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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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准确评价中层管理干部的工作绩效,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管理制度,为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提供客观依据,公司研究决定,每年对中层管理干部进行一次绩效考核,现将考核办法(试行)公布如下。
一、目的意义
实施干部绩效考核是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准确地识别、客观公正地评价、有的放矢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的重要手段。目的在于通过考核,及时肯定中层管理干部的绩效成果,找准绩效障碍,保持系统及部门工作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一致,激励和鞭策中层管理干部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工作绩效,全面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干部绩效考核,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工作的规定精神,对于我公司建立完善干部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管理干部的竞争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营造干事创业、奋勇争先的浓厚氛围,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保证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思路
对职位进行归类,区分不同类型的职位分别建立关键绩效指标考核体系,按照“关键绩效由关键主体考核”的原则,在突出关键绩效指标考核的基础上,同时实施一般绩效考核。
三、考核维度
考核维度包括绩效维度、能力维度、态度维度。每个考核维度由相应的测评项目组成。
1.关键绩效维度。指考核对象所取得的工作成果,从以下三个方面考核。⑴任务绩效:考核本职工作
任务完成的情况。对不同职位的考核对象分设不同的任务绩效指标。⑵管理绩效:考核对下属管理和工作指导的绩效。⑶周边绩效:考核同相关部门的协作精神,以促进工作流程在部门间的顺利推进。
2. 能力维度。指考核对象完成各项专业性活动所具备的特殊能力和本职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能力。主要
包括:⑴组织协调能力;⑵决策和分析判断能力;⑶管理和专业知识;⑷创新能力;⑸用人授权能力;
⑹人际关系能力。
3. 态度维度。指考核对象对待工作的态度。包括:⑴遵章守纪;⑵政策性与原则性;⑶事业心与责任感。
三、考核方法
考核工作整体采用360度考评方式,即由上级、同级和下级(或客户)对考评对象分别实施考评。其
中,上级对关键绩效指标实施考核,同级和下级(或客户)对一般绩效指标实施考核。关键绩效指标采用定量考核方式,一般绩效指标采用定性考核方式。一般绩效定性考核的项目指标均设计成直观的图解式评价量表,并将每个项目指标划分为几个不同的评价等次,供考评者定性选择,最后在统计汇总时进行二次量化。
除设立关键绩效指标和一般绩效指标分别实施考核外,考核办公室直接对当年发生的不良事件记录实施考核。
四、考核的具体实施
(1)上级考核。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所有中层干部的关键绩效实施考核。其中任务绩效、管理绩效和周
边绩效分设的具体考核项目,均按照该项完成的百分比(或实现的程度)和分配的权重直接打分。生产车间的任务绩效由职能部门向公司领导提供对口考核结果。经理层业务主管的考核权重设为班子其他成员个体的两倍。
(2)同级考核。具体操作方法是:①机关生产技术科室、经营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考核生产车间的班子成员(含党支部书记,从一般班子成员的角度进行考核);②机关党群部门的正职考核党支部书记(从支部工作的角度考核);③生产车间党政正职考核车间以外的所有中层干部。④车间班子成员之间、部门内部各职之间相互考核。
机关生产技术科室、经营管理部门包括:技术中心、质管科、生产计划科、设备动力科、安监处、财务科、企管科、劳人科、供应科、矿山设备科、矿用产品检测公司、外协办、营销部、社区中心等;机关党群部门包括:办公室、组干科、宣传科、纪委、工会、保卫科、武装部等。
同级考核为一般绩效考核,应用附件二所示《一般绩效图解式评价量表》对考评对象定性评价。
(3)下级或客户考核。生产车间、社区中心在本单位组织考核;离退休支部组织离退休职工进行考核;机关科室的同级考核,因考核主体(生产车间)本身即是他们的服务对象,即可视作下级考核结果,不再另行组织。参加考评的人员由考核办公室按单位员工花名册在现场等距抽取。单位员工30人以下的抽取10人,30人至50人的抽取15人,超过50人的单位抽取20人。
下级考核为一般绩效考核,应用《一般绩效图解式评价量表》对考评对象定性评价。
⑷不良事件考核。针对特别重要、影响部门整体工作或者特别关键、影响公司全局性的部分项目指标,
直接由考核办公室单独考核。考核内容涉及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计划生育、干部作风纪律、廉洁自律等若干项目。责任单位当年发生或存在不良事件的,对相关责任人从综合成绩中扣分。区分责任大小或指标差距,扣分标准按如下原则掌握:
责任单位出现治安或刑事案件的,每件次扣减1~3分。出现集体或越级上访的,每次扣减1-2分。因沟通协调不力引发部门之间矛盾或延误工作或导致客户不满意,每次扣1-3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5分。因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但又达不到纪律处分的,按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对经济损失和影响程度的划分标准,分别扣责任人1~5分。违规违纪,本人受到经济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的,参照处分等级,分别扣6~10分。针对同一不良事
件,上述情形同时符合时,执行最高扣分标准,不重复扣分。必要时,根据不良事件的程度和影响,考核办公室可将某项指标设为一票否决指标。
五、考核成绩的计算、综合
1、定性指标的量化
一般绩效定性评价项目在进行考核成绩的汇总时均需二次量化。按百分制量化的分数与定性评价等级的关系见下表。
百分制量化分数乘以该指标所占权重即为该项实得分。
2、考核成绩的综合
综合成绩=关键绩效考核×60%+一般绩效考核×40%-不良事件考核扣分
一般绩效考核=同级考核×50%+下级考核×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