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参建单位)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指南
参建单位
(试行)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2013年11月
目录
总则 (1)
第一部分驻地建设标准化 (2)
1.1 建设单位驻地标准化 (2)
1.1.1 场地选址 (2)
1.1.2 场地建设 (2)
1.1.3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3)
1.1.4 环境卫生 (5)
1.2 监理驻地标准化 (5)
1.2.1 场地选址 (5)
1.2.2 场地建设 (6)
1.2.3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7)
1.2.4 环境卫生 (9)
1.3 项目经理部驻地标准化 (9)
1.3.1 场地选址 (9)
1.3.2 场地建设 (10)
1.3.3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11)
1.3.4 环境卫生 (17)
第二部分人员管理标准化 (19)
2.1 建设单位人员管理 (19)
2.1.1 组织机构 (19)
2.1.2 人员配置及要求 (19)
2.2 监理人员管理 (20)
2.2.1 组织机构 (20)
2.2.2 人员配置及要求 (20)
2.3 项目部人员管理 (21)
2.3.1 组织机构 (21)
2.3.2 人员配置及要求 (23)
第三部分生产场地建设标准化 (29)
3.1 拌合站标准化 (29)
3.1.1 场地建设 (29)
3.1.2 材料管理 (32)
3.1.3 设备配置及要求 (33)
3.2 钢筋加工场标准化 (34)
3.2.1 场地建设 (34)
3.2.2 材料管理 (35)
3.2.3 设备配置及要求 (37)
3.3 预制场标准化 (38)
3.3.1 场地建设 (38)
3.3.2 材料管理 (40)
3.3.3 设备配置及要求 (41)
3.4 小型构件预制场标准化 (43)
3.4.1 场地建设 (43)
3.4.2 材料管理 (44)
3.4.3 设备配置及要求 (45)
3.5 施工便道标准化 (46)
3.5.1 布置原则 (46)
3.5.2 建设标准 (47)
3.5.3 标志标牌 (49)
3.5.4 施工便道便桥养护 (49)
3.6 文明施工 (50)
第四部分标志标牌图例 (51)
4.1 制作、安装和设置要求 (51)
4.1.1 禁止标志 (51)
4.1.2 警告标志 (54)
4.1.3 指令标志 (57)
4.1.4 提示标志 (60)
4.1.5 明示标志 (61)
4.2 基本形式 (62)
总则
1.为加强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推行干线公路建设标准化管理,使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明显提高,特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适用于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工程建安费在1.5 亿元以上或单项合同额在5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3.对于正在开展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的驻地建设,应按照本指南完善相关内容;新开工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项目应按照本指南执行。
4.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标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准化建设要求,标准化建设费用应单独列在招标文件100 章中,原则上不宜少于100 万元,具体计费参照《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1 年第83 号)》执行,按照建设、维护、拆除、复垦等几个阶段计量支付,确保项目建设按标准化要求实施。
5.建设标准化是提升我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管理水平、体现从业单位从业能力的有效举措,通过规范管理和执行标准,努力做到技术先进、管理科学、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建设单位应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建立合理的考核奖惩制度。
第一部分驻地建设标准化
1.1 建设单位驻地标准化
1.1.1 场地选址
一.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应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可设置在原机构的固定办公场所,亦可设置在所管辖干线公路附近或城郊交通便利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的地段,必须满足安全、环保要求。
二.设置地点应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危险地段。
三.避开取土、弃土场地及施工场地。
四.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并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五.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 以上。
1.1.2 场地建设
一.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办公、生活、试验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须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二.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办公区、生活区、试验室及车辆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必须分区设置。
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三.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生活饮用水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自来水;如自找饮水源,水源经专业机构化验鉴定符合饮用水标准方能使用。
四.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应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庭院适
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在公共位置设置驻地平面示意图、指路牌以及宣传栏。
1.1.3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一.办公用房 1.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管理部门的
办公场所,如现场指挥室、总工办、计划科、工程科、中心试验室、安全科、财务科、办公室、会议室等。
各办公室门口挂设名称牌,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悬挂上墙;会议室悬挂组织机构图(人员头像用五寸照片)、主要管理制度、工程简介、项目平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等,整体布局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
2.办公用房可租用或自建,但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指挥部(管理办)综合办公面积不小于200m2,人均用房面积不小于5m2。
②会议室面积不小于60 m2,且应通风照明良好,有空调及投影设备等。
③档案室面积不小于20m2, 3.在办公区醒目位置设置办公区平
面示意图、指路牌、部门指
示牌、组织机构图、责任表、宣传标语以及项目简介牌等。
4.办公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设
立宣传栏,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二.生活用房 1.生活用房一般设在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也可根据实际
情况租用附近民房。
2.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
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
3.生活用房可租用或自建,自建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并禁止
搭建在高压架空线下,且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4.生活用房人均居住宿舍面积应不小于5m2,并确保规范用电。
5.生活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三.试验室 1.中心试验室设在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或附近,周围无
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它污染源。
如建设工程指挥部(管理办)委托第三方进行试验,指挥部应有试验人员的办公地点。
2.试验室仪器设备须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布局合理,各室面积不宜小于20m2,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每台仪器设备应配备专用电源插座。
3.中心试验室应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①试验室管理制度;
②部门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
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④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⑤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
⑥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分析制度和资料档案保管制度;
⑦样品管理制度;
⑧事故分析报告程序;
⑨安全管理制度。
4.试验室仪器、设备安装完成,须经相关计
量认证部门标定,
并经备案后方可使用。
对不具备试验条件的试验项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机构试验。
5.试验室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1.1.4 环境卫生
一.污水处理 1.生活、生产污水应做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相邻水
系。
2.污水处理设置多级沉淀池,通过沉淀过滤,达到排放标准。
3.厕所污水通过集中独立管道进入化粪池,封闭处理。
二.垃
圾处理 1.在生活区和办公区各设置一个大型垃圾堆积池,将各种垃圾
集中存放,严禁乱扔乱弃。
2.垃圾处理池采用红砖浆砌结构,定期通知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垃圾。
三.卫生防疫设施 1.办公区、生活区、食堂要满足卫生防疫要求,确保不发生卫
生防疫事件。
2.生活用水、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
1.2 监理驻地标准化
1.2.1 场地选址
一.监理驻地房屋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亦可新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宜设置在所管辖各施工标段的中间地段附
近;监理组办公室根据需要设置在每个施工标段项目部附近,均需满足交通及生活便利、通信畅通、邮路便捷等条件。
房屋必须坚固、安全、耐用,满足工作要求。
二.设置地点应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危险地段。
三.避开取土、弃土场地及施工场地。
四.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并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
五.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 以上。
1.2.2 场地建设
一.监理驻地办公、生活、试验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须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二.监理驻地办公区、生活区、试验室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必须分区设置。
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三.办公生活区宜采用封闭式管理,应有固定的出入口,有条件时应设置大门。
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订专门的管理制度。
四.必须按照《建筑防雷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做好防雷、避雷设施。
五.监理驻地生活饮用水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自来水;如自
找饮水源,水源经专业机构化验鉴定符合饮用水标准方能使用。
六.监理驻地应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在公共位置设置驻地平面示意图、指路牌以及宣传栏。
1.2.3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一.办公用房 1.总监办应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管理部门的办公场所,如设置总
监室、工程部、测量队、合同部、综合部、档案室、会议室、监理试验室等,监理组至少设1 间办公室。
各办公室门口挂设名称牌,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悬挂上墙;会议室悬挂公司简介、监理组织机构框图(人员头像用五寸照片)、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框图等,整体布局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
2.办公用房可租用或自建,办公条件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总监办综合办公面积不宜小于200m2,其中会议室面积不小于60m2,档案室面积不小于15m2;监理驻地办综合办公面积不小于40 m2,档案室面积不小于10m2。
②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5m2。
③办公室应配备下列设备:电话、传真机、复印机、电脑、数码照相机、数码摄像机、彩色激光打印机、越野车等。
3.在办公区醒目位置设置办公区平面示意图、指路牌、部门指示牌、组织机构图、责任表、宣传标语以及项目简介牌等,项目简介牌介绍项目的整体情况和总监办的监理范围。
4.办公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设立宣传栏,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二.生活用房 1.生活用房设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组办公室附近。
2.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
3.居住的宿舍面积要求每人不小于5m2。
4.生活用房可租用或自建,自建最低标准为活动板房,并禁止搭建在高压架空线下,且必须采用阻燃材料。
5.生活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三.试验室 1.试验室设在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附近,周围无高频、高压电
源,无工业震源及其它污染源。
2.试验室各室面积不宜小于20m2。
室内仪器、设备须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布局合理,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每台仪器设备应配备专用电源插座。
3.监理试验室应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①试验室管理制度;
②部门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
③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④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⑤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
⑥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分析制度和资料档案保管制度;
⑦样品管理制度;
⑧事故分析报告程序;
⑨安全管理制度。
4.试验室仪器、设备安装完成,须经相关计
量认证部门标定,
并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试验资质,经备案后方可使用。
对不具备试验条件的试验项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机构试验。
5.试验室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
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1.2.4 环境卫生
一.污水处理 1.生活、生产污水应做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相邻水
系。
2.污水处理设置多级沉淀池,通过沉淀过滤,达到排放标准;
3.厕所污水通过集中独立管道进入化粪池,封闭处理。
二.垃
圾处理 1.在生活区和办公区各设置一个大型垃圾堆积池,将各种垃圾
集中存放,严禁乱扔乱弃。
2.垃圾处理池采用红砖浆砌结构,定期通知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垃圾。
三.卫生防疫设施 1.办公区、生活区、食堂要满足卫生防疫要求,确保不发生卫
生防疫事件。
2.生活用水、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
1.3 项目经理部驻地标准化
1.3.1 场地选址
一.项目经理部驻地房屋可采用自建活动板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相对独立,满足工作、生活要求。
宿舍不得建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项目部驻地建设应包括劳务人员营地的建设。
二.自建用房应避免设在可能发生塌方、泥石流、水淹等地质
灾害区域及高压电线下面(与高压线水平距离不小于8m)。
三.自建用房应避开取土、弃土场地,离集中爆破区500m 以外;
同时确保有便利的交通条件和通电、通水、通信条件。
1.3.2 场地建设
一.项目经理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功能设置科学合理,必须分区设置。
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作硬化处理,整平,无坑洼和凹凸不平,雨季不积水。
二.路基、独立桥梁、路面等主体工程项目经理部占地不小于5 亩,综合办公面积一般不宜小于500m2;若租房场地面积可适当减小,但必须对房屋外墙和室内进行适当装修,体现企业文化特点;其它附属工程项目经理部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三.项目经理部生活饮用水如条件允许,尽可能使用自来水;如自找饮水源,水源经专业机构化验鉴定符合饮用水标准方能使用。
四.项目部驻地应有完善的排水设施,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在公共位置设置驻地平面示意图、指路牌以及宣传栏。
图1.3.2 项目经理部总体布局图例
1.3.3 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试验室建设
一.办公用房 1.建房用地应当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
入;建筑采用阻燃材料,每组最多不超过12 栋,栋与栋的之间的距离,城市不小于5.0m,农村不小于7.0m;每栋用房其长度以36m、层高以2.5m 左右为宜。
2.项目经理部应按照相应的工程性质设置部门,各办公室门口挂设名称牌,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悬挂上墙;会议室悬挂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人员头像用五寸照片)、安全组织机构框图、主要管理制度、工程简介、项目平面图、工程形象进度图等,整体布局要协调统一、美观大方。
3.办公用房面积应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人均办公用房面积不小于5m2,每个项目经理部须设一间不小于60m2 的会议室,能满足不少于30 人开会的要求。
4.在办公区醒目位置设置办公区平面示意图、指路牌、部门指示牌、组织机构图、责任表、宣传标语以及项目简介牌等。
5.办公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设立宣传栏,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图1.3.3-1 会议室布局图例
图1.3.3-2 档案资料室布局图例
二.生活用房
1.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要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
2.人均生活用房面积不小于4m2;
3.建房用地应当选择在通风、干燥的位置,防止雨水、污水流入。
4.建筑采用阻燃材料,每组最多不超过12 栋,栋与栋的之间的距离,城市不小于
5.0m,农村不小于7.0m。
5.每栋用房其长度以36m、层高以2.5m 左右为宜。
6.饭堂等公共活动场所的门宽度不应小于1.4m。
7.宿舍用房应保证室内有足够的空间,每栋居住人数不超过100 人,每间居住人员不超过16 人,门窗要向外开,门口及室内通道宽度不小于1.2m。
8.宿舍内的单人铺不得超过2 层,严禁使用通铺,床铺应高于地面0.3m,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小于1.9m×0.9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
9.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个人物品摆放整齐。
洗过的衣物不得随意晾晒,要有专门的晾衣处。
宿舍地面应水泥砂浆找平硬化,有条件的可铺砌瓷砖。
10.宿舍区与食堂严禁连成整体,食堂与宿舍的间距不得小于15m,宿舍内严禁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宿舍内生火做饭和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
11.食堂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设置在距离厕所、垃圾站、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m 以外的地方。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配备纱门、纱窗、纱罩等。
12.厕所应设置为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并设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男女厕所必须分设,蹲位不得少于现场职工人数的5%。
13.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使用防水灯具和开关,应定时保证充足的冷、热水供给,排水通风良好,淋浴喷头数量与人员比例为1:5 左右,淋浴间与更衣间分离设置,更衣间内应设置
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
14.项目部房屋的电路设施,进入室内的电线要套用pvc 管,设
置满足住宿人员使用的插座。
15.生活区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和消防安全标识(志),
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洁工作。
图1.3.3-3 生活区布局图例
图1.3.3-4 食堂布局图例
图1.3.3-5 浴室厕所图例
图1.3.3-6 室外活动场所图例
图1.3.3-7 室内活动设施图例
三.试验室 1.试验室应合理选址,可设在项目部,也可设在集中拌和站,
周围无高频、高压电源,无工业震源及其它污染。
2.试验室内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
验操作台,每台仪器设备应配备专用电源插座。
试验室各室面积不小于20m2。
3.试验室仪器、设备安装完成,须经相关计量认证部门标定,并获得主管部门颁发的临时试验资质,经备案后方可使用。
对不具备试验条件的试验项目,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试验机构试验。
4.试验室应建立以下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并悬挂上墙:
①样品管理制度;
②试验检测工作程序;
③部门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
④试验室管理制度;
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⑥试验检测报告的审核、签发制度;
⑦试验检测原始记录的填写、计算、复核、分析制度和资料档
案保管制度;
⑧安全管理制度;
⑨事故分析报告程序。
5.试验人员须持证上岗、佩带胸卡作业,
规范操作,记录清晰。
6.仪器设备悬挂标识牌(0.15m×0.1m),标明名称、规格、型号、状态。
7.仪器设备按时自检送检,专人维护保养,有记录可查。
8.试验室切割作业时,有防噪音、防尘措施。
9.试验废弃原材料回收或存放符合环保要求。
10.试验室内须配置4kg 干粉灭火器2 个、灭火沙1m3、铁锹2 把、铁桶2 只,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维护和保
洁工作。
图1.3.3-8 试验室力学室、留样室图例
1.3.4 环境卫生
一.污水处理 1.生活、生产污水应做处理,符合排放标准后才
能排入相邻水
系。
2.污水处理设置多级沉淀池,通过沉淀过滤,达到排放标准。
3.厕所污水通过集中独立管道进入化粪池,封闭处理。
二.垃
圾处理 1.在生活区和办公生产区各设置一个大型垃圾堆积池,将各种
垃圾集中存放,严禁乱扔乱弃。
2.垃圾处理池一般采用砖砌结构,容积不得小于4m×3m×1.5m,
定期通知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垃圾。
三.卫
生防疫设施
1.办公区、生活区、食堂要满足卫生防疫要求,确保不发生卫生防疫事件。
2.生活用水、饮用水符合国家标准。
第二部分人员管理标准化
2.1 建设单位人员管理
2.1.1 组织机构
一.建设单位履行建设管理的职责,应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建设经验,并按规定组建机构、配备人员,制定完善的部门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
二.根据需要,应设现场指挥、技术负责人,设计划合同、技术质量、试验检测、安全、财务等主要职能部门。
2.1.2 人员配置及要求
一.建设单位人数视项目建设规模而定,原则上每个项目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10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 人,具有高、中级专业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 人。
二.建设单位配置人员应符合下列要求:负责人及主要部门负责人:应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社会信用好,熟悉掌握公路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场指挥:具备1 个以上同类建设工程类似岗位的管理经历或担任过2 个以上同类建设工程主要部门负责人;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2 个以上同类建设工程类似岗位的管理经历或担任过3 个以上同类建设工程主要部门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熟悉掌握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1 个以上同类项目技术管理经历;
或具有本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2 个以上同类项目技术管理经历。
3.主要部门负责人:技术质量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计划合同、试验检测、安全、财务等主要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和任职资格。
主要部门负责人应具备同类建设项目的管理经历。
三.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应佩带胸卡或工作牌,显示人员姓名、照片、所在部门、职务等相关信息。
四.建设管理人员可统一着装,安全帽统一用白色。
2.2 监理人员管理
2.2.1 组织机构
一.总监办须按照监理合同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组建办法》的要求设立内部机构。
二.总监办负责监理合同所辖各施工合同段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即负责监理合同工程的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费用监理、进度监理、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与资料管理及协调参建各方关系等工作(简称“五监理、二管理、一协调”)。
如监理合同另有规定,则按合同约定办理。
2.2.2 人员配置及要求
监理人员人数及进退场时间应当满足合同要求和工程实际需要,后勤管理部门及人员人数可由总监办自定。
一.监理单位人员配置要求: 1.
总监:
①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健康的身体,年龄要求在65 周岁以下;
②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和协调的能力;
③熟悉和掌握有关工程监理的理论、方法和原则,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④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的工程监理实践经验;
⑤具有交通运输部(含原交通部)批准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监理单位聘任和岗位登记;
⑥满足《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组建办法》的最低要求。
2.试验室主任、道路工程师、桥梁工程师、计量工程师等其他人员素质资历应满足《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组建办法》的最低要求及监理合同要求。
二.监理单位人员应佩带胸卡或工作牌,显示人员姓名、照片、所在部门、职务等相关信息。
三.监理单位人员可统一着装,安全帽统一用蓝色。
2.3 项目部人员管理
2.3.1 组织机构
一.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应按照相应的工程性质设置以下部门,如综合办公
室、工程管理部门、计财合同部门、安质环保部门、物资设备部门、试验室等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要求资源共享,职责分明,达到优化组合、动态管理的目标,并要求对各部门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