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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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

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键盘上,那些字母和数字仿佛在跳动着生命的旋律。

我想起这十年间,方案的每一个字句都是对未来的呼唤和期待。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探索“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工作方案”的奥秘。

一、工作背景与目标我们得明确实体经济的重要性。

它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是创造就业、提升国力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面临一定的压力,内外部环境复杂多变。

因此,我们的目标就是:1.提升实体经济整体竞争力。

2.优化实体经济产业结构。

3.增强实体经济创新能力。

二、具体措施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我们可以通过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技术创新、市场开拓、人才培养等方面。

还要优化税收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中。

2.推动产业升级对于传统产业,我们要通过技术改造,提升其竞争力。

而对于新兴产业,我们要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其快速发展。

同时,还要引导产业向高端、智能化方向发展。

3.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科技等领域,我们要加大投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这些领域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可以为我国实体经济注入新的活力。

4.加强人才培养实体经济要想发展,人才是关键。

我们要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这包括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为企业提供人才支持。

5.优化营商环境我们要打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这包括简化行政审批、优化政策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

让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中,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实体经济发展中。

三、工作保障1.完善组织领导成立实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明确各级部门职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和社会各界充分了解实体经济的重要性,形成共识。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对实体经济发展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24•【字号】川办发〔2018〕51号•【施行日期】2018.07.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进一步推进我省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一)深化交通物流审批事项改革。

跟进落实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

推进跨省、市(州)大件运输并联许可并与全国(省)联网,完善大件运输指定路线、指定时间、指定速度审批制度,实现一地办证、全线通行。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精简归并物流领域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优化物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流程。

(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厅)(二)优化道路运输通行管理。

稳步实施限量瓶装氮气、二氧化碳等低危气体道路运输豁免制度。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厅)完善城市配送车辆城区通行管理政策,合理规划城市配送车辆行经线路和停靠装卸作业区域,“三难两多”问题得到改善。

(责任单位: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州〕人民政府)鼓励商贸、物流企业协同开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

(责任单位:商务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三)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

严格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权力清单,规范行使公路货运执法权,进一步精简并严格货运车辆执法程序,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有哪些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有哪些

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有哪些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有哪些一、加强政策扶持,提振发展实体经济信心。

把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放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制定有利于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措施,增强企业家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

加大货币政策定向调控和结构性改革力度,挖掘存量资金潜力,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扩大直接融资渠道,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通过整合政府各种专项资金、减免税费等方式,提高投资回报率,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实体经济集聚,促进实体经济快速发展。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实体经济总体实力。

大力发展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能制造,加快实现我国从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加快促进互联网与实体经济中的农业、工业、能源、商贸、交通各领域融合发展。

大力发展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提升实体经济国际竞争力。

从土地、财税、金融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推进服务价格体制改革,通过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实体经济调整升级。

三、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实体经济企业转型升级。

进一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社会氛围,梳理完善现有政策措施,加快科技体制改革进程。

不断完善创新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和保障制度,完善和落实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开发和管理办法,引导科技资源向企业集聚,确立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

鼓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支持企业技术创新、转型升级。

国家为什么要大力发展实体经济1、实体经济是物质财富的源泉财富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条件,主要****于物质的、精神的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规模的扩大和积累。

经济学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认为物质产品是社会的真正财富,生产物质产品的实体经济则是社会物质财富的主要****,而实体经济的规模和竞争力则决定了财富的数量和质量。

2、实体经济是国家强盛的根基实体经济的发展程度标志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

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金点子00条

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金点子00条

实体经济振兴发展金点子00条1. 引言实体经济是指基于实物资产和实际经济活动而存在的经济形态,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撑。

为了促进实体经济的振兴和发展,我们需要不断创新,寻找出更多的金点子,下面是我总结的实体经济振兴发展的00条金点子。

2. 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

政府和企业应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建立创新研究机构和实验室,吸引优秀科研人才。

同时,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将科技成果应用于实体经济领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和竞争力。

3. 产业升级实体经济的发展需要进行产业升级,提升产品的附加值和国际竞争力。

政府可以制定产业升级政策,鼓励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和技术改造,引导企业向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领域发展。

同时,加强产业链整合,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提高整体竞争力。

4. 金融支持金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加大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提供贷款、信用担保等金融服务。

政府可以设立专门的基金,用于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实体经济项目。

5. 市场拓展开拓市场是实体经济发展的关键。

政府可以通过降低税收、减少行政审批等方式,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时,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6. 人才培养人才是实体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

政府可以加大对实体经济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建立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工人和管理人才。

企业也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激励,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实体经济领域。

7. 国际合作国际合作是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政府可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同时,鼓励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加强与外国企业的合作,提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8. 生态环境保护实体经济的发展必须与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

政府要加大环境治理力度,推动绿色发展,鼓励企业采取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关于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的实施意见为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强化"实业为根、企业为基、创新为核、人才为本、服务为先"意识,高水平落实"五个争创”发展任务,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引领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能级,不断夯实共同富裕物质基础,现就全面提升实体经济能级、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创智和美城区,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坚持创新引领,提升科技支撑力1.合理布局创新资源。

深度融入甬江科创大走廊建设,强化与市域创新资源联动,布局建设"北岸滨水创新带”和点状创新单元,引导功能片区、特色小镇、小微园区、专业楼宇和基地等集聚创新要素。

加强系统谋划,打造全省领先的数字经济创新高地、国内一流的膜材料科创高地,推动高新园跻身全省十强园区,加快建设高能级创新型城区。

2.打造高能创新平台。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运营模式,按需引进和建设各类研发创新平台,支持大连理工大学研究院等"栽树工程"打造集科技研发、基础和应用研究、转化孵化、产业招商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平台。

扶持“双创"服务平台建设,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发展路径。

3.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打造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梯队,完善梯次培育和全链条培育机制。

鼓励重点骨干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建创新共同体、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平台和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

支持企业建设产业创新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研发机构。

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合作,鼓励区内企业(机构)在创新资源丰富地区设立科技"飞地”、海外企业(机构)在区内设立技术转移中心。

4.支持攻坚关键技术。

实施核心技术突破和变革性创新计划,迭代编制关键技术"三色图",完善"应用基础研究一一关键技术突破一一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全链条科技攻关体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06.17•【文号】人社部发〔2019〕53号•【施行日期】2019.06.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各中央企业人事部门:经济专业人员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现就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总体要求,遵循经济领域人才资源开发规律,健全完善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业特点的职称制度,科学客观公正评价经济专业人员,释放经济专业人员创新创业活力,为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服务发展。

立足经济领域各行业特点,突出经济活动的职业属性和岗位要求,引导经济专业人员提高能力素质,提升职称评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契合度,促进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与人力资源协同发展,不断增强我国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

2.坚持科学评价。

分级分类完善评价标准,突出专业水平和创新实践,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倾向,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经济专业人员积极性、创造性。

3.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巩固经济领域人才评价改革成果,总结完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健全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体系,创新高级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机制,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及新兴产业的人才支撑。

成都数字经济实施方案

成都数字经济实施方案

成都数字经济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

成都作为中国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数字经济的发展对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城市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成都数字经济实施方案,对于推动成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成都数字经济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到2030年,建设数字经济发展示范城市,数字经济总量占GDP比重达到3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实现突破性发展,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重点任务。

1. 建设数字基础设施。

加快建设数字基础设施,包括加强5G网络覆盖,推动物联网技术在城市管理、工业生产、农业生产等领域的广泛应用,打造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2. 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

加大对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持力度,培育一批领军企业和创新团队,推动数字经济新动能的快速成长。

3. 促进数字化产业融合发展。

加强传统产业与数字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智能化升级,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 建设数字人才高地。

加强数字人才培养和引进,建设一批高水平的数字经济人才培训基地和科研机构,打造数字人才高地,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5. 加强数字化治理能力建设。

推动政务服务全面数字化,加强数据共享和开放,提升城市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

6. 加强数字经济安全保障。

建立健全数字经济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信息安全管理,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的安全可持续。

四、保障措施。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出台一揽子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2. 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向数字经济领域转化,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链的完善和延伸。

3. 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4. 加强对数字经济发展的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热情和支持。

发展实体经济措施

发展实体经济措施

发展实体经济措施为了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政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1.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财政资金投入,用于支持企业的科研、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等方面,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减免企业税费负担,例如减少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增值税税率,减免企业的地方税费等,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3.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实体经济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科技创新基金等,优先支持实体经济领域的企业。

二、加强金融支持:1.多措并举促进实体经济融资,例如设立专门的实体经济融资平台,提供贷款、担保等金融服务,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2.增加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例如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扶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提升其发展活力。

3.加强对实体经济领域的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

政府要完善监管体系,加强对实体经济领域的金融活动监管,确保金融风险的可控。

三、推进产业升级和转型:1.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的升级和优化,例如鼓励企业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支持实体经济向高附加值产业转型,例如推动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升级,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鼓励企业加大对新兴产业的投资力度,例如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等领域的扶持力度,推动企业向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

四、加强人才支持:1.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例如加强高校和企业的合作,推动企业人才需求与高校专业设置的对接。

2.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扶持力度,例如设立专门的创业创新基金,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吸引和培养更多的创新创业人才。

3.加强人才引进和留用工作,鼓励实体经济领域的企业吸引和留用高层次人才,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五、推进政策落地和监管:1.加大对实体经济领域的政策支持和宣传力度,让企业充分了解政策措施,并及时享受政策优惠,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参与度。

2.推动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合作,促进政策的衔接和落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01.13•【文号】国办发〔2017〕4号•【施行日期】2017.01.1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当今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呈现多领域、跨学科、群体性突破新态势,正在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广泛深入渗透。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兴起,诸多新产业、新业态蕴含巨大发展潜力,呈现技术更迭快、业态多元化、产业融合化、组织网络化、发展个性化、要素成果分享化等新特征,以技术创新为引领,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的经济发展新动能正在形成。

加快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是促进经济结构转型和实体经济升级的重要途径,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着力点。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破解制约新动能成长和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体制机制障碍、强化制度创新和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随着全球创新创业进入高度密集活跃期,人才、知识、技术、资本等创新资源全球流动的速度、范围和规模达到空前水平,创新模式发生重大变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新模式快速形成。

在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壮大的同时,技术创新供给不足、制度创新供给不够等制约因素凸显,特别是一些经济领域管理规则已经不适应新的发展趋势,迫切需要加快制度创新步伐,营造包容支持创业创新和推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的制度环境。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着力振兴实体经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公共服务、创新行政管理,与时俱进、顺势而为、主动求变,促进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的融合互动、供给与需求的有效衔接、新动能培育与传统动能改造提升的协调互动。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13日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一带一路”供应链枢纽城市战略部署,全面改善供应链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现代供应链创新应用,持续构建现代化、全球化、智能化供应链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川办发〔2018〕20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等文件,现结合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供应链平台建设(一)支持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探索供应链公共服务新模式,鼓励在供应链基础领域补短板、强弱项。

支持建设基础性、功能性、具有明显公益属性的行业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重点集聚政策咨询、信息聚集、经济预警、研发支持、物流配送、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等服务功能。

对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推广使用的行业供应链平台,按照年度平台项目实际投入的50%,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二)支持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围绕建设和发展各类集成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金融服务、品牌营销等功能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供需对接和资源共享,推动以大型平台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高质量发展。

对协同性强、辐射力广、发展优势大的企业供应链平台,按照平台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四川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数字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和供给,助力全省战略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73号)、《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聚焦大数据、智能制造、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云计算、工业互联网、集成电路等数字技术技能领域,实施规范化培训和专业技术技能等级考核评价,培育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卓越工程师队伍,打造国内有影响力的数字人才高地,为全省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力争到2030年底,培养数字技术技能人才5万人以上,进一步夯实壮大数字技术工程师队伍。

二、培育对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数字技术领域国家职业标准的人员,均可参加相关职业培训,申报相关职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

三、组织管理(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的组织领导、推进实施和统筹协调。

各地各部门负责本地本部门相关工作的宣传推动和管理服务工作。

(二)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培训机构目录的省内培训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培训大纲明确的规定要求,实施规范化培训。

对完成规定学时和内容的学员进行结业考核,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培训合格证书。

(三)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目录的评价机构,对培训合格人员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考核均合格的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等级证书。

证书信息可在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网进行查询验证。

四、实施程序(一)制定培训计划。

培训机构按照数字技术领域相关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培训计划和方案,并商评价机构确定专业技术等级考核计划和方案,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职业培训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8〕18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8〕18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8〕181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6日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推进成都跨境电商加快发展,结合成都实际,提出如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发展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立足成都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基础和消费腹地优势,积极探索内陆城市跨境电商发展新模式、应用新场景、产业转型新路径,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助力构建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和内陆对外开放高地。

二、发展目标2018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100亿元以上,实现传统实体企业成功应用跨境电商1000家以上,集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2000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3万人以上,成功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峰会2次以上,组织海内外市场对接营销及培训活动100次以上,探索制定行业认可的跨境电商B2B统计规则,启动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专业楼宇建设工作。

2019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200亿元以上,实现传统实体企业成功应用跨境电商2000家以上,集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5000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5万人以上,成功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峰会2次以上,组织海内外市场对接营销及培训活动100次以上,基本实现跨境电商B2B纳入海关统计,实现跨境电商全口径统计,基本完成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专业楼宇建设和招引工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2.02•【字号】成办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的通知成办发〔2019〕3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2月2日成都市加快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进方案(2019—2022年)为加快成都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推动“人工智能+”新经济产业体系建设,制定本工作推进方案。

一、总体思路围绕构建“5+5+1”开放型现代化产业体系,提升产业链水平,加快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基础支撑,不断提升人工智能产业能级,全面营造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围绕产业链、创新链和资本链,以平台聚合能力、以能力营造场景、以场景撬动市场、以市场壮大产业,为成都市构建高质量现代产业体系贡献人工智能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以行业融合应用引领的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加速涌现,形成50个以上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在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领域,培育3—5家收入规模超10亿元的领军企业和10家以上收入规模超亿元的创新企业,核心专利申请量超过6000项,初步建成3个以上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产业规模突破200亿元,关联产业规模突破2000亿元。

到2022年,在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领域,培育5家以上收入规模超50亿元的一流领军企业、10家以上收入规模超10亿元的领军企业和20家以上收入规模超亿元的创新企业,建成3—5个成熟的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区,形成基础坚实、创新活跃、开放协作、链条完备的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建成国家级人工智能产业创新示范区,打造最具行业融合特色的“中国智谷”、国际知名的工业智联网典范城市、世界一流智能无人机和车联网基地,人工智能(行业融合应用)产业规模突破500亿元,带动关联产业规模突破5000亿元。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四川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四川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四川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公布日期】2012.03.06•【字号】成银发[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金融支持四川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成银发〔2012〕36号)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四川各市州中心支行,各政策性银行四川一级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四川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各股份制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省外城市商业银行成都分行,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四川省级机构,各外资银行成都分行及代表处,四川省银行卡业协会,中国银联四川分公司,四川各信托公司,各财务公司:实体经济是金融业发展的基石。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发挥金融资源配置对实体经济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实现全省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结合四川省实际,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保持货币信贷合理适度增长,满足实体经济合理资金需求(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任务落实。

各金融机构要深刻领会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重要意义,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全力贯彻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各项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

坚决抑制金融资本脱实向虚、以钱炒钱,坚持在服务实体经济中求发展,全面提升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支持四川实体经济转型发展。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对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和通报。

(二)灵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将按照总行要求,根据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协调运用好各项货币政策工具,合理运用宏观审慎性政策框架,调节好货币信贷供给,优化信贷结构,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

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

发展实体经济的措施实体经济的发展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下面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措施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1.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制定以实体经济为重点的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实体经济的发展。

政府可以提供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补贴等政策,在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和品牌建设方面给予实体经济支持。

2.加强金融服务:建立健全的金融体系,为实体经济提供多样化的金融服务。

鼓励银行增加对实体经济的贷款,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推动金融机构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

3.建设国家级产业园区:建设和培育国家级产业园区,为实体经济提供集聚效应和政策激励。

这些园区可以提供土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吸引优质企业入驻,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4.鼓励企业创新:通过加大对科研机构的支持,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励企业创新,提高实体经济的附加值。

5.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教育体系建设,培养适应实体经济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同时,通过引进海外人才和开展国际人才交流合作,为实体经济引入新思路和新动力。

6.精简审批程序和减少行政干预:简化企业的注册和审批程序,减少行政干预,提高企业的经营自由度和市场透明度。

这样可以鼓励企业家精神和创新活力,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

7.加强跨领域合作和创新:鼓励实体经济与其他行业、领域进行合作,促进资源的共享和优化配置。

通过共同创新和合作,能够提高实体经济整体竞争力,推动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8.加强品牌建设和质量监管:鼓励企业注重品牌建设,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实体经济的市场形象和信誉度。

9.拓展国际市场和贸易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的贸易合作,拓展实体经济的国际市场。

通过开放和互利的贸易合作,能够提高国内企业的竞争力,推动实体经济发展。

10.加强政策协调和监管:政府要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政策协调和监管,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10.08•【文号】人社厅发〔2021〕71号•【施行日期】2021.10.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7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构建一批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引擎。

为加快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我部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

现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数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统筹谋划,科学部署,规范有序开展工作,不断提升培养评价质量。

加强政策保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措施办法,兑现相关政策待遇。

加强培训和评价全过程监督检查,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律、社会监督的管理体系。

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引领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联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1年10月8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实施办法为实施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金融资助地方经济发展奖励方案

金融资助地方经济发展奖励方案

金融资助地方经济发展奖励方案汇报人:日期:contents •引言•奖励对象及条件•奖励措施及标准•奖励资金来源及发放方式•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风险控制及应对措施•实施效果及展望目录01引言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金融行业在地方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提高金融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必要对金融资助地方经济发展奖励方案进行详细规划和实施。

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如何合理利用金融资源,发挥其在地方经济中的独特优势,对于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背景介绍方案旨在通过奖励措施,激励金融行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支持,促进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升级。

通过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推动金融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为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目的和意义方案概述本方案主要针对金融行业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行设计和规划,通过制定一系列奖励措施,激发金融行业对地方经济的支持热情和积极性。

方案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奖励对象与条件、奖励措施分类与标准、奖励申请与审核、资金管理与监督等。

02奖励对象及条件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等,它们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服务。

金融机构包括贷款、债券、股票、基金等,它们为地方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金融产品金融机构及金融产品包括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领域的企业,它们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包括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科技创新等项目,它们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动力。

地方企业及项目地方项目地方企业合作意愿金融机构和地方企业均有合作意愿,共同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项目合规性合作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等相关规定。

风险控制金融机构需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和控制体系,确保资金安全。

服务质量金融机构应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方案设计、风险评估等服务。

金融机构与地方企业合作条件03奖励措施及标准01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地方企业,根据其贡献和成绩,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高新区惠企政策措施汇总表

高新区惠企政策措施汇总表
12
支持专业运营机构管理运营孵化器申请装修、运营资金等的补助,对租赁或购买清水房并装修的,根据实际装修情况,一次性给予装修金额50%的补助,且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每新增1家规模(限额)以上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每新增1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补助;每新增1家在主板、创业板(海外板)、新三板、四板(融资板或交易板)成功上市(挂牌)的创新创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补助。
16
质监分局
对新获中国名牌、四川名牌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5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国家地理标志的产品每件给予20万元奖励。
17
经批准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经批准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秘书处工作的机构,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
21
对高新区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特殊人才奖励:特殊人才所服务单位在高新区工商及税务登记,企业税收及个人所得税缴纳和统计关系在高新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奖励:(一)经国家部(委、办、局)、地级及以上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创新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及纳入同一管理服务层级人才计划中奖励、资助的人才。(二)为高新区产业发展所急需的人才。(三)拥有国际认可的职业资格或者国内急需的发明专利人才;或带项目、带技术、带资金、带团队,有助于提升高新区相关产业或社会事业发展水平的人才。(四)其他具有专业能力的人才。
当年采用国际标准认可,对成绩突出的名列前三名的单位奖励2万元。
20
财政金融局
支持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在高新区范围内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贴息:
对项目建设期不超过3年的,按项目建设期进行贴息;对项目建设期大于3年的,除特大型项目外,均按不超过5年进行贴息;属于购置的,按2年进行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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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实施
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区域带动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发展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稳定性、引领性的实体经济和新经济,发挥好人才对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作用,实施好《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中“对市域实体经济和新经济领域年收入50万元以上的人才,按其贡献给予不超过其年度个人收入5%的奖励”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实体经济是指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商业服务业等具有基础性、支撑性、稳定性、引领性的实体经济领域,不包括金融业、房地产业、体育经济、博彩业、收藏业等虚拟经济。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新经济是指新的经济形态,以高技术产业为支柱,以智力资源为主要依托的智慧经济形态,
主要包括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绿色经济、创意经济、流量经济、共享经济等六大经济形态。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年收入,是指因任职受雇在某一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各项个人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工资、薪金、奖励、分红等)的总和。

第五条本办法奖励的对象是新引进人才,即从2017年《成都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成委办〔2017〕23号)实施后,新进入我市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人才。

不包括国有企业人才、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引进从业的人才、企业内部调整调动进入的人才。

第六条本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开组织、公正遴选、保障重点、体现贡献、突出未来、着眼引领。

第七条人才奖励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经信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奖励重点及标准
第八条主要奖励对象是能充分代表我市产业发展先进水平,投入产出大、科技创新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对本行业辐射带动强的重点发展产业和新经济领域的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的人才和贡献突出、示范效应明显、潜力较大的人
才。

第九条原则上按申报人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的5%进行奖励。

第十条在政策有效期内,每个人只享受1次。

第十一条奖励资金从市经信委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二条申报人及所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与所在单位签订了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二)所在单位在我市注册且税收解缴关系在我市的企业。

(三)所在单位属本办法下的实体经济领域或新经济领域。

(四)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后年收入50万元以上。

(五)申报人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

(六)申报人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已经执行完毕。

第四章申报时间及程序
第十三条申报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凡符合本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自愿基础上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自行准备所需个人材料。

所在单位审核申报人个人材料并按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准备单位有关材料形成申报资料。

(二)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申报、资料审查,申报资料经区(市)县人民政府审签意见后报送市经信委。

(三)市经信委商市人才办拟定评审工作方案,组织专家、相关市级部门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建议奖励名单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拟奖励名单。

(四)对拟奖励名单,由市经信委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第十四条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于每年2月底前将申请材料报所在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初审后,应于每年的3月底前报市经信委。

第五章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申报材料为《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资金申报书》,应包含以下材料,且应按顺序装订好:
(一)《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申报表》;
(二)所在单位提供支付申报人工资薪金、奖金分红等的证明;
(三)申报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四)申报人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五)所在单位的法人证书(正、副本)或三证合一证(正、副本)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六)申报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

(七)其它补充支撑材料。

第六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下达按成都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该奖励是以政府名义发放的奖励,奖励对象为人才个人,所在单位仅是代为申报、代为领取的主体。

所在单位收到奖励资金后,应及时告知获得奖励的申报人,并在20个工作日内全额发放给获得奖励的申报人。

第十八条所在单位不得截留、克扣、挪用奖励资金。

第十九条单位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应监督奖励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发放,若已经发放的,由区(市)县人民政府收回所发放奖励:
(一)发现申报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申报人被解除合同的或劳动合同终止的。

(三)所在企业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的。

(四)申报人正接受刑事处罚的。

(五)因岗位调整导致申报人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六)其它因素变化导致申报人不再符合申报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有第二十条第(一)项行为的,应追回全部已发放的奖励资金及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孳息。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经信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资金申报书附件
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
奖励资金申报书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都市实体经济新经济领域人才奖励申报

填表说明:1.请按照规定内容填写,如果表内项目本人没有,请写“无”,不得改变表格格式,字体大小可根据需要调整。

2.教育背景从大学起开始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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