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 第9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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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跨国争端的法律解决机制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跨国争端的法律解决机制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跨国争端的法律解决机制国际法是国际社会中规范各国行为的法律体系,而国际关系则是国家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关系。

在国际关系中,跨国争端是难以避免的,因此需要法律解决机制来保障各国利益的平衡与维护。

本文将探讨国际法与国际关系跨国争端的法律解决机制。

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1. 《联合国宪章》的重要性《联合国宪章》作为国际法的基本文件,确立了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原则。

包括尊重国家主权、解决争端和平方式、不干涉内政等,这些原则为国际关系提供了基本框架。

2. 国际法的主权原则主权原则是国际法中的基本原则之一,指的是每个国家享有独立决策权和自治权的原则。

这保证了国家主权之间的平等与尊重。

3. 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国际法倡导和平解决争端,尤其强调通过对话、协商和调解等方式解决问题,避免使用武力。

这一原则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并对国际关系的稳定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二、国际关系跨国争端解决机制1. 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争端外交途径是国际关系中常见的解决争端方式。

国家通过外交渠道进行交流和协商,以寻求争端的妥善解决。

例如,双边和多边对话机制、外交谈判等方式。

2. 国际仲裁的有效性国际仲裁是国际关系中解决争端的一种重要途径。

国家通过仲裁机构解决争端,以确保公正和平等的结果。

例如,国际法院、国际商会仲裁等机构扮演了重要角色。

3. 国际法庭的职能与作用国际法庭是国际关系中的重要司法机构,负责解决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

它的职能包括裁决争端、解释法律条款等。

国际法庭的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国应尊重并执行。

4. 安全理事会的处理争端能力联合国安全理事会是解决国际争端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机构。

安理会具有强制执行决议的权力,通过制裁等方式对有争议的国家采取行动,以实现和平与稳定。

5. 国际组织的协调与调解国际组织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协调与调解的作用。

通过协商和对话,国际组织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合作与沟通,化解潜在的争端。

国际法论述题或简述题

国际法论述题或简述题

一、简述国家法承认的法律效果承认是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法律上的承认将产生全面的法律效果:1)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以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2)双方可缔结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条约或协定3)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辖权4)承认被承认国取得在承认国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及其本身或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二、简述引渡的原则(1)政治犯不引度(2)本国公民不引渡,大多数国家基于维护本国的属人管辖权,均不允许向外国引渡本国国民。

(3)双重审查制,这个制度要求请求国与被请求国在提出引渡请求或决定予以协助时,都须首先经过司法当局对引渡罪行进行事实的合法性审查,然后再由行政当局的职能部门审查,综合考虑国家主权、条约义务和对等原则等因素后做出最后决定。

如要完成引渡,司法和行政两部门的审查通过缺一不可,体现了两者的互相制约。

(4)相同原则,构成印度理由的必须是引渡请求国和被请求国双方的法律都认为是犯罪的行为,而且这种罪行必须能达到判处若干年有期徒刑以上的程度。

(5罪行特定原则,此原则要求引渡请求国将某人引渡回国后,只能就作为引渡理由的罪行对该进行审判或处罚,不得对引渡理由之外的其他罪行进行审判或处罚,或再引渡给第三国。

三、简要回答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法的概念及其特征。

国际法特征1、国际法的主体主要是国家,还有政府间国际组织。

2.国际法的制定主要是通过国家间的协议来实现的,国际社会无专门的立法机关。

3、国际法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

4、在强制实施方面,国际法也与国内法不同。

国际法原则:1、禁止非法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 2、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3、不干涉内政原则4、国际合作原则5、民族平等与民族自决原则6、各国主权平等原则7、履行依宪章所承担义务原则现代国际法的特征1、禁止侵略战争和非法使用武力和武力威胁。

2、和平解决国际争端3、国际法的主体范围扩大4、国际组织大量出现5、国际法的分支部门不断出现。

国际法中的主权平等与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能与权力

国际法中的主权平等与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能与权力

国际法中的主权平等与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能与权力国际法是规范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其核心原则之一是主权平等。

主权平等强调各个国家在国际事务中应该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任何国家都不应该对其他国家进行干预或剥夺其主权。

一、主权平等的基本原则主权平等原则是国际法的重要基石,它确保了各个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

根据主权平等原则,所有国家在国际关系中应遵守相同的法律规则,相互尊重彼此的独立和领土完整,并通过平等对话与协商解决存在的争议。

主权平等原则是维护国际秩序与和平稳定的基础。

二、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能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是帮助国家解决争端和纠纷的重要机构。

它们为国际社会提供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以避免冲突升级和暴力行为。

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职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争端调解: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可以通过调解的方式帮助各方寻求共识和妥协,鼓励各方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争端。

调解通常是一种灵活的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

2. 仲裁:仲裁是一种法律程序,由独立的仲裁庭作出决策,解决双方在特定事项上的分歧。

仲裁庭的裁决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并执行。

3. 法律解释:国际争端解决机构还负责对涉及国际法应用的问题进行解释和裁决。

这可以确保国际法在争端解决中的正确适用,维护公正和平等。

三、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权力国际争端解决机构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力。

这些权力的行使应当遵循国际法的规定,并确保公正和公正的程序。

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权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管辖权: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具有解决争端的管辖权。

它们在考虑案件的本质和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确定自身是否有权通过调解或仲裁来解决争议。

2. 证据收集:国际争端解决机构有权要求各方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正确评估案件,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这可以确保辩论基于事实和证据,而不是偏见或主观判断。

3. 裁决执行:国际争端解决机构的裁决具有约束力,双方都应遵守并执行。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前言德意志皇帝、普鲁士国王陛下,奥地利皇帝、波希米亚国王、匈牙利奉圣国王陛下,比利时国王陛下,中国皇帝陛下,丹麦国王陛下,西班牙国王陛下和代表国王的摄政女王陛下,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墨西哥合众国总统,法兰西共和国总统,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女王、印度女皇陛下,希腊国王陛下,意大利国王陛下,日本天皇陛下,卢森堡大公和拿骚公爵殿下,门的内哥罗亲王殿下,荷兰女王陛下,波斯皇帝陛下,葡萄牙和阿尔加维国王陛下,罗马尼亚国王陛下,全俄罗斯皇帝陛下,塞尔维亚国王陛下,暹罗国王陛下,瑞典和挪威国王陛下,瑞士联邦委员会,奥斯曼皇帝陛下和保加利亚亲王殿下,在维持普遍和平的强烈愿望的激励下;决心竭尽全力促进国际争端的友好解决;认识到文明国家集团各成员国的联合一致;愿意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和加强国际正义感;深信在各独立国家之间设立一个各国均能参加的常设仲裁法庭将对达到此目的作出有效的贡献;考虑到仲裁程序的普遍和正常组织的优越性;同意国际和平会议尊敬的发起人的主张,即公平和正式的原则是国家安全和各国人民福利的基础,最好载入一项国际协定中;愿意为此目的而缔结一项公约,各派全权代表如下:(各全权代表名单略。

)上述全权代表互相校阅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条款如下:第一编普遍和平的维持第一条在各国关系中尽可能防止诉诸武力,各缔约国同意竭尽全力以保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二编斡旋和调停第二条各缔约国同意,遇有严重分歧或争端,如情势允许,在诉诸武力之前应请求一个或几个友好国家进行斡旋或调停。

第三条不论有无此项请求,各缔约国认为,由一个或几个与争端无关的国家在情势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向争端当事国家提供斡旋或调停,是有益的和可取的。

与争端无关的国家,即使在敌对过程中,也有权提供斡旋或调停。

争端的任一方绝对不能将此项权利的行使视为不友好的行为。

第四条调停者的作用在于协调对立的要求并平息争端各国之间可能发生的不满情绪。

第五条一俟争端的一方或调停者本身宣布他所建议的和解办法未被接受时,调停者的职能即告终止。

国际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及意义探析——评《国际法(第五版)》

国际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及意义探析——评《国际法(第五版)》

国际法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及意义探析——评《国际法
(第五版)》
时劲雨
【期刊名称】《科技管理研究》
【年(卷),期】2022(42)5
【摘要】由马呈元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国际法(第五版)》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课程教材,该书中不仅阐述了一些要重要的理论知识,还分析了国际上存在的问题,还系统地论述了国际法的相关知识。

该书不仅对国际法的丰富、复杂的内容进行了解释和阐述,还写明了一些基本的知识,这本书的篇幅控制十分合理,并且在每一章的后面都列有可供参考、进一步了解的书目,为学习者提供了帮助和便利。

【总页数】1页(PI0019)
【作者】时劲雨
【作者单位】中国澳门科技大学社会和文化研究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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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概念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概念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概念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指国际社会通过和平方式来解决国家之间的争端和冲突的一种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了国际社会对和平与安全的共同期望,旨在避免战争和冲突,促进国家间的合作与友好关系。

首先,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强调国际关系中的和平与合作,反对使用武力解决争端。

这一原则体现了联合国宪章所倡导的和平解决争端的理念,强调通过和平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来解决国际争端。

其次,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强调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在解决争端中的作用。

国际法作为约束各国行为的法律规范,为解决国际争端提供了法律基础和程序规定。

而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国际法庭等则在和平解决争端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帮助各国解决争端。

此外,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还强调了国际社会共同努力的重要性。

国际争端的解决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包括争端各方、国际组织、中立国家等,需要建立起相互尊重、平等对话的氛围,通过协
商谈判解决分歧,达成共识。

总的来说,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是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体现了对和平与合作的追求,强调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避免战争和冲突,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这一原则在国际关系中具有重要意义,为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发挥着重要作用。

(完整word版)国际法历年论述题

(完整word版)国际法历年论述题

(完整word版)国际法历年论述题1、试述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的关系。

P33国际法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的、具有普遍意义且构成国际法基础的法律原则。

其特征有:1、各国公认;2、具有普遍意义。

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以上特征决定了国际法基本原则还构成了普通国际法强制规范,即属于国际强行法范畴。

国际强行法是国际社会作为整体同意并以为别得背离的法律规则,如此的规则只能由往后具有同样性质的强制性法律规则才干更改。

其特征有:1、国际社会全体同意;2、公以为别许损抑;3、唯有往后具有同样强制性质的规则才干予以更改;4、与强行法相抵触的条约均属无效。

对比强行法的概念别难看出,国际法基本原则彻底具备强行法的特征,因而国际法基本原则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但别能将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

它们之间的区不要紧体如今,基本原则对国际法的一切领域具有普遍适用性,而有的强行法规范不过某一特定国际法领域的具体规则。

2、论国家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P54(简答题)一、国家的基本权利列为四项:独立权、平等权、自卫权和管辖权。

1、独立权是指国家按照自个儿的意志处理本国事务而别受他国干涉的权利。

独立自主和别受干涉是独立权的两个特征。

2、平等权是指各个国家在国际法上地位平等的权利。

3、自卫权是指国家为了保卫自个儿的生存和独立而具有的权利。

广义的自卫权(又称“自保权”)包括两方面的内容:1)国家平常举行国防建设的权利即国防权。

2)国家在受到外国武力攻击时,实施单独的或集体的武装自卫行动的权利,这是狭义的自卫权概念。

4、管辖权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指国家对特定的人、物和事件举行治理和处置的权利。

二、国家承担的基本义务有:别干涉他国内政、别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真诚履行国际义务、尊重XXX及基本自由,等等。

3、试述国家豁免原则的进展。

P65(1)国家豁免是19世纪逐渐形成的一项国际法规则。

由于所有的主权国家基本上平等的,因此没有一具国家能够对另一具国家主张管辖权,一具国家在其他国家享有豁免权;(2)19世纪末按照国家豁免原则,国家的一切行为和财产均免受外国法院的司法管辖,这称为“绝对豁免原则”。

海牙第一公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07-10-18)

海牙第一公约: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07-10-18)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公约(1907年10月18日订于海牙)前言(德、美、阿根廷、奥匈、比、玻利维亚、巴西、保加利亚、智利、中国、哥伦比亚、古巴、丹麦、多米尼加、厄瓜多尔、西班牙、法国、英国、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意大利、日本、卢森堡、墨西哥、门的内哥罗、挪威、巴拿马、巴拉圭、荷兰、秘鲁、波斯、葡萄牙、罗马尼亚、俄国、萨尔瓦多、塞尔维亚、暹罗、瑞典、瑞士、土耳其、乌拉圭、委内瑞拉等各缔约国元首称呼略。

)在维持普遍和平的强烈愿望的激励下;决心竭尽全力促进国际争端的友好解决;认识到文明国家集团各成员国的联合一致;愿意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和加强国际正义感;深信在各独立国家之间设立一个各国均能参加的常设仲裁法庭将对达到此目的作出有效的贡献;考虑到仲裁程序的普遍和正常组织的优越性;同意国际和平会议尊敬的发起人的主张,即公平和正义的原则是国家安全和各国人民福利的基础,最好载入一项国际协定中;①①我清政府为该两公约的原始缔约国;后国民党政府继承;1971年联大第2758号决议驱蒋,我未参与常设国际仲裁法院的活动;1993年7月15日,钱其琛外长致函该法院秘书长,通知我恢复在该法院的活动;该法院秘书长于1993年11月22日复函认可,其复函日期视为我加入该两公约之日期。

愿意为此目的保证使调查委员会和仲裁法庭在实践中更好地工作,并对需要采取简易程序的争端提供诉诸仲裁的便利;认为有必要在某些方面修改并补充第一届和平会议关于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文件,各缔约国决定为此目的缔结一项新的公约并委派各自全权代表如下:(各全权代表名单略。

)上列全权代表提交全权证书认为妥善后,议定条款如下:第一编普遍和平的维持第一条为了在各国关系中尽可能防止诉诸武力,各缔约国同意竭尽全力以保证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第二编斡旋和调停第二条各缔约国同意,遇有严重分歧或争端,如情势允许,在诉诸武力之前应请求一个或几个友好国家进行斡旋或调停。

第三条不论有无此项请求,各缔约国认为,由一个或几个与争端无关的国家在情势许可的情况下,主动向争端当事国家提供斡旋或调停,是有益的和可取的。

国际法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

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基本原则在国际社会关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们被广泛接受并认可,为国家之间的相互行为和国际组织的运作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本文将从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及内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是指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则和准则的总称。

它是由主权国家主导制定的一种国际行为规范,以保护和平、促进合作为目标。

国际法具有普遍性、平等性、民主性和强制性的特点,它通过国际协定、国际习惯法和一般原则等方式体现。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国际法基本原则是国际法体系的核心和基础。

它们不仅影响着国际社会各个成员的行为,还影响着国际组织的运作和国际关系的稳定。

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意义在于给国家提供了公平、公正、平等和可预见的国际行为准则,有助于维护国家的利益和平衡各个国家之间的权力。

三、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1. 主权平等原则:主权平等是国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各个主权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这一原则,国家应该相互尊重对方的领土完整、政治独立和国家主权,不干涉对方内政,依法解决争端。

2. 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和平解决争端是国际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国际冲突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包括通过谈判、调解和仲裁等方式来解决争端。

和平解决争端可以有效避免战争的爆发,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与福祉。

3. 合作共赢原则:合作共赢是国际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法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一原则鼓励各国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进行合作,共同解决全球性问题,实现共同发展与繁荣。

国际组织的建立和国际合作的开展,都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

4. 国际人权原则:国际人权是国际法的重要领域之一,它要求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维护人的尊严和自由。

根据这一原则,国家应制定相应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各类人权的实现和发展,并接受国际人权机构的监督和审查。

5. 法治原则:法治是国际社会稳定和繁荣的基石,也是国际法的核心原则之一。

法治原则要求国际行为应在法律框架下进行,依法行使权利,遵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国际法具有明确性、可预见性和约束力。

国际法中的争端解决

国际法中的争端解决

国际法中的争端解决在国际关系中,争端解决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在国家之间的互动中,争端比比皆是,这些争端常常会影响到相邻国家、国际社会以及世界和平。

因此,如何解决这些争端成为国际社会研究的重点之一。

国际法的运用和发展消除了不少争端,为世界和平锦上添花。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探究国际法中争端解决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并分析其优缺点。

一、谈判和调解谈判和调解是最为常见的争端解决方法。

当国家间存在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谈判和调解来解决争端。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它可以减少冲突的可能性,同时又能保护各国的尊严和利益。

但是,这种方式仍然存在一些缺点。

首先,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方法是无法达成维持和解的结果的。

再者,谈判和调解也涉及问题的进一步折衷。

这些问题通常会影响结果的质量,导致非常重要的法律和政治问题出现分歧。

二、仲裁仲裁是另一种常见的争端解决方法。

仲裁由法庭进行,由一组法官进行第三方争端解决,该组法官通常由争端双方提名的人员组成。

仲裁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其结果可以享受到法律保护,并且双方都同意接受仲裁的决定。

但是,仲裁有时也面临着时限的挑战。

并且,国际法庭对这种争端解决方法的适用还有一些争议。

三、国际司法国际法庭是联合国官方成立的机构,它有权在国际法上解决特定的请求。

它有权发表公告和报告,可以审判存在争议的案件,并在需要时提供咨询。

国际法庭的司法决定可以在各个国家之间执行,并且可以以义务机制的形式来执行其裁决。

优点是国家在此类争端中具有更高的同意度。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这种方法仍然具有一些重大的局限性和挑战。

首先,国际法庭只对涉及国家之间的争端负责。

其次,具有由他所主持的分类标准的法律和政治问题往往需要另一种解决方式来解决。

四、合作域合作是一种长期的深入方法,它既可以作为一种方法来解决争端,也可以作为一种方法来避免发生争端。

通过向服务国家和国家成员提供信息、交换信息和资源,合作有助于有效地解决对全球社会不利的问题和竞争:首先,合作是一个“谨慎飞溅”的过程,通过其教授的和反映的思想,有助于解决存在透明度和知识共享的问题。

国际法中的领土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中的领土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中的领土争端解决机制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深入发展,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紧密。

然而,领土争端问题一直是国际关系中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话题。

领土争端可能导致严重的政治和军事冲突,危及地区和平与稳定。

为了解决这些争端,国际法中涌现出一系列的解决机制,以促进国家之间的对话、协商和和平解决。

本文将对国际法中的领土争端解决机制进行探讨。

一、谈判与协商谈判与协商是解决领土争端的首选机制。

通过对话,各方可以就争议的领土边界、主权归属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寻求共识。

例如,中印两国在过去几十年中就边界争议问题进行了多次谈判,达成了一些共同的立场。

这种解决机制强调各方通过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方式解决争端,推动对话的持续和深入。

二、调解和斡旋调解和斡旋是一种通过第三方介入解决争端的机制。

调解员或斡旋人可以是双方争端当事国之外的国家、国际组织或个人。

他们的主要任务是推动双方争端当事国进行对话,并提出公正、中立的建议。

调解和斡旋的最终目标是帮助双方找到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例如,联合国积极参与了巴勒斯坦与以色列之间的领土争端调停工作,促成了某些局部的协议。

三、仲裁仲裁是一种由第三方仲裁庭或仲裁人解决争端的机制。

争端各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给仲裁庭或仲裁人,接受其裁决。

仲裁庭或仲裁人应根据国际法和相关协定进行判断,并作出公正的裁决。

裁决是有约束力的,争端各方应遵循执行。

南海仲裁案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菲律宾向国际仲裁法庭提起诉讼,最终仲裁庭裁决南海部分岛屿及海域属于菲律宾管辖。

四、法律争端解决机构国际法律争端解决机构是解决领土争端的重要机制之一。

例如,国际法院是联合国主要的司法机构,负责解决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

国家可以将领土争端提交给国际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争端。

国际法院的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争端当事国应遵守执行。

五、自愿解决机制自愿解决机制是指各方争端当事国通过自行协商解决争端。

这种机制需要各方相互尊重、积极参与,通过对话和妥协,找到解决争端的共同意见。

新编国际法学第十二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新编国际法学第十二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特点
1、自愿管辖 2、自选仲裁人 3、可自选法律 4、裁决有效力
(二)国际仲裁制度
1、仲裁的法律根据 2、仲裁庭的组成
3、仲裁适用法律 4、仲裁程序 5、仲裁裁决
1、仲裁的法律根据
仲裁协议国际仲裁的基础和法律依据,内容 包括仲裁庭的组成、仲裁程序、裁决的效力、仲 裁地点和费用等。仲裁协议可以有三种方式:
2、组织
(1)法官 (2)专案法官 (3)秘书处
(1)法官
15人,不可同国籍; 安理会荐,大会选 不得同国国籍 任期9年 可连任; 不回避;
(2)专案法官(特别法官)
在法院受理案件中,如果一个当事国有 本国籍的法官,他方当事人也可以选派一人 作为“专案法官” 参加本案的审理。如果当 事双方都没有本国籍的法官,则双方都可各 选派一名“专案法官”参与该案件的审理。 这种临时的专案法官在该案审理中与正式法 官具有完全平等的权利。
(二)种类
1、政治性国际争端 2、法律性国际争端 3、混合型国际争端 4、事实争端
1、政治性国际争端
政治利益冲突而引起的争端,例如国家 主权和领土完整受到侵犯而引起的争端。
涉及国家主权,一般不适宜用法律裁判 的方法解决,故称为“不不可可裁裁判判的的争争端端”;
2、法律性国际争端
指法律利益冲突而引起的争端, 例如在条约适用和解释、划定边界走 向产生的争端。
(一)特点
1、组成:固定的、事先组成的 2、法官:选出,非指派 3、法律:国际法,非选择 4、判决:有拘束力,法院无强制执行权
(二)国际法院
1、概况 2、组织 3、职权
4、法律 5、程序 6、判决
1、国际法院简介
联合国主要司法机关。 1、宗旨:以和平方法且依正义及国际法之原则,调整或解决 足以破坏和平之国际争端或情势。 2、国际法院依照《规约》运作。1946年开始工作,取代 1920年在国际联盟主持下设立的常设国际法院。 3、地点:荷兰海牙和平宫。联合国六个主要机构中,国际 法院是唯一设在纽约以外的机构。 4、作用: 解决各国向其提交的法律争端,向联合国各机关 和专门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电大《国际法》形考任务4网考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电大《国际法》形考任务4网考题库及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一网一平台电大《国际法》形考任务4网考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下列哪个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仅以国家为唯一的诉讼当事人Oo【正确答案】联合国国际法院2.在国际组织中只有部分权利并承担部分义务的成员是Oo【正确答案】联系成员3.下列国际组织不属于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是Oo【正确答案】世界红十字会4.在联合国内,通过接纳新会员国、中止会员国的权利或开除会员国的决议,是O的职权。

【正确答案】大会5.在国际法上第一次规定对犯有国际罪行的国家领导人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是Oo【正确答案】1919年的《凡尔赛和约》6.国际常设法院于O年成立。

【正确答案】19227.下列哪个组织的总部设在伯尔尼O o【正确答案】万国邮政联盟8.关于联合国安理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

【正确答案】联合国秘书长和国际法院的法官由安理会选举9.区域性国际组织在解决区域内国际争端时,采取执行行动之前,须经O批准。

【正确答案】联合国安理会10.能够和愿意致力于某一组织的工作,被邀请或接纳参加该组织的工作,在实践中与该组织有密切联系,但不具备正式成员的资格,这样的成员叫做国际组织的()。

【正确答案】观察员I1联合国大会1948年通过的全面保护个人基本权利的文件是Oo【正确答案】《世界人权宣言》12.世界上第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一般性国际组织是O0【正确答案】国际联盟13.处理国际组织日常工作的常设机构是()。

【正确答案】行政机关14.联合国安理会五大国一致原则是在()中确定的。

【正确答案】1945年雅尔塔会议15.联合国的首要宗旨和目的是Oo【正确答案】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16.联合国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首要的机关是OO【正确答案】安理会17.历史上第一个明确规定废弃战争的国际法律文件是Oo【正确答案】1928年的《巴黎非战公约》18.下列哪个组织是与联合国建立关系的第一个专门机构Oo【正确答窠】国际劳工组织19.将争端提交由一个若干人组成的委员会,并由其查明事实、提出报告和建议促使当事国达成协议的解决争端的方法称为O o【正确答案】调解20.安理会所表决的非程序事项,以包括常任理事国在内的()个理事国的O票决定。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参考文献: [1] 叶兴平. 协商解决国际争端的法律原则和各种形式. 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4) . 1997 [2]叶兴平. 国际争端解决中的调查与调解程序.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 (4) . 1994
中图分类号: D915
一、 谈判 (一) 谈判的主体 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程序的谈判, 它的主体是主权国家以及其他公 认的国际关系或国际法主体, 比如国际组织。 只有国家或有关国际法 主体才是谈判行为的当事者, 个人之间以及个人与国家之间的问题不 是谈判议题。 (二) 谈判的构成要素 第一, 进行谈判的争端当事各方之间存在着共同利益或互补利 1、 益。 共同利益是争端当事各方进行谈判的基础, 缺乏共同利益的争端 当事各方之间的谈判难以找到一个致使其顺利进行的准确起点。同 样地, 互补利益也为争端当事各方谈判所不可缺少。 它是争端当事各 方在谈判中追求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第二, 当事各方均有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真诚愿望。通常, 争 2、 端当事各方对于谈判中问题会有不同的立场和观点, 但只要真诚地希 望以谈判解决争端, 甚至退一步讲不放弃谈判解决争端的努力, 总是 可以找到若干有助于谈判顺利进行的共同认识的。通过这种努力谈 判往往会顺利的进行下去。 二、 协商 (一) 协商的主体 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程序的协商, 它的主体也是主权国家以及其他 公认的国际关系或国际法主体, 谈判的主体一般仅限于当事国之间, 而协商有时也可以邀请中立国参加, 除非有特别约定。 (二) 协商的形式 以协商各方代表是否直接接触作为标准, 协商可以区别为口头 1、 协商与书面协商。口头协商是参与协商的各方代表面对面所进行的 协商。这样的协商通常由各方代表会聚于代表一方的所在地或者国 际组织或国际会议所在地一类的中立场所进行。这种形式协商有突 出优点。各方能够直接地,彼此交换它们对于复杂的争端问题的看 法, 从而及时地寻找出解决争端的途径。 书面形式协商主要是协商各 方之间有关文件的相互传递或交换。 这种形式协商在全球交通不便、 人员往来困难的时代较常使用。它能够使协商各方能够在最大程度 地节省人力、 物力前提下比较正式地向对方表达各自立场或观点。 协商还可以按照是否借助于特别协商机构的事实加以衡量区 2、 分为临时协商与制度化协商。 所谓临时协商, 指建立在非正式基础 之上的协商。它不仅仅包括绝大多数未有根据有关条约义务所进行 的协商, 也包括许多依据条约义务但没有通过特别协商机构而进行的 协商。这种协商在有关人员选择、 协商地点确定、 协商议程安排上有 较大灵活性。 建立在正式基础上的制度化协商, 是协商作为人类社会 沟通工具和解决争端程序不断成熟的标志, 这一类协商的共同特征在 于它们都借助了一个特别的常设组织机构而进行。 三、 斡旋与调停 斡旋是争端当事国以外的第三方提供协助促成当事国协商谈判 解决争端, 第三国本身不参加谈判也不提出解决争端的方案。 调停是

争端解决——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与战争--司法考试辅导《国际法》分论讲义5

争端解决——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与战争--司法考试辅导《国际法》分论讲义5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国际法》分论讲义5分论四 争端解决——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与战争一、国际争端解决1.概述【例题·单选题】甲、乙两国因历史遗留的宗教和民族问题,积怨甚深。

2004年甲国新任领导人试图缓和两国关系,请求丙国予以调停。

甲、乙、丙三国之间没有任何关于解决争端方法方面的专门条约。

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2005-1-33)A.丙国在这种情况下,有义务充当调停者B.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乙国有义务参与调停活动C.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对于调停的结果,一般不负有监督和担保的义务D.如果丙国进行调停,则甲国必须接受调停结果[答疑编号2764050101]『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

调停是指第三方以调停者的身份,就争端的解决提出方案,并直接参加和主持谈判,以协助争端解决。

调停国提出的方案本身没有拘束力,对进行调停及其成败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或后果。

调停一般是第三方出于善意主动进行的,也可以是应当事国或各方邀请进行的,争端当事方或第三方可以对有关的行动加以拒绝,但不应将这种行为视为不友好。

调停者可以是国家、组织或个人。

根据以上关于调停的基本原理,一国没有义务对国际争端进行调停,故A 项错。

争端当事国没有参加的义务,故B 项错。

调停结果没有法律拘束力,争端当事方不是必须接受,故D 项错。

题中,甲乙丙三国之间没有任何关于解决争端方法方面的专门条约,如果丙国进行调解的结果,一般不负有监督和担保的义务。

所以,正确答案为C 。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2017年司法考试《国际法》备考练习题及答案: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一、单项选择题:1、甲国和乙国之间发生政治争端,双方将争议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解决,根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下列哪项不属于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A.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无效B.仲裁庭越权C.裁决理由严重不足或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D.甲、乙双方从法院的仲裁员名单中各选2名仲裁员,再由被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第五名仲裁员组成仲裁法庭正确答案:D2、甲国和乙国之间发生政治争端,双方将争议提交设在荷兰海牙的国际常设仲裁法院解决,根据《仲裁程序示范规则》,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仲裁裁决无效的情形?A.甲、乙之间的仲裁协议无效B.仲裁庭越权C.裁决理由严重不足或严重违反基本程序规则D.甲、乙双方从法院的仲裁员名单中各选2名仲裁员,再由被选定的仲裁员共同选定第五名仲裁员组成仲裁法庭正确答案:D3、关于调停和斡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两者一般是在争端当事国不愿意直接谈判或者虽经谈判而未能解决争端时所采用的政治解决方法B.尽管理论上两者有所区别,但两者的共同之处在于斡旋或者调停提出的意见只具有建议或劝告的性质C.两者都是由第三方进行的,都有促成谈判和提出解决建议的作用D.调停可由国家、国家集团、国际组织以及个人进行,而斡旋则只能由有声望的国家领导人进行正确答案:D4、如争端一方当事国不执行国际法院的判决,他方当事国可向下列哪个机构申诉,由该机关决定采取执行判决的方法?A.联合国大会B.安全理事会C.秘书长D.国际法院正确答案:B5、A国和B国发生武装冲突,C国出面劝他们进行谈判,并提出建议供他们作为谈判的方案,C国的行为是A.调解B.调停C.斡旋D.协商正确答案:C6、在下列的国家或机构中,有权向国际法院请求发表咨询意见的是A.联合国会员国B.安理会常任理事国C.《国际法院规约》当事国D.联合国大会正确答案:D7、下列关于国际法院法官的叙述哪个是错误的?A.国际法院由15名法官组成,他们必须采自不同的国家B.法官在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分别独立进行选举,只要在其中一个机关获得绝对多数票即可当选C.法官任期为9年,可连选连任D.国际法院的院长和副院长从法官中选举产生正确答案:B8、甲国是一个香蕉生产大国,其蕉农长期将产品出口乙国。

2021司法考试国际法练习题: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2021司法考试国际法练习题: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

2021司法考试国际法练习题: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准确的,应试人员应将准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甲乙两国彼此相邻,常年因为领土问题发生冲突。

后甲乙两国达成协议将事实真相的调查交由第三方实行。

甲乙两国对调查方式订立专门协议,成立调查委员会,并就调查委员会调查的内容、组成、期限、权限等方面作出约定。

根据国际法,甲乙两国的上述行为下列表述中哪一选项是准确的?( )A.调查委员会能够对争端的是非曲直作出判定B.甲乙两国对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必须承认C.委员会作出报告的性质由当事国所订的协议确定D.甲乙两国的行为属于和解准确答案:C 解题思路:调查是解决国际争端的一种方式,是指在涉及事实性问题争端中相关当事方同意将相关事实真相的调查交由第三方实行,以解决争端调查需要争端当事方对采用调查方式订立专门协议,成立调查委员会,并就调查委员会的调查内容、组成、期限、权限等方面作出约定调查委员会的任务限于查明事实、向当事国提交调查结果报告,不对争端的是非曲直作出判定报告的拘束力性质由当事国所订的协议确定,各国不必然承担对报告承认的义务C准确2.甲乙两国因历史遗留的民族问题长期关系紧张。

2007年甲国新任领导人试图缓和两国关系,请求丙国予以调停。

设甲乙丙三国之间没有任何关于解决争端方法方面的专门条约,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一项判断是准确的?( )A.丙国在这种情况下,有义务充当调停者B.如果丙国实行调停,则乙国有义务参与调停活动C.如果丙国实行调停,对于调停的结果,一般不负有监督和担保的义务D.如果丙国实行调停,则甲国必须接受调停结果准确答案:C 解题思路:调停是指经争端当事国的一致同意,邀请争端当事国以外的第三方直接参与到当事国之间的谈判中,并为双方提出实质性建议的争端解决方式首先,调停是各方自愿的,所以,当事国没有参加调停活动的义务,第三方也没有充当调停者的义务其次,调停并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第三方对调停结果并没有监督和担保的义务,争端当事国也没有接受调停结果的义务,C准确3.甲乙两国协议将其海洋划界争端提交联合国国际法院。

国际法中的条约与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中的条约与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法中的条约与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在国际法中,条约是各国自愿缔结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条约的存在对于维护国家主权、解决国际争端具有重要的意义。

同时,针对国际争端的解决机制也是国际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为各国提供了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

本文将重点探讨国际法中的条约以及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一、条约的定义和性质条约是指各国主权平等的国家主体之间通过协商达成的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它可以涉及各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军事、环境等。

条约是国际法的重要来源之一,它的效力不仅适用于与缔约各方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还对其他国家产生间接效力。

二、国际条约的主要特点1. 合同自愿:签署和批准条约都是国家自愿的行为,没有外在强制力。

2. 法律约束力:一旦签署并批准生效,条约对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

3. 合同平等性:所有缔约国在签署和履行条约时享有平等地位。

4. 有限性:条约只对缔约各方产生约束效力,不适用于非缔约国。

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分类在国际法中,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可以分为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种方式。

1. 协商:是最基本和常用的解决争端的方式,各方通过自愿协商来解决争端。

2. 调解:指通过第三方进行协调和斡旋,帮助各方达成解决方案。

3. 仲裁:是指通过仲裁庭对争端进行裁决,并对各方的义务和责任进行判断和规定。

4. 诉讼:指各国申请国际法院或其他国际司法机构来解决争端,各方需遵守法院的裁决。

四、国际条约与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国际条约的存在是为了规范国家行为、维护国际秩序和解决争端。

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则为各方提供了一种和平解决争端的方式,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维护和尊重。

条约中通常会列明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和程序,以确保争端得到公正、客观的解决。

总结起来,国际法中的条约对于国家之间的相处及解决争端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各国应该恪守签署的条约义务,遵守约定的解决争端方式,以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争端,维护国际秩序和世界和平的稳定。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多革滩事件
1904年,日俄战争期间,俄国波罗的海舰 队开赴远东,途中向北海多革滩附近的英国渔 船队射击,打死了两名渔民,并使几艘船受损。 两国因此发生争端。英国要求俄国道歉并严惩 责任军官。俄国则认为射击是由于鱼雷艇逼近 所致,不同意惩处责任军官。这就是著名的北 海渔船事件。事后成立的国际调查委员会由英、 俄、美、法、奥五国各派一名军官组成。经该 委员会调查,发现这一事件是由于俄国波罗的 海舰队司令官的判断错误所造成的,最后,俄 国向英国赔偿6.5万英镑解决了争端。
国际法院历任中国籍法官
• • • • • 王宠惠:1921-1939年任常设国际法院法官; 郑天锡:1939-1946年任常设国际法院法官; 徐谟:1946-1957年任国际法院法官; 顾维钧:1957-1967年任国际法院法官 倪征日奥:1985-1994年任国际法院法官,为新 中国第一位国际法院法官; • 史久镛:1994年2月6日,任联合国国际法院大法 官,2000年2月至2003年2月任国际法院副院长。 2003年2月6日当选国际法院院长。
有权要求发表咨询意见的组织 联合国机关 大会 安全理事会 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托管理事会 大会临时委员会 联合国系统专门机构
国际劳工组织(劳工组织)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粮农组织) 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 世界卫生组织(卫生组织) 国际复兴开发银行(世界银行) 国际金融公司(金融公司) 国际开发协会(开发协会)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 国际电信联盟(电信联盟) 世界气象组织(气象组织) 国际海事组织(海事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组织)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农发基金) 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工发组织) 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各章节重点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各章节重点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各章节重点中国人民大学国际法各章节重点第一章导论名词解释.国际法的渊源2.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国际法的编纂5.国际法主体6.一元论7.二元论论述题1.论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理论及实践。

2.结合实践,分析我国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实践。

第二章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名词解释1.国际法基本原则\2.国际强行法3.主权4.内政简答题1.国际法基本原则的特征是什么?2.国际法基本原则与国际强行法有何关系?论述题1.论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在国际法基本原则中的地位。

2.如何理解国家主权的责任观念。

第三章国际法上的国家名词解释1.邦联2.被保护国3.永久中立国4.自卫权5.属地优越权6.不承认原则7.国家继承8.法律上的承认简答题1.国家的基本权利。

2.法律承认的效果。

3.单一国与联邦国家的区别。

4.条约继承的国际法规则。

论述题1.试述国家豁免制度。

2.结合实践,说明中国是一个单一的国际法主体,对于中国的承认与继承问题应适用的国际法制度。

第四章国际法上的个人名词解释1.国籍2.国民待遇3.最惠国待遇4.外交保护5.引渡6.庇护7.双重犯罪简答题1.我国国籍法的基本原则。

2.外国人待遇的一般原则及其适用。

3.外交保护的行使。

4.引渡制度。

论述题1.试述我国引渡法制度。

2.如何认识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的原则。

第五章国际人权法名词解释1.人权2.国际人权法3.人民自决权4.人权的国际保护5.难民6.克减权简答题1.简述人权问题的历史发展。

2.简述国际人权的基本内容。

3.简述国际人权保护的实施制度。

4.核心国际人权条约有哪些?论述题1.试说明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的关系。

2.试述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立场。

3.分析国际人权保护实施制度的发展趋势。

第六章国家领土名词解释1.国家领土2.国际河流3.先占4.时效5.割让7.国家边界8.国际地役9.占有原则简答题1.对领土主权有哪些限制?2.划界的程序和原则有哪些?3.南极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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