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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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福民新型建材厂

安字[2019] 28号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各部门、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主席令(2014)4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

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

山东省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4号)

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3号)《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推进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6﹞16号)

《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鲁安办发【2016】10号)

《关于大力推进小微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鲁安发〔2016〕32号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 2883-2016

《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 3011-2017

3.总体要求、目标

3.1总体要求

实现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动态管理,按照责任制要求,确保事故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3.2总体目标

逐级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管控体系,实行隐患分级排查治理、分级检测管控、分级跟踪督办,实现作业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覆盖、无死角、无空档”;实现“零隐患、零伤害”目标。

4.职责分工

公司(厂)成立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对安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负全面领导职责。

组长:秦瑞文(厂长)

副组长:秦余正(车间主任兼安全员)

成员:李希岗(财务部长)蒋连柱(推土机司机)孙瑞华(放板工)李宪堂(烧窑工)

公司(厂)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第一负责人,公司(厂)安全负责人对公司(厂)各部门、各车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厂)隐患排查和治理方案(措施)的编制、审查;各部门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各部门、车间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指导。

公司(厂)办公室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牵头部门,其他部门、车间按职分工予以配

合。

5.组织培训

公司(厂)每年须制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培训计划并纳入公司(厂)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培训,使其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与标准、工作程序、方法等,并保留培训记录。

6.落实责任

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纳入公司(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考核比例占总分的15%),共计15分,每发现一条问题对责任单位扣罚1-3分,季度考核,年度兑现。

7.隐患分级与分类

1)隐患分级

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以下情形为重大事故隐患:

——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涉及重大危险源且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涉及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且长期滞留人员在10人及以上的场所,存在不能立即排除整改的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涉及液氨制冷、粉尘防爆、有限空间、冶金煤气和高温熔融金属等危害和整改难度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认定的。

2)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1)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设备设施;

——场所环境;

——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消防及应急设施;

——供配电设施;

——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辅助动力系统;

——现场其他方面。DB37/T 2883—2016

(2)基础管理类隐患

基础管理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

——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安全生产投入;

——应急管理;

——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相关方安全管理;

——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8.工作程序和内容

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和检查对照手册

(1)须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点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排查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公司(厂)将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印刷成手册发放至各班组和有关岗位。

(2)须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类型隐患排查的排查时间、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排查范围、组织级别及排查人员等。

2)排查类型

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或专项隐患排;节假日隐患排查。

3)组织级别

须根据排查类型结合自身组织架构确定不同的排查组织级别。排查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厂)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厂)级、车间级;

——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

——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厂)级、车间级。

因公司(厂)规模较小,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每七天排查一次,每月排查四次;综合性隐患排查为公司(厂)级、车间级和节假日隐患排查(放假的月份合并,在放假前检查)合并检查,车间级综合检查每月组织一次,公司(厂)级综合检查每季度月组织一次,专业性、专项性检查合并检查,每半年组织一次。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工贸企业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项隐患排查: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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