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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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地震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3 应急工作组
2.4 专家组
3.监测与信息报告
3.1 监测预警
3.2 信息报告
4.应急响应
4.1 地震灾害分级
4.2 分级响应
4.3 应急处置措施
4.4 信息发布
4.5 应急结束
5.其他地震事件
5.1一般有感地震事件
5.2 地震传言事件
5.3 邻地州(市)地震灾害
6.善后工作
6.1 地震灾害调查与评估
6.2 恢复重建
7.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7.2 指挥平台保障
7.3 物资与资金保障
7.4 避难场所保障
7.5 基础设施保障
8.监督管理
8.1 宣传、培训与演练
8.2 奖励与责任追究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9.2预案制定与实施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国家地震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湖南省地震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4〕22号)、《邵阳市地震应急预案》和《武冈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震灾害应对工作。
1.4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当地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的主体。
2.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武冈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主任及市教育科技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市人武部、市武警中队、市消防中队相关负责人任副指挥长,市外宣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
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计局、市外侨办、市城管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红十字会、市邮政管理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冈市支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教育科技局地震办,由市教育科技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2 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2.2.1 市指挥部
统一指挥、协调全市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协调武警和民兵、预备役人员等参加抢险救灾;必要时成立地震灾区现场指挥机构;研究解决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方面的问题。
2.2.2 市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市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汇总并报告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提出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协调有关地区、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地震应急工作。
2.2.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
市教育科技局开展地震监测和地震趋势判定,收集、汇总震情、灾情;会同有关部门接受、安排国(境)内外派遣的紧急救援队伍;配合发布抗震救灾信息,开展地震灾害
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震后危险房屋鉴定等工作。组织学生开展防震减灾应急知识宣教和培训演练;督促开展幼儿园及学校校舍和附属设施的地震隐患排查、监测和治理,协助做好震后校舍恢复重建工作。组织学校和企业开展防震救灾新技术新装备的研发,推进防震减灾科技成果集成转化与应用。
市外宣办组织开展抗震救灾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
市发改局协调、调度应急储备物资,配合调节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保障灾区能源需求;组织编制灾后重建规划;将防震减灾项目立项并纳入规划。
市经信局协调灾区煤电油运及重要原材料、重要消费品的生产、供需衔接;协调抢修恢复受破坏的无线电通信设施。
市公安局组织、指挥、协调公安警力开展应急救援、维护灾区治安等工作;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警戒等措施。
市民政局组织、协调灾区民政部门做好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灾后善后处置等工作;核定、报告和发布灾情信息,组织开展灾情会商、评估;申请、分配、管理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
市财政局安排、拨付并监管救灾资金、物资及其使用,及时向省财政申请地震灾害援助及灾后重建补助等专项资金。
市国土资源局协助开展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对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地质灾害进行监测;组织开展隐患排查,防范次生地质灾害发生。
市环保局提供灾区重大污染源分布信息,研究判断污染危害影响情况;组织开展灾区环境监测和灾后环境影响调查、评估工作。
市住建局监测、处置灾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的安全隐患,评估受灾建筑物损坏程度。
市城管局做好灾区城市供水、燃气保障及有关市政公用设施抢修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运力运输抗震救灾人员和应急物资,转移受灾群众;协助动态监控和紧急处置公路地质灾害险情,及时抢修受损交通公路设施。
市水利局组织开展水情、汛情、水库工程监测及地震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处置、水利工程抢险和震损水利设施修复等工作。
市商务局协调做好肉、糖和成品油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
市卫计局组织开展灾区医疗救援、疾病控制、心理疏导干预等工作。
市外侨办协调处理相关涉港澳及涉外等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