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注意事项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分析线路存在问题及本工程建设必要性。
3)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工程设想、论述项目可行性(包括管线、开关站、分支箱基础青赔情况及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纠纷隐患等分析)。
4)审核接线方式是否存在跨区域供电、迂回供电、主线过于集中在同一通道等问题;线路接线方式是否符合规划导则要求。
5)线路路径情况(地形、树木、相邻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原有管线情况、其他管线情况。
7)审核配变及其配套装置(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隔离开关、无功补偿、低压开关、低压配电箱等)、低压线路等主要设备选型原则及参数:确定容量、型号、台数等。
8)建设成效分析,包括项目投产后的线路容量、绝缘情况、安全距离、原有问题解决程度等。
9)附图项目地理示意图,应有项目地点及台区线路走向示意图,可用实线表示为原有线路,虚线为新建、改建线路。
1.3.4.各地市(州)供电局组织或委托评审单位在专业分组评审完成后,应协调各专业意见,原则上在评审会议上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1.3.5.各地市(州)供电局在评审会议期间协调会务工作并协助评审单位踏勘项目现场。
1.3.6.各地市(州)供电局、县区供电局应督促设计单位在评审会议明确的收口时间内提交符合公司相关深度规定的可研收口报告及汇总报告(装订成册)。经评审不通过或取消的项目,由设计单位在编制可研收口报告及汇总报告时剔除项目。
11)工程实施难点及特殊设备、杆塔、管沟应用情况。
12)建设成效分析,包括项目投产后的供电分区情况、接线方式、负载情况、原有问题解决程度等。
13)附图项目地理示意图,应有项目地点及线路走向示意图,可用实线表示为原有线路,虚线为新建、改建线路。
2.2.3.3. 线路改造工程(含架空线、电缆)
1)线路现状情况,包括投运年限、运行条件、路径走向、负载率、杆塔形式、导线规格、金具、绝缘子、档距、历史故障统计、安全隐患等。
6)管线建设规划许可情况,已取得的规划设计许可或市政规划部门的相关原则意见。
7)开关站、分支箱等设备选址情况。
8)审核工程方案是否参照典型设计,包括管沟、杆塔、开关站等。
9)审核线路、开关站、柱上开关等主要设备选型原则及参数:确定线型、台数、开关类型等。
10)工程实施难点及特殊设备、杆塔、管沟应用情况。
c)电力工程设备材料价格应按照分、子公司公布的设备材料信息价(指导价)或招标价,无信息价的参照最近同类工程设备材料价计列。
d)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海关、税务、国土资源、水利、环保等国家综合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
e)国家颁布的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b)评审工作不接受没有建设方案的估算投资,工程估算按照估算指标的形式估算费用的,应按详细估算的方法进行。
c)对于由于工程量异常引起的造价异常项目,应及时向有关专业工程设计人员反馈信息,并在综合评审中落实。
6)设备购置费用的评审
一般应对照近期类似工程进行设备总费用对比,包括和分、子公司公布的设备材料信息价(指导价)或招标价对比分析。
2.2.1各县区供电局应对设计单位上报的可研报告文件进行预评审,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正式评审条件。预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满足国家、行业和电网公司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2)符合电网公司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3)开闭所、分接箱、配变规划选址意见、线路路径等相关协议等支持性文件的完整性;
4)与电网公司年度滚动规划报告吻合;
6)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工程设想、论述项目可行性(包括管线、开关站、分支箱基础青赔情况及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纠纷隐患等分析)。
7)审核接线方式是否存在跨区域供电、迂回供电、主线过于集中在同一通道等问题;线路接线方式是否符合规划导则要求。
8)审核是否从市政规划、管线走廊等情况对线路架设方式(架空/电缆)进行分析(采用电缆方式时需进行分析)。
附件5
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审注意事项
1.总的原则
1.1.基本原则
1.1.1.可行性研究评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1.1.2.评审工作应实事求是,坚持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1.1.3.评审结论应当全面、科学、真实、可信。
1.2.可研编制及评审方式
1.2.1.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由县区供电局计划部门组织编制,应将该批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附图)及可研汇总报告装订成册,便于查阅及存档。
f)工程量以设计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报告为依据。
4) 评审时应把握近期类似工程造价水平和造价变化趋势,分析可研项目投资估算总体造价水平,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应认真分析。
5)评审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a)评审指标、定额使用是否恰当,补充定额是否合理,对于现行指标、定额没有覆盖的项目,应特别注意其费用计算的根据。
11)建设成效分析,包括项目投产后的线路容量、绝缘情况、安全距离、原有问题解决程度等。
12)附图项目地理示意图,应有项目地点及线路走向示意图,可用实线表示为原有线路,虚线为新建、改建线路。
2.2.3.4. 低压台区新建与改造工程
1)台区现状情况,包括投运年限、变压器布点情况、配变及其配套装置规格型号、负载率、供电半径、导线规格、安全隐患等。
5)新建工程执行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
2.2.2正式评审由地市(州)供电局组织,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论证;
2)项目投产时间分析;wenku.baidu.com
3)项目方案的依据和结果,项目建设可行性、合理性和经济性的论证;
4)工程实施方案及建设规模描述;
5)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6)投资效果分析。
2.2.3技术评审要点
2)分析网架结构存在问题及本工程建设必要性。
3)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工程设想、论述项目可行性(包括管线、开关站、分支箱基础青赔情况及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纠纷隐患等分析)。
4)审核接线方式是否存在跨区域供电、迂回供电、主线过于集中在同一通道等问题;线路接线方式是否符合规划导则要求。
5)审核是否从市政规划、管线走廊等情况对线路架设方式(架空/电缆)进行分析(采用电缆方式时需进行分析)。
1.3.7.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原则上不再召开可研收口评审会议,由评审单位或专家组对收口文件进行复核,形成该批次项目正式评审意见。
1.3.8.各地市(州)供电局每年按若干批次(一般不超过3次)组织完成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及上报工作。
1.3.9.各省公司计划发展部按批次批复各地市(州)供电局上报经评审的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意见。
2)分析低压台区存在问题及本工程建设必要性。
3)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工程设想、论述项目可行性(包括新建变压器布点及低压线路青赔情况及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纠纷隐患等分析)。
4)审核新建变压器布点位置。
5)审核高压进线路径情况(地形、树木、相邻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
6)审核低压出线路径情况(地形、树木、共杆线路、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
7)材料价格的评审
a)安装工程计价材料价差计算可采用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计价材料调整系数或信息价格。
1.2.2.各地市(州)供电局计划发展部门组织评审,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配电网项目可采用第三方评审或组建专家组评审的方式,具体评审方式由各地市(州)供电局确定。
1.2.3.地市(州)供电局收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后,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应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送达第三方评审或评审专家组审阅。
14)工程实施难点及特殊设备、杆塔、管沟应用情况。
15)建设成效分析,包括项目投产后的供电分区情况、接线方式、负载情况、原有问题解决程度等。
16)附图项目地理示意图,应有项目地点及线路走向示意图,可用实线表示为原有线路,虚线为新建、改建线路。
2.2.3.2. 网架优化工程
1)近区现有线路情况,包括供电范围、负载情况、装接容量、接线方式、路径走向、通道情况、线型、长度等。
2.1.2 评审工作既要系统地、全面地进行,又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对全局和投资影响重大的关键环节,要做重点审查,特别是有分歧和风险大的地方应着重作出评价。
2.1.3应充分发挥地市(州)供电局、县区供电局各业务部门及专家的作用,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保证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2评审内容及要点
9)线路路径情况(地形、树木、相邻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原有管线情况、其他管线情况。
10)管线建设规划许可情况,已取得的规划设计许可或市政规划部门的相关原则意见。
11)开关站、分支箱等设备选址情况。
12)审核工程方案是否参照典型设计,包括管沟、杆塔、开关站等。
13)审核线路、开关站、柱上开关等主要设备选型原则及参数:确定线型、台数、开关类型等。
1.3.2.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地市(州)供电局前,县区供电局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进行内部初审,对报告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不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与年度滚动规划不一致且论证不充分的报告退回设计单位修改,严把可研报告质量关。
1.3.3.评审会议包括现场踏勘、设计单位汇报、专业分组评审,专家内部协调、评审情况汇报、评审总结等环节。原则上,新建改建工程应组织现场踏勘;扩建工程可结合工程情况决定是否现场踏勘。
1.2.4.3.评审专家组成员应了解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咨询和设计经验,并具有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人员同等或以上的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
1.2.5.专家组评审方式
1.2.5.1.参与评审的咨询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且拥有三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应了解国家、行业和企业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咨询和设计经验。
6)线路路径情况(地形、树木、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原有管线情况、其他管线情况。
7)管线建设规划许可情况,已取得的规划设计许可或市政规划部门的相关原则意见。
8)开关站、分支箱等设备选址情况。
9)审核工程方案是否参照典型设计,包括管沟、杆塔、开关站等。
10)审核线路、开关站、柱上开关等主要设备选型原则及参数:确定线型、台数、开关类型等。
2.2.4技术经济评审要点
1)投资估算必须符合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2)评审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有关文件的时效性,核实设备、材料价格来源的真实性。
3)投资估算编制依据主要有:
a)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b)电力工程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造价控制文件、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调试定额、工期定额等。
1.2.5.2.评审专家组(含组长)原则上每位专家负责一个专业,专业一般包括配网规划、配网电气、管沟土建、线路结构和技术经济等。
1.2.5.3.根据回避原则,评审项目时,对应项目设计单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专家组。
1.3.评审程序
1.3.1.设计单位应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和各地市(州)、县区年度滚动规划报告开展报告编制工作。
2.评审要求与内容
2.1评审要求
2.1.1评审中执行电力有关规程规范和南方电网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并参考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规定。对于因在山区等偏远地区无适用的南网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套用的(或者若采用标准设计方案造成项目经济性明显不合理的),可研报告可对此做必要性说明。
1.2.4.第三方评审方式
1.2.4.1.选择第三方评审单位的程序应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定,第三方评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
1.2.4.2.第三方评审单位应成立评审专家组,指定评审组长。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各方面建议及要求,出具正式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组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各专业评审专家和评审助理组成。评审专家组(含组长)原则上每位专家负责一个专业,专业一般包括配网规划、配网电气、管沟土建、线路结构和技术经济等。
2.2.3.1.变电站送出工程
1)送出变电站和相邻变电站的现状供电范围、容量及负载情况。
2)近期规划变电站的布点、计划投产时间、供电范围。
3)近期负荷现状、近期用户报装情况、中远期负荷发展趋势预测。
4)近期现有线路情况,包括供电范围、负载情况、装接容量、接线方式、路径走向、通道情况、线型、长度等。
5)近期近区配电网存在问题及本项目建设必要性。
3)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工程设想、论述项目可行性(包括管线、开关站、分支箱基础青赔情况及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纠纷隐患等分析)。
4)审核接线方式是否存在跨区域供电、迂回供电、主线过于集中在同一通道等问题;线路接线方式是否符合规划导则要求。
5)线路路径情况(地形、树木、相邻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原有管线情况、其他管线情况。
7)审核配变及其配套装置(变压器、跌落式熔断器、隔离开关、无功补偿、低压开关、低压配电箱等)、低压线路等主要设备选型原则及参数:确定容量、型号、台数等。
8)建设成效分析,包括项目投产后的线路容量、绝缘情况、安全距离、原有问题解决程度等。
9)附图项目地理示意图,应有项目地点及台区线路走向示意图,可用实线表示为原有线路,虚线为新建、改建线路。
1.3.4.各地市(州)供电局组织或委托评审单位在专业分组评审完成后,应协调各专业意见,原则上在评审会议上形成书面评审意见。
1.3.5.各地市(州)供电局在评审会议期间协调会务工作并协助评审单位踏勘项目现场。
1.3.6.各地市(州)供电局、县区供电局应督促设计单位在评审会议明确的收口时间内提交符合公司相关深度规定的可研收口报告及汇总报告(装订成册)。经评审不通过或取消的项目,由设计单位在编制可研收口报告及汇总报告时剔除项目。
11)工程实施难点及特殊设备、杆塔、管沟应用情况。
12)建设成效分析,包括项目投产后的供电分区情况、接线方式、负载情况、原有问题解决程度等。
13)附图项目地理示意图,应有项目地点及线路走向示意图,可用实线表示为原有线路,虚线为新建、改建线路。
2.2.3.3. 线路改造工程(含架空线、电缆)
1)线路现状情况,包括投运年限、运行条件、路径走向、负载率、杆塔形式、导线规格、金具、绝缘子、档距、历史故障统计、安全隐患等。
6)管线建设规划许可情况,已取得的规划设计许可或市政规划部门的相关原则意见。
7)开关站、分支箱等设备选址情况。
8)审核工程方案是否参照典型设计,包括管沟、杆塔、开关站等。
9)审核线路、开关站、柱上开关等主要设备选型原则及参数:确定线型、台数、开关类型等。
10)工程实施难点及特殊设备、杆塔、管沟应用情况。
c)电力工程设备材料价格应按照分、子公司公布的设备材料信息价(指导价)或招标价,无信息价的参照最近同类工程设备材料价计列。
d)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海关、税务、国土资源、水利、环保等国家综合管理部门;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电力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
e)国家颁布的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b)评审工作不接受没有建设方案的估算投资,工程估算按照估算指标的形式估算费用的,应按详细估算的方法进行。
c)对于由于工程量异常引起的造价异常项目,应及时向有关专业工程设计人员反馈信息,并在综合评审中落实。
6)设备购置费用的评审
一般应对照近期类似工程进行设备总费用对比,包括和分、子公司公布的设备材料信息价(指导价)或招标价对比分析。
2.2.1各县区供电局应对设计单位上报的可研报告文件进行预评审,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正式评审条件。预评审的主要内容如下:
1)满足国家、行业和电网公司相关规程规范要求;
2)符合电网公司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3)开闭所、分接箱、配变规划选址意见、线路路径等相关协议等支持性文件的完整性;
4)与电网公司年度滚动规划报告吻合;
6)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工程设想、论述项目可行性(包括管线、开关站、分支箱基础青赔情况及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纠纷隐患等分析)。
7)审核接线方式是否存在跨区域供电、迂回供电、主线过于集中在同一通道等问题;线路接线方式是否符合规划导则要求。
8)审核是否从市政规划、管线走廊等情况对线路架设方式(架空/电缆)进行分析(采用电缆方式时需进行分析)。
附件5
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审注意事项
1.总的原则
1.1.基本原则
1.1.1.可行性研究评审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标准以及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1.1.2.评审工作应实事求是,坚持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
1.1.3.评审结论应当全面、科学、真实、可信。
1.2.可研编制及评审方式
1.2.1.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由县区供电局计划部门组织编制,应将该批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附图)及可研汇总报告装订成册,便于查阅及存档。
f)工程量以设计提供的资料及相关报告为依据。
4) 评审时应把握近期类似工程造价水平和造价变化趋势,分析可研项目投资估算总体造价水平,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因素应认真分析。
5)评审工程造价的合理性:
a)评审指标、定额使用是否恰当,补充定额是否合理,对于现行指标、定额没有覆盖的项目,应特别注意其费用计算的根据。
11)建设成效分析,包括项目投产后的线路容量、绝缘情况、安全距离、原有问题解决程度等。
12)附图项目地理示意图,应有项目地点及线路走向示意图,可用实线表示为原有线路,虚线为新建、改建线路。
2.2.3.4. 低压台区新建与改造工程
1)台区现状情况,包括投运年限、变压器布点情况、配变及其配套装置规格型号、负载率、供电半径、导线规格、安全隐患等。
5)新建工程执行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
2.2.2正式评审由地市(州)供电局组织,内容主要包括:
1)项目建设必要性的论证;
2)项目投产时间分析;wenku.baidu.com
3)项目方案的依据和结果,项目建设可行性、合理性和经济性的论证;
4)工程实施方案及建设规模描述;
5)投资估算及经济评价;
6)投资效果分析。
2.2.3技术评审要点
2)分析网架结构存在问题及本工程建设必要性。
3)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工程设想、论述项目可行性(包括管线、开关站、分支箱基础青赔情况及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纠纷隐患等分析)。
4)审核接线方式是否存在跨区域供电、迂回供电、主线过于集中在同一通道等问题;线路接线方式是否符合规划导则要求。
5)审核是否从市政规划、管线走廊等情况对线路架设方式(架空/电缆)进行分析(采用电缆方式时需进行分析)。
1.3.7.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原则上不再召开可研收口评审会议,由评审单位或专家组对收口文件进行复核,形成该批次项目正式评审意见。
1.3.8.各地市(州)供电局每年按若干批次(一般不超过3次)组织完成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及上报工作。
1.3.9.各省公司计划发展部按批次批复各地市(州)供电局上报经评审的中低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意见。
2)分析低压台区存在问题及本工程建设必要性。
3)根据存在问题提出工程设想、论述项目可行性(包括新建变压器布点及低压线路青赔情况及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的纠纷隐患等分析)。
4)审核新建变压器布点位置。
5)审核高压进线路径情况(地形、树木、相邻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
6)审核低压出线路径情况(地形、树木、共杆线路、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
7)材料价格的评审
a)安装工程计价材料价差计算可采用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计价材料调整系数或信息价格。
1.2.2.各地市(州)供电局计划发展部门组织评审,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配电网项目可采用第三方评审或组建专家组评审的方式,具体评审方式由各地市(州)供电局确定。
1.2.3.地市(州)供电局收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后,组织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应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送达第三方评审或评审专家组审阅。
14)工程实施难点及特殊设备、杆塔、管沟应用情况。
15)建设成效分析,包括项目投产后的供电分区情况、接线方式、负载情况、原有问题解决程度等。
16)附图项目地理示意图,应有项目地点及线路走向示意图,可用实线表示为原有线路,虚线为新建、改建线路。
2.2.3.2. 网架优化工程
1)近区现有线路情况,包括供电范围、负载情况、装接容量、接线方式、路径走向、通道情况、线型、长度等。
2.1.2 评审工作既要系统地、全面地进行,又要突出重点和关键。对采用新技术、新设备、对全局和投资影响重大的关键环节,要做重点审查,特别是有分歧和风险大的地方应着重作出评价。
2.1.3应充分发挥地市(州)供电局、县区供电局各业务部门及专家的作用,并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保证评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2评审内容及要点
9)线路路径情况(地形、树木、相邻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原有管线情况、其他管线情况。
10)管线建设规划许可情况,已取得的规划设计许可或市政规划部门的相关原则意见。
11)开关站、分支箱等设备选址情况。
12)审核工程方案是否参照典型设计,包括管沟、杆塔、开关站等。
13)审核线路、开关站、柱上开关等主要设备选型原则及参数:确定线型、台数、开关类型等。
1.3.2.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地市(州)供电局前,县区供电局应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可研汇总报告进行内部初审,对报告的完整性进行检查,对不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与年度滚动规划不一致且论证不充分的报告退回设计单位修改,严把可研报告质量关。
1.3.3.评审会议包括现场踏勘、设计单位汇报、专业分组评审,专家内部协调、评审情况汇报、评审总结等环节。原则上,新建改建工程应组织现场踏勘;扩建工程可结合工程情况决定是否现场踏勘。
1.2.4.3.评审专家组成员应了解国家和行业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咨询和设计经验,并具有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人员同等或以上的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
1.2.5.专家组评审方式
1.2.5.1.参与评审的咨询专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职称或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且拥有三年及以上本专业工作经历;应了解国家、行业和企业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咨询和设计经验。
6)线路路径情况(地形、树木、建筑物及其他公共设施)、原有管线情况、其他管线情况。
7)管线建设规划许可情况,已取得的规划设计许可或市政规划部门的相关原则意见。
8)开关站、分支箱等设备选址情况。
9)审核工程方案是否参照典型设计,包括管沟、杆塔、开关站等。
10)审核线路、开关站、柱上开关等主要设备选型原则及参数:确定线型、台数、开关类型等。
2.2.4技术经济评审要点
1)投资估算必须符合电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
2)评审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有关文件的时效性,核实设备、材料价格来源的真实性。
3)投资估算编制依据主要有:
a)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
b)电力工程造价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造价控制文件、概算定额、预算定额、机械台班定额、调试定额、工期定额等。
1.2.5.2.评审专家组(含组长)原则上每位专家负责一个专业,专业一般包括配网规划、配网电气、管沟土建、线路结构和技术经济等。
1.2.5.3.根据回避原则,评审项目时,对应项目设计单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专家组。
1.3.评审程序
1.3.1.设计单位应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和各地市(州)、县区年度滚动规划报告开展报告编制工作。
2.评审要求与内容
2.1评审要求
2.1.1评审中执行电力有关规程规范和南方电网公司10(2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可行性研究内容深度规定,并参考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规定。对于因在山区等偏远地区无适用的南网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套用的(或者若采用标准设计方案造成项目经济性明显不合理的),可研报告可对此做必要性说明。
1.2.4.第三方评审方式
1.2.4.1.选择第三方评审单位的程序应符合国家、公司相关规定,第三方评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资质。
1.2.4.2.第三方评审单位应成立评审专家组,指定评审组长。评审专家组负责评审全过程的组织,协调各方面建议及要求,出具正式评审意见。评审专家组由评审专家组组长、各专业评审专家和评审助理组成。评审专家组(含组长)原则上每位专家负责一个专业,专业一般包括配网规划、配网电气、管沟土建、线路结构和技术经济等。
2.2.3.1.变电站送出工程
1)送出变电站和相邻变电站的现状供电范围、容量及负载情况。
2)近期规划变电站的布点、计划投产时间、供电范围。
3)近期负荷现状、近期用户报装情况、中远期负荷发展趋势预测。
4)近期现有线路情况,包括供电范围、负载情况、装接容量、接线方式、路径走向、通道情况、线型、长度等。
5)近期近区配电网存在问题及本项目建设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