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制度变迁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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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制度变迁理论》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

意识形态
根据诺斯的解释,是由互相关联的、包罗万象的世界观构成,包 括道德和伦理法则。 在诺斯看来,意识形态是降低交易成本的一种制度安排。例如, 在界定和执行产权的成本大于收益的情况下,不能用产权来解决“搭 便车”问题,这时就要靠意识形态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再如,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确定的规则需要一个遵从过程。遵从 也是有成本的。如果对个人的最大化行为缺乏某种制约,产生了过高 的遵从规则的成本,这将使政治或经济制度无法安排,那么就需要花 费大量的投资去使人们相信这些制度的合法性。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
赵海洋 0690202009 王成龙 069020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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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特指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 来的规则、服从程序和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 诺斯称之为“制度安排”。指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 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 诺斯所讲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都是指这一意义上的制 度。 制度变迁理论的内容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 态理论
诺斯在国家理论中表述道,国家的目的有两个:一是界定形 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 二是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化。 政府既要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又要向社会提供最大化的 社会服务。
《地方政府学》 政府作为由专业人员组成的社会组织,操纵或组成政府的人员 都有自己的利益,政府也就呈现出自己的利益趋向。这一点在地方 政府中体现的更加清晰。对于地方政府自身利益的构成,我们从两 个层次来加以分析: 政府利益、政府人员的个人利益。 政府的机构利益,表现为政府机构时常争取预算的最大化。再 者,组织的扩张都使其领导者的权力、收入、声望有所提高,因此, 他们鼓励组织的扩张,政府会向帕金森定律所描述的状况膨胀。

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一、理论概述美国经济学家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 C. North)在研究中重新发现了制度因素的重要作用,他的新经济史论和制度变迁理论使其在经济学界声誉雀起,成为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之一,并因此获得了1993年度诺贝尔经济学奖。

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是由以下三个部分构成的:描述一个体制中激励个人和团体的产权理论;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映的意识形态理论。

诺思所讲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都是指这一意义上的制度。

制度的构成要素主要是:正式制约(例如法律)、非正式制约(例如习俗、宗教等)以及它们的实施,这三者共同界定了社会的尤其是经济的激励结构。

所谓的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

制度变迁的原则是:制度可以视为一种公共产品,它是由个人或组织生产出来的,这就是制度的供给。

由于人们的有限理性和资源的稀缺性,制度的供给是有限的、稀缺的。

随着外界环境的变化或自身理性程度的提高,人们会不断提出对新的制度的需求,以实现预期增加的收益。

当制度的供给和需求基本均衡时,制度是稳定的;当现存制度不能使人们的需求满足时,就会发生制度的变迁。

制度变迁的成本与收益之比对于促进或推迟制度变迁起着关键作用,只有在预期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情形下,行为主体才会去推动直至最终实现制度的变迁,反之亦反。

推动制度变迁的力量主要有两种,即“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两者都是决策主体。

制度变迁的一般过程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第一,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一行动集团,即对制度变迁起主要作用的集团;第二,提出有关制度变迁的主要方案;第三,根据制度变迁的原则对方案进行评估和选择;第四,形成推动制度变迁的第二行动集团,即起次要作用的集团;第五,两个集团共同努力去实现制度变迁。

根据充当第一行动集团的经济主体的不同,可以把制度变迁分为“自下而上”的制度变迁和“自上而下”的制度变迁。

诺斯制度变迁

诺斯制度变迁

制度变迁理论三大理论基石


描述一个经济体系中激励个人和集团的产权理 论; 界定实施产权的国家理论; 影响人们对“客观”存在变化的不同反应的意 识形态理论。
产权理论

有效率的产权之所以对经济增长起着重要的作 用,因为一方面产权的基本功能与资源配置的 效率相关,另一方面有效率的产权使经济系统 具有激励机制。这种机制的激励作用体现在以 下三个方面

制度不均衡:

制度选择集合改变; 技术改变; 要素和产品相对价格的长期变动 ; 其他制度安排改变。


正式的制度安排指的是这样一种制度安排:在 这种制度安排中规则的变动或修改,需要得到 其行为受这一制度安排管束的一群(个)人的准 许。也就是说,无异议是一个自发的、正式的 制度安排变迁的前提条件 改变一种正式的制度变迁会碰到外部效果和 “搭便车”问题


意识形态,根据诺思的解释,是由互相关联的、 包罗万象的世界观构成,包括道德和伦理法则。 市场机制得以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人 们能遵守一定的意识形态。“社会强有力的道 德和伦理法则是使经济体制可行的社会稳定的 要素”。 在诺思看来,意识形态是降低交易成本的一种 制度安排。
制度变迁的类型


人口少,资源丰富,不必界定产权→人
(公共地悲剧)→内部成员进一步界定 产权,私有产权产生。
德姆塞茨:商业活动增加,资源稀缺
某种资源的市场价值升值,对该资源 的产权界定将有利可图,人们确立排 他性产权,外部性内部化,私有产权 产生。 见案例:加拿大北部印第安部落土地 私有权的产生。

案例

18世纪早期以前,印第安人获取海狸肉和毛皮只是为了 消费。 由于资源很丰富,外部性并不存在,排他性也并未出现, 此时,海狸的市场价值为0(不用于交换)。 后来随着毛皮贸易发展,对海狸的需求上升,致使其价 值上升,此时外部性产生,有了对狩猎者行为进行控制 的必要,否则就会使海狸这种资源枯竭。 于是印第安人原则是在其所狩猎地带的树上烧一个痕迹 来作为标记。此时排他性的私人产权就出现了。

制度变迁理论

制度变迁理论

整体变革式制度创新会受到旧制度的顽强 抵抗,特别是那些旧制度的受益者会千方百 计阻挠新制度的建立,因此,整体变革式的 制度创新往往会导致社会震荡和冲突。
局部制度变迁:同一轨迹的单个制度变迁 ,如粮食流通制度变迁、土地制度变迁、社会 保障制度变迁等等。与局部制度相对应的制 度均衡称之为局部制度均衡。当然,这种变迁 也可以与整体制度变迁同时进行,因为整体制 度变迁就是由同一轨迹的单个制度变迁加总
制度变迁的各种方法、途径不能等同于制度 变迁本身,因而,制度创新是导致制度变迁 的方法、途径,而不是制度变迁本身。
二、关于制度变迁的事例 Fatherhood economics
人们会对制度产生需求, 是因为制度能够 给人们提供便利、增进人们的利益,这种方便和 利益就是制度发挥的功能和作用。
当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时,人们渴望有法 律法规以及法律法规的严格执行以有效地制止 这种状况。
公共性(面向全体公民)
目标多元性(测量其绩效更为困难)
政府在制度变迁中作用的两面性:积极 性与消极性。(诺斯悖论)
国家是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国家权力 是保护个人权利的最有效的工具;同时,国 家权力又是个人权利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 ,因为,国家权力不仅具有扩张性质,而且 其扩张总是依靠侵蚀个人权利实现的,在国 家的侵权面前,个人是无能为力的。导致无 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衰落。这就是有名的“ 诺思悖论”。
张宇燕在华南师范大学演讲
路径依赖的存在提醒人们在进行制度创 新时,初始的制度选择是极为重要的。初始 的制度选择有差错,将可能会使整个制度创 新最终远远偏离目标,即“差之毫厘,失之 千里”。
路径依赖要求人们在渐进的过程中,做 出任何一项制度变革,都要十分谨慎地不仅 要考虑其直接后果,还要研究其长远的路径 影响,以免出现积重难返的情形。而且在偏 离的路径上走得愈远,回到正确路径需要的 代价就会愈高,以致最后导致整个制度创新

制度变迁理论框架(范本)

制度变迁理论框架(范本)

制度变‎迁理论‎框架‎制度变‎迁理论‎框架‎‎‎一、科‎斯第一‎和第二‎定理‎从科斯‎开创性‎的经典‎论文《‎社会成‎本问题‎》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两个‎重要命‎题:‎命‎题一:‎如‎果交易‎费用为‎零,并‎且初始‎产权的‎界定是‎明确的‎,那么‎各方之‎间的谈‎判将导‎致一个‎有效率‎的结果‎,且这‎一结果‎与初始‎权利如‎何界定‎无关,‎制度变‎迁理论‎框架。

‎命题‎二:‎如果‎交易费‎用为正‎,那么‎法律制‎度的初‎始安排‎对于最‎终的结‎果就是‎重要的‎。

命‎题一就‎是通常‎所谓的‎科斯定‎理,但‎我们在‎这里可‎以换一‎种角度‎来理解‎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说在‎交易费‎用不存‎在的条‎件下,‎尽管制‎度本身‎是重要‎的,但‎制度的‎形式并‎不重要‎,也就‎是说制‎度是如‎何界定‎的这个‎问题对‎于最终‎的结果‎没有任‎何意义‎。

命‎题二则‎指出,‎如果交‎易费用‎不可忽‎略,那‎么制度‎是如何‎界定的‎对于最‎终的资‎源配置‎与社会‎福利就‎是至关‎重要的‎。

这一‎命题有‎时候也‎被称为‎科斯第‎二定理‎,对于‎制度变‎迁理论‎而言,‎科斯第‎二定理‎的意义‎比科斯‎定理更‎为重要‎,可以‎说科斯‎第二定‎理在新‎古典经‎济学和‎制度变‎迁理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在标‎准的新‎古典理‎论里,‎交易费‎用不存‎在,从‎而制度‎只是一‎个虚拟‎的存在‎,它对‎于最终‎结果没‎有影响‎。

然而‎在有着‎正交易‎费用的‎制度经‎济学框‎架里,‎不同的‎制度安‎排将导‎致不同‎的配置‎和福利‎水平。

‎这时我‎们就有‎必要知‎道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率‎的。

‎‎二、‎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在科‎斯的基‎础上,‎诺思等‎人发展‎出了一‎个新古‎典制度‎变迁框‎架。

‎戴维斯‎和诺思‎建立了‎一个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

‎文中明‎确指出‎,“如‎果预期‎的收益‎超过预‎期的成‎本,一‎项制度‎安排就‎会被创‎新”。

浅析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

浅析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

浅析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
隋治森;于丽娜
【期刊名称】《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9(000)005
【摘要】诺思对制度及制度变迁的研究,始于新制度经济学,并最终通过对新古典范式的超越而达到自我完满.他把新古典经济学所舍弃掉的企业制度、产权制度、国家和法律制度、意识形态等制度现象纳入到了经济学分析的框架之内,运用成本-收益分析法和供求均衡分析法来分析制度的变迁,形成特色的制度变迁理论体系.但"理性经济人"假设和"边际分析"方法以及渐进式的制度变迁形式都存在着不可回避的局限性.
【总页数】2页(P90-91)
【作者】隋治森;于丽娜
【作者单位】山东行政学院,山东济南,250014;中国铝业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淄博25505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091.349
【相关文献】
1.诺思制度变迁理论述评 [J], 赖婉英
2.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思考 [J], 阳维
3.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探析 [J], 赵书策
4.诺思制度变迁理论对国家治理的启示 [J], 王怡靓
5.对社会转型期思想政治教育制度变迁的思考——以诺思制度变迁理论为研究视角[J], 马关生;张世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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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斯与制度变迁

诺斯与制度变迁

制定 出来 的规则 、服从程序和道德伦理规 范的行 为规范 。或 者说制度是 多种人群利益妥协的结果 。 2 . 认 识 论 — — 意 识 形 态 与 偏好 选 择 诺斯认为一种关于意识形态的清晰的理论 ,或者更为广 泛意义上 的 知识社会学 的理论是 ,解释 “ 搭便车 ”问题的和长期历史变 革与稳 定的 关键理论 。意识形态包括民族地 区文化 、习俗 、惯例 、价值 观念 、伦理 道德信念等 ,意识形态是一种降低 交易 成本 的缓 冲机制 ,也 是一种凝聚 力 和共 同物 ,支 出一种共同的恿想信念来减少集体行动或个 体行动 的摩 擦 性 。诺 斯 认 为 意 识 形 态 理 论 是 是 个人 和集 团行 为 范 式 合 乎 理 性 的 智 力 成 果 。事 实 解 释 不 了我 们 的 世 界 ,解 释 需 要理 论 — — 不 一 定 是 自觉 的清
晰地 理 论 ,然 而 得 是 理 论 。
Hale Waihona Puke 3 .方 法 论 — — 制 度 的 成 本 问 题
诺斯 明确 的将 国家作 为一种利 益组织 看待 ,所谓 “ 暴力 国家 ” 与 “ 契约 国家” 是政府与公民的博弈结果 ,而不是 理念 的产 物。国家理 论 是诺 斯制度变迁理论 的第二大理论支柱。诺斯对 国家 的看法集 中体 现在 “ 国家 的存 在 是 经 济 增 长 的 关 键 ,然 而 国 家 又 是 人 为 经 济 衰 退 的 根 源 ” 这一悖论 中。 也就是说国家的存 在也是有成本 的 ,国家作为 “ 经 济人” 提供 服务 有 两 个 基 本 目 的 :一 是 界 定 形 成 产 权结 构 的竞 争 与 合 作 的 基 本 规则 ( 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制结 构),这能使统 治者 的租金 最大化 ;二是在第一 目的的框架 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 社会产 出最 大 ,从 而 使 国家 税 收增 加 。 4 .理论应用 中的问题——成本 ,搭便车和意识形态 在制度变迁的过程 中 ,现有制度下 的各方利益集 团相互博弈 ,由于 各方掌握的资源和信息 的差异 ,均衡在动态中从未建立。在变迁 的过程 中,各方行动集团内部 总会有 理性 的经济 人会 “ 搭便 车” ,不劳 而获 。 个体为了 自己的成本收益 最大化 ,希望在团体行动中收获更 多,力图减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课件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课件
公共政策引导和推动诺斯制度 的变迁,为社会进步提供方向。
协同效应
公共政策与诺斯制度之间的协 同作用促进了社会治理的有效 运行。
诺斯制度与社会稳定性
诺斯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公正性是维护社会稳定性的重要因素。
诺斯制度的约束力与执行力
约束力
诺斯制度通过法律、制度和规范 对社会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
执行力
诺斯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相关利 益相关方的参与和责任担当。
信任
诺斯制度的执行还需要建立起相 互信任和合作关系。
公共政策对诺斯制度的影响
机制创新
公共政策提供机制创新的空间 以适应社会变革和发展的需求。
引导作用
转型阶段
新型诺斯制度逐渐取代传统诺斯制度的过程。
3巩固Βιβλιοθήκη 段新型诺斯制度稳定并发展的阶段。
诺斯制度的类型与分类
政治制度 教育制度 生态环境制度
经济制度 文化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
诺斯制度的本质与功能
1 本质
诺斯制度是社会共同行为和规范的集合,反映社会治理和秩序的实际情况。
2 功能
维护社会稳定性、规范社会行为、促进社会发展和公共利益的实现。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 PPT课件
1. 诺斯制度变迁的定义
传统诺斯制度
特点
与社会价值观和规范紧密联 系,传统性强,符合当时社 会背景。
影响
社会变革对传统诺斯制度的 冲击与影响。
兴起
新型诺斯制度逐渐替代传统 制度的原因和推动力。
诺斯制度变迁的阶段及过程
1
变革阶段
从传统诺斯制度到新型诺斯制度的过渡。
2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对新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解释1949—1984)摘要:诺斯是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其主要成就是运用史论结合的方法,一方面提出了新古典理论框架下的制度变迁理论;另一方面运用该理论解读了美国的经济发展历史、欧洲率先崛起的历史、人类社会发展变迁的历史。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由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三部分组成,本文也采用史论结合的方法,用该理论粗略地分析1949-1984年新中国农地制度变迁的历史,并用这段历史检验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

关键词:制度变迁理论;制度变迁;农地制度一、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兴于20世纪80年代,由产权理论、国家理论、意识形态理论组成,而以产权理论为核心\+①。

诺斯的这套理论依然采用新古典经济学的分析范式,其分析基于“理性人”假定,采用边际分析思想、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并且强调价格信号。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实际上是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一般化。

因为在研究组织和制度时,保留了新古典理论的三个“硬核”:稳定性偏好、理性选择模型和均衡分析思想。

因此,制度变迁理论只是修正了新古典经济学理论的“保护带”\+②。

修正内容包括:主体面临的约束变成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制度的实施机制;主体不再拥有完全信息\+③。

(一)产权理论诺斯在《西方世界的兴起》一书中阐释了产权制度的重要性,他提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西方世界兴起的关键,有效率的经济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④,这便是经济增长。

1981年诺斯在《经济史中的结构和变革》中进一步研究了产权制度的演变和作用,得出人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产权制度变化的结论。

此外,诺斯还研究了产权制度变化的影响因素,如技术、人口、资源稀缺程度、要素或产品相对价格变动等。

(二)国家理论“国家的存在对于经济增长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国家又是人为的经济衰退的根源”\+⑤。

国家理论有两种:契约论和掠夺论。

论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演变

论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演变

论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演变刘和旺1,颜鹏飞1(11武汉大学经济思想史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摘要:从20世纪70年代至今,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经历了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转变为演化经济学“共享心智模型”的过程。

认知、制度与环境或文化因素之间的关系成为诺思近期重点研究对象。

诺思的整个理论体系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体系。

诺思用路径依赖理论解释马克思的上层建筑反作用分析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关键词:理性选择模型;共享心智模型;认知;制度演化中图分类号:F091.3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05)12-0021-04 诺思(North)的制度变迁理论①在转型时期的中国经济学界应该不会陌生,不过,对于诺思近期对制度变迁的重新思考我国学界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实际上,90年代以来诺思重点考察了认知、制度与文化因素之间的关系,逐渐提出较为完整的制度演化理论。

尽管我国一些学者已经就此进行了一些探讨,②但是,对于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的演变尚缺乏较为系统的研究。

笔者试图在上述学者已有的研究基础上,首先简要回顾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发展过程及其内在逻辑,然后重点阐述制度变迁理论的新发展以及由此引发的理论思考和启示。

一、从均衡分析转向演化分析 从1970年代至今,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经历了如下的转变,即其模型从新古典经济学“理性选择”模型(制度创新模型)转变为演化经济学的“共享心智模型”,其分析方法从新古典经济学的比较静态的分析转向动态的演化分析。

转变开始于90年代左右③,由此我们大体可以分成前后两个阶段来考察④。

在早期的制度分析中,诺思运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来考察制度变迁,首次提出了“制度创新”的概念,并建立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

在他看来,由外部性、规模经济、风险和交易成本所引起的潜在收入增加时,就会使制度变迁的收益大于成本,形成了制度的非均衡,从而发生制度变迁,进而形成新的均衡。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开放性”思维范式探析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开放性”思维范式探析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开放性”思维范式探析【摘要】以经济学家诺思为代表的制度变迁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强调了制度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决定性作用,还试图解释制度的演变过程以及制度同其他社会经济因素的关系。

本文回顾了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产生与发展,并将其与之前的新古典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等解释社会发展的理论做了比较。

从而着重论述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是一个开放性的框架。

【关键词】制度新制度经济学诺思制度变迁理论一、引言“新制度经济学”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意见高度统一的学派,而是一个“植根于现实经济理论的特定共识集合”,其中以华盛顿大学著名经济学家诺思为代表的制度变迁理论是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有多种评论和争议。

本文认为,通过了解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演进过程,并将它与其它相关理论进行比较,可以发现这一理论鲜明的开放性特征。

“开放性”一词涵义可以作多种解释。

在本文中,“开放性”指制度变迁理论倾向于不断将更多的因素特别是制度等社会因素纳入经济思考范畴这种“扩大”的范式特征。

二、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的演进诺思有关制度的经济理论和经济史观是一个不断发展的体系。

早在1973年,诺思与托马斯(North and Thomas,1973)合著著作的核心观点就是制度决定经济绩效,而相对价格变化则是制度变迁的根源。

其中,诺思主要围绕效率展开讨论,认为相对价格的变化之所以能够产生制度变迁,是因为它产生了构建更有效率的激励制度。

在这部书中,诺思提出,历史上无效率制度之所以能够保留,是因为统治者目光短浅,使个人激励与社会福利发生了背离,但这个解释并不能令人满意。

在著作《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North,1981)中,诺思抛弃了以效率考查制度的角度,认为大量产权的设计来源于统治者的自身利益需要,而交易费用则使得无效率产权普遍存在。

诺思在本书中构建了一个较为完整的经济史框架,以人类经济从原始社会到现今上万年的发展,印证了他的观点。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述评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述评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述评作者:赖婉英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34期摘要:诺思认为,制度应当是“被人设计制定的”,把制度看成一种社会规则,即是人们较为普遍使用的关系制度的规定。

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是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的三大基石,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经历了从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选择模型”转变为演化经济学“共享心智模型”的过程。

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揭示了制度变迁对经济增长的决定性作用,这对于正在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中的中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创新,具有启发意义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诺思;制度变迁理论;共享心智模型中图分类号:F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1)34-0014-04道格拉斯·诺思(Douglas.C.North),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学家。

由于他用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对历史做全新的解释,为经济史提供了新的研究工具,而获得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他在经济学界拥有崇高声望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建立了包括产权理论、国家理论和意识形态理论在内的“制度变迁理论”。

一、诺思制度变迁理论相关概念从目前我们所能读到的诺思的文章来看,诺思对“制度”所作的最详尽的定义是在他199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制度变迁的理论》中表达出来的,他认为,“制度是人所发明设计的对人们相互交往的约束。

它们由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行为规范、惯例和自我限定的行为准则)和它们的强制性所构成。

简单来说,它们是由人们在相互打交道中的强制约束的结构所组成。

制度所强加的约束目标和个人在制度设置中选择的同一性的程度取决于其强制的有效性。

这种强制的有效性的实施一方面来自甲方(自我限定的行为准则),一方面来自乙方(报复),以及或者来自第三方(即由国家的社会制裁和强制实施)。

制度是通过交易费用和转型(生产)费用(与所用技术一起)来影响经济实绩的”。

诺思的制度变迁指“制度创立,变更及随着时间变化而被打破的方式”。

可以说,制度变迁就是制度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即一种效率更高的制度对一种制度的替代过程,或对一种更有效益的制度的生产过程以及交易过程。

制度变迁理论ppt课件

制度变迁理论ppt课件
技术创新产生新的收益流,需要新的制度来将其内部化。
c.外部利润的存在(市场规模、风险成本、交易成 本)
外部利益是泛指可以产生但在现有制度之内没有实 现的利益。或者在现有制度之外存在的利益。
市场规模、风险成本、交易费用等方面的变化都可 以产生外部利益,这些外部利益存在,但在现有制 度安排中不能实现,因此,人们希望通过制度变迁 和制度创新来实现这些利益,也就是外部利益内部 化。
第四节 制度变迁的方式
一、渐进式制度变迁与突进式制度变迁 二、诱致性制度变迁与强制性制度变迁
一、渐进式制度变迁与突进式制度变迁
1.渐进式制度变迁: 渐进式制度变迁是通过渐次的部分变化逐步实现制
度整体变化的方式。明治维新,中国改革,语言。市

其特点:从部分到整体,方式非对抗、自发、自愿 的演进,过渡相对平稳。连续性。
评析:一般说来,诱致性制度变迁是人们在 获利机会的诱致下并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自 主进行的,因而,是有效率的。同时,它一 般是在一致同意基础上实现的,因而比较公 平,实施效率比较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微 观制度变迁,应该以诱致性制度变迁为主。
但是,由于制度是一种公共品,外部性“搭 便车”,会使制度供给不足。
d.制度环境的变化。降低变迁成本,产生新的收益。
德姆塞茨(1967)考察了美国印第安人土地私有权的发展, 认为美国山区的印第安人之所以在18世纪之后形成了土地的 私有产权,主要原因是动物毛皮的贸易大大地提高了动物的 相对价格。动物相对价格的提高促进了更为经济地畜养毛皮 动物。畜养毛皮动物要求有能力阻止偷猎,于是诱致了对圈 养毛皮动物的土地私有产权进行界定和保护的制度的产生。 相反,美国西南部印第安人迟迟未发生私有产权的制度变迁, 因为平原地区的动物和森林地区毛皮动物相比没有商业上的 重要性,而且平原动物主要是食草动物,其习性是在广阔的 土地上漫跑,为确立私有狩猎边界所获得的价值,由于要阻 止动物跑到相邻的土地的成本相对较高而降低了。他由此证 明,新的产权制度的形成是相互作用的人们对新的收益—成 本的可能渴望进行调整的回应。而相对价格是决定这种新的 收益—成本比较的关键因素。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开放性”思维范式探析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开放性”思维范式探析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开放性”思维范式探析引言诺思制度变迁理论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科学领域的理论框架,旨在解释社会组织和制度的变迁过程。

其中,“开放性”思维范式是诺思理论中的一个核心概念,它涉及到不同参与者之间的交互和信息流动。

本文将对诺思制度变迁理论中的“开放性”思维范式进行深入探析,旨在揭示其背后的原理和实践意义。

1. 诺思制度变迁理论概述诺思制度变迁理论,也被称为新制度主义理论,由美国经济学家诺斯·诺思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

该理论主张,制度对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起着关键作用,而制度的变迁是社会变迁的重要驱动力之一。

它将制度定义为一种规则和约束的集合,既包括正式的规定,如宪法和法律,又包括非正式的规则,如社会习惯和价值观念。

2. “开放性”思维范式的内涵在诺思制度变迁理论中,“开放性”思维范式被视为一种促进制度变迁的重要因素。

它强调了不同参与者之间的交互和信息流动,认为这种开放性能够促使新的观念和实践被引入到制度中,从而推动社会变革和进步。

具体而言,开放性思维范式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2.1 参与者的多样性开放性思维范式强调参与者的多样性,包括不同社会群体、利益相关者和知识产权所有者。

多样的参与者能够带来不同的视角和利益诉求,从而增加了制度变迁的可能性。

2.2 信息的自由流动开放性的思维范式要求信息的自由流动,包括知识、技术和经验的分享。

只有当信息能够自由地流动,不受限于特定的群体或组织,才能够促进新观念的引入和制度变迁的产生。

2.3 实践的反馈机制开放性思维范式还侧重于实践的反馈机制,即将实际经验和反馈纳入决策过程,不断修正和改进制度。

通过不断地实验和调整,制度可以更好地适应变化的环境和不同利益诉求。

3. “开放性”思维范式的应用案例“开放性”思维范式在现实社会中有着广泛的应用和实践。

下面将以两个案例来阐述其作用和实际意义。

3.1 开放式创新平台开放式创新平台是一种基于“开放性”思维范式的组织形式,它通过开放的参与者和信息的流动,鼓励创新和协作。

(9)诺斯(D.C.North)的制度变迁理论

(9)诺斯(D.C.North)的制度变迁理论

(9)诺斯(D.C.North)的制度变迁理论诺斯(D.C.North)的制度变迁理论--意识形态理论:《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Structure and Change in Economic History)((美)道格拉斯·C·诺思)社会有强有力的道德和伦理法则是使经济体制可行的社会稳定的要素。

意识形态,根据诺思的解释,是由互相关联的、包罗万象的世界观构成,包括道德和伦理法则。

市场机制得以有效运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人们能遵守一定的意识形态。

“社会强有力的道德和伦理法则是使经济体制可行的社会稳定的要素”。

在诺思看来,意识形态是降低交易成本的一种制度安排。

例如,在界定和执行产权的成本大于收益的情况下,不能用产权来解决“搭便车”问题,这时就要靠意识形态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再如,政治组织和经济组织确定的规则需要一个遵从过程。

遵从也是有成本的。

如果对个人的最大化行为缺乏某种制约,产生了过高的遵从规则的成本,这将使政治或经济制度无法安排,那么就需要花费大量的投资去使人们相信这些制度的合法性。

在这种情况下,政治或经济制度的安排需要和意识形态相结合。

人们之所以能够不计较个人利益而采取服从社会规则的行为,这正是意识形态在起作用。

他指出,“在社会成员相信这个制度是公平的时候,由于个人不违反规则和侵犯产权,那么规则和产权的执行费用就会大量减少。

”诺思还用意识形态理论解释“搭便车”行为。

在经济学上,所谓“搭便车”就是获得利益而逃避付费的行为。

这种行为妨碍市场的自动调节过程。

因此,一个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能够克服“搭便车”行为,这是各种意识形态的一个中心问题。

在诺思看来,意识形态是一种行为方式,它通过提供给人们一种“世界观”而使行为决策更为经济。

如果集团的每个成员具有共同的意识形态,具有共同的利益,就容易组织起来实现集团的目标;反之,如果存在分歧的意识形态,利益目标互不相同,且不了解对方的行为信息,则在集体行动时,就有人不承担任何代价而享受集体行动的利益,“搭便车”现象就不可避免。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

诺斯制度变迁理论诺斯制度变迁理论(North's Institutional Change Theory)是由诺斯(Douglass C. North)提出的一种解释制度变迁的理论。

诺斯认为,制度是一种组织社会结构、资源分配和权力运行的规则和约束机制,而制度变迁则是制度内部或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变化所导致的制度调整和演进的过程。

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主要通过三个关键要素来解释制度变迁:制度路径依赖、制度外部性和制度性的权力。

首先,制度路径依赖指的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既定制度在变迁过程中具有惯性和稳定性的特征。

既定制度是经历了一系列相互作用和适应过程后形成的,具有持久且不易改变的特性。

尽管既定制度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但由于其内部和外部的稳定因素,使得制度变迁相对较为困难。

因此,制度变迁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冲突和协商,通过改革和重建来推动。

其次,制度外部性是指制度与其他制度或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的现象。

制度并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与其他制度和环境之间相互依存和互动的。

制度外部性可以通过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政策和市场力量等来改变。

例如,国家政策的变化、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科技进步都可以对制度产生影响,从而引发制度变迁。

最后,制度性的权力是指在制度变迁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权力。

制度性的权力通常来自于各种影响制度变迁的利益相关者,如政府、利益集团、社会组织等。

这些利益相关者利用他们的权力来推动或阻碍制度的变迁。

除了利益相关者之外,制度性的权力还涉及到对规则和惯例的认同和遵守。

当人们对一种制度有了足够的认同和遵守时,制度变迁才能够得以实现。

综上所述,诺斯的制度变迁理论通过路径依赖、制度外部性和制度性的权力这三个要素来解释制度变迁的过程和原因。

在实践中,制度变迁需要对既定制度进行调整和重建,并通过各种影响制度变迁的因素来推动。

这一理论为我们理解和引导制度变迁提供了一种有益的思路和工具。

诺思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新发展

诺思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新发展

诺思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新发展一、关于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问题的探讨路径依赖的经济学讨论最早可追溯到大卫•保罗(A. David Paul)于1975年出版的《技术选择、创新和经济增长》一书,但当时并未引起重视。

随后,谢林(Thomas C. Schelling,1978)在《微观动机和宏观行为》一书中,又提出了“互动性行为”(interactive behavior)问题,他指出,经济结果严重依赖于行为发生时的秩序,因此,即使面临着更有利的选择,一些次优的结果可能非常流行。

20世纪80年代以后,经济学家大卫•保罗和阿瑟(W. B. Arthur)用路径依赖方法来研究技术变迁,它才引起经济学界广泛的关注。

保罗(1994)认为某一过程的路径依赖后果是指:具有正反馈机制(positive feedback)的随机非线性动态系统,一旦为某种偶然事件所影响,就会沿着一条固定的轨迹或路径一直演化下去;即使有更佳的替代方案,既定的路径也很难改变,即形成一种“不可逆转的自我强化趋向”(U.Witt,1993)。

阿瑟(1989)则把研究的重点放在经济中的报酬递增与路径依赖的关系上,并指出一种技术的市场份额不仅依赖于偏好和技术的可能性,而且还依赖于报酬递增而导致锁定效应(lockin)的历史小事件。

他认为,技术通过两种机制显示报酬递增:首先是用中学,技术被采用得越多,由此获得的经验越多,它们被改进得越多,从而被采用得越多;其次是网络外部性或协调外部性。

历史小事件和报酬递增的联合作用,导致了劣等技术占主导地位和锁定效应的发生。

诺思(Douglass C. North)是从技术变迁领域引入路径依赖方法进行制度研究的第一人。

继他之后,对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研究十分活跃,例如Stark (1992)、Campbell(1991;1996;1997)、Hausner(1995)、Grief(1994;1997)、Pierson(2000;2004)、Caroline (2001)、青木昌彦(2001)和A.爱伦•斯密德(2004)等都参与了此项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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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L·E·戴维斯D.C.诺斯引言传统的历史学家已表现出对使人类行为得以发生的制度的兴趣,他们的许多著作中包括了对人们与这些制度之间的相互影响的检验。

另一方面,经济史学家(尤其是“新”派史学家)则将他们的努力集中于用经济上的理性行为来解释过去的事件,制度被视为既定的,那些更为传统的史学家的“考古”癖有时会受到蔑视。

或许是由于他们对长期变迁的关注,传统的史学家已承认,制度确实在很大程度上与经济增长的速度和模式有关(一种对它们来讲是很显然的相互关系,不过经济学家只是逐步领略到的)。

许多史学著作往往热衷于对政治、军事和社会制度的演进与发展的研究,正如这些复杂的制度已随历史而演进的一样,已形成的这些复杂的经济制度为这一高度技术化的社会得以生存和实现的框架提供了一部分内容,尽管历史片断往往从一些理论形式中吸取教训,但遗憾的是,用于帮助理解制度变迁现象的理论却很少。

在缺乏这些理论的情况下,历史学家只能局限于记叙、归类与描述,而愿意承认这一局限的历史学家却很少。

如果史学家对经济发展进程的解释没有人们所期望的那样具有洞见力,其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归于由经济学家所提供的因果结构的蓝图。

最优秀的历史学著作常常不是根植于明确的前题所得出的充分的逻辑推演,而是基于鲜明的直觉知识。

这一直觉之所以能成功地在某些方面超越数学,并不在于历史学家盲目地拒绝拜倒在科学的祭坛下,而在于事实上他能够利用的理论常常说明能力很差,是与事实完全不相干的,而且在历史长河中表明了一些逻辑错误。

直到“更好的’理论被创造出来以前,没有人会责备他仅仅依赖于过去对他十分有用的直觉知识。

不过,这些理论是不可能从一些象牙塔似的理论家的前额中生长成熟的,能够预言未来和解释过去的理论更有可能从那些关注于逻辑的理论家与解释过去的历史学家之间的相互影响的点滴与片断中形成。

在对解释经济演进过程的理论的探索中,学者们必须不断地从理论到事实,再回到理论。

本书是对美国经济史的理性历程的“逐日”记叙,这一历程计划要描述已产生的现行经济制度结构的发展进程,该描述又是第一次(非常粗略地)试图为建立一个专门的、相关的和逻辑的关于这些制度的产生、成长、成熟、衰亡的理论框架提供基础。

本书是对美国历史中发生的制度变迁原因的研究,它尤其关注经济组织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

但是,它只不过是一个初步的研究,这一理论在有些观点上是很薄弱的,而且有时的解释是惊人的简单。

不过,本书确实代表了向着一个有用的经济增长理论发展的第一步,它确实对美国的经济经验提供了一些新的解释。

既然本书是为历史学家(经济学家)而作。

它在写作历史时可能偏离了模型和理论的作用,尽管这样做在技术上是不准确的。

为了简化起见,我们将交替使用“模型”与“理论”两词,它们将既指一系列假定相关的逻辑结构,也指某些结论。

在经济学中,它最初总是假定企业总是试图使利润最大化,它为其技术能力和对现有资源进行组合的生产可能性所制约,并在其销售机会中受某些市场条件的约束。

这些假定所得出的必然结果是,如果向一个企业支付了生产所有产品的费用,它所选择的经营水平是获得最大可能的利润——即总收益与总成本之间的差别最大。

这一结论只是一种逻辑推理,正如任何这类结论一样,它对现实世界的预见和解释力,除了其逻辑上的正确性外,只有在其初始条件得到满足后才有效。

只有在这些情况下,理论才被说成是“可操作的”。

例如,如果我们试图解释一个苏联企业的生产决定,它的目标是产出的最大化,而不是利润的最大化,那么这种理论就不是十分有用的。

即使理论是与一些相关的初始条件相结合,而且在原则上是可操作的,历史学家也必须认识到,从理论中所派生的“法则”(即预见性的或解释性的陈述)是可能性的,而不是机械性的。

在同样的方式下,一个物理学家不可能预言单独一个分子微粒的行为,但他却能预言大量的这类微粒的平均行为。

经济理论家能预见典型的企业和消费者的行为,但却不能对单个的决策单位的行为作出有意义的预见。

如果模型是完全有用的,它在理论上应能预见两类事情:1.在一系列已确定的制度和一些非均衡的力量既定的条件下,模型应该能预言新形成的制度是否纯粹是个体的(即仅包括单个的决策者),它是依赖于一些自愿合作形式,还是依赖于政府的强制性权力。

2.它应该能对初始的非均衡与新的(或突变的)制度的建立之间可能消失的时间阶段作出一些估计。

本书试图说明一个制度变迁的理论,并将理论应用于美国发展的某些方面。

我们希望这一理论将有助于我们对这一进程的理解,而且这一经验将可能修正模型,以使它在将来能用于解释某些非经济制度和某些美国以外环境的变迁。

模型的建立方式在原则上是可以操作的,尽管它像社会科学中的许多模型一样,其预见力比期望的要差。

正如我们的叙述中所展开的,日益明晰的模型得出了一些特别差的结果:当潜在的收益和损失很大且相对平等,但是它是由不同的团体所接受和导致时;当预言包括了一个混合的结果——一种制度不纯粹是公共的或纯粹私人的时;当支配经济与政治行为的基本的法律和社会规则会由于制度结构中的“预期的”变迁而改变时,模型的说明力就会降低。

尽管有这些既定条件和局限,我们仍认为它的应用是有价值的,如果我们已有一个有用的经济增长理论,我们的注意力则集中于对制度变迁的理论需求;尽管它目前的形式是粗糙的,但我们感到,模型已允许我们对美国历史经验的某些方面进行一个新的和有价值的观察。

一些定义当H.邓普梯说“当我使用一个单词时,它的意思正好就是我们所要选择的”时,他显然是正确的,艾莉斯在她抱怨单词不应该意指许多不同的方面时,她也指出了这一点。

依照艾莉斯的看法,我们似乎应恰当地定义我们在本研究的后面要使用的某些词,并对这些有时会归并在一起的概念作出一些区分。

1.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

支配选举、产权和合约权利的规则就是构成经济环境的基本规则类型的例子。

在美国经济中,环境是通过一份成文文件、宪法和对应回溯到共和国建国之初的司法决定的解释以及国家公民关于他们所喜欢的制度模式的观点而形成的。

环境当然是可以改变的。

在美国法律结构的逻辑中,这类变迁可能源于政治行动对宪法的修正,或是源于对司法解释的变迁,或是由于公民偏好的改变,例如,产权经由第13次修正和关于沃根诉桑德斯桑的法院判决发生了根本改变。

同样,选举规则通过宪法修正(例如第15次修正)和对司法的再解释而发生了变迁。

(对巴克诉卡尔案和雷格茨诉西门子案的双重判决就是这种情况。

)在这一研究中,我们并不想解释经济环境的变迁,这类变迁是肯定发生了,对它们所发生的原因的任何解释将是十分有意义的。

不过,它们对这一制度创新模型来说是外生的。

2.一项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的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可能最接近于“制度”一词的最通常使用的含义了,安排可能是正规的,也可能是非正规的,它可能是暂时性的,也可能是长命的。

不过,它必须至少用于下列一些目标:提供一种结构使其成员的合作获得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收入,或提供一种能影响法律或产权变迁的机制,以改变个人(或团体)可以合法竞争的方式。

使公司合法化的法律提供了一项制度安排被用于实现这两种结果的例子。

公司形式提供了一种组织结构,它使得管理者对经济活动的更大和更为分散的控制比在一个更为原始的组织形式下的指导更为有效;它给出了组织本身的合法生命,因此,一个如此设立的企业可能在接近于其他组织形式的领域展开竞争。

安排可能包括单个人,一批自愿合作在一起的人,或政府(单个的或与一个或更多人的合作)。

最后要提及的是创新常常意味着某些法律的变迁,但是前两种依赖于组成环境的法律结构,它们仅包括直接的私有部门,创新可能在法律没有变迁时发生。

这些制度安排创新的进程就是用于预言的“制度变迁”模型——尤其是被用于预言它们的层次(个人的,自愿合作的或政府的),以及它们所形成的时间。

3.初级行为团体,是一个决策单位,它们的决策支配了安排创新的进程,这一单位可能是单个人或由个人组成的团体,正是行动团体认识到存在一些收入(这些收入是他们的成员现在不能获得的),只要它们能改变安排的结构,这些收入就可能增加。

任何一个初级行动团体的成员至少是一个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而且在这一模型的逻辑内,团体启动了安排创新的进程。

如果团体的创新在竞争中生存下来,行动团体的收入常常会增加,团体支付了部分创新成本,但是它可能或不可能承担新安排的所有或部分经营成本。

纽约的制造商于1811年非正式地联合成院外集团以通过一般的合并法,这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成功的初级行动团体的例子。

他们看到如果能很容易地合并,并可能挣取收入,他们所支付的成本包括推动议院来通过修正法案,他们还从创新中获取利润。

4.次级行动团体,也是一个决策单位,是用于帮助初级行动团体获取收入所进行的一些制度安排变迁。

次级行动团体作出一些能获取收入的策略性决定,但是它不能使所有的追加收入自然增长(事实上,它可能永不会自然增长)。

如果纽约法已由公司委员会办公室确立,由它来承担法人许可证的接收、复审和批准的任务,则委员(加上他们的助手)就构成了一个次级行动团体。

在事情的正常进程中,次级行动团体可能不会使创新的收入有任何增长,但是如果法律赋予他们一些离散性的权力,它们可能会使初级行动团体的部分额外收入转化到他们手中。

如果谁愿意,他可以考察美国赋予公共官员作为一种用于在初级和次级团体之间再分配收入安排的传统。

5.制度装置,是行动团体所利用的文件和手段,当这些装置被应用于新的安排结构时,行动团体就利用他们来获取外在于现有安排结构的收入。

在纽约一般合并法中,公司的特许证被授予一个制造商公司就是一个制度装置的例子。

安排如果是一种政府形式,它将直接包括政府的强制权力;如果它是一种自愿的形式,它可能是现有产权结构的强制权力的基础。

装置的有效性可能取决于一些作为经济环境部分的基本的法律概念。

一个公司的职员可能签订一项契约,以此来实现购买一台机器的决定。

一旦合约签订,他就可能由法院来执行,执行的权力就不可能依赖于制度安排,而是依赖于一些宪法所规定的基本规则。

为了使读者能更为熟悉这些定义,考虑一下一家工厂的生产既产出了产品又导致了烟尘的情形。

烟尘是生产流程的一部分,要消除它是有成本的,但是生活在工厂附近的人发现它是很难达成协议的。

假定烟尘的真实成本(以消除它时人们愿意支付的消除量来衡量)大于工厂所有者安装一个控烟装置所需的成本,很显然,如果烟尘被消去了,总收入就可能会增加。

不过,在现有的制度安排内没有一种达成交易的方式(在现有制度安排下,当烟尘的成本使一个团体的费用增长时,消除它的成本是由另一个团体来支付的)。

这一问题是美国几乎每个城市的市民都碰到过的,而且经常由政府创立一些制度来使烟尘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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