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解合同纠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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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解合同纠纷案例

2010年5月1日,威坪镇五星村包工头方洪武(男,1973年出生)与金峰乡五龙村吴坑自然村吴新民(男,1962年出生)签订承包建造房屋合同,方洪武承诺保障工程质量,工程于2010年12月31日前竣工。但由于主、客观原因导致工程于2011年6月底才完工,造成原材料涨价;另外房屋顶层现浇水泥又出现多处漏水、渗水问题。为此,吴新民暂扣了应付给方洪武的工程承包款17000元人民币。方洪武为拿回自己的辛苦钱,曾先后六次前来吴新民家讨要均未果,方洪武最后一次曾放话说:“我们先后用了一年多时间为你建造三间四层楼房屋,你还扣我们的血汗钱,你是否不想住这个房子了”等狠话。为此,吴新民曾求助于派出所,但接待的民警告知其诉讼至县法院解决,正当吴新民全家一筹莫展时,其从杭州电视台西湖明珠频道《和事佬》栏目看到每日播放的和事佬调解纠纷案例,并从该村村长、书记处了解到本人就是和事佬的情况。2012年12月26日,本人应双方当事人的邀请,在吴新民家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长达6个多小时的说情、说理、说法、例举了双方各自谦让一步对各方都有利的大量具体案例,最后终于说动了双方当事人,成功调解了这起因包工头延误合同工期等问题而引发的经济纠纷,促使双方握手言欢,避免了一起很有可能引发民转刑的案件。自己也能为构建平安千岛湖,和谐千岛湖做一点有益的工作而感到非常高兴。

201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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