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大中修监理实施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S307线泸永路和X089泸富公路进港段

公路大中修工程

编制:四川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

S307线泸永路和X089泸富公路进港段

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部

二O一六年十月

目录

一、总则.............................................................................03/08

二、本项目工程概况......................................................08/09

三、监理组织机构及监理职责....................................09/10

四、工程材料的试验和检验........................................10/11

五、路基工程....................................................................12/16

六、路面工程....................................................................16/27

七、桥梁工程....................................................................27/27

八、防、排水工程...........................................................27/28

九、图片.............................................................................28/28

十、计量、支付................................................................29/30 十一、环境保护................................................................30/32 十二安全保护................................................................32/34

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保证泸州S307线泸永路和X089泸富公路进港段公路大中修工程的施工质量,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和保证工期目标,参照最新版JTG-G10-2016《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特制定“泸州S307线泸永路和X089泸富公路进港段公路大中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使施工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

2、质量保证体系:本工程按“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受泸州市交通局质监站监督,由四川省公路工程监理事务所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造价、进度和合同等实施全方位的监理与管理工作,承包人(泸州交投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应建立能满足现场试验要求的工地试验室或委托具有公路行业试验检测资质的机构作为自检试验室,但项目部应配备试验专业人员对试验台账进行管理。监理部采用试验专业监理工程师见证方式对所有原材料取样以及现场试验检测和试验操作流程进行旁站。双方共同完成试验工作,确保各种试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在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确保试验数据切实反映工程质量。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数据报告未经监理见证签认或试验操作违背规范程序的,不予认可。

3、本细则中的施工“监理”是指监理部群体或个人,以下简称“监理”。监理受建设单位(泸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该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4、本细则中,“业主”是指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是指监理

部的群体或个人的通称,“承包人”是指合同中的承建单位。

5、业主与监理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监理与承包人之间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监理”的监督与管理,承包人实施任何与施工有关的活动,都必须经监理批准同意后方能施工。

6、监理在进度计划管理方面的职责。

(1)审批承包人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设备计划,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各分项工程详细的实施计划。

(2)检查和监督承包人计划的实施。当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滞后,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施工组织计划。

(3)每月向业主提交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会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向业主提出中止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作出决定。

7、监理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职责:

(1)检查承包人施工放样情况,审批施工放样结果。

(2)审批各分项工程开工报告。

(3)对承包人的自检、测试工作进行监督,有权利用承包人的测试设备,随时检查工程质量,保证取得工程的必要数据。

(4)按施工程序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签认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5)检查施工方法,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及施工工艺。

(6)签发工程项目交工证书,参加由业主主持的竣工验收活动,

并参与和确认签发《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工作。

(7)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有权通知承包人纠正或返工,并有权制止施工。

A、不按计划施工,又未按规定程序审批;

B、使用的材料、构件没有检测报告,又不符合质量要求;

C、工程质量低劣,尺寸不符合设计要求;

D、采用未经鉴定的又无法保证质量的新工艺;

E、应经监理检查而未检查和签认的隐蔽工程。

8、监理在计量支付方面的职责。

(1)、现场及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已完成工程数量。并附上计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发的合格单,才能计量。

(2)、向业主提交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每月支付报表。监理部每月支付审批时间为每月25日至该月底止。

9、监理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职责。

(1)、组织并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例行工地会议,有权参加承包单位的任何与实施合同有关的工作会议。

(2)、有权按规范要求和合同规定,受理审查工程变更。按变更程序和相关条款办理及下达工程变更令。

(3)、对承包人提出的合同工期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诉的理由,进行审查、评估,报业主批准后执行。

(4)、监督承包单位的人员、机器设备和原材料等进场与所列是否相符,对不称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机器设备和原材料,有权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