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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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总体目标
完成重点城市公共建筑节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确定各类
型公共建筑能耗限额,开展基于限额的公共建筑用能管理。
建立健全针对节能改造的多元化融资支持政策及融资模式, 形成适宜的节能改造技术及产品应用体系。 建立可比对的面向社会的公共建筑用能公示制度。
项目背景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民用建筑节能发展规划》
区主管部门受理
未通过
通过
区组织综合验收
验收未通过
每年6月30日前申请
验收通过
同意拨付
奖励资金拨付与使用
节能率标准
普通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率不 低于20%的项目,按30元/平方米的奖励标准给予市级资 金奖励。
奖励资金拨付与使用
实际节能率大于10%小于15%的普通公共建筑或大于15%小于20% 的大型公共建筑,可依据折算面积按上述标准申请奖励资金。 折算面积算法如下:
改造项目申报网上操作流程 登录公共建筑节能
企 业 申 请 区 县 受 理
退回修 改
绿色 化改造项目管理系 统 网上填写项目申报 书
填写步骤: 1、选择建筑 2、填写项目基本信息 3、填写相关单位信息 4、填写改造内容及方案概述 5、上传附件文件 6、预览 7、提交
区主管部门受理
核实有问题 未通过
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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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
申报及组织实施
申请奖励资金的改造项目须具备的条件: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 (二)纳入本市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 (三)单体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需按要求填报能源利 用状况报告。 (四)实现普通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率不 低于20%,或节能率满足折算面积要求。 (五)2016年1月1日后竣工且2018年12月31日前纳入项目库的项目。
严格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 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 及以上标准; 2018年底前,完成不少于600万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工作, 2018年底之前完成公共建筑节能 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项目背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
市财政局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市发展和改革委
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
信息核 实
进入公示 存疑库
公示
有疑议
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疑义
核实没问题
进入项目库
每年3月,9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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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资金拨付与使用
奖励资金拨付与使用
资金拨付与使用
专项验收合格且试运行满12个月的项目,申报单位可于 每年6月30日前通过平台提交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各区奖励资金拨付申请汇总后提交 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申请做好 下一年度奖励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工作。
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项目及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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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暂行办法总则 改造项目申报及组织实施 奖励资金拨付与使用 附件介绍及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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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背景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银监会办公厅
项目背景
总体目标
新建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
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直辖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 少于500万平方米,副省级城市不少于240万平方米,其他城市不 少于150万平方米,改造项目平均节能率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 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比例不低于40%。
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单位。
总 则
属地管理 节能监

部门联动
市场主导
节能优先
原则
公共建筑节能色化改造
总 则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工作, 制定相关政策标准,建设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服务平台,依据各
区的资金申请向市财政局提出奖励资金的预算和拨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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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行办法总则
总 则
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对公共建筑的供暖通风 空调系统、动力系统、供配电与照明系统、监测与控制系统、 围护结构、给排水系统等进行一项或多项节能改造并达到节能 率要求的项目。
总 则
奖励资金
专项用于改造项目的市级财政奖励资金。
节能服务机构
提供改造项目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施工、
构建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 库。 出台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财政 激励政策。 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参 与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 完成6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 造,改造后的普通公共建筑能耗下降 15%,大型公共建筑能耗下降20%。
项目背景
《北京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年)》
市财政局
负责做好奖励资金的预算安排和拨付,并做好奖励资金的监 督和管理工作。
总 则
市发展改革委 负责本市公共机构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将改造项目信息纳 入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服务平台。 市规划国土委 负责改造项目的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工作。 市级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本领域内改造项目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改造项目奖励资金申请网上操作流程
项目库中改造项目
填写专项验收信 息
企 业 申 请
项目进度信息维 护
能耗信息上 传
1、上传2014年基期能 耗 2、上传验收后连续12 个 月的能耗
网上填写资金申请
退回修 改
区 主 管 部 门 受 理
填写步骤: 1、选择项目 2、填写单位信息 3、填写节能核算信息 4、上传附件 5、预览 6、提交
总 则
区建筑节能主管部门 负责制定本区年度改造计划,编制并上报本区奖励资金预算和
拨付申请,配套相关工作经费。负责改造项目的征集、审核、
监督实施及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 区财政局 负责本辖区内市级奖励资金的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 鼓励各区配套相应奖励资金。
总 则
采用的模式
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或PPP模式实施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 改造。改造完成的项目,鼓励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采用能源 费用托管的形式交由节能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和管理。
折算面积=基期建筑面积×(实际节能率/目标节能率)
其中,普通公共建筑目标节能率为15%,大型公共建筑目标节能
率为20%。折算面积不超过我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任务总
量的30%。
监督管理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 将不定期组织对改造项目实施情况及奖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
核查。
区建筑节能主管部门
对在本区内从事能源审计、节能量核定或节能改造相关业务的节 能服务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并强化对改造项目的安全、质量的日 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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