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教师十不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济宁市《中小学教师十不准》

1、不准仪表不整进入学校或教室;

2、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或在上班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不准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不按时上课、无教案上课和无故不完成教学任务;

4、不准在教室内使用通讯工具或吸烟;

5、不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侮辱家长;

6、不准按成绩对学生进行公开排名或按成绩排座次;

7、不准乱订乱发教学辅导资料或向学生推销商品;

8、不准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为民办教育机构组织推荐学生或巧立名目乱收费;

9、不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礼品或索要、变相索要财物;

10、不准搞小帮派、小圈子或参加非法活动。

济宁市教育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