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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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湘桥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X05、X08、D26、D27规划管理单元

法定文件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 (2)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地块编码 (2)

第四章五线控制 (2)

第五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3)

第六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6)

第七章综合交通规划 (6)

第八章生态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 (9)

第九章公共服务设施及(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9)

第一章总则

第1条规划目的

为规范潮州市湘桥片区的土地开发控制和城市规划管理,提升中心城区的土地利用、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建设水平,保证中心城区X05、X08、D26、D27规划管理单元合理有序地进行开发建设,顺利实施《潮州市湘桥片区X05、X08、D26、D27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特制定本法定文本。

第2条规划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规划标准》(GBT 51346-2019)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2005)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试行稿)(2005)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06]42 号)(2006)

《防洪标准》(GB 50201—94)(1994)

《潮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5)》

《湘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调整完善》

《潮州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潮州市城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2015-2020)》

《潮州市十三五近期建设规划》

《潮州市城区河湖水系专项规划(2012-2020)》

《潮州市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16-2030年)》

《潮州市中心城区排水专项规划(2013-2020)》

《潮州市5G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8-2022年)》

《潮州市“十三五”电网建设规划》

第3条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内的D26、D27管理单元位于湘桥区意溪镇北部,相距7km,相对独立。D26东至宁莞高速以东意溪镇行政边界,北至意溪镇行政边界,西以X074县道为界,南至宁莞高速。D27东以金凤公路为界,北至意溪镇行政边界,西以沿江东路为界,南以外环北路为界。X05、X08管理单元涉及凤新街道、城西街道、金山街道、西湖街道,两管理单元相连,东以韩江为界,北以外环北路为界,西以银槐北路-新洋路为界,南以潮枫路-西河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为界。四个管理单元规划总面积4639.95公顷。

第4条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潮州市湘桥片区X05、X08、D26、D27规划管理单元建设和开发的法定性文件,自本规划批准公布之日起,规划区范围内一切建设和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并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下一层次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也应遵照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5条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潮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规划的解释权属潮州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如需调整或修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发展目标及功能定位

第6条空间结构

形成一核、三廊、五片区”的整体空间结构。

一核:借助潮州古城影响力,形成西湖文旅生态核。

三廊:依托韩江、桂坑水、文祠水组成的滨水生态廊道。

五片区:分别为产城融合发展区、军事管理区、城镇提升优化区、生态旅游服务区以及城市更新先行区。

第7条功能定位

D26管理单元:以文化旅游、休闲娱乐、教育拓展为主要功能的复合型山乡旅游服务区;

D27管理单元:以休闲娱乐、居住、商业为主要功能的城市更新区域;

X05管理单元:以商贸、居住为主导功能的产城融合新区;

X08管理单元:以文化旅游、商业办公、居住为主要功能的城市更新区域。

第8条建设用地规模

规划范围规划建设用地958.25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737.5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11.31公顷,区域公用设施用地14.84公顷,特殊用地149.42公顷,采矿用地9公顷,其他建设用地36.14公顷。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地块编码

第9条地块划分

由道路或者其它自然物划分为地块,规划范围共划分21个街坊、483个建设用地地块。第10条地块编码

规划范围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办法,即“规划管理单元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如X11-01-01在表示X11规划管理单元01街坊01地块。

每一地块代码表示地块并不一定代表实际开发的用地红线范围。在具体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地块进行细分或对细分地块合并。

第四章五线控制

第11条城市蓝线

城市蓝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82.01公顷。城市蓝线的管理按《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执行。

第12条城市绿线

城市绿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59.87公顷。城市绿线的管理按《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执行。

第13条城市黄线

城市黄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29.62公顷。城市黄线的管理按《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4号)执行。

第14条城市紫线

城市紫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49公顷。城市紫线的管理按《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9号)执行。

第15条城市红线

城市红线控制的用地面积为164.84公顷。城市红线的管理按《潮州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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