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三限”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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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定三限”名词解释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最新公告,市住建委与市国土局拟定文件,解决了“三定
三限”定向房的产权登记和上市交易等问题。明确其性质为定向安置住房,5年
内不得上市,上市交易则不需补交土地收益。另外,规范了“三定三限”安置房
销售和登记管理流程。新文件将于201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届时建设单位即可根据规定申请办理房屋交易和登记手续,购房家庭也可依法办理和领取房产证。
“三定三限”名词解释
1、三定
定性:此类定向安置房为普通商品房性质,土地供应采取定向供应原则;
定向:专为全市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工程和其他社会公益项目各类工程、项目需要征收集体土地特别是征地范围内涉及农村居民点搬迁的农(居)民安置使用;
定量:严格限定需定向安置的农(居)民的人数、标准和建设规模,即定向安
置房人均建筑面积按不超过50平方米掌握。
2、三限
限户型:按规定执行“90/70”(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房型比例不低于70%)的相关标准;
限价:此类定向安置房的销售价格可按:一级开发成本+建安成本+相关税
费+出让金(毛地价)+类似经济适用房建议的合理利润率(3%)进行核定;
限交易:(1)此类安置房不予办理预售许可,严格掌握定向、定量的原则;(2)
此类定向安置房的产权人今后对所购安置房进行出售、转让等市场交易行为比
照“两限”普通商品房“退出机制”的有关规定办理。
全文如下:
市住建委、市国土局出台文件规范“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产权和再上市交
易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监督管理,保障安置家庭合法权益,
针对“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的产权登记和上市交易等问题,我委与市发改委、
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经请示市政府批准,我委会同市国土局拟定了相关文件。文件主要解决了以下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产权和再上市政策。
为更好的保障安置家庭合法权益,针对“三定三限”定向房的产权登记和上
市交易等问题,市相关部门进行了反复深入研究,并报请了市政府同意,明确
了“三定三限”定向房产权性质为定向安置住房。安置家庭自取得房屋产权证或
契税完税凭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交易,不补交土地收益。
二、规范“三定三限”安置房销售和登记管理。
文件对“三定三限”定向安置房销售、登记的申请条件和流程进行了明确的
规定:首先,建设单位须上传项目测绘成果,从而确保了建设项目数据的真实、准确性;此后区县主管部门和区县政府要对购房家庭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确保了
定向安置住房政策真正惠及到房屋征收和拆迁的农居民;经过上述程序,建设单
位提交相应材料后,即完成了网上信息备案,区县房屋市场管理部门向建设单
位发放网上信息备案的通知单,此后即可进入房屋登记工作环节。文件201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后,建设单位即可依据文件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办理房屋交易和登记手续,购房家庭可依法办理和领取房屋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