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公开组织人事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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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信息公开制度
一、目标要求
通过推行组织人事信息公开,拓宽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的渠道,保障对组织人事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深化对组织人事工作的监督。
二、公开形式
1、会议公开。根据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通报有关情况,也可利用党的工作会议、党务公开日、民主活动日公开。遇到突发事件或传达上级有时限要求的重大部署和紧急任务,可以不定期召开会议公开有关情况。
2、媒介公开。根据需要公示的范围,利用党务公开网、仙桃规划网、电子信息屏、公开栏等载体,向党员群众公开有关情况。
3、查询公开。对党员干部提出的不涉密、不影响党务信息的查询,要及时提供。
三、公开内容及时限
1、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情况面向社会及时公开;发展党员时,应将拟纳新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现任职务、职称、申请时间、监督电话、受理部门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7
至15天;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转正,公示期为7天;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应公示支部名称、党员总数、工资标准、收缴标准、变动情况、收缴数额、上缴数额、使用名目、结余总量等,每年年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一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每年“七一”评选一次,并予以公开;基层党组织基本情况、党员“双建双带”、服务承诺事项、党员咨询服务电话等基本内容常年公开。
2、干部选拔任用:干部任免信息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及时公开,一般公开7天。干部工作有关政策,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开。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录用公务员、选调生等有关信息,结合实际全程及时公开,接受监督。
3、贯彻落实党组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等情况,每年公开一次。
4、干部教育培训: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年初予以公开,干部培训情况在每次培训后及时公开,相关统计数据等每年年底公开一次。
5、干部监督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受理的来信来访(来电)查核办理情况等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公开。
6、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有关人才政策、高级人才的引进与管理等在一定范围内适时公开。
7、其他公开事项依有关要求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