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科技查新委托的注意事项(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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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技查新委托的注意事项

1.我校情报研究所的查新服务执行国家科技部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关于科技查新的相关规定,包括查新机构管理方法、查新委托方法、保密规定、查新程序、查新报告的递交和查新文献的存档方法等。

2.根据我校情报研究所查新业务的相关规定,凡是本校教师委托我校情报研究所进行的查新项目,费用分查新基本费和国际联机检索费两部分。查新基本费暂定为从申请文件提交日到报告提交日在10个工作日以上者,按照学校规定收费,在10~5个工作日以内者,另外收取加急服务费,在5个工作日以内者,不再受理查新委托。国际联机费用按照实际费用收取。

3.教师委托查新过程一般为:

(1) 委托人从图书馆主页上下载并填写查新委托书,表中各个栏目务必请一一填写清楚,不要空白,委托书填写方法请参见下面查新委托书中的填写说明。

(2) 委托人携带查新委托书电子版和相关技术文件,将查新预付费交新校区图书馆202室情报部(电话66132072),凭预付费临时收据,办理委托手续,安排查新员。

(3) 委托人应与指定的查新员保持电话和email联系,对使用的检索词、检索所得的结果、文献内容分析等随时交换意见,以求查新结论的客观性。

(4) 查新报告完成后,委托人在新校区图书馆202室取报告,同时结算查新费用。

科技查新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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