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重大暴雪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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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大暴雪应急预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齐齐哈尔市重大暴雪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编制目的
编制依据
工作原则
适用范围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部门主要职责
应急指挥场所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预警信息来源
预警预防行动
预警支持系统
预警级别及发布
4 应急响应
气象部门的应急响应
成员单位的应急响应
信息共享和处理
应急通信方式
重大暴雪评估
新闻发布
应急终止
5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灾害保险
6 应急保障
指挥系统保障
资金保障
通信保障
装备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
技术储备与保障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附则
术语说明
奖励与责任追究
预案管理
制定与解释
预案实施时间
8 附件
规范化格式文本
暴雪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
齐齐哈尔市重大暴雪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保证重大暴雪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重大暴雪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重大暴雪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建设绿色食品之都、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气象保障。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国气象局重大气象灾害预警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工作原则
1.3.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重大暴雪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暴雪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3.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重大暴雪应急工作。
1.3.3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重大暴雪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适用范围
1.4.1本预案适用于重大暴雪,包括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影响,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的灾害。
1.4.2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齐齐哈尔市内的重大暴雪监测、预报预警、救灾等应急工作。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重大暴雪应急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齐齐哈尔市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参照市级建立相应的本级指挥体系。
2.1.1市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
市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市气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
重大暴雪发生后,市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重大暴雪现场应急指挥部。
2.1.2市重大暴雪应急管理办公室
市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气象局主管业务副局长担任。
2.1.3成员单位
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水文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信息产业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民政局。
部门主要职责
2.2.1市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职责
负责对重大暴雪监测、预报预警和救灾等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
2.2.2应急办公室职责
负责传达市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重大暴雪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重大暴雪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市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成员单位职责
(1)市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市重大暴雪应急指挥部启动和终止重大暴雪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
和建议,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重大暴雪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灾后基础设施重建工作。
(3)市水务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江河、水库等受灾信息。
(4)市水文局:负责提供江河流域水文信息。
(5)市农委: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农业生产、农田与农户受灾信息;负责组织生产自救与抗灾工作。
(6)市林业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森林(草原)信息和受灾信息;负责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
(7)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汛期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信息,供气象部门发布预警信号使用;负责组织地质灾害的抗灾抢险工作。
(8)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环境与污染信息;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件的抢险工作。
(9)市民政局:负责及时提供和交换灾情信息;负责迅速调拨救灾物资,保证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参与社会救助。
(10)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做好灾害发生时学生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防灾减灾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11)市公安局:负责组织事发地公安机关协助做好灾区社会治安和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应急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12)市财政局:负责重大暴雪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13)市建设局:负责灾后恢复重建工程设计施工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