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整理大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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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建安发[2005]139号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建安发[2005]139号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通知(大建安发[2005]139号)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我市争创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

最近,省测评组对我市两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卫生设施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为切实加强建筑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确保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大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劳务人员生活卫生设施管理标准》和《大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立即组织开展文明施工自查自纠活动。

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筑工地管理测评标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开展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的检查,严格围挡设置要求,做到干净整洁、整齐划一。

要组织人员对建筑密目网进行全面清洁,及时更换破旧网片,确保张挂整齐、网片洁净,建筑立面美观。

(二)做好现场场地硬覆盖,采取措施保证进出车辆不洒不漏。

要进一步加强现场废弃物收集管理,做好扬尘控制。

施工现场各种物料堆放要整齐有序,按规定挂置好各种标识牌。

(三)严格遵守施工作业时间,采取措施控制施工噪音,确保施工不扰民。

(四)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督导现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完善有效的救援保障体系,确保施工安全。

(五)重点开展现场职工暂舍搭建和住宿条件的检查,坚持每人一床、干净整洁的管理标准。

职工食堂要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炊事人员要持证上岗,采取卫生防范措施,保证职工食品安全。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文明施工管理措施1.1文明施工措施文明施工的程度体现了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

整洁文明的施工现场、井然有序的平面布置,给人的印象将是焕然一新的感觉。

因此,我们将以文明施工为突破口,全面抓好施工现场管理。

1.1.1文明施工目标文明施工目标:确保市标化,创建大连市文明施工工地。

1.1.2现场管理原则1)进行动态管理:现场管理必须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场容的有关规定及依据,进行动态管理。

要分结构施工阶段、装饰施工阶段分别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并严格遵照执行。

2)建立岗位责任制:按专业分工种实行现场管理岗位责任制,把现场管理的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到有关专业和工种,这是实施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的基本任务。

例如:砌筑、抹灰用的砂浆机,水泥、砂堆场和落地灰、余料的清理,由瓦工、抹灰工负责;钢筋及其半成品、余料的堆放,由钢筋工负责,为了明确责任,可以通过施工任务或承包合同落实到责任者。

勤于检查,及时整改:对文明施工的检查工作要从工程开工做起,直到竣工交验为止。

由于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也可能出现三不管的死角,在检查中要特别注意,一旦发现要及时协调,重新落实,消灭死角。

1.1.3文明施工管理机构及运行程序建立工地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副组长:专业项目部经理、项目总工组员:各专业工长、各分包队伍负责人。

1.2文明施工保证措施1.2.1施工现场入口布置及围挡1.3.1.1施工主入口临时大门a施工现场大门采用有门柱式的双开大门,规格:门宽26000mm,高度22500mm,等分,其中一扇设1600mmX800mm人行小门。

b材质:大门采用金属角钢做框,做除锈处理,双面包镀锌铁皮。

c门柱截面积建议采用800mmX800mm,高度3200mm,其中柱帽高200mm。

1.4.1.1.2施工入口形象a进大门后入口处通道两侧应设置“八牌两图”。

在通道左侧设置施工标志牌(工程概况及参建单位)、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立体效果图等。

金州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规建第174号文件

金州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规建第174号文件

金州新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和市建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金州新区范围内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市政道路、管线敷设等各项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本细则。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现场围档、临时设施、材料堆放及运输、污水排放、粉尘控制、施工噪声控制、施工周围环境管理等。

第三条金州新区规划建设局负责全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第二章文明施工的标准第四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

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括文明施工设计。

第五条文明施工设计内容:包括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附件1),涉及办公区、生活区、现场作业区的划分及其相应区域的现场布置;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硬地化道路等设计;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粉尘、噪音控制措施;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等。

第六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档,其标准如下:(一)应使用标准、规范、环保的材料组合装配式蓝色(或蓝白相间)喷涂金属板围档,并建在建筑红线以内。

在主要路段和市容景观道路(附件2)等重点区域,其高度不得低于6米,建筑围档结构尺寸见附件3—1、3-2、3—3;在次干道(附件2)设置的围档,其高度不得低于4米,建筑围档结构尺寸见附件4-1、4—2、4-3;一般街道不得低于2米,建筑围档结构尺寸参照次干道围档设置样式执行;市政建设工程及其它管线敷设工程应使用移动式钢制围档做好临时防护,参照次干道围档设置样式执行;(二)围档施工应满足钢结构施工规范要求,必要时应增加临时支撑,以保证结构安全;(三)围档上的广告只准许为本项目作宣传,不得异地作广告;要设置一定比例的公益广告,如宣传城市建设、管理为内容的广告,并经有关部门审批.禁止挂插各类旗帜,不得有乱拖、乱拴和其他乱挂行为;(四)未经批准,禁止占用道路、方砖步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设置围档;(五)施工现场内堆放物一律不得高出围档.围档外面严禁堆放杂物;(六)场地出入口大门(见附件5-1、5—2)应庄重美观、牢固整洁,门扇应做成密闭式。

大连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大连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大连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建筑工程安全是指在建筑工程建设、使用、维护和拆除过程中,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大连市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建设单位的责任1. 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或委托有资质的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相关工作。

2.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并明确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组织方案应当包括建筑工程施工组织、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内容。

3. 建设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4.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建设工程安全评估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并按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三、施工单位的责任1.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施工组织方案,组织施工作业,并严格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 施工单位应当为所有参与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和设备,并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3. 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督,发现及时纠正存在的安全隐患。

4. 施工单位应当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合理划定作业区域,并标明警示标识。

5. 施工单位应当监督和管理承包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确保承包分包单位的工作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四、监理单位的责任1. 监理单位应当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安全问题。

2.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安全检查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要求。

3. 监理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建议,改进安全管理措施和工程执行方案。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和义务。

2. 企业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和记录制度,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和隐患,记录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大连市文明工地管理要求

大连市文明工地管理要求

大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二OO三年三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保护市民合法权益,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辽宁省建设厅和大连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项建设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与建设施工有关的其它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部门,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施工单位总负责,建设单位总协调,监理单位监查指导的全员管理责任体制。

第五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活动,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改正不良行为,依法接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工程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工程建设全过程均达到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标准。

第二章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

现场围挡要坚固、美观,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与外界隔离。

市内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保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及其余区(市)、县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置高2.5米,标准、规范的组合装配式蓝色喷涂钢制围挡(围挡铁板厚度0.7毫米以上,高度2米,砖砌基座0.5米高,基座外墙面应抹灰并刷白色涂料)。

第八条其它地段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高2米的围挡。

设置砖砌围挡时,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砌筑,并砌有砖垛和墙帽,外墙要抹灰涂色并进行彩色绘画;设置钢制围挡时不得涂绘书画、标语、广告等。

第九条住宅小区建筑工程应沿小区周围设置高2.5米的围挡,小区内各施工单位要分别设置高2米的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第十条市政建设工程及其它管网敷设工程,严禁用拉绳、插旗等简易围护,必须使用移动式围挡做好临时性围护,危险地段应昼夜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和红色警示灯。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字号】大建安发[2005]138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大建安发[2005]138号)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2005年5月24日21时25分左右,由沈阳奥祥建设公司施工,沈阳精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沈阳市鲲鹏小区26号、27号楼之间商业网点,在现浇一层楼板商品混凝土时,由于模板支撑体系承载能力不足发生坍塌事故,致使2人死亡,1人受伤。

2005年6月4日8时10分左右,由辽宁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灯塔市建设工程监理所监理的辽阳灯塔市罗大台镇陆甲村辽阳恒威水泥厂发生一起高空坠落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受伤。

当时在36米高的碎石罐顶上有1人进行监护,罐内33米高的平台上有9名作业人员,其中1人指挥,另外8人每人操作1个扳手葫芦准备将平台下滑时,钢丝绳突然断裂,滑模平台从高处坠落,有7人坠落到距地面约5米高的漏斗处,另有2人悬挂在距地面32-33米高的钢丝绳上。

事故造成当场死亡2人,送往医院途中死亡3人,在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人,另外3人受伤。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沈阳市鲲鹏小区三期工程商业网点楼板坍塌事故的紧急通报》(辽建传字[2005]35号)和《关于辽阳市“6.4”重大安全事故的通报》(辽建传字[2005]37号)要求,为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建设安全,市建委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立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孙吉春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副组长:王忠国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成员:由市建委有关处室负责人及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

(2021年整理)2019年《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整理笔记(必看)

(2021年整理)2019年《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整理笔记(必看)

2019年《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整理笔记(必看)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2019年《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整理笔记(必看))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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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考试大纲及整理笔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整理笔记满分120分及格72分2Z101000 施工管理一、施工方的项目管理(2分)由于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因此按项目管理学的基本理论,没有明确目标的建设工程不能成为项目管理的对象。

(去年考点)2Z10101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哪三大目标,通过什么实现三大目标)2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类型:(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是管理的核心。

(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3)施工方的项目管理.(4)供货方的项目管理.(5)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等.EPC承包4、业主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5、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1)设计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设计方本身的利益。

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投资目标能否实现,与设计工作密切相关。

(2)设计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设计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6、供货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1)供货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7、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2Z1010128、施工方项目管理的任务(1)施工方是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总称谓,它可能是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分包施工方、建设项目总承包的的施工任务执行方或仅仅提供施工劳务的参与方。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行业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必须遵循科学规划、精心设计、合理施工、严格检验、及时修补、持续维护的原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监督和管理,保障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的权益和责任。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加强质量监督,防范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坚持科技创新,推动建筑工程技术的发展,提高建筑施工水平和质量。

第六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当共同遵守本条例,加强沟通协作,共同维护建设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应当注重文明施工,合理使用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包括:(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应当履行各自的职责,配合协作,共同推动项目质量的提升;(三)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项目质量目标,保证项目质量符合规定要求;(四)设计单位应当精心设计,保证设计方案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五)施工单位应当合理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六)监理单位应当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七)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八)各方应当共同加强质量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配备专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质量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设计方案,确保设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04•【字号】大政发[2009]24号•【施行日期】2009.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大政发[2009]2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九年三月四日大连市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建设与使用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具有一定规模的对全市经济、社会或者环境有重大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项目,其中包括道路、桥梁、涵洞、隧道、地铁、快轨、水利、港口、人防等重点工程项目。

第四条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对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按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项目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单位和代建单位视为建设单位,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不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和代建制的政府投资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实行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的,该项目主管部门视为建设单位,对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

第五条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和使用过程的安全。

【2019年整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实施要点

【2019年整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实施要点
﹡建立能有效运转的项目经理部应做到以下几点: (1)遵守原则。 (2)按合理步骤设立项目经理部。 (3)选择适当的组织形式。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实施要点
九、突出项目的目标控制这条主线 ﹡施工项目的目标控制,是指为实现项目管理目标而实施的收集数据、 与计划目标对比分析、采取措施纠正偏差等活动,包括项目的进度控 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和成本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实施要点
﹡项目管理规划应当分为两种: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七、实施“项目经理责任制” ﹡项目经理责任制是以项目经理为责任主体的施工项目管理目 标责任制度,是项目管理的基本制度。 ﹡项目经理责任制的内容包括: (1)企业各层之间的关系; (2)项目经理的地位和素质要求; (3)项目经理目标责任书的制定和实施; (4)项目经理的责、权、利; (5)项目管理的目标责任体系等。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19-2000)实施。 (2)应坚持“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改进过程控制。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实施要点
(3)质量控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确定项目质量目标;编制项目质量计 划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实施项目质量控制。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包括:技术交底;工程测量;材料质量控制;机械 设备的质量控制;计量的质量控制;工序控制;特殊过程控制;工程 变更质量控制;成品、半成品保护;质量事故处理等。具体规定见 《规范》的8.4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实施要点 3、项目的信息管理 ﹡施工项目信息管理是在施工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信息收集、整
理处理、储存、传递与应用的过程。 4、项目的生产要素管理 ﹡施工项目生产要素是指施工项目中使用的人力资源、材料、

2019建筑工地规章制度

2019建筑工地规章制度

2019建筑工地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各类建筑工地的管理,包括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安全监管人员、施工人员等所有相关人员和单位。

第三条建筑工地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条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安全生产计划等工作,并在工地设置明显标识牌。

第五条监理单位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施工。

第六条设计单位要提供合理、科学的设计方案,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七条安全监管人员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现场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岗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足够数量的急救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工人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合理规划施工工序,避免交叉作业,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建筑工地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指示安全出口和危险区域,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第十五条建筑工地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监测设备,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第十七条建筑工地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防管理,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建筑工地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并定期进行安全考核。

第四章环保管理第二十条建筑工地应当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规,做好环保工作。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岗位,负责建筑工地的环保工作。

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资料管理规定

施工资料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 定义施工资料和工程档案是项目竣工交付使用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 施工资料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按其性质可分为:施工管理、施工技术、施工测量、施工物资、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过程验收及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 工程档案工程建设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工程资料。

3 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按照当地政府部门(主要是监督站、城市建设档案馆)有关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要求进行收集整理;● 报奖工程项目按照相关创优的规范、文件为依据;●施工资料形成与管理应以工程施工所在地规范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当施工所在地无关于施工资料管理的规范时,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9、《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185-200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为依据编制、收集、整理、分类、组卷、归档,并参照本规定执行;●《河北省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3(J)/T 145-2012)的有关要求。

4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相关部门。

5 部门职能5.1 公司工程技术质量部● 是项目施工资料的主管部门。

负责对项目施工资料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竣工后全套资料的审核。

负责专业分包资料的退场前的审核。

负责监督项目资料员工作移交。

● 专人负责管理公司及项目施工资料的收集、存档。

定期对项目的现场资料进行检查,提出合理意见并监督整改。

● 设置资料库房,做好资料存档记录及台帐。

5.2 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收集和更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颁发的与建设工程施工密切相关的通知和文件(如节假日、高考、雾霾等原因下发的停工通知;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的新制度、新规定等)。

大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3篇)

大连文明施工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连市文明施工管理,提高施工现场文明程度,保障城市环境整洁,保障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大连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

第三条文明施工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以人为本、绿色发展、和谐施工;(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四)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监督。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文明施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现场文明施工。

第二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明确文明施工责任人,落实文明施工措施。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文明施工标志,标明施工现场名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承诺等内容。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围挡管理,围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高度不低于2.5米,材料应采用透水性材料,确保围挡封闭效果;(二)围挡上应当设置文明施工标语、施工现场平面图、工程概况等内容;(三)围挡设置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交通、环保等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做到以下要求:(一)设置垃圾容器,分类收集、分类存放;(二)及时清运垃圾,确保施工现场清洁;(三)禁止将垃圾倾倒、堆放于施工现场外。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采取以下措施:(一)对施工现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二)对施工道路进行硬化,减少道路扬尘;(三)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防止扬尘污染。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噪声控制,采取以下措施:(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夜间施工;(二)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减少噪声污染;(三)对施工现场周边居民进行告知,采取降噪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以下要求:(一)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二)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三)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施工现场文明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文明管理规章制度

施工现场文明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规程》,构建和谐施工环境,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工程、市政工程等。

第三条承包商应当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第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分工合作,做好各项工作。

第五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施工秩序井然。

第二章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第六条施工现场应当保持整洁、有序,杜绝乱扔垃圾、乱堆材料的现象。

第七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固定的卫生死角,定期清理卫生,并保持施工现场周边环境整洁。

第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施工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确保施工场所安全。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明确的管理制度,包括施工区域划分、材料堆放要求、设备使用等。

第三章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纪律教育制度,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员工奖惩制度,树立优秀员工的榜样。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施工日报制度,及时汇报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措施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救援机制,应对紧急情况及时处置。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应当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器材,确保施工作业安全。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应当加强与周边居民的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矛盾。

第五章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效果评估第二十一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文明管理效果进行评估,不断改进。

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是怎样的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工程等施工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保持市容环境和保障施工人员身心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活动。

热门城市:绥化律师郴州律师临汾律师邢台律师乌兰察布律师湘潭律师保山律师九江律师阜阳律师当我们问道在辽宁那个城市经济发展的比较好时,我们除了沈阳还会想到大连。

的确大连近几年经济不断的发展,同时大连的建筑工程也在不断地发展中。

那么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有哪些大家都了解吗?我向这是很多建筑工程的公司都想要了解的吧,下面就让我们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1、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市容环境整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是指在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工程等施工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保持市容环境和保障施工人员身心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活动。

3、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建筑工程的施工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4、市及区(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其所属的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市政府派出机构,负责管理范围内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市及区(市)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管理有关的工作。

5、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由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简称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未实行总承包的,由各施工单位按照承包范围分别负责,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为文明施工责任人。

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简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分别负责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协调、督促指导工作。

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制度

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制度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确保施工过程中能够文明、有序地进行,提高施工环境的整体素质,避免产生事故和纠纷,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制度应当得以落实和执行。

本文将从设施管理、作业环境、文明行为、安全措施和责任追究等方面介绍建筑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制度的内容。

一、设施管理(一)现场办公室1. 办公室设置应按照规划布置,保持整洁,管理合理;2. 办公室应设有卫生间、垃圾箱等基础设施,并保持清洁卫生;3. 工作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办公室设施,不得私自携带电器、食品等私人物品进入。

(二)设施器材1. 设施器材应按照施工计划规定摆放,保持整齐有序;2.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管理设施器材,做好安全防护工作;3. 施工现场设施器材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正常使用。

(三)施工交通1. 施工现场应设立施工交通标志,指示交通导向;2. 所有从事交通指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3. 施工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安全。

二、作业环境(一)场地平整1. 施工现场应保持地面平整、无杂物,确保施工顺利进行;2. 地面应做好沥青或砂石铺设,保证安全施工。

(二)垃圾处理1. 施工现场应设置专用垃圾桶,分类清理施工垃圾;2. 每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保持环境整洁,避免产生污染。

(三)道路畅通1. 施工现场道路应畅通无障碍,保证施工车辆和人员顺畅通行;2. 道路上不得私设障碍物,确保交通安全。

三、文明行为(一)着装规范1. 工作人员应穿着工作服装,佩戴护具,做好安全防护;2. 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裸露脚趾等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服装。

(二)文明施工1. 工作人员应保持施工场地整洁,不得乱扔垃圾;2.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文明用语,避免过分嘈杂和辱骂他人。

(三)安全警示1. 工作人员应密切关注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严格遵守安全规定;2.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协助整改,确保工作安全进行。

四、安全措施(一)消防安全1.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消防设备等消防设施,确保突发火灾得到及时扑灭;2. 进出口、通道、疏散楼梯等必须保持畅通,消防设施不得被占用。

(整理)大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整理)大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大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保护市民合法权益,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辽宁省建设厅和大连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项建设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与建设施工有关的其它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部门,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施工单位总负责,建设单位总协调,监理单位监查指导的全员管理责任体制。

第五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活动,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改正不良行为,依法接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工程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工程建设全过程均达到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标准。

第二章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

现场围挡要坚固、美观,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与外界隔离。

市内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保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及其余区(市)、县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置高2.5米,标准、规范的组合装配式蓝色喷涂钢制围挡(围挡铁板厚度0.7毫米以上,高度2米,砖砌基座0.5米高,基座外墙面应抹灰并刷白色涂料)。

第八条其它地段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高2米的围挡。

设置砖砌围挡时,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砌筑,并砌有砖垛和墙帽,外墙要抹灰涂色并进行彩色绘画;设置钢制围挡时不得涂绘书画、标语、广告等。

第九条住宅小区建筑工程应沿小区周围设置高 2.5米的围挡,小区内各施工单位要分别设置高2米的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第十条市政建设工程及其它管网敷设工程,严禁用拉绳、插旗等简易围护,必须使用移动式围挡做好临时性围护,危险地段应昼夜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和红色警示灯。

拆除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应按照本章第七条、第八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大连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大连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管理,提高现场文明施工水平,进一步改善施工生产作业条件和职工生活卫生质量,防止施工过程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各类疾病的发生,根据国家建设部《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设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和省市政府有关法规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实施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大连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区(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大连花园口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活动实行施工单位总负责、建设单位总协调、监理单位监查指导的全员管理责任体制。

第五条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活动,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改正不良行为,依法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建设全过程均达到文明施工管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各项标准。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用于改善提高现场生产、生活环境条件,并依法督促施工企业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标准。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实施情况,认真监督指导现场文明施工落实、整改工作,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做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开展绿色施工技术研究,因地制宜做好节水、节地、节材、节能和环境保护工作,施工现场生产活动应当符合并达到绿色施工管理各项工作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文明施工目标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文明施工措施,并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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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保护市民合法权益,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国家建设部、辽宁省建设厅和大连市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项建设施工活动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与建设施工有关的其它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全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部门,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实行施工单位总负责,建设单位总协调,监理单位监查指导的全员管理责任体制。

第五条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活动,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改正不良行为,依法接受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建设工程要认真贯彻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保证工程建设全过程均达到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标准。

第二章施工现场封闭管理第七条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

现场围挡要坚固、美观,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与外界隔离。

市内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保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及其余区(市)、县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设置高2.5米,标准、规范的组合装配式蓝色喷涂钢制围挡(围挡铁板厚度0.7毫米以上,高度2米,砖砌基座0.5米高,基座外墙面应抹灰并刷白色涂料)。

第八条其它地段的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高2米的围挡。

设置砖砌围挡时,应按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砌筑,并砌有砖垛和墙帽,外墙要抹灰涂色并进行彩色绘画;设置钢制围挡时不得涂绘书画、标语、广告等。

第九条住宅小区建筑工程应沿小区周围设置高 2.5米的围挡,小区内各施工单位要分别设置高2米的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第十条市政建设工程及其它管网敷设工程,严禁用拉绳、插旗等简易围护,必须使用移动式围挡做好临时性围护,危险地段应昼夜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和红色警示灯。

拆除房屋及其它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施工现场围挡设置,应按照本章第七条、第八条中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铁制或木制的灯箱式门楼,门楼宽度不小于4米,高度不低于3.5米,门头应设置企业标志(直径不得小于0.6米),门楼两侧应有规范的安全标语。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进出口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并配备办公桌、椅及登记本,墙面要张挂《门卫、保卫制度》,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值勤袖标。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穿企业统一制式工作服,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的服装应有颜色区别。

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应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工作卡内容:照片、姓名、职务、工种、单位及编号等)。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全体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

管理人员安全帽颜色为红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帽为黄色,其他施工人员安全帽为白色或蓝色。

严禁佩戴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无出厂合格证、无检测检验合格文件的安全帽。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进口处必须设置由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按国家建设部强制性标准统一制定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施工现场平面图),设置高度为“五牌一图”下沿距地面1.5米。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安全标语全市要规范统一,字体规格应在0.8米至1米之间,字迹要工整,挂置要整齐(间距相等高度一致)。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危险地段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悬挂夜间能发光的安全警示牌,警示牌规格为0.4米×0.6米,严禁集中挂置。

第十八条市重点工程和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小区建设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以上的,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处设置灯箱式的工程形象效果图或灯箱式工程平面效果图。

第十九条市内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保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和其余区(市)、县主干道两侧的建设工程禁止使用木脚手架(外电防护架除外)。

钢管脚手架必须全部涂有橘红色防锈油漆,密目式安全立网要挂置在外立杆内侧,严禁竖挂、斜挂,密目式安全立网应及时清洗更换、保持原貌。

第二十条脚手架挡脚板设置必须采用厚3厘米、宽18厘米以上规格的木板或其它硬质材料,涂等距斜向黄色黑色相间条(黄、黑相间条宽20厘米)。

建筑物6层以下设二道,7层以上设三道。

挡脚板应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密目式安全立网外侧,并随施工层不断提升。

第二十一条停工或缓建的建设工程脚手架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负责,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清洗、更换破损的密目式安全立网,保持架体外观整洁,不得影响市容观瞻。

第三章施工现场管理第二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按施工总平面图划分出施工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和生活办公区,做到三区分开。

三区隔离措施应采用铁栅栏,高度不得低于1.8米,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由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出入口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第二十三条生活办公区与建筑物较近时,应设置防止落物的复合层保护棚,应用5厘米厚的木板或铁桥板做保护棚板,复合层间隔40—60厘米,沿生活办公区一侧搭设。

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内必须做硬化处理,保证施工现场平整整洁。

市内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保税区、金石滩旅游度假区行政区域内和其余区(市)、县主干道两侧建筑工地内的道路、作业场地(钢筋、木制作和砼搅拌站)必须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处理;现场进出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要由专人负责清扫。

第二十五条施工现场道路应在施工总平面图上标示清楚,道路要设指示标志,道路上不得随意堆放建筑材料或其它杂物,施工道路要保证消防和运输车辆通行安全。

第二十六条施工现场材料堆放和机具设备安放应符合现场平面布置图确定的位置;材料堆码要整齐,摆放有序,并挂置定型标牌(标牌尺寸0.2米×0.3米,标牌内容: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检验状态和产地等);标牌挂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要设置顺畅的排水设施。

施工泥浆水和生活污水要经过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严禁溢流到路面,影响市容卫生。

第二十八条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存放,设专人负责管理。

库房位置应远离火源,不得置于高压线下,库内照明应选用防爆灯具。

第二十九条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应统一回收,堆放到指定地点,并挂标志牌,施工现场要做到日干日清、工完场清。

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设定2—4人负责材料整理和现场卫生保洁工作。

第四章生活卫生设施管理第三十条建设工程生活办公区内应建有坚固、美观、保温、通风良好并符合消防安全的暂舍。

暂舍高度不得低于 2.8米,室内外墙要抹灰刷白,室内地面要做硬化处理,暂舍后墙不得搭建在围挡上;暂舍屋顶上禁止堆放一切杂物,严禁将暂舍建在高压线下。

第三十一条职工暂舍内应设置铁制或木制的2米×0.8米规格的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两床之间通道宽度应保持在 1.2米以上,双层床顶层铺面距屋顶高度不得小于1米,并做到每人一床,统一被褥。

每间暂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5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严禁在职工暂舍内打通铺。

第三十二条职工暂舍禁止用油毡做屋面,屋面材料应选用防火保温材料。

夏季要为工人配置蚊帐或电扇,冬季应备有电暖器或其它取暖设备,严禁在宿舍内烧明火取暖。

第三十三条职工暂舍应每日进行清扫和定期进行消毒,始终保持室内整洁卫生无异味;暂舍内生活物品要摆放整齐,衣服不得乱堆、乱挂、乱放。

第三十四条冬季用电褥子取暖的应统一供电时间,做到人走断电,夜间要设专人巡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在建工程里搭建职工暂舍。

职工暂舍的搭建应符合建筑工程安全标准,应由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规划设计,保证施工质量,履行验收手续。

第三十六条职工暂舍选址应避开陡坡、悬崖等危险地段和低洼潮湿的不安全、不卫生环境。

暂舍周围应设排水沟,保证沟内不积水,沟边无杂草。

第三十七条现场办公室应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上墙;办公室内不得乱贴乱挂,保持室内整洁。

第三十八条职工食堂高度不得低于2.8米,并设有可开启的排气天窗,天棚应吊顶,外墙应抹灰刷白,内墙和灶台应全部贴瓷砖,门窗要油饰,地面要硬化。

第三十九条食堂炊事用具应设有专门存放处,夏季应设有防蝇网(罩),炊事人员必须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持《健康证》上岗,工作时要穿戴“三白”(白色工作帽、白色工作服、白色口罩),严禁穿拖鞋,保持个人卫生。

第四十条食堂距垃圾堆放点、厕所和易燃易爆物品库房的距离必须保持在30米以上,夜间灶间严禁住人,食品存放处要设置高40厘米的挡鼠板。

第四十一条食堂应经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卫生检查,取得《卫生许可证》并建立食堂卫生制度后方可经营。

生、熟食品严禁混放,过期、霉变的食品不得销售,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发生。

第四十二条食堂应保证供应达到卫生标准的饮用水,并设有保温容器,定点设置,茶具要消毒,严禁作业人员喝生水。

高温季节,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防暑降温饮料或其它饮用品,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第四十三条食堂垃圾应装在专门容器或专用塑料袋内,实行封闭管理。

在居民区施工时应做到每天及时收集垃圾,及时处理,严禁将垃圾到处抛洒。

第四十四条温暖季节施工现场应设有淋浴室,浴室地面要硬化,浴室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并保证热水供应;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以为职工集体购买澡票,保证全体职工每周可洗一次澡。

施工现场应购置洗衣机和理发工具,为职工提供洗衣和理发服务,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四十五条生活办公区要设有不小于20平方米的职工学习娱乐室。

室内应备有电视机、各种杂志、书报和其它娱乐工具,丰富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学习娱乐场所应干净整洁,布置美观并挂牌,由专人负责管理,严禁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四十六条施工现场应为职工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应设医疗室,5万平方米以下的要配置医疗保健箱,箱内应备有各种常用药品和其它急救器材,工地卫生员要经卫生防疫部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四十七条施工现场应建有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男女厕所并挂牌;厕所内墙应贴瓷砖,地面要硬化,厕所外墙要抹灰刷白,留有通气孔,夜间有照明,并由专人负责清扫。

第四十八条市内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保税区和金石滩旅游度假区的施工现场距人口稠密区和繁华商业区较近的,必须设置水冲流动式厕所,其它地段应设置水冲式厕所。

第四十九条高层建筑应每隔2层设有便溺处,由专人负责管理保洁工作,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

第五十条施工现场应在生活办公区选择远离易燃易爆库房的位置,设置符合安全卫生的吸烟室,并挂置标牌。

室内应设置烟缸、灭火器和休息用桌椅,并由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施工作业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五十一条温暖季节施工现场的绿化美化工作应与城市绿化工作一同进行;施工现场要在大门口处和生活办公区内布置盆花、盆树,空闲地要铺草坪或栽植花卉,创建优美的施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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