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2018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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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2018年有序用电实施方案
受河北南部电网装机容量不足以及用电需求较快增长等因素影响,预计今年度夏期间河北南部电网最大负荷缺口将达到730万千瓦,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2018年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发改电力〔2018〕560号),下达给石家庄的调控指标为190万千瓦,其中错避峰75万千瓦(含40万千瓦可中断负荷)、限电方式115万千瓦;2017年石家庄地区网供最大负荷达到历史最高的794万千瓦,预期2018年石家庄电网度夏期间供需形势“总体基本平衡,时段性缺电”的特征更加突出,有序用电工作形势更加严峻。
为缓解高峰时段电力供应紧张矛盾,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在用电负荷高峰情况下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重要用户正常用电,保障用电企业有序生产,将季节性、时段性电力供需矛盾给社会和企业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有序用电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安全稳定、有保有限、注重预防、节控并举”的原则,在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二)把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保障重点用电需求放在有序用电工作的首位,常态管理、动态调整,合理安排有序用电措施,减少限电影响。
(三)按照“四定”原则(定企业、定设备、定容量、定时间),将有序用电方案落实到户,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制定有针对性的有序用电措施。
(四)有保有限,区别对待。
优先保障以下用电:
1、居民生活,排灌、化肥生产等农业生产用电;
2、应急指挥和处置部门,主要党政军机关,广播、电视、电信、交通、监狱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用户;
3、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
4、重大社会活动场所、医院、金融机构、学校等关系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用户;
5、供水、供热、供能等基础设施用户;
6、国家重点工程、军工企业。
重点限制以下用电:
1、违规建成或在建项目;
2、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
3、单位产品能耗高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
4、景观照明、亮化工程;
5、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企业。
(五)属地管理
将调控指标分解到各县(市、区),实行分层分区管控,由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总责。
(六)技术控荷
加强技术手段控制负荷,对在规定时间开始后30分钟内仍未按要求落实有序用电措施的用电企业,当地电力主管部门授权当地供电公司通过多种技术手段进行限电或全厂停电。
二、负荷指标分配及调控方式
(一)调控指标分配
按照电网公司最大电力缺口预测值,参照各地工业负荷及行业分布情况,分解各调控方式指标见附件1。
(二)调控方式
根据电力缺口和各地负荷控制能力综合运用错避峰、负控、停限电等方式实施有序用电。
1、错避峰方式
当出现非持续、小负荷缺口时,采取错避峰措施实施有序用电调控。
通过安排连续性生产企业调整生产工序、非连续性生产企业错峰生产、调整周休、设备检修等方式参与错避峰用电,组织用户转移、削减或中断用电负荷,减少高峰用电需求。
对有序用电调控负荷指标执行不到位的用户,由供电公司实施负控限电措施。
2、限电方式
当出现较长时间的持续性负荷缺口时(持续天数超过2天、电力缺口较大时),先启动错避峰方案,超出部分采取限电方式。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组织机构
1、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
组长:李雪荣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徐拥政市政府常务副秘书长
左力鸥市发改委主任
朱薪志石家庄供电公司总经理
成员:贾东旭市发改委党组成员、能源办主任
刘玉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扈传淼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文波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顺泽市住建局副局长
祖桂玉市城管委总工程师
刘寒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孙钊供电公司营销部主任
统筹协调预案编审、任务分解、工作督导、成效评估、奖惩考核等重要事项。
根据电网供应能力和负荷预测变化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协调并决定保证正常供用电秩序及安全可靠供电的重要事项和重大决策,指导全市的电力有序供应工作。
2、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由市发改委与供电公司联合办公(办公电话:市发改委86687643,石家庄供电公司66667013。
邮箱:sfgwyxc@126、com)。
办公室主任由贾东旭和刘玉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建军、孙钊、宁立彬、张小兵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市安监局、市发改委、市文广新局主管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市有序用电协调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有序用电工作督导组,具体负责实施用电高峰期间有序用电指标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落实属地有序用电工作。
(二)工作分工
1、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分析和评估危险化学品生产、矿井等停电将导致重大人身伤害或设备严重损坏企业的保安负荷及参与错避峰和停限电能力,指导此类用电企业制订《内部负荷应急控制方案》。
2、市商务局:牵头负责组织商业、餐饮、城市综合体等用户在大负荷期间降低空调负荷。
3、市住建局:牵头负责组织建筑工地在大负荷期间减少直至停止一切生产用电。
4、市城管委:牵头负责在大负荷期间减少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用电。
5、市文广新局牵头负责在大负荷期间减少娱乐场所用电。
6、各县(市、区)工业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分析和评估辖区内工业企业参与错避峰和停限电的能力,提出合理分配各工业用户的可限负荷建议,督导工业企业落实有序用电方案。
配合当地电力主管部门根据工业用户具体情况、用电性质制定相应的执行标准(包括参与企业明细,执行批次,压降负荷,远程负控轮次),各地供电公司据此进行用户梳理,组织用户签订《有序用电客户告知书》和《有序用电工作责任书》。
7、有序用电参与企业:签订相关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和联系人,配备合格电气人员;确认机台设备、压限负荷和负控轮次,编制《内部负荷应急控制方案》,落实序用电指令,保证有序用电方案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科学编制有序用电方案
各县(市、区)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会同供电企业根据当地负荷情况做好有序用电方案编制工作,将有序用电指标落实到具体用户,并将本地有序用电方案在6月15日前报市发改委和石家庄供电公司备案。
同时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供用电秩序平稳有序。
在制定方案时,应充分分析本地区供电薄弱环节,考虑有序用电方案的可操作性,采取多组别、多轮次等方式优化有序用电策略,尽量减少对用户生产影响。
根据电网实际,制定局部地区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在局部地区出现电力缺口时不影响电网运行安全。
(二)强化有序用电措施落实
国网石家庄供电公司密切跟踪电力需求走势,精准预测石家庄电网电力供需形势。
预判将出现供需缺口时,根据省电力公司安排,市有序用电协调导小组办公室向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下达启动有序用电预警等级,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各县(市、区)供电公司要及时通过提前约定的告知方式,对企业履行告知义务,指导企业妥善安排生产。
相关企业接到有序用电指令后要立即响应,按照指令要求采取措施,确保内部负荷调控指标落实到位。
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企业应与其它用户公平承担有序用电义务,应按规定执行政府批准的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有序用电措施。
因执行有序用电造成交易偏差电量不予考核,各级供电公司要做好相关记录。
当启动停限电方案时,要减少亮化工程和景观照明用电,控制减少娱乐场所用电,大型商场、餐饮、城市综合体、公共楼宇等要降低空调用电负荷,直至建筑工地减少停止一切生产用电。
当电力供应矛盾缓和后,及时发布解除有序用电信息,通知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
预警解除后一天内,各县(市、区)电力运行管理部门和当地供电公司要将当地有序用电落实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并书面上报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办公室。
(三)强化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电力运行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有序用电管理职责,支持通过负控等技术措施实现对工业负荷的精准控制,组织供电公司对具备条件的大用户安装负控装置,加强负控设施的运行维护。
会同有关部门及当地供电公司成立联合督导组,加强对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电力供应紧张时期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用电秩序稳定。
市有序用电协调领导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有序用电方案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检查。
利用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和电网企业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监督检查有序用电工作,对电力用户基础信息弄虚作假、不签订有序用电告知书、不执行限电指令、客户侧设备改造达不到负荷控制要求
的,不配合供电公司跳闸功能测试、接入的,以及破坏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的行为,责令改正,进行行政约谈,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取消市场交易主体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停止供电。
对违反有序用电方案和相关政策的企业,要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提高节约用电水平
在启动有序用电期间,宾馆、饭店、大型商场、超市(指有中央空调)、娱乐场所等商业单位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空调温度设置夏季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照明等其他用电负荷按实际需求减少20%以上;景观照明22∶00前一律暂停亮灯用电(招牌照明用电除外);晚间城市路灯延时亮灯,在亮度适当的情况下,道路两侧错开启用。
(五)及时修订有序用电方案
各县(市、区)供电公司要定期对具有错避峰能力的工业企业进行详细排查和梳理,及时调整有序用电方案,并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批准执行,确保有序用电方案具有可操作性。
对符合有序用电执行原则的新上或恢复用电以及用电变更的电力用户,要及时纳入有序用电方案中;对永久性减容或销户企业,要及时调减指标或从方案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