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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的炽灼残渣检测方法(欧洲药典、美国药典)
1 原理:药品(多为有机化合物)经高温加热分解或挥发后遺留下的不挥发无机物(多为金属的氧化物,碳酸盐,磷酸盐,硅酸盐和氯化物等)。
2 仪器与用具:高温炉、坩埚、坩埚钳、通风柜
3 试剂与试液:硫酸分析纯
4 操作步骤
中国药典检测方法
4.1 空坩埚恒重:取坩埚置于高温炉内,将盖子斜盖在坩埚上,经700~800℃炽灼约30~60分钟,取出坩埚,稍冷片刻,移置干燥器内并盖上盖子,放冷至室温,精密称定坩埚重量。再在上述条件下炽灼约30分钟,取出,置干燥器内,放冷,称重;重复数次,直至恒重,备用。如无特殊情况,空坩埚在700~800℃(或500~600℃)炽灼二小时即可恒重。
4.2 称取供试品:取供试品1.0g~2.0g或各该药品项下规定的重量,置已炽灼至恒重的坩埚内,精密称定。
4.3 炭化:将盛有供试品的坩埚斜置电炉,炽灼至供试品全部炭化呈黑色,并不冒浓烟,放冷至室温。“炭化”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
4.4 灰化:除另有规定外,滴加硫酸0.5~1.0ml,使炭化物全部湿润,继续在电炉上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白烟完全消失(以上操作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将坩埚移置高温炉内,盖子斜盖于坩埚上,在700~800℃炽灼,约60分钟,使供试品完全灰化,(如供试品要做重金属试验,则灰化温度应在500~600℃)。恒重:按操作方法
5.4.4,依法操作炽灼30分钟,直至恒重。如无特殊情况,在700~800℃(或500~600℃)炽灼二小时即可恒重。
4.5 如需将残渣留作重金属检查,则炽灼温度控制在500~600℃。
5 欧洲药典检测方法
5.1 在600±50℃灼烧一个白金、瓷或石英坩埚30分钟,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加入规定量的样品于上述坩埚内,称重。
5.2 用1mL的硫酸湿润样品,在低温上加热直至样品完全炭化。冷却后,用少量的硫酸湿润残渣,加热直至白烟不再产生。
5.3 在600±50℃的高温炉内灼烧,直至残渣完全灰化(在操作过程不应有火焰出现),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并计算残渣的量。
5.4 除非另有规定,假如残渣的量超过规定的限量,重复用硫酸湿润和灼烧,与前面操作相同,直至恒重。
6 美国药典方法
6.1 称取1~2g样品或规定量的样品于已经灼烧,冷却和称重的合适坩埚(600℃±50℃炽灼30分钟),
用少量(1mL )的硫酸湿润样品,在低温上加热直至样品完全炭化。
6.2 冷却后,除非另有规定,用少量(1mL )的硫酸湿润残渣,加热直至白烟不再产生。
6.3 在600℃±50℃的高温炉内灼烧,或者其它规定的温度,直至完全灰化,在干燥器内冷却后称重,计算残渣的量。
6.4 假如残渣的量超过规定的限量,再用1ml 硫酸湿润残渣,继续低温加热和灼烧(与前面操作相同),并计算残渣的量。除非另有规定,继续烧烧直至恒重或残渣的量符合规定的限量。
6.5 恒重:系指连续两次炽灼后的重量差异在0.3mg (ChP )或0.5mg (EP ,USP )以下的重量。 7 计算:
炽灼残渣%= 样品重量空坩埚重
残渣及坩埚重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