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务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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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变更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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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转)备用

2010-04-25 14:45

公司变更的相关流程:

【变更法定代表人】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字,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并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加盖公章;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交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的《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并加盖企业的印章);

5、《字号查询证明》原件

【变更公司住所】需要提交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公司盖章的《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决议应符合企业章程的规定,并加盖企业的印章);

5、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6、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7、经营项目涉及环保或消防审批的,提交环保批文原件或消防批文复印件(核对原件);

地税变更,需带资料:

1、填写“变更税务登记表”法人签字,盖公章,填一份就行了

2、房屋租凭合同复印件

3、房屋租凭发票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公章

国税:

1、拿着国税那个卡去办理初始化和登记。

2、同时把税务登记证副本给人家看一下。

组织机构代码办理: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交回“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和IC卡

4、填写一张表(问工作人员要),加盖公章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股东签字人数需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5、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注册资本增加数额和出资方式,股东签字人数需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

7、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减少注册资本】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公司盖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股东签字人数需达到章程规定的比例,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7、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一次)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章程备案】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股东会决议:内容应明确修改公司章程,由股东签字并加盖公章;

4、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第二次出资到位备案】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以非货币出资的,提交实物过户证明、工业产权转让登记证明、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变更证明;

4、分期缴纳出资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股权转让(变更股东)】需要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的公司章程;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有限公司变更股东的原股东会决议;

6、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涉及国有资产转让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股权转让协议应当经产权交易机构鉴证,不涉及国有资产转让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

7、有限公司确定其他事项的股东变更的事的新股东决议;

8、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什么情况下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自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机关办理登记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情况发生以下变化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改变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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