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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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院的管理制度

互联网医院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互联网医院的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互联网医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二)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三)技术领先,持续改进;(四)协同发展,资源共享。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互联网医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院长:负责医院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二)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相关业务;(三)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资源配置等工作;(四)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护理队伍建设等工作;(五)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六)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工作;(七)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一)院长: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医院发展战略,领导医院各项工作;(二)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相关业务,组织实施分管工作;(三)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资源配置等工作;(四)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护理队伍建设等工作;(五)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六)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工作;(七)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医疗服务与管理第六条互联网医院应遵循以下医疗服务原则:(一)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二)注重患者隐私保护,确保信息安全;(三)提供全面、连续、优质的医疗服务;(四)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七条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患者安全医患报告管理办法;(三)在线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四)在线处方管理制度;(五)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六)药品管理制度;(七)信息安全管理与保密制度;(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医疗机构互联网活动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疗机构互联网活动管理制度范本(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互联网活动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互联网活动行为,保障患者权益,促进医疗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开展的所有互联网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信息查询、在线咨询、预约挂号、远程会诊、在线支付等。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互联网活动管理制度,明确互联网活动管理职责,加强互联网活动监管,确保互联网活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互联网活动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网络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设立互联网活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互联网活动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互联网活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互联网活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互联网活动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二)负责互联网活动管理工作的宣传、培训、监督和检查;(三)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互联网活动管理中的问题;(四)定期向互联网活动管理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互联网活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信息科:负责互联网平台建设、运维、安全保障等工作;(二)医务科:负责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质量监管、业务培训等工作;(三)财务科:负责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收费管理、资金结算等工作;(四)护理部:负责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护理管理、培训等工作;(五)其他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完成互联网活动管理工作。

第三章互联网活动管理要求第八条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活动,应当遵守以下要求:(一)合法合规:互联网活动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医疗机构规章制度;(二)安全可靠:确保互联网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保障患者隐私和数据安全;(三)质量保障:确保互联网医疗服务质量,满足患者需求;(四)公平公正:确保互联网活动公平、公正,防止虚假宣传、欺诈等违法行为;(五)持续改进:根据患者需求和市场变化,不断优化互联网活动内容和形式。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医院作为一种新型的医疗模式,正逐渐得到广大患者的认可和接受。

为了确保互联网医院诊疗过程的规范和安全,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详细阐述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的内容和举例。

二、互联网医院诊疗流程管理1. 线上初诊和挂号流程(1)初诊: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选择需要就诊的科室或医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病史资料,由医生进行线上问诊并开出初步诊断和治疗方案。

(2)挂号:患者选择合适的就诊时间,进行线上挂号,并支付挂号费用。

2. 线下复诊和名医复诊管理(1)复诊:患者到指定线下医疗机构进行具体检查和治疗,医生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诊疗。

(2)名医复诊:对于线上初诊和复诊中,医生认为需要名医会诊的情况,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申请名医会诊,由名医通过互联网进行会诊并给出诊疗建议。

3. 诊疗过程的质控管理(1)诊疗标准:互联网医院应确立一套科学、规范的诊疗标准,在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2)病历记录:医生应详细记录患者的病史、初步诊断、治疗方案等信息,以便医疗机构及时处理患者的病情。

(3)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互联网医院应确保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安全,定期维护和检测,保障诊疗质量。

三、互联网医院诊疗协作管理1. 医生协作机制(1)医生间的协作: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医生间的协作机制,包括就诊医生之间的互相协作,以及与名医的会诊等。

(2)线上和线下医生的协作:线上医生和线下医生应有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保证患者线上线下治疗的衔接和连续性。

2. 护士和患者协作机制(1)护士工作:互联网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护理团队,负责患者的护理工作,包括在线上提供线下医疗机构所需的医疗记录、检查报告等。

(2)患者参与协作:互联网医院鼓励患者主动参与到诊疗过程中,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交流和互动,及时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四、互联网医院诊疗结果管理1. 诊疗结果的记录和存档互联网医院应建立电子病历系统,将患者的诊疗过程、治疗结果等信息记录在系统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存档,以备后续参考。

2023年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2023年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2023年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一、前言互联网医院是基于互联网技术和医疗资源的整合,为患者提供在线医疗服务的新型医疗机构。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医院已经成为医疗领域的新趋势,为患者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医疗服务。

为了确保互联网医院的诊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的保护,制定和实施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二、互联网医院的基本管理原则1. 依法合规:互联网医院必须依法取得相关医疗机构资质,并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诊疗过程合法合规。

2. 安全可控:互联网医院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病患个人隐私数据的保护,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3. 实名实证:互联网医院的患者注册及诊疗过程必须实名认证,确保身份真实可验证。

4. 信息透明:互联网医院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需提供准确、明确、透明的医疗信息,以便患者了解并作出正确的医疗决策。

三、互联网医院诊疗流程管理1. 患者挂号预约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的平台进行挂号预约,需要提供个人身份信息以及病情描述。

互联网医院要建立健全的挂号预约流程,确保患者的挂号预约信息准确、完整,并保证患者的隐私安全。

举例:患者小明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挂号预约,他登录账号,选择科室、医生以及时间,并填写个人信息和病情描述。

挂号预约提交后,小明收到短信确认并获得预约号码。

2. 医生在线诊疗患者按照预约时间,通过互联网医院的平台与医生在线进行诊疗沟通。

医生根据患者提供的病情描述、检查资料等,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建议,并开出电子处方。

举例:小明按照预约时间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与医生进行在线诊疗,他与医生通过文字聊天、电话或视频通话进行沟通,医生根据小明提供的病情描述进行初步诊断,并制定治疗方案,并开出电子处方。

3. 药品配送互联网医院通过与药店合作,实现药品的在线配送。

患者根据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在线下单并支付后,药店将药品寄送给患者。

举例:小明根据医生开出的电子处方,在互联网医院平台上下单并支付后,药店将药品寄送给小明。

2024年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2024年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2024年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医院逐渐兴起,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然而,互联网医院的安全、隐私保护、医患沟通等方面仍面临一系列挑战。

因此,制定一套完善的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至关重要,旨在规范互联网医院的运营、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二、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之患者信息安全互联网医院作为线上医疗平台,必须重视患者信息的安全保护。

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体系,对互联网医院系统进行安全评估,加密患者敏感信息,保证患者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滥用。

举例:互联网医院建立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安全日志记录等技术措施,有效保护患者信息不被黑客非法入侵。

2. 合规数据管理:互联网医院必须遵守相关隐私法规,明确个人数据收集与使用的目的,并获得患者的明示同意。

同时,要确保患者数据的存储安全,限制数据访问权限,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与恢复。

举例:互联网医院设置详细的数据存储权限控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访问特定的患者数据。

三、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之在线医患沟通1. 清晰的沟通规范:明确医患的互动行为准则,规范医生的回复时间和患者的提问方式,防止信息滥用或误解。

举例:明确规定医生应在24小时内回复患者的咨询,患者在提问时应尽可能详细准确描述症状。

2. 沟通记录保存:建立完善的在线沟通记录保存机制,对医患双方的沟通内容进行记录保存,以便后续追踪和解决纠纷。

举例:互联网医院建立在线沟通平台,将医患沟通记录自动保存,并设定保存期限,以备后续查询和审计。

四、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之在线诊疗流程1. 医生资质审核:确保互联网医院注册的医生具备相关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核,避免不合格医生提供在线诊疗服务。

举例:互联网医院设立专门的医师审核部门,负责审核医生的资质和背景。

2. 诊疗协议与知情同意:患者在在线诊疗前,应先签署诊疗协议和知情同意书,明确诊疗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

好大夫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

好大夫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好大夫互联网医院的管理,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好大夫互联网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好大夫互联网医院成立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互联网医院工作。

2. 设立互联网医院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3. 各科室成立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负责本科室的互联网医疗服务。

三、诊疗管理1. 诊疗范围:互联网医院开展在线咨询、诊断、处方、用药指导、健康管理等医疗服务。

2. 诊疗流程:患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交咨询或预约申请,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在线诊断和处方开具。

3. 诊疗规范:医生必须遵守国家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质量和安全。

四、医务人员管理1. 医务人员资质:互联网医院医务人员必须具备合法执业资格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2. 医务人员培训: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3. 医务人员考核:建立医务人员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五、患者权益保障1. 患者知情同意:在诊疗过程中,医生必须充分告知患者病情、治疗方案、风险等信息,并取得患者同意。

2. 患者隐私保护:严格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3. 患者投诉处理: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投诉,确保患者权益。

六、药品管理1. 药品采购: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制度,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按照药品储存规范,确保药品质量。

3. 药品配送:与有资质的药品配送企业合作,确保药品及时、安全送达患者手中。

七、信息安全1. 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互联网医院信息系统,确保信息安全。

2. 数据备份: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 网络安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防止网络攻击和病毒入侵。

八、应急预案1. 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状况,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好大夫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互联网医院诊疗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互联网医院内所有从事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三、诊疗准入1. 互联网医院诊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2. 从事互联网医院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并具备互联网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

3.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务人员资质审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诊疗水平。

四、诊疗流程1.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就诊流程,包括在线咨询、预约挂号、在线问诊、处方开具、药品配送等环节。

2. 在线咨询:患者可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在线咨询,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病情提供专业建议。

3. 预约挂号:患者根据病情和医务人员建议,可在线预约挂号,选择就诊时间。

4. 在线问诊:患者与医务人员进行在线交流,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提供诊断、治疗方案等。

5. 处方开具: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处方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6. 药品配送:患者可在线购买药品,互联网医院负责药品配送。

五、诊疗规范1. 互联网医院医务人员应遵循诊疗规范,确保诊疗活动合法、合规。

2. 诊疗过程中,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隐私,保护患者信息安全。

3.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文书管理制度,确保诊疗记录完整、准确。

4. 互联网医院应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六、质量控制1.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诊疗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2. 医务人员应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活动,对诊疗质量负责。

3. 互联网医院应设立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诊疗质量监督、考核和整改。

七、信息安全1.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安全。

2. 互联网医院应采取技术手段,防止患者信息泄露、篡改、破坏等。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1. 互联网医院概述1.1 定义:互联网医院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1.2 目的: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提高医疗效率。

1.3 互联网医院的类型:网上咨询、远程诊疗、健康管理等。

2. 互联网医院质量管理2.1 患者隐私保护:明确患者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共享规定,确保患者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2.2 医生资质审核:加强对互联网医生的资质审核,确保只有具备相关职业资格和执业认可的医生提供服务。

2.3 网络技术保障:确保互联网平台的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2.4 医疗质量评估:定期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进行质量评估,将患者的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

3. 互联网医院服务流程管理3.1 患者注册和预约:规定患者注册流程,明确预约挂号的规定,防止虚假注册和恶意预约。

3.2 医生值班和接诊:规定医生值班和接诊时间安排,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医生的回复和治疗方案。

3.3 筛查和转诊流程:明确互联网医生的筛查和转诊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和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3.4 药品配送和取药:规定互联网医院的药品配送和取药流程,确保药品能够准时送达患者手中。

4. 互联网医院费用管理4.1 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防止乱收费和不合理涨价。

4.2 药品费用管理:规定互联网医院药品的采购渠道、库存管理和价格监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费用合理。

4.3 退费制度:制定退费制度,明确退费流程和时间,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5. 互联网医院安全管理5.1 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患者信息不被篡改、泄露和外部攻击。

5.2 药品安全管理:明确药品采购和保管的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防止假药流入互联网医院。

5.3 参与方安全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医生和患者的背景调查,确保医生的执业合法,患者的真实身份。

6. 互联网医院投诉和纠纷处理6.1 投诉受理和处理流程:明确投诉受理的方式和流程,规定投诉处理的时间和责任部门,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

互联网诊疗管理制度(一)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诊疗仅指在本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

(二)医院对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实行准入管理,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者自愿申请,并经医院互联网诊疗管理部门审核。

(三)医师应当在确保完成医院临床诊疗任务的前提下开展互联网诊疗工作。

(四)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遵循基本诊疗原则、相关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五)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针对相同诊断进行复诊。

(六)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诊查时,医师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七)医师禁止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八医师需按照《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要求为患者书写电子病历。

(九)医师掌握患者病历资料后,可以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线开具处方。

(十)医师在线开具的处方必须有本人电子签名,由具有资质的药师负责审核和调配。

(十一)医师不得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

(十二)医师为低龄儿童(6岁以下)开具互联网儿童用药处方时,应当确认患儿有监护人和相关专业医师陪伴。

(十三)在线问诊中充分尊重患者民族风俗及宗教信仰、注意沟通技巧和礼貌用语;视频接诊需穿着端庄整洁。

(十四)医师应按照约定时间出诊,与患者通过语音、图文或视频等方式进行交流,并及时处理患者就诊需求。

(十五)医师应严格执行信息安全和医疗数据保密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非法买卖、泄露患者信息。

(十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互联网诊疗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工作。

(十七)互联网诊疗发生的医疗服务不良事件和药品不良事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

(十八医师在互联网诊疗活动中发生医疗纠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处理。

(十九医务人员在互联网诊疗活动中出现违反《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互联网诊疗规章制度

互联网诊疗规章制度

互联网诊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诊疗行为,保障患者权益,依法保护医生执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互联网诊疗是指通过互联网技术提供医疗服务,包括网上预约挂号、在线咨询、远程会诊等服务。

第三条从事互联网诊疗的主体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互联网诊疗应当遵守医疗行为规范和伦理道德准则,保护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第二章互联网诊疗管理第五条互联网诊疗平台应当依法设立专门部门负责医疗服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互联网诊疗平台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服务信息系统,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第七条互联网诊疗平台应当加强对医生的审核,确保医生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八条互联网诊疗平台应当建立健全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处理用户投诉,保护用户权益。

第三章医生执业规范第九条从事互联网诊疗的医生应当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和有关法律法规。

第十条医生在互联网诊疗过程中应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医生在互联网诊疗过程中应当尊重患者意愿,根据患者病情提供专业医疗建议。

第十二条医生在互联网诊疗过程中应当根据患者病情提供诊断和治疗方案,不得虚假宣传或欺骗患者。

第四章患者权益保护第十三条患者在接受互联网诊疗服务前应签订知情同意书,明确医疗服务内容、费用及风险。

第十四条患者有权要求医生提供真实、准确和清晰的医疗服务信息,包括病情诊断、治疗方案等。

第十五条患者有权拒绝接受互联网诊疗服务,有权选择其他途径进行诊疗。

第十六条患者有权对医生和互联网诊疗平台的医疗服务提出投诉,有权要求赔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互联网诊疗平台和医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互联网诊疗平台将被责令停止经营,并可能受到罚款等处罚。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互联网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互联网医院的所有诊疗活动,包括在线咨询、远程会诊、在线处方、药品配送等。

第三条医院互联网医院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规范、专业、高效;3. 安全、便捷、优质;4. 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权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互联网医院发展规划、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互联网医院工作。

第五条医院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互联网医院工作。

第六条医院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互联网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2. 负责互联网医院的信息化建设;3. 负责互联网医院医疗服务的监督和管理;4. 负责互联网医院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5. 负责互联网医院药品管理和配送;6. 负责互联网医院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

第三章医疗服务规范第七条在线咨询:患者通过互联网平台向医生咨询病情,医生应认真解答患者疑问,提供专业建议。

第八条远程会诊:患者根据病情需要,通过互联网平台与远程专家进行会诊,专家应提供专业诊疗意见。

第九条在线处方: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具处方,患者可在线购买药品。

第十条药品配送:患者在线购买药品后,药品配送人员应按时将药品送到患者手中。

第四章医疗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医院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医院互联网医院应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医院互联网医院应加强药品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四条医院互联网医院应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问题。

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医院互联网医院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患者信息保密。

第十六条医院互联网医院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状况。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

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与定义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三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互联网诊疗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诊疗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准入管理与监督第四条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与所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相适应的条件,并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相应服务。

第五条互联网诊疗实行实名制,患者有义务向医疗机构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医疗机构应对患者资料严格保密。

第六条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服务应当与医疗机构内部其他医疗服务统一质量管理标准。

第三章诊疗活动规范第七条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并遵守临床诊疗规范和技术操作规范。

第八条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当严格遵守医疗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相关规定,不得泄露患者信息。

第九条互联网诊疗过程中,医疗机构应当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服务,并建立相应的急救和转诊机制。

第四章信息系统与合作第十条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系统,确保患者信息、医疗数据的安全存储和传输。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可以与第三方信息技术公司合作,但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处罚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三条医师在互联网诊疗活动中违反执业规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2篇)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2篇)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2篇)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制度(一)一、总则1. 目的与依据目的:为规范互联网医院的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互联网医疗的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开展诊疗活动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3. 基本原则合法性原则:所有诊疗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规范。

安全性原则:确保患者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防止医疗差错。

有效性原则: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确保诊疗质量。

透明性原则:诊疗过程公开透明,患者有权了解诊疗方案和费用。

二、组织管理1. 管理架构互联网医院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院长担任主任,分管副院长担任副主任,成员包括医务科、信息科、护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职责分工:医务科:负责诊疗规范的制定与监督执行。

信息科:负责平台的技术支持与信息安全。

护理部:负责护理服务的规范与质量管理。

2. 人员配备医师: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经过互联网医疗培训。

护士:具备执业护士资格,熟悉互联网护理服务流程。

技术人员:负责平台维护与数据管理。

3. 培训与考核培训内容:包括互联网医疗法律法规、诊疗规范、平台操作等。

考核机制: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确保其具备开展互联网诊疗的能力。

三、诊疗服务管理1. 诊疗范围初诊:限于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断。

复诊:针对已确诊患者的病情跟踪与调整治疗方案。

健康管理:提供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等服务。

2. 诊疗流程患者注册:患者需在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

预约挂号:患者通过平台预约相应科室和医师。

在线问诊:医师通过视频、文字等形式进行问诊。

开具处方:根据病情需要,医师在线开具电子处方。

药品配送:患者可选择线上购药或线下取药。

3. 诊疗规范问诊规范:详细询问病史,确保信息准确。

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互联网医院内所有从事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至上,以人为本;(二)规范诊疗,确保质量;(三)诚信服务,公正公开;(四)持续改进,追求卓越。

二、诊疗服务范围第四条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范围主要包括:(一)常见病、慢性病复诊;(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健康教育、医疗信息查询、电子健康档案、疾病风险评估;(四)在线疾病咨询、电子处方、远程会诊及远程治疗和康复;(五)其他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的诊疗服务。

第五条互联网医院诊疗科目不得超出所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

三、医务人员管理第六条从事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执业资格;(二)具有三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三)熟悉互联网诊疗技术及规范。

第七条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诊疗能力。

四、诊疗流程第八条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在线咨询、预约、就诊等操作。

第九条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提供相应的诊疗建议,并进行在线诊断。

第十条医务人员开具电子处方,患者可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购买药品。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对在线诊疗过程中发现的紧急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通知患者前往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五、药品管理第十二条互联网医院应与合法药品经营企业合作,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开具的电子处方,患者可在线购买药品,药品配送至患者指定地点。

六、信息安全与保密第十四条互联网医院应加强信息安全建设,确保患者隐私和诊疗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对患者在诊疗过程中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诊疗信息,应严格保密。

七、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诊疗服务监督与考核制度,对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进行监督和考核。

互联网诊疗活动管理制度

互联网诊疗活动管理制度

互联网诊疗活动管理制度一、前言互联网诊疗活动是指医疗机构利用互联网开展医疗、医学信息服务活动。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已经成为医疗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方便患者就诊、缓解医疗资源不均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发展也面临一些问题,如医生资质审查不严格、患者隐私泄露等。

为了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保障患者权益,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二、互联网诊疗活动管理机构1. 医疗机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互联网诊疗活动管理制度,监督医疗机构的互联网诊疗活动。

2. 互联网诊疗平台管理机构:负责运行互联网诊疗平台,审核上线医生资质,保障患者信息安全。

3. 监管部门:对医疗机构和互联网诊疗平台进行监督和检查,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三、互联网诊疗活动管理制度1. 医生资质审核1.1 医生须具备执业资格证书,并且经过互联网诊疗平台的审核才可以进行互联网诊疗活动。

1.2 医生在进行互联网诊疗前,需进行接受平台的专业培训,了解互联网诊疗的操作规范、信息保密等方面的知识。

1.3 医生应遵守医疗纪律,提供合理、准确的医疗服务,不得对患者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

2. 患者信息保密互联网诊疗平台需采取技术措施,对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予以保护,不得泄露、出售或非法使用患者信息。

同时,医生在进行诊疗活动时,也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私自泄露患者信息。

3. 医疗行为规范3.1 医生在进行互联网诊疗活动时,应严格遵循医疗行为规范,不得违反医德医风,不得从事违法行为或破坏医疗秩序的行为。

3.2 患者在接受互联网诊疗服务时,需如实提供相关病史、症状等信息,不得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诈骗为目的接受诊疗服务。

4. 诊疗责任互联网诊疗平台应明确医生和平台之间的责任界限,对医生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医生的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和追责。

5. 紧急情况处理在互联网诊疗过程中,如遇到患者紧急情况,医生需及时向患者提供相关救助指导,并及时告知患者就医的合适途径。

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管理制度总则

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依法设立的互联网医院,包括但不限于在线咨询、远程诊断、电子处方、药品配送等诊疗服务。

第三条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诊疗服务合法合规。

(二)患者至上: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尊重患者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科学规范:依据医学科学规律,遵循诊疗规范,确保诊疗质量。

(四)安全可靠:加强信息化建设,保障医疗信息安全,确保诊疗过程安全可靠。

(五)持续改进:不断优化诊疗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二章诊疗服务管理第四条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诊疗服务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诊疗服务有序进行。

第五条互联网医院应设立诊疗服务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和修订诊疗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诊疗能力。

(三)监督诊疗服务过程,确保诊疗规范、安全、有效。

(四)处理患者投诉,保障患者权益。

第六条互联网医院应制定以下诊疗服务管理制度:(一)患者知情同意与登记制度。

(二)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三)在线复诊患者风险评估与突发状况预防处置制度。

(四)互联网医院药师的岗位职责。

(五)在线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六)在线处方审核规范。

(七)互联网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八)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患者安全隐患报告管理制度。

(九)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十)互联网医院突发大事应急方案。

第三章诊疗服务流程第七条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流程包括以下步骤:(一)患者在线咨询或预约。

(二)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诊断和处方开具。

(三)患者确认处方,并选择药品配送方式。

(四)药品配送至患者指定地点。

(五)医务人员跟踪患者病情,进行后续治疗和指导。

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制度

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诊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促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第三条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具有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二)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互联网诊疗技术设备和设施;(三)有完善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制度;(四)有专门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团队;(五)有明确的互联网诊疗服务范围和流程。

第四条互联网诊疗服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合法性、合规性;(二)患者至上:以患者为中心,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提高患者满意度;(三)安全可靠:确保互联网诊疗服务过程中的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和医疗安全;(四)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制度,确保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第五条医疗机构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向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

第六条申请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医疗机构,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二)互联网诊疗服务团队名单及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三)互联网诊疗技术设备和设施清单;(四)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制度;(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七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医疗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核发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证书。

第八条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期满前6个月,医疗机构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换发。

第三章互联网诊疗服务流程第九条互联网诊疗服务流程如下:(一)患者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交咨询或就诊需求;(二)医疗机构根据患者需求,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进行线上咨询或诊断;(三)医师根据患者病情,提供线上处方、治疗建议或转诊意见;(四)患者按照医师建议,到线下医疗机构或指定药店取药、接受治疗;(五)医疗机构对患者的诊疗过程进行跟踪和随访。

医院互联网诊疗规章制度

医院互联网诊疗规章制度

医院互联网诊疗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互联网诊疗行为,保障医患双方权益,提高医疗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医院互联网诊疗是指医院通过网络平台为患者提供的远程诊疗服务,包括在线咨询、图文咨询、视频问诊等形式。

第三条医院互联网诊疗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医学伦理原则,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隐私保密。

第四条医院互联网诊疗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流程和责任分工,保证服务安全可靠。

第五条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应当进行备案登记,纳入监管范围,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医院互联网诊疗应当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网络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七条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当公开透明,患者应当有权查询医务人员的资质和诊疗记录。

第八条医院互联网诊疗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护,防范数据泄露和黑客攻击等安全风险。

第九条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费用应当合理公开,避免虚高和不合理收费。

第十条医院互联网诊疗应当遵守医疗纪律,严禁超范围、虚假宣传和误导性诊疗。

第二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当建立明确的服务流程和规范操作指南,确保服务质量稳定可靠。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配备专业医务人员负责互联网诊疗服务,确保诊疗过程的专业性和及时性。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互联网诊疗服务进行质量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四条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原则,保护患者隐私,严禁泄露患者信息。

第十五条患者参与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如实描述病情,配合医生诊疗。

第十六条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当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十七条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应当加强与第三方服务商的合作,提高服务品质和体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应当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建立严格的信息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医院互联网诊疗平台应当加强系统安全监控和数据备份,确保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2篇)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2篇)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2篇) 篇一: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规范互联网医院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院开展的所有互联网医疗服务活动。

1.3 互联网医院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质量第一”的原则,为患者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设立互联网医院管理办公室,负责互联网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2.2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公室职责:(1)制定并完善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2)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3)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4)处理患者投诉和纠纷;(5)组织开展互联网医疗教育培训。

三、互联网医疗服务内容3.1 互联网医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线咨询、远程会诊、预约挂号、在线复诊、电子处方、药品配送等。

3.2 互联网医疗服务应遵循医学伦理,确保患者隐私权。

3.3 医生在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时,应确保医疗安全,避免医疗风险。

四、互联网医疗服务流程4.1 患者注册与登录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注册账户,填写个人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4.2 在线咨询患者可通过图文、语音、视频等方式向医生咨询病情。

4.3 预约挂号患者可根据医生出诊时间,在线预约挂号。

4.4 在线复诊患者在线提交病历资料,医生进行复诊并开具处方。

4.5 电子处方医生开具的电子处方应具备法律效力,患者可在线查看、下载、打印。

4.6 药品配送互联网医院与合法的药品配送企业合作,为患者提供药品配送服务。

五、医疗质量控制5.1 建立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评估。

5.2 定期对医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5.3 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制度,及时了解患者需求,改进医疗服务。

六、信息安全与隐私保护6.1 加强信息安全防护,确保患者信息不被泄露。

6.2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隐私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患者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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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人民医院互联网诊疗服务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网络管理,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维护网络正常运行,确保计算机信息系统得安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医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系统就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得与配套得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得,按照一定得应用目标与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得人机系统。

第三条医院办公室下设信息科,专门负责本医院范围内得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及网络管理工作。

第一章在线诊疗常规管理第四条在线分诊管理制度为提升医患双方在线诊疗有效性,利用分诊体系对患者提交得病例进行归类,提供在线科室分诊,实现患者与医生得精确匹配。

一、在线医患双方匹配制度(一)专业匹配:根据医生得擅长方向与患者得疾病类型做匹配。

(二)难易匹配:根据医生得权威程度与病例得严重程度做匹配。

二、在线层级诊疗制度遵循层级诊疗原则进行分诊,常见多发疾病优先匹配**区医共体医生;疑难危重症匹配权威市级专家,保证医患匹配精准性。

三、在线病例整理制度(一)分诊专员需帮助患者进行病例整理,规范医学用语,确保医生查阅病例得流畅性。

(二)对于病例不完整得咨询申请,分诊专员需引导患者补充病情/完善检查资料。

四、在线评分评级制度(一)系统评分:系统根据病程时长、既往就诊医院、就是否异地就诊等对咨询进行客观评分。

(二)专业评分:分诊员根据病情严重性、合并症、并发症及器官功能受累情况进行专业评分。

五、在线医患信息管理制度(一)禁止患者提交非疾病咨询,如非法信息、隐私、脏话、反共言论等,屏蔽非医疗信息。

(二)患者病情描述中涉及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手机号等需要屏蔽,最大限度地保证患者个人信息得安全性。

(三)医患双方投诉,需按照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响应,有效解决,保障用户权益。

第五条在线预约转诊管理制度帮助患者匹配专业医生,做到院前分诊,提高医生诊疗效率。

一、患者必须提供个人真实信息进行转诊申请(姓名、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

二、病情优先制,患者病情符合医生要求,才可通过转诊审核。

三、已确定转诊患者若要取消转诊,须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并获得同意,爽约患者,取消下次预约转诊得权利。

四、定期电话回访患者就医情况。

第六条在线诊疗管理制度通过在线方式了解患者情况,让医生提供必要得诊疗或合理性建议。

一、患者需向医生提供完整得病史与相关检查资料。

二、医生给予患者得诊疗意见必须真实、有效,不能夸大诊疗效果或进行广告宣传。

三、医生应当及时应答患者问题,及时有效解答患者问题。

四、医生开具得电子处方药品名称、药量与服用次数要规范书写,确保患者能够理解。

五、患者享有对电子处方内容得询问权利。

六、医生电子处方中得药品需保证患者能够线上或线下成功取药。

第七条在线协调检验检查管理制度该制度适用于异地患者在线求医时,由于检验检查资料不足,不足以支持医生做出诊疗方案或建议,医生要求患者补充检验检查资料,患者可以就近在当地二级及以上医院完成相应检查,提供检验检查结果给医生,以便获得更加有价值得诊疗。

一、医生需要根据患者情况,明确需要做得检验检查。

在线告知患者得同时告知分诊中心。

二、分诊中心需根据医嘱,依据就近原则,为患者协调当地做检查得二级及以上医院或符合要求得机构,按时完成检查。

三、患者完成相关检查后,上传至互联网医院平台,分诊中心负责核对报告就是否符合医生要求。

如符合,通知医生继续诊疗过程。

如不符合,需告知患者补充资料,至符合医生要求。

第二章网络管理第八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浏览、复制、传播反动及色情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反动、非法与虚假得消息,不得在网络上漫骂攻击她人,不得在网上泄露她人隐私。

严禁通过网络进行任何黑客活动与性质类似得破坏活动,严格控制与防范计算机病毒得侵入。

第九条各工作计算机未进行安全配置、未装防火墙或杀毒软件得,不得入网(需入网得电脑需打报告)。

各计算机终端用户应定期对计算机系统、杀毒软件等进行升级与更新,并定期进行病毒清查,不要下载与使用未经测试与来历不明得软件、不要打开来历不明得电子邮件、以及不要随意使用带毒U盘等介质。

第十条禁止未授权用户接入医院计算机网络及访问网络中得资源,禁止未授权用户使用BT、迅雷等占用大量带宽得下载工具。

第十一条任何员工不得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与其她有害数据,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得数据。

第十二条医院员工禁止利用扫描、监听、伪装等工具对网络与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禁止非法侵入她人网络与服务器系统,禁止利用计算机与网络干扰她人正常工作得行为。

第十三条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保管好自己得用户帐号与密码。

严禁随意向她人泄露、借用自己得帐号与密码;严禁不以真实身份登录系统。

计算机使用者更应定期更改密码、使用复杂密码。

第十四条IP地址为计算机网络得重要资源,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得规划下使用这些资源,不得擅自更改。

另外,某些系统服务对网络产生影响,计算机各终端用户应在信息中心得指导下使用,禁止随意开启计算机中得系统服务,保证计算机网络畅通运行。

医院各部门科室原则上只能使用一台电脑上外网,根据部门内部需要,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调配。

若有业务需求需要增加时,由业务部门上报办公室审批,并报信息中心处理。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五条凡登记在案得IT设备,由信息部门统一管理第十六条IT设备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得原则(公用设备责任落实到部门)。

凡部门(病区)或合作单位自行购买得设备,原则上由部门(病区)或合作单位自行负责,但若有需要,信息中心可协助处理。

第十七条严禁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严禁擅自外接电源开关与插座;严禁擅自移动与装拆各类设备及其她辅助设备。

第十八条设备出现故障无法维修或维修成本过高,且符合报废条件得,由用户提出申请,并填写《电脑报废申请表》,由相应部门领导签字后报信息中心。

经信息中心对设备使用年限、维修情况等进行鉴定,将报废设备交有关部门处理,如报废设备能出售,将收回得资金交医院财务入账。

同时,由信息中心对报废设备登记备案、存档。

第四章数据管理第十九条计算机终端用户计算机内得资料涉及医院秘密得,应该为计算机设定开机密码或将文件加密;凡涉及医院机密得数据或文件,非工作需要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移,更不得透露给她人。

第二十条计算机终端用户务必将有价值得数据存放在除系统盘(操作系统所在得硬盘分区,一般就是C盘)外得盘上。

计算机信息系统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并采取保护数据安全得措施。

第二十一条终端用户未做好备份前不得删除任何硬盘数据。

对重要得数据应准备双份,存放在不同得地点;对采用USB设备或光盘保存得数据,要定期进行检查,定期进行复制,防止由于USB设备损坏,而使数据丢失;做好防磁、防火、防潮与防尘工作。

第五章操作管理第二十二条凡涉及业务得专业软件、IT设备由部门使用人员自行负责,信息中心协助管理。

严禁利用计算机干与工作无关得事情;严禁除维修人员以外得外部人员操作各类设备;严禁非信息中心人员随意更改设备配置。

第二十三条信息中心将有针对性地对员工得计算机应用技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得培训;由信息中心收集计算机信息系统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并整理成册,供医院员工学习参考。

第二十四条计算机终端用户在工作中遇到计算机信息系统问题,首先要学会自行处理或参照手册处理;若遇到手册中没有此问题,或培训未曾讲过得问题,再与信息中心或软件开发单位、硬件供应商联系,尽快解决问题。

第六章网站管理第二十五条医院网站由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与后台管理,由医院相关部门提供经审核后得书面与电子版网站建设资料。

第七章计算机使用管理第二十六条医院得计算机与网络由网络管理员管理维护、其它部门与个不得私自更改计算机得各项设置。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可随意删除硬盘上得系统软件。

第二十八条严禁在上班时间使用计算机与网络做与工作无关得事情,如:玩游戏、瞧电影、瞧小说等。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与工作相关得文件必需统一保存在D盘以使用者为姓名得目录中,个人文件必需保存在E盘以使用者为姓名得目录中;不得将任何文件存放在C盘系统目录中及操作系统桌面与“我得文档”中。

未按规定而造成得文件丢失等原因,后果自负。

第三十条计算机使用者应经常整理计算机文件,以保持计算机文件得完整。

第三十一条计算机上不得存放有破坏医院计算机与网络正常运行得软件。

如:黑客程序、带病毒得文件、电影文件、及不健康得文件。

第三十二条禁止私自拆卸计算机及外设,更不能私自更换计算机硬件。

第三十三条由于工作疏忽,造成设备丢失,以设备得当前折算价格,责成使用人与科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按比例分摊。

第三十四条未经网络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因私借走医院信息设备,不得破坏计算机网络设备。

第三十五条未经计算机使用人许可,禁止外单位人员使用本医院计算机。

一旦发生故障,由计算机使用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禁止设置计算机开机BOIS密码,发现有设置者,办公室有权在不通知使用者得情况下给予清除。

第三十七条在工作用机上请勿下载、安装、试用不明软件,禁止登录非法网站,以免造成系统故障。

如需使用与安装外来文件或下载互联网上得文件,请联系网络管理员申请审核。

第三十八条外出、午休、下班等不使用电脑时请及时按照正常关机方法关机,不得强行关闭电源。

并检查外配设备就是否关闭(显示器、打印机等)。

以减少电磁辐射、节约用电、延长电脑使用寿命、保护自己及她人得身体健康。

第八章处罚措施第三十九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制造或者故意输入、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她有害数据得;(二)非法复制、截收、篡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得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得;(三)对网络与服务器进行恶意攻击,侵入她人网络与服务器系统,利用计算机与网络干扰她人正常工作;(四)访问未经授权得文件、系统或更改设备设置;(五)擅自与她人更换使用计算机或相关设备;(六)擅自调整部门内部计算机得安排且未备案;(七)工作时间外使用医院计算机做与工作无关得事务;(八)相同故障出现三次以上(包括三次)仍无法自行处理得;(九)因工作需要长时间(五个小时以上)离开办公位置或下班后无故未将计算机关闭;第四十条计算机终端用户因主观操作不当对设备造成破坏两次以上或蓄意对设备造成破坏得,视情节严重,按所破坏设备市场价值得20%-80%赔偿。

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一条计算机终端用户应积极配合信息中心共同做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第四十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医院范围,由医务科、办公室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三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原制度与本制度不相符得,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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