共是和(国C的)成立
B.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 法》的颁布
C.土地改革基本完成 D.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6.新中国成立后,全国大陆基本完成土地
(B、A、C、D)
2、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它规 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 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3、我国彻底废除存在了两千多年的 封建土地制度的标志性事件是-- -1-9-52-年-土-地-改-革-的-完-成---。
土地法 • 成果:到1952年底,除少部分少数民族地
区外,全国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 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向农民宣传“土地改革法
在土改中,农民拔掉地主立的界碑
北京郊区的农民开会斗争地主
农民烧地契
农民分到牲畜
农民分土地
质是什农么民? 获得了土地的所有权。
动脑筋: 土地改革为什么要把地主
家的土地分给农民?
提示:旧的封建制度是农民 遭受剥削的总根子,它严重 阻碍了农村经济和中国社会 的发展。
A.所有权 B.使用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
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
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材料颁布后,在全国开展了什么运
动?
土地改革运动。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表格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表格中国土地政策是中国政府在改革开放以来,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现农村土地集约化、规范化、持续发展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
在中国近代史中,土地政策一直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核心之一,不同阶级之间土地的占有与分配问题长期受到争议。
下面将介绍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为读者深入了解中国土地政策提供参考。
第一阶段:新政卖地(1840-1950)1840年以来,中国遭受了世界各国的侵略,土地的占有和分配问题成为中国经济的核心问题。
清朝末民初时期,国民政府实行新政卖地政策,将地方土地财政和经济管理权交给地方政府,实行土地公有化,但是这个政策并未解决起码的农民土地问题,土地依然主要被大地主和富农占据,农民在土地分配中一直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
第二阶段:土地改革(1950-1978)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开始进行实行土地改革,废除了封建的土地制度和地主阶级所有土地的私有制,把土地划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所有制,并通过土地的公共分配来满足农村居民的原始需求。
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政府实行的政策也更多地需要对农民们的信任和实行许多的调控监督。
第三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1994)1978年,中国开启改革开放时代,中国政府开展了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农民的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家庭经营,且推动了无偿调升土地承包期的政策。
此时,农民在耕种土地时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所有权,农村集体经济也转变为以家庭经济为主的家庭联产经济,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第四阶段:农村土地制度总体改革(1995-现在)1995年,新一轮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开始启动,全国范围内推行了“三权分置”改革,实现了家庭承包地三权分置,即农民家庭对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流转权。
农民不仅能够享有承包土地的流转权,还能够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极大地激发了土地利用效益,推进了土地规划和供给方式的创新。
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
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历程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多个重要阶段。
以下是主要的发展历程:1. 土地改革在1950年代早期,中国进行了土地改革,将封建地主所有制转变为农民所有制。
这项改革使得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奠定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农村土地制度的基础。
2. 农业合作社为了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中国在1950年代中期开始实行农业合作社制度。
农业合作社将农民的土地集中起来,统一规划、管理和使用,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3. 人民公社在1950年代末期,中国实行了人民公社制度。
人民公社将农业合作社进一步合并,将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集中起来,实行集体劳动、统一分配。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平均主义、过度集权等。
4.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1970年代末期,中国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项制度将土地按照人口或劳动力分给每个农户,以激发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中国农村广泛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水平。
5. 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逐渐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方向。
政府鼓励农民将土地流转给专业大户、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6.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为了推进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中国开始实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
这项制度允许农民在承包期内将土地使用权流转给其他农户或经营主体。
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可以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现代化。
7. 三权分置与宅基地制度改革近年来,中国开始实行三权分置和宅基地制度改革。
三权分置是指将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开管理,以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
宅基地制度改革主要是为了盘活农村宅基地资源,提高农村住宅利用率和农民生活质量。
8. 乡村振兴与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创新为了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国开始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方面进行创新。
中国的土地改革政策
中国的土地改革政策中国自1949年成立以来,土地改革一直是一个重要课题。
在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政府依然坚持实行土地改革,以促进农村的现代化进程。
这些努力取得了重大成果,将土地改革政策的不同阶段归纳如下。
1950s-1960s年代:土地改革从“平分土地”开始土地改革开始于新中国成立后不久,主要目的是消除封建剥削制度,解放贫苦农民。
房地产投资的衰退加上工厂几乎全部被国有化的情况下,大规模的均分土地一度成为中国大批数农民在实现革命目标之中的唯一途径。
1950年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平分土地的指示》。
有3.2亿人民通过这个政策获得了他们的土地。
短短的几年中,中国的土地制度发生了深刻改变。
富裕地主的土地被没收。
农民安居乐业,他们开展了新的生产、建设和发展。
1960s-1970s年代:大规模集体化这个时期,政府鼓励农民加入农村集体,把土地等其他生产资料收归集体化。
这一改革被称为“大跃进”。
它的主要目的是加速别国人民在劳动中推动中国现代化的脚步。
在接下来的几十年里,中国实践了大规模集体化策略。
在这个过程中,农村地域的住民生活方式变得更加集中化、规模化。
但很明显这两个策略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今年,中国政府深刻反思历史,批判“左倾”错误,也意在加快一些新的农村改革。
1980s-1990年代:承认个人土地不动产权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土地改革再次展开。
政府致力于承认个人土地不动产权,将农民的土地摆脱农民集体和公有制的束缚,对改革后的土地资本化和镇压式的开发的限制也有了更明确的愿景和方向。
1990年代中期以后,中国推出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这一制度将土地所有权的控制权分离开来,使得农民们在种植、养殖、生产等方面具有了更多选择权。
这一土改政策加快了土地资本化进程,为现代化农业建设奠定了基础。
2000年代:推进农地规划管理创新21世纪迄今,中国的土改政策已经进入新的阶段。
根据最近几年的实际,政策重点已开始转向以土地规划和管理为中心,着力解决土地过度开发等生态保护和安全等问题。
我国土地政策发展历程
我国土地政策发展历程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政策经历了多次变革和调整。
从最初的土地改革到后来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再到现在的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我国土地政策始终在不断适应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一、土地改革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
通过土地改革,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改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标。
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农民的土地需求,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二、集体化时期
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进行,我国土地政策逐渐转向集体化。
在集体化时期,农民的土地被集中起来,成立了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人民公社。
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主要是为了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体化和机械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
到了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将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给农户,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四、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时期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农业现代化的推进,我国土地政策开始进入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时期。
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主要目的是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和现代化发展。
同时,也保障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总的来说,我国土地政策发展历程是一个不断探索和创新的过程。
从最初的土地改革到现在的土地流转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改革,我国土地政策始终在适应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
土地革命的曲折发展历程
土地革命的曲折发展历程一、土地革命的兴起土地革命,指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地主、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革命。
1931年春,毛泽东总结土地革命的经验,制定出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
那就是︰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废除封建债务,实行“耕者有其田”。
这条路线,调动了一切反封建的因素,保证了土地革命的胜利。
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设在土地革命的兴起阶段,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革命,同时也开始进行农村革命根据地的建设。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群众运动和革命斗争,逐渐形成了以井冈山、瑞金、韶山等为中心的农村革命根据地。
这些根据地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建设工作,如建立苏维埃政权、发展生产、普及教育等,为中国革命的进—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三、土地改革的实施在土地革命的初期,中国共产党主要采取了打土豪分田地的政策,将地主的土地分给农民。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逐渐推行了更深入的土地改革政策。
在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实行了“减租减息”政策,旨在促进统一战线的发展和增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而在解放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则在解放区推行了“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实现了更彻底的土地改革。
四、土地革命的扩大化随着中国革命的深入发展,土地革命的范围也不断扩大。
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新四军在敌后建立了大量的抗日根据地,这些地区也开展了广泛的土地革命。
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解放区开展了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使数百万农民获得了土地。
五、土地革命的纠偏与调整在土地革命的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些“左”倾错误和极“右”路线的干扰。
为了纠正这些错误,中国共产党在各个时期都进行了纠偏和调整。
例如,在土地改革中,中共中央曾经发布过《关于纠正“左”倾错误的指示》,要求各地在土地改革中要避免过于“左”倾的行为。
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历史上,我国的土地改革大致走过五个历程。
第一次土地改革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发起的,实质是土地私有化,将地主私有制变为农民私有制。
第二次改革是土地合作化,中共中央1953 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确定为党的基本任务之一,随即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
实质上是把农民的私有制变为公有制。
第三次改革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这次改革是两权分离,即所有权集体所有,把土地使用权还给农民。
自新中国成立,农村的土地经历了个体农民私有向集体所有制转变,新一轮土地改革尝试赋予农民在土地上的更多权利。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今后一段时间,农民收入至少应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的宏伟目标,让广大农民无比振奋。
但是振奋归振奋,归根结底还是让农民增加收入才是真的好。
当前大部分农民还是依靠种田种地作为收入来源,一些田地少的农民还得在农闲时进城务工,挣一些体力活的钱来帮补家庭开支。
比如一些山多地少的省区,每个农民就有那么几分田,几亩地,就是种植农作物获得大丰收亩产也有上限,不可能想产出多少就是多少,于是要让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如果按照原来的做法可能也是行不通了。
让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并力争超过,关键还是要让农民的住房也给办房产证,要让农民的田地办土地证。
农民有这些东西可以用房产证抵押贷款,也可以卖买土地,农民有资金来源才有发展空间。
给农民的住房办房产证,农民的田地办土地证,让农民也能和城镇市民一样直接享受到利用土地资源的好处。
现在的城镇土地分有等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价格。
农村的土地也可以分有等级和价格,万一农民想发展生产缺钱,同样可以用土地证抵押贷款,这便于资金流动和周转。
不管城镇或农村,没有资金流动和周转,一切都是空谈。
农村土地改革也许是改革的深水区,从建成中国小康社会着想,从让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同步增长着想,启动农村土地改革势在必行。
《土地改革》 讲义
《土地改革》讲义一、土地改革的背景在旧中国,土地制度极不合理。
占农村人口极少数的地主和富农,占有大部分土地;而占农村人口绝大多数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却只占有少量土地。
这种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严重束缚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使广大农民终年辛勤劳动,却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认识到土地问题是中国革命的核心问题之一。
只有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革命积极性,为革命的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土地改革的历程土地改革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特点和重点。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了打土豪、分田地的土地革命运动,使广大农民在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得到了土地。
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抗日,中国共产党实行了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提高了农民的抗日积极性。
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解放区颁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明确规定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
广大农民在党的领导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有力地支援了解放战争的胜利。
新中国成立后,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全面展开。
1950 年 6 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三、土地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土地改革的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进行土地清查,明确土地的归属和数量。
然后,按照政策规定,将地主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
同时,对地主也给予一定的生活出路,让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为了确保土地改革的顺利进行,还建立了各级土地改革委员会,加强对土地改革工作的领导和监督。
组织了大批工作队深入农村,宣传土地改革政策,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推动土地改革运动的开展。
土地改革的经过及意义
改革法》至1952年完成土地改革。
内容: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 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结果:到1952年底,基本完成土改,近三亿 无地少地的农民,分到了土地,真正获 得了解放。
目的: 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
工业化开辟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公布
注意:是在新解放区内开展
1、开始的时间:1950年冬,分期、 分批进行。 2、与以往土地改革的不同之处:
注意保护富农经济,对地主由过去没收其一切 财产改为没收土地、农具、耕畜、多余的粮食 及房屋,保护民族工商业等。
3、完成:1952年底,除部分少数民族
地区外,全国大陆土地改革基本结束。
土地改革的历史意义
(1)土地改革的完成,彻底废除了我国 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剥削制度,地主阶级 也被消灭了。
(2)农民翻了身,得到了土地,成为土 地的主人。
(3)这使人民政权更加巩固,也大大解 放了农村生产力,农业生产获得迅速恢复 和发展,为国家的工业化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
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性质: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重要的土地法。 成果:除少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
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农民真正获得了解 放。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土地改革的开展及完成
除少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外全国大陆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农民真正获得了解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历史上的三次土地改革
土地革命时期(1931年):革命根据地 解放战争时期(1945至1946年):解放区 建国后(1950年至1952年):新解放区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的演进及其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的演进及其经验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经历了多次演进和调整,以适应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村生产力水平。
以下是对这些演进及其经验的简要概述:一、演进历程1.土地改革时期(1949-1953年):新中国成立后,在广大新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将土地分配给农民,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2.农业合作化时期(1953-1958年):为了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国家开始推行农业合作化运动,包括初级社和高级社。
这一时期,农民的土地被自愿入社,实行集体经营。
3.人民公社时期(1958-1978年):在农业合作化基础上,全国掀起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将农村土地和生产资料合并为公社集体所有,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这一时期,农村土地政策强调集体化,但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期(1978年至今):为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国家开始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农村土地按家庭人口平均分配,承包期限一般为30年。
这一政策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经验总结1.坚持实事求是:在制定和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时,必须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了解农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变化,科学合理地调整土地政策。
2.尊重农民意愿:在推进农村土地政策改革时,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利益诉求,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维护农村稳定:在制定和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时,必须注重维护农村社会稳定,防止因土地政策调整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
4.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在制定和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时,必须注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通过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来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5.保持政策连续性:在制定和调整农村土地政策时,必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避免政策频繁变动给农民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困扰。
新中国成立后_土地政策总结(3篇)
第1篇一、引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土地政策经历了从封建土地制度到土地改革,再到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
土地政策一直是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
本文将对新中国成立后的土地政策进行总结,分析其演变过程和特点,以期为我国未来土地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
二、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1.土地改革(1949-1952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农村封建土地制度严重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央人民政府于1950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改革运动。
这次土地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使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
2.农业合作化运动(1953-1956年)土地改革后,我国农村开始实行农业合作化运动。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引导农民走集体化道路,发展农业生产。
1953年,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标志着我国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全面展开。
在这一过程中,土地所有权逐渐从农民个体所有转变为集体所有。
3.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1960年)农业合作化运动后,我国农村又进行了人民公社化运动。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然而,由于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偏差,导致农业生产严重受损,农民生活水平下降。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1984年)1978年,我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
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土地政策的核心内容。
这一制度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将土地承包给农民个体或家庭,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
5.土地制度深化改革(1984年至今)进入20世纪80年代,我国土地政策进入深化改革阶段。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完善土地产权制度,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明确土地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农民个人所有的界限,保障土地权益。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历史回顾
土地革命政策,主要内容是:依靠雇农、贫农,联合中
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
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由于缺
乏经验和其他原因,这一时期的土地革命出现了不少偏
差,其中以王明所推行的“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
的过“左”政策,造成的危害最大。
贫
改 革 时 期 的 墙 上 标
地开始的(当时称土地革命)。1927~1937年间,各革
命根据地都先后颁布了土地法令,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
地所有制,把地主的土地、公共土地及富农多余的土地
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这一时期是中国土地改革
的开创阶段。中国共产党领导农民在实践中摸索前进,
及时总结经验,到1931年春,基本上形成了一套正确的
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中 国农村的土地占有关系发 生了根本变化:占农村人 口约90%的贫农、中农 (雇农已不复存在)占有 全部耕地的90%以上,原来 的地主富农只占有全部耕 地的8%左右,另有2%的土 地为农村其他人所占有 (包括部分公用土地)。 这说明土地改革把在中国 延续了2000多年的封建土 地所有制埋葬了,起而代 之的是农民的个体的土地 所有制。
在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全国刮起一股“共产”风。在许多方面混淆了全民所有制 和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公社随便调用社员、生产队的劳力、资 金、土地和财产,取消了农民的自留地,出现了剥夺农民的情况。按劳分配的原则遭 到破坏,发生了严重的平均主义,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60年冬,中央开始 纠正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逐步地解决当时所能认识到的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以来的一些重大问题。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了联合地主共同抗日在土地政策方面作了让步将耕者有其田的政策改为减租减息政策即实行二五减租和分半减息见减租减息借以减轻农民所受的封建剥削提高他们抗日和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实行交租交息借以照顾地主的利益团结对敌
新中国60年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次重大改革
新中国60年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次重大改革新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四次重大变革。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1949.9~1953年春)。
土地改革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政策主张和根据地“分田分地”探索在夺取政权条件下的一次充分的实现,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延续、扩展和深化。
1949年9月29日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
凡尚未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发动农民群众,建立农民团体,经过清出土匪恶霸、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等项步骤,实现耕者有其田”。
1950年6月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我国土地改革在全面展开。
到1953年春,除了中共中央决定不进行土地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约700万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3亿多无地和少地的贫苦农民获得了7亿多亩土地,免除了350亿公斤的粮食地租,实现了几代人“耕者有其田”的夙愿。
从新中国初期的历史文献看出:“农民在分得土地以后,是作为小的私有主而存在的……”;农民私有土地可以买卖、租佃,但要受一定的限制。
为保护农民土地私有财产权利,当时的县人民政府普遍给农民颁发了《土地房产所有证》,在这份全国基本统一法律文本中规定:农民土地房产“为本户(本人)私有产业,耕种、居住、典当、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土地改革产生的深刻影响在随后几年的农业增长中已经表现得淋漓尽致。
1952年与1949年相比,粮食总产量由11318万吨增加到16392万吨,年平均递增13.14%;棉花总产量由44.4万吨增加到130.4万吨,年平均递增43.15%;油料由256.4万吨增加到419.3万吨,年平均递增21.17%。
第二次是互助合作运动中的土地制度变革(1953~1957)。
互助合作运动大致上经历了两个阶段。
一是从全国解放到1955年夏的互助组和初级社阶段;二是自1955年夏至1957年的高级社阶段。
新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的价值旨归及其意义
新时代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的价值旨归及其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议题。
新时代的背景下,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所体现的重要价值旨归和意义不容忽视。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与现状,就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价值旨归和意义进行深入分析。
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程可以追溯到1978年邓小平提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此之后,我国陆续进行了一系列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首先是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颁布实施,这是中国第一部土地法律,确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霸权地位。
之后,1993年又出台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向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三权分置”的观念,确定承包地、经营权、土地所有权之间的关系。
2003年,又进行了一次土地承包制度的调整,提出建立租赁市场,并鼓励农民流转土地。
2019年《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土地承包制度。
可以看到,我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历程是一个不断完善、不断深化的过程,这也充分体现了改革的顺势性和持续性。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价值旨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使土地资源更加有效利用。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封闭式承包经营制度下,土地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农业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科技应用水平低。
而通过改革,实现土地资源流动和配置,推动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农业生产力将大大得到提升。
二是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土地承包流转,农民可以将自己的土地流转出去让专业的大农场或农民合作社经营,从中获得租金收入;农民可以通过劳务输出、参与合作社等方式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劳动收入。
三是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可以实现城乡要素的有机流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农村产业多元化,为城镇化和工业化提供人才和市场保障。
四是提高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通过流转土地,农民可以形成规模化的生产力,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同时通过土地的轮作、休耕等方式进行保护,实现土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保护。
《土地改革》 讲义
《土地改革》讲义一、土地改革的背景在旧中国,封建土地制度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大部分土地掌握在少数地主和富农手中,广大农民却少地甚至无地,终年辛勤劳作却难以维持温饱。
这种不合理的土地分配状况严重束缚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也阻碍了整个社会的进步。
在农村,地主凭借其占有的土地,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
农民不仅要向地主缴纳高额的地租,还要承担沉重的苛捐杂税和劳役。
许多农民被迫卖身为奴,生活极度贫困。
随着中国近代化进程的推进,特别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兴起,解决土地问题成为了革命的重要任务之一。
土地改革不仅是农民的迫切需求,也是实现国家现代化和民族独立的必要条件。
二、土地改革的历程土地改革在中国有着漫长而曲折的历程。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就在革命根据地开展了土地革命,打土豪、分田地,让农民获得了土地所有权。
新中国成立后,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1950 年6 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土地改革在各地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首先是发动群众,建立农民协会,培养农民积极分子。
然后进行土地清查,划分阶级成分,确定土地分配方案。
最后将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
在土地改革过程中,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
三、土地改革的意义土地改革是中国历史上一次伟大的社会变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土地改革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实现了千百年来农民梦寐以求的“耕者有其田”的愿望。
农民成为土地的主人,极大地激发了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其次,土地改革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国家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农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翻了身,更加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积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再次,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土地制度,消灭了地主阶级,为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扫清了障碍。
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效果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效果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成为了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
中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历经多年,不断取得成果。
本文将深入探讨当前我国土地制度改革的效果及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土地制度改革历程我国的土地制度改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
1988 年,我国实施了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农村经济开始蓬勃发展。
之后,我国的土地利用、管理和流转不断改革创新。
2019年12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土地管理的意见》,提出了“集中 & 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强调建立健全现代土地管理制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经济、生态的土地制度。
二、土地制度改革的效果土地制度改革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稳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依靠土地制度改革,我国实现了土地资源的优化利用。
通过流转土地,可以促进单位面积土地收益的提高,推动农村集约化管理和高效农业的发展。
此外,对工业园区、城乡建设用地的合理利用,也可以为经济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二是促进了农民的收入增长。
将农民的土地用权扩大,使得农民可以将土地权益的流转作为一种收益渠道。
与此同时,种植结构的调整和现代化方法的推广,也为农户提高了农业产出和收益。
三是促进了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乡土地的流转不仅巩固了农民的土地产权,也为城市命运共同体的建设与发展打下了基础。
三、土地制度改革的挑战尽管土地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多成效,但也面临着不少挑战。
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土地征收和流转问题,这涉及到土地流转市场的完善、财务补偿机制等一系列问题。
而且,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许多难以克服的制度性和文化性障碍,这也为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完善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四、结论土地制度改革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今后,我国还需要进一步推进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的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和健全财务补偿机制,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利用方式,进一步推动中国土地利用的集约化和广度化的发展,从而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大的助力。
近代中国历次土地改革
近代中国历次土地改革转让土地。
”这就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土地无偿使用,二是无限期使用,三是不准转让。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于30日公布施行。
《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到1953年春,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任务。
农民真正获得了解放。
我国存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此彻底被摧毁,地主阶级也被消灭。
第二次土地改革:1953年到1956年。
在保留农民土地私有制基础上的农业互助组和初级合作社的土地改革,这次土地改革在中国历史上被称为“三大改造”之一。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又叫农业合作化运动,仿照苏联建立合作社。
从1951年12月开始,中共党中央颁发了一系列的决议,规定了中国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到1956年底,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三阶段后基本完成,全国加入合作社的农户达96.3%。
自此,中国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
第三次土地改革:1958年到1978年。
土地集体所有制下的高级农业合作社和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改革。
虽然新中国在第二次土地改革中建立起了社会主义性质的土地制度,但是由于历史的种种原因,中国国内生产的有限性,尤其是粮食供给的有限,中国出现了粮荒,为此有人将原因归结为国家对土地控制的力度不够,所以又进行了第三次土地改革。
这次土地改革的目的被宣传为加强发挥集体生产的优越性。
这一次土地改革后的土地制度在中国存在了25年。
改革开放前,中国城镇国有土地实行的是单一行政划拨制度,国家将土地使用权无偿、无限期提供给用地者,土地使用权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间流转。
第四次土地改革:1979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土地公有,由农户家庭经营的土地改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王景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世纪变革新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四次重大改革和反思自辛亥革命至今,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近百年的跨世纪的变革。
站在新中国60周年的历史关节点上回望之,它给我们带来强烈震撼和深思:没有哪一个国家的农村土地关系演化有中国之剧烈、之频繁;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像中国那样,土地归农是民心趋从的重要条件;土地制度变革常常成为社会革命的动因和前导,引发经济、政治、文化乃至整个社会结构的深刻变革,因此土地制度变迁中的政治稳定权衡多于经济效率权衡。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有效的土地政策、法律和制度必须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保持稳定,长期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是历史的必然选择。
本文梳理了我国传统的土地经济理论、政策思想和制度特色,分析了中国革命和风暴时期的不同土地政策主张和实践,重点回顾了新中国60年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次重大改革,反思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世纪变革中土地文化传统的影响和历次变革中的经验和教训。
自辛亥革命至今,现代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经历了98年的历程。
近百年的历史跨越了两个世纪,大致可以划分为两个历史时期。
第一个历史时期是中国革命和风暴的时期(1911~1949.9),就农村土地制度变迁而言,先有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和“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后有共产党的“耕地农有”的思想和打土豪分田地的实践。
蒋介石控制下的南京政府实际执行的土地政策,则背叛了三民主义的主张,极力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这种做法实际上为共产党以“耕地农有”为号召,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推翻反动政权创造了条件。
“得民心者得天下”,“土地归农”再次成为民心趋从和革命成功的关键。
第二个历史时期是我国国民经济恢复、建设和转型发展的时期(1949.10~今),其间,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土地改革、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人民公社运动、家庭承包经营等三次重大变革,至今已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长期稳定承包权、鼓励合法流转”的一套完整的新型土地制度,从而加速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一、中国农村土地世纪变革的政策思想和制度基础 中国是最古老的农业国家,五千年文明史其实就是农耕文明发展史。
自周建立民族国家始,至辛亥革命以前的全部封建社会的经济政策思想史也是一部土地经济思想史。
中国的农耕文明孕育了丰富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从而构筑了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并使之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经济基础。
它不仅维系和支撑着中国封建社会大厦沿袭两千多年不倒,甚至深刻而全面地影响着中国现代近百年的土地革命和制度变迁,乃至整个社会革命和经济发展。
中国传统的土地经济理论、政策思想和制度特色集中体现在下列方面: --土地问题对国家经济发展以及政治统治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管子》认为,“地者,万物之本源”,“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
食之所生,水与土也”;《商君书?徕民法》说,“意民之情,其所欲者田宅也”。
因此,“地者,政之本也,是故地可以正政也”;“理国之道,地德为首”;“地不平均和调,则政不可正也”(马伯煌,1993)。
显然,有无土地以及土地占有关系是否均衡,是民心趋从和离散的重大问题。
所以,农民土地问题一直是历代统治者所关注和重视的政务,上述思想被不断发展,并被载入《资治通鉴》一类的著作流传至今,成为官员或干部的必读之书。
--中国历史上,反复演绎着土地“强制兼并”和“拟制兼并”的故事,与此相对应的是朝代更迭的周而复始。
强制兼并和掠夺土地的典型案例如两宋时期的“公田法”、清代前期的“圈地令”;均田和限田的典型案例如盛行于西周的“井田制”和晋代的“占田制”、北魏的“均田制”。
土地强制兼并和掠夺带来极其严重的经济、政治后果,因此抑制兼并、均田和限田思想和政策主张在封建社会一直占据着重要地位。
从两汉时提出限田主张,经过唐宋时期抑制兼并思想的演变,到明清时已经形成了相当完备的理论。
时至今日,“土地兼并必然引发社会动荡”的后此谬误,仍然严重制约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深化。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土地占有王权化的思想根深蒂固。
中国自秦汉以来实行地主土地私有制,但在至高无上的皇权统治下,地主土地所有制、自耕农小土地所有制等私有土地权利并不稳定,田产可以随时易主,农民的私有土地产权没有保障。
传统土地文化的王权化的“劣根性”挥之不去,演化为今日之“公权”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害。
从上述简短的梳理和分析中不难看出,土地问题中渗入了太多的政治问题。
传统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既是现代中国土地制度变迁财富,又是土地制度创新的历史文化包袱。
20世纪土地革命和制度变迁就是在上述文化传统和制度基础上开始的;21世纪的土地制度深化改革,还将受到这些思想的影响。
这就是中国土地问题的特殊性。
二、中国革命和风暴时期的不同土地政策主张和实践 中国革命和风暴时期,我国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的发展有三条线索。
即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中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蒋介石控制下的南京政府实际执行的土地政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以土地革命为中心内容的农民运动及其根据地的“分田分地真忙”。
1、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中的土地经济理论和政策思想 应该看到,孙中山先生平均地权的思想是对封建土地政策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比如封建社会后期,王夫子提出的“土地民有论”,王源提出“有田者必自耕”的主张。
这些思想必然影响后人。
更重要的是,自19世纪40年代始,清王朝的腐败统治导致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内的封建压迫和外国帝国主义侵略交向为恶,迫使农民走上反抗道路。
这一切促使一批仁人志士在投身救国救民的道路上思考农村土地问题。
早在1905年,孙中山成立中国同盟会时就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十六字纲领;同年11月,孙中山在创立的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发刊词中第一次把同盟会的十六字纲领概括为三民主义,即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
而民生主义的基本内容就是“平均地权、节制资本”。
当时孙中山先生倡导的平均地权的具体办法是:“核定天下地价,仍属原主所有;其革命后社会改良之增价,则归于国家,为国民所共享”(杜虹,1998)。
1924年,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对三民主义做了适应潮流的新解释:“所谓平均地权就是私人所有的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农民之缺田地,论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种”(杜虹,1998)。
这就是孙中山先生的“耕者有其田”的思想,但这些主张都没有能够实现。
2、蒋介石控制下的南京政府实际执行的土地政策 蒋介石及其控制的政党和政府在孙中山先生逝世以后,背叛了三民主义的主张,极力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甚至不承认中国存在农民土地问题。
1933年蒋介石曾说过:今日中国之土地不患缺乏,亦不患地主把持。
统计全国人口,与土地之分配,尚属地浮于人,不苦人不得地,唯苦地不整理。
为了缓和广大农民与地主阶级日益发展的矛盾,国民党政府虽然宣布过要在不触动地主土地所有制的前提下实行二五减租并在部分省市试行,但因遭到地方阶级的强烈反对而最后宣布取消。
1930年6月30日颁布的《土地法》,也根本否定中国存在的土地问题,其“地租不得超过耕地收获总额之千分之三百七十五”的规定也是一纸空文。
国民政府横征暴敛,加上天灾人祸,造成民不聊生。
蒋介石没有想到的是,这种做法实际上为中国共产党以“耕地农有”为号召,动员农民参加革命推翻反动政权创造了条件。
3、共产党领导土地革命中的地政策和实践 中国共产党人在早期的革命实践活动中,逐步认识并明确地把农民问题看成是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并以主要精力领导农民运动。
毛泽东曾精辟地指出,农民问题的实质是贫农问题,贫农问题的实质是土地问题。
从那时开始,共产党人就一直把土地问题看成是中国革命的根本问题,十分明确的主张彻底推翻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现耕地农有。
但是,剥夺地主豪绅的土地后到底归谁所有,在党内外一直存着争论。
1925年10月,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扩大会议,会议认为“耕地农有”是解除农民贫困的根本办法;如果农民得不到他们最主要的要求--耕地,他们便不能成为革命的拥护者。
会议发出《告农民书》,第一次提出了 “没收地主的土地,实现耕地农有”的主张。
但1927年4月,中共中央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土地问题决议案》,却提出了土地国有的政策主张,认为“必须要在平均享有田地权的原则下,彻底将土地再行分配,方能使土地问题解决。
而欲实现此步骤,必须土地国有”。
这种错误主张导致了中国最早的农民运动发源地如湖南、湖北、江西、广东等土地革命的失败。
1931年2月,苏区中央局在第9号通告中明确提出“农民参加土地革命的目的是,不仅要取得土地使用权,主要的还要取得土地所有权”。
这年3月,江西省县区苏维埃主席联席会议,在毛泽东主持下通过了《土地问题提纲》,明确宣布土地归农民私有。
1936年7月,中央发布《关于土地政策的指示》,正式确立了“耕地农有”政策主张。
此后,关于如何分割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如何稳定农民的土地占有关系等问题,在根据地土地革命的实践中不断探索。
比如,1927年于11月28日,立夫为党的六大起草的《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草案》中就主张,一切私有土地完全归组织成苏维埃国家的劳动平民所公有,一切没收土地之实际使用权归之于农民,首次提出了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问题;江西革命根据地1931年通过的《土地问题提纲》,按照土地归农民私有的逻辑,作出了土地可以自由租借、买卖,租额由出租和承租者双方自由议定,土地遗产由所有者生前自由处理,政府不加干涉等正确的规定。
至稳定和保障农民土地权利,当时根据地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两条:一是土地按人口平均或者将田亩的50%按人口,50%按生产成员平均分配,《土地问题提纲》还规定,土地分配之后“生的不补、死的不退”;二是实行土地登记,1931年6月1日,苏区临时中央政府土地人民委员会颁发《关于实行土地登记》的布告,提出“……要实行土地登记,苏维埃政府发给土地证予农民,用这个证去确定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他人不得侵犯,政府不得无故没收”。
上述只是中国共产党和新生的苏维埃政府在土地革命斗争中,在有限的区域内“斗地主、分田地”,对土地制度建设进行了极其艰难地探索,这种探索几乎包括了我们今天所面临的稳定农村土地关系的所有方面。
三、新中国60年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次重大改革 新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经历了四次重大变革。
第一次是土地改革(1949.9~1953年春)。
土地改革是革命战争年代中国共产党关于农村土地问题的政策主张和根据地“分田分地”探索在夺取政权条件下的一次充分的实现,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延续、扩展和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