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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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管理制度酒店(以下简称酒店)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酒店财产,学习和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团结协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为增强酒店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及发扬优秀个人品德,弘扬酒店标准服务行为,抵制不良行为,制定本制度。

一、奖罚制度

酒店实行奖惩制度的目的是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在处罚上,对违规违纪的员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奖优罚劣。

3、实事求是。

4、奖惩对等。

5、奖惩累进。

6、奖惩统一。

7、连带责任。

二、奖罚方式

1、奖励方式:通报表扬、奖金(或物质)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和特别荣誉奖。

(1)通报表扬:对一些良好的行为及工作中值得肯定的行为予以鼓励的一种措施。

(2)奖金(或物质)奖励:对应酒店相关制度所规定的奖励条款指向的行为给予奖金(或物质)奖励的措施。

(3)嘉奖:对于一些工作方面有较为突出的成绩优质的员工行为予以鼓励的一种措施。

(4)记小功:对于一些工作方面有典型的优秀事迹或突出工作成绩的员工行为予以鼓励的一种措施。

(5)记大功:对于一些工作方面有非常典型的优秀事迹对集团有重大影响,或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员工行为予以鼓励的一种措施。

(6)特别荣誉奖:对酒店做出特殊贡献和特别突出的卓越成绩的奖励措施。

2、处罚方式:通报批评、罚款、严重警告、降级降薪、停薪停职、开除留用查看、辞退/除名/开除等。

(1)通报批评:对于一些较轻微的不良行为给予提醒的措施。

(2)罚款:对应酒店相关制度所规定的处罚条款指向的行为给予罚金处罚的措施。

(3)严重警告:对于一些工作等方面较为严重的违规违纪或失职渎职行为给予降职降薪的惩罚措施。

(4)停薪停职:对于一些工作等方面非常严重的违规违纪或失职行为给予的惩罚措施。

(5)开除留用察看:对于一些工作等方面非常严重的违规或失职渎职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的惩罚措施。

(6)辞退/除名/开除:对于一些工作等方面非常严重的违规或违法行为,对酒店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给予的惩罚措施。

三、奖惩说明及累进

1、奖励累进

(1)嘉奖可以配合奖金同时使用。

(2)一年内累计三次嘉奖,自第三次嘉奖起执行记小功奖励办法。

(3)记小功发放一定数额的奖金。

(4)一年内累计两次小功,第二次记小功起执行记大功的奖励办法。

(5)记大功晋一级工资,并可以配合奖金使用。

2、获得特别荣誉奖:工资予以晋一级,(A,B,C级)并给予一千元以上奖金奖励。

3、处罚累进

(1)严重警告,可以配合罚款使用;

(2)一年内流河累计严重警告两次,自第二次警告起,予以降工资1级,考察期1—3个月。

(3)一年内累计严重警告三次,自第三次严重警告起,予以停薪停职以上处分。

4、开除留用察看,免除管理职务,降级一级,考察期1—3个月。

5、停职停薪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经考察合格准予复职的,另行安排岗位。

四、奖罚程序与要求:

1、奖励签批权限和程序

(1)部门负责人或各级管理人员书面提议,人力资源部门调查、单位负责人及总酒店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具体流程详见签批制度)。

(2)对员工的奖励行为可配合或单独使用相关奖励方式,以求强化奖励效果,但必须严格按签批程序完成审批后执行。

2、惩罚签批权限和程序

(1)部门负责人或各级管理人员书面提议,人力资源部门调查、单位负责人及总酒店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

(2)相关职能部门对员工实施停职停薪、开除留用察看、辞退/除名/开除等较重处罚的,应当收集相关事实证据,并制成书面的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要送达被处罚员工。

(3)对员工的处罚可配合或单独使用相关处罚方式,以求强化效果。但必须严格按签批程序完成审批后执行。

五、奖罚的监督

1、酒店前厅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是奖罚决定的监督部门。

2、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员工,有权在决定下达后七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办公室,以书面形式提起申诉;由酒店人力资源部门、前厅部门、财务部、作出的奖罚决定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申诉。

3、受理申诉的部门对任何申诉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作出复核的结果告知申诉人;如因情况复杂,答复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

4、受理申诉的部门对任何申诉都应给予认真调查与处理。并作出书面的申诉处理结果,对在奖罚处理决定及申诉过程中出现的人为的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的责任人应按照本细则决定给予相应处罚。

5、申诉人在申诉被受理的同时,申诉人及相关单位必须按以下要求配合申诉受理部门的工作:

(1)受理申诉的部门只接受在申诉期内(当事人签收决定书之日起七天内)的申诉。

(2)申诉人必须随时听候受理申诉的部门调查,并提供真实资料和证物。

(3)相关当事部门必须配合调查。

六、奖励金的发放与惩罚金的扣发管理办法

1、完成奖惩审批程序后,有奖惩金额的,由人力资源部门计入工资表,随当月工资一同发放或扣罚。

2、所有奖惩通报,需在员工会议和早会上当众宣读。

3、所有奖惩,要有正式文字记录,并计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转正、定级、晋升、考核等人力资源管理措施的参考依据。

4、酒店各部下发的奖惩决定,由发文部门指定专人在决定下发三天内编制《奖罚通知单》(附表),交人力资源部门执行。

七、连带责任

1、下属违规,其程度达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罚的,其直接和间接上级岗位按逐级递减的方式承担连带责任。

2、若直接管理人员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一旦由上级部门查处,其连带责任与相对岗位责任相同。

八、奖惩统一

1、酒店各职能部门与各酒店均有权对本部门和酒店所管辖的人员提出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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