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活动场地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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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老年人对公共绿地的需求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大,体质退化、器官功能降低、各部分机能衰退。从生理上分析,老年人需要到公共绿地呼吸新鲜空气、晒太阳、锻炼身体、愉悦身心、增进身体健康。

再者,老人们从昔日参与社会的活动中退了出来,逐渐脱离了社会,不再参与社会事务;由于退休前后的鲜明对比,老年人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孤独感、失落感。

在社会家庭方面,由于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工作紧张,人与人之间来往减少,子女忙于工作很少有时间陪伴老人,且大多数子女不与老人同住,所以老人退休在家,尤其一些独身的老人,则更感孤独。为了更好地安度晚年,享受生活,老人们需要有一定的户外活动空间进行消遣活动和娱乐活动。

2 现有公共绿地较为普遍的问题

(1)对老年人考虑不够

现有城市中的许多公共绿地在规划设计时明显对老年人考虑不够,许多城市绿地在设计时过于强调其美化的作用,而忽视了使用功能。一些城市为了街景的美化,大多把绿地、游园临近城市主要干道,而且活动场地相对较少,不利于老年人的使用。

(2)活动场地狭小

城市中许多街头绿地、小游园临近居民区,尤其老居民区的绿地,使用者以老年人为多,利用率较高,可是活动场地面积狭小,人均不到2m2,场地内拥挤不堪。

(3)互相干扰

由于活动场地有限,虽老年人的爱好不同,但都难得其所,常见街头绿地内,这边吹拉弹唱,大扭秧歌,旁边却是下棋、练气功、打牌、打麻将者,互相干扰,各不相让,老年人在其中活动亦有苦难言。

(4)缺少活动设施

公共绿地缺少必备的活动设施,常见老人们压腿、抻腰、拔单杠等都以小树作为体育器材,使得一些漫画家以此画了许多“救救小树”的作品。

(5)服务半径不合理

很多公共绿地距居民区较远,规划布局不合理。尤其在一些中小型城市,老年人步行远路吃力,所以常见许多游园内停着大量三轮车,车占地,车挤人,使得原本便很有限的场地面积更加局促,有的只好挤进草坪,破坏了绿地。

3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对老年人活动场地给予足够重视

(1)合理的服务半径,适于老人的到达

许多老年人由于行动能力的限制,不能去较远的公园,因此在居民区附近的绿地对老年人而言相当重要。据调查,对老年人来说,步行最大距离约在800m左右,所以一些街头绿地应临近居民区,以700~1000m为服务半径进行布局规划,以利老年人方便地到达。

(2)注重周边环境,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

一般来说,60~75岁左右的老人如不患大的疾病,生活能自理,也有独立自主的心理要求,购物、邮寄、就医、存取款等一些基本的生活活动都愿意自己进行,所以公共绿地与居民区应统一规划,临近如商店、邮局、医疗所、菜市场、储蓄网点、活动中心等十分必要,老人们在户外活动之余可进行相应的行为活动。

(3)综合规划,保障老年人生活质量

公共绿地规划,除应与居住区有合理的关系外,还应避开工厂、污染源、噪声源、垃圾站;由于老人行走不便,反应迟缓,所以到达公共绿地不宜穿行交通繁忙的城市主次干道。

(4)足够的面积,保证老年人的需要

如前所述,公共绿地中可供老年人使用的面积明显不足,使老年人得不到舒服的娱乐活动场地。在绿地系统规划时,应对绿地所在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包括对绿地周围居民区人口

年龄结构的调查分析,以确定相应的绿地面积及场地面积,使其满足老年人的要求。

4 公共绿地中老年人活动区的规划设计

(1)保证足够的活动场地比例

《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中规定,居住区公园、居住小区游园、带状公园、街旁游园中的园路及铺装所占比例分别为10%~20%、10%~20%、15%~30%、15%~30%;在以上几种公共绿地中,应根据其所在地段居民年龄结构确定相应比例,以保证老年人活动的需要;切忌为追求形象需要,挖掉铺装地面,换上草坪,再插上“游人禁止入内,违者重罚”的警示牌。

(2)组织宜于开展相应流动的空间

公共绿地中的公园、街头游园等服务功能较强,为满足不同年龄结构的需要,可进行集中分区,一般分为儿童活动区、青少年活动区、老年人活动区及相应各景区;对于老年活动区宜与以观景为主的区域融为一体,并与其它各区相互联系又有所隔离。不同的年龄段所经历的时代不同,身体条件不同,老年区还应根据不同的年龄段的需要再进行相应划分。

老年活动区宜分成动态活动区和静态活动区。动态活动区以健身活动为主,可进行球类、毽类、武术、跳舞、慢跑等活动,在活动区外围应有树荫及休息场地,如亭、廊、花架、坐凳等,以利于老年人活动后休息。静态活动区主要供老人们晒太阳、下棋、聊天、观望、学习、打桥牌等,可利用大树荫、廊、花架等,应保证夏季有足够的遮荫,冬季有充足的阳光。动态活动区与静态活动区应有适当的距离,但亦能相互观望。

老年活动区还有“动”“静”之分。“闹”主要指老人们所开展的扭秧歌、戏曲、弹唱、遛鸟、斗虫等声音较大的活动,“闹”区与动态活动中要求的空间环境不一样,所以它们与其他各区应有明确分隔,以免闹区干扰较为清静的活动;其中闹区的选位布局极为重要,一般参与闹区活动的老人较好热闹,具有表演欲,应为他们提供相应的表演空间,并有相应的观众场地。

(3)各种活动空间

集体活动空间前面提到的动态活动、静态活动及较为热闹的活动都属于集体活动,它们需要的空间尺度较大,空间应较开敞,有足够的面积,空间是开放的,生动热闹的,可增加老人们交往的机会,场地宜平坦防滑。

小群体空间有的老人出于心理或者习惯原因,喜欢同趣味相投的三五个人一起活动,包括动、闹、静,形成一个小群体,这样就应为他们提供一个相应的活动空间。小群体空间不宜过大,一般在10m2左右即可,空间应具有相对独立性,但不宜封闭,有一定的遮荫以及坐憩处。

坐息空间以停坐休息为主,如晒太阳、聊天、养神、观赏、读书、听广播等也是老人们从事室外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空间应有一定的范围要素,至少有一面作为背景,可以用植物、建筑、地形、水面等作为界面要素。坐凳也要采用多种形式,以增加空间的趣味性。坐息空间中应创造“人看人,人看物”的视野范围,可使老人感觉到在参与社会,产生兴趣,比如看儿童玩耍、行人来往、买卖生意、车辆行驶,成为观察社会生活的观望点。当然在坐息空间中阳光与遮荫在不同的季节同等重要。

步行空间许多老年人把步行既作为锻炼,又作为漫步消遣。在公共绿地中园路作为一种步行空间其利用率相对较高。在进行园路设计时,平曲线、竖曲线应蜿蜒并富于变化,但由于老年人的视力及记忆力减弱,方向判断力差,所以游路的取向及位置应容易辩别,并在道路转折处、出入口处安排有明显特征并有吸引力的特征物,如建筑小品、雕塑等地面标志。

步行空间应避免高差变化过急,一般不要设置台阶,在地形变化处,以平坦坡道较好,坡度不要超过8%,且坡长不宜过长,这样对于使用轮椅的老人也可适用;路面注意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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