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谈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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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
2003年4月出版的《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实验)第三部分“内容标准”历史(Ⅱ)中规定:“概述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概貌,了解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
目前,初审通过的几个版本的教科书都没有设立专节或专目论述“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而是通过古代中国商业发展历程的叙述有所反映。这就需要教师自己总结归纳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不少实验区的教师反映:“自己归纳的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特点是否正确、是否全面连自己都没把握,怎么能给学生讲呢?”
作为人教版高中历史教科书的编者之一,笔者想探究一下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希望能对广大教师完成教学任务有所帮助。
特点要通过比较去发现。古代中国商业发展的特点要通过与古代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商业发展状况进行比较,然后才能发现。经过比较,笔者认为古代中国商业发展呈现五大特点。
第一,中国商业的萌发、形成很早。
在当今世界各国,商业都是一个重要的国民经济部门。它是联系生产与消费、工业和农业的桥梁。在今天看来,没有商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将受到巨大影响。然而,商业却不是与人类并生的。人类诞生了300多万年,而商业出现才几千年,在远古漫长的岁月里,人类社会没有商业。
到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品有了剩余,出现了社会分工以后,在不同产品所有者之间发生了“以其所有,易其所无”的交换。这种交换的初始形态,是生产者之间物与物的直接交换。以后才有作为交易媒介的货币和居间的商业出现。要认识古代中国商业的起源,就得从物与物的交换谈起。
1930年,考古工作者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发现的山顶洞人,处于旧石器时代晚期。在山顶洞里,考古工作者发现有作为装饰品的带孔海蚶壳和撒在尸骨上的赤铁矿粉粒。这两种东西都不是龙骨山所产。海蚶壳产于渤海湾,当时距周口店约四百里。离周口店最近的赤铁矿产地也有二三百里。这两种东西,如果不是山顶洞人从别处人类手里抢来的,就是与别处人类“以物易物”,交换来的。
从历史发展的总体情况看,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在产品偶然出现剩余时,才有氏族之间发生交换的可能,但这只是偶然的个别的行为。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农业和畜牧业普遍发展起来,促使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交换就由偶然、个别的行为,转变成经常、普遍的行为。《易·系辞》说:“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日中
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市场的出现,说明交换已经是经常、普遍的行为了。即便这样,神农氏时代还不能算是有商业,只能算是有商业萌芽。因为它是生产者之间物与物的直接交换,没有一般等价物充当交换的媒介,也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到父系氏族社会,从古代典籍记载看,交换关系达到相当高的水平,性质也在变化。《大戴礼记·五帝德》中记载孔子说:黄帝“设五量”。这就是说,黄帝时代创造了度、量、衡、亩和数。这些创造保证了交换的公平与合理。所以,孔子评价说:它起到了“抚万民、度四方”的作用。《淮南子·览冥训》也说:黄帝之时,“市不预贾”。意思是说,黄帝时代,在市场上交易,没有欺诈的行为。《尸子》上说:尧时,“宫中三市”。在尧所居住的邑内有三个常设的市场,显然,当时交换是很平常的事情。《史记·五帝纪》说:舜“作什器于寿邱,就时于负夏。”“寿邱”和“负夏”,都是古地名;前者在鲁都曲阜东门之北,后者在鲁都曲阜西面。“就时”即乘时逐利。舜将手工制品从寿邱贩运到负夏去卖,目的是乘时牟利。《尸子》记载舜的交换活动,说:“顿丘买贵,于是贩于顿丘;传虚卖贱,于是债于传虚。”顿丘缺少某种物品,所以“买贵”,而那种物品在传虚盛产。这样,舜就利用两地的差价,通过交换牟利。舜的交换活动很有商业味道。《史记·平淮书》说:“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刀,或龟贝。”司马迁认为,虞舜夏禹时有货币,而且货币种类很多。但是,至今没有考古证据让人相信虞舜时代存在货币,所以,舜的交换活动是否使用了货币?这还是个疑问。
古代中国使用货币始于夏代。司马迁提到夏代的货币有“龟贝”。“龟”在夏代用于占卜,不可能成为货币流通;“贝”作为货币流通完全可能。“货”字从贝从化;化,变化,含交易的意思;而交易则用“贝”。由此可见,“货”字本身暗藏着货币起源于海贝的信息。在汉字中,跟货币有关的字大多带“贝”旁,如贡赋、贿赂、贫贱、買賣(买卖)、赏赐、贮、贪、赈、贩、赊、贷等等。这说明早在汉字形成之前,贝已经作为货币在交换中充当媒介了。这个认识得到考古材料的支持。
按照考古学分期,二里头类型早中期文化的绝对年代相当于夏代历史时期。1965年第5期《考古》刊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洛阳发掘队撰写的《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掘简报》。“简报”说:二里头遗址出土有一定数量的海贝,而且还发现了仿海贝制作的骨贝和石贝。后来,河南陕县七里铺、郑州上街等夏代文化遗址内也发现有仿贝。1986年第4期《考古》刊登的《1984年秋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发现的几座墓葬》一文说:墓9出土海贝70枚,墓11出土海贝58枚,皆置于墓底中部。这两座墓葬年代约当夏代晚期或商代早期。几十枚海贝集中起来埋葬于墓底,这说明海贝已取得货币的资格。《盐铁论·错币篇》说:“币与世易,夏后以玄贝。”“玄贝”是黑色的贝。过去人们怀疑这种说法的真实性,但二里头文化遗址出土的海贝确实有染黑的,这证实《盐铁论》的说法可靠。夏代尚黑,贝的颜色不一,天然玄贝珍贵,不是玄色的贝,就把它染黑,这是夏代社会时尚心态的反映。夏代不仅出现了货币,而且出现了专门从事交换工作的商人。商、原本是居住在黄河下游的一个古老部落。传说商的远祖名契,契佐禹治水,因功始封于商(今河南商洛县)。商部落畜牧业比较发达,常以畜牧跟其他部落交换。
契的六世孙王亥发明服牛(仆牛)技术,开始驾牛车到黄河北岸扩大贸易。在一次贸易中,狄人有易氏杀死王亥,夺走牛车和其他财物。王亥之子上甲微起兵灭掉有易氏,报仇雪恨。这件事情在先秦典籍《易》卦辞和系辞、《世本》、《竹书纪年》、《楚辞》、《吕览》和《山海经》中都有记载。王国维先生发现在殷墟卜辞中称王亥为高祖,祭祀王亥礼仪最隆重,有一次用牛竟达三百头。王亥生活在夏代,“商人”和“商业”之名起源不与夏部落相联系,而与商部落相联系,足见商部落是以专门从事交换闻名的。那么,夏代已出现商人是可信的。
夏代既有作为交换媒介的货币——玄贝和专供交换的市场,又有专门从事交换,以牟利为已任的商人,根据这些情况,我们说商业在夏代已经初具雏形,这绝不是无稽之谈。如果保守一些,把古代中国的商业形成推迟到商代早期,在学术界没有疑问。
中国的信史从夏禹治水开始,那是公元前21世纪的事情,最早记录在公元前9世纪西周青铜器长篇铭文中。希腊的信史从“荷马史诗”开始。“荷马史诗”是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9世纪许多民间行吟歌手集体的口头创作,到公元前6世纪才正式写成文字。
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有这样的描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