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室的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室的设计规范标准
洁净室的设计规范标准

3·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与一般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

4·下列情况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分开设置:

4.1·运行班次和使用时间不同的。

4.2·对温湿度控制要求差别大的。

5·下列情况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5.1·生产过程产生粉尘的洁净室(区),其室空气如经处理仍不能避免交叉污染时。

5.2·生产中使用有机溶煤,且因气体聚集可构成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工序时。

5.3·病原体操作区。

5.4·放射性药品生产区。

5.5·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物质,异味或挥发性气体的生产工序。

6·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的洁净室(区)应设置除尘设施,除尘器应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负压段,采用单机除尘时,除尘器应设置在靠近发尘点的机房,如机房门向医药洁净室(区)方向开启的,机房环境要求宜与洁净室(区)相同。间歇使用的除尘系统,应有防止医药洁净室(区)压差变化的措施。

7·有爆炸系危险的除尘系统,应采用有泄漏和防静电装置的防爆除尘器,防爆系统应设置在排尘系统的负压段,并应设置在独立的机房或室外。

8·医药洁净室(区)的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8.1·应采取防止气体倒灌的措施。

8.2·排放含有易燃,易爆物质气体的局部排风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

8.3·对直接排放超过国家排风标准的气体,排放时应采取处理措施。

8.4·对含有水蒸气和凝结性物质的排风系统,应设置坡度或排放口。

8.5·生产青霉素等特殊药品的排风系统,应符合本规的第9.9.4条规定。

9·采用熏蒸消毒灭菌的洁净室(区),应设置消毒排风设施。

10·下列情况的排风系统应单独设置:

10.1·不同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10.2·散发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区域。

10.3·排放介质毒性为现行国家标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中规定的中度危害以上的区域。

10.4·排放介质后会加剧腐蚀,增加毒性,产生燃烧或爆炸危险性或发生交叉污染的区域。

10.5·排放易燃,易爆介质的区域。

11·人员净化用室中的更衣室,气闸室,应送入与洁净室(区)净化空调系统相同的洁净空气,人员净化用室的净化空气,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空气洁净度100级,10000级医药洁净室(区)的更换洁净工作服,换气次数应为15次/h。11.2·空气洁净度100000级医药洁净室(区)的更换洁净工作服室,换气次数应为10次/h。

11.3·空气洁净度300000级医药洁净室(区)的更换洁净工作服室,换气次数应为8次/h。

11.4·气闸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与相连的医药洁净室(区)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

11.5·人员净化用室各房间的空气应由里向外流动。

11.6·设置在人员净化室的换鞋,存外衣,兜洗,厕所,淋浴室等生产辅助房间,也应采取通风措施。

12·送风,回风和排风的启闭应连锁。正压洁净室(区)连锁程序为先启动送风机,再启动回风机和排风机,关闭时连锁程序应相反。

13·非连续运行的医药洁净室(区),可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值班送风。

14·放散大量有害气体或有爆炸气体的医药洁净室(区)应设置事故排风装置,事故排风装置应设置自动和手动控制开关,手动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洁净室(区)和洁净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点。15·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疏散走廊应设置排烟设施,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排风设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GB50016的有关规定。

16·净化空调系统噪声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隔声,消声,隔振等措施,消声设施不得影响洁净室净化条件。

17·医药洁净室(区)的压差应符合本规第3.2.4条的规定。净化空调系统应采取维持系统风量和医药洁净室(区)各房间压差的措施。

18·下列医药洁净室(区)应设置指示压差的装置:

18.1·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室(区)之间;

18.2·无菌洁净室与非无菌洁净室之间;

18.3·按本规第9.2.19条的规定,需保持相对负压的房间;

18.4·人员净化用室和物料净化用室的气闸室。

19·下列医药洁净室(区)应与相邻医药洁净室(区)保持相对负压:

19.1·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的医药洁净室(区);

19.2·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煤的医药洁净室(区);

19.3·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热温气体和异味的医药洁净室(区);

19.4·青霉素等特殊药品的精制,干燥,包装室及其制剂产品的分装室;

19.5·病原体操作区;

19.6·放射性药品生产区。

20·质量控制室空调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0.1·实验到净化空调系统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

20.2·无菌检查室,微生物限度检查实验室,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室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应符合本规的第5.1.13条的规定。

21·中药生产中要求“按医药洁净室(区)管理”的工序,其空气调节和通风,应符合下列规定:21.1·应采取通风措施和空气调节系统;

21.2·进入生产区域的空气应经过初效,中效空气过滤器两级过滤,室应保持微正压;

21.3·生产过程中散发粉尘,有害物的房间应设置除尘或排风系统;

22·局部空气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22.1·应覆盖暴露非最终灭菌无菌药品,包装容器及传送设施的全部区域;

22.2·当单向流面积较大,且采用室循环风运行时,应采取减少空气洁净度100级区域与室周围环境温差的措施,空气洁净度100级区域的温度不应大于室设计温度2℃,并不应高于24℃;

22.3·空气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装置,应采用侧墙下部或地面格删回风;

22.4·局部空气洁净度100级的单向流装置外缘宜设置围帘,围帘高度宜低于操作面;

22.5·单向流装置的设置应便于安装,维修及更换空气过滤器;

23·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空气处理机组的设计和选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23.1·空气处理机组应有良好的气密性,箱静压为1000Pa时,漏网率不得大于1%;

23.2·空气处理机组表面应光滑,耐腐蚀及易于清洁;

23.3·空气处理机组应有良好的绝热性能,外表不得露底;

23.4·空气处理机组的送风机应按空气调节系统的总风量和总阻力选择,各级空气过滤器的阻力应按其初阻力的1.5~2.0倍计算;

23.5·空气处理机组的整体结构应有足够的强度,在运输,安装及运行时不得出现机组外壳变形等现象。

九·气流流型和送风量

1·气流流型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1·气流流型应满足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空气洁净度100级时,气流应采用单向流流型;

1.2·空气洁净度10000级,100000级及和300000级时,气流应采用非单向流流型,非单向流气流流型应减少涡流区;

1.3·医药洁净室(区)气流分布应均匀,气流流速应满足生产工艺,空气洁净度等级和人体卫生的要求。

2·医药洁净室(区)气流的送,回风应符合下列要求:

2.1·医药洁净室(区)气流的送,回风方式应符合下列表的规定;

医药洁净室(区)气流流型送,回风方式

空气洁净度等级

100级单向流水平,垂直

10000级非单向流顶送下侧回,侧送下侧回

100000级非单向流顶送下侧回,侧送下侧回,顶送顶回

300000级非单向流顶送下侧回,侧送下侧回,顶送顶回

2.2·散发粉尘或有害物质的医药洁净室(区),不应采用走廊回风,且不应采用顶部回风。

3·医药洁净室(区)各种设施的设置,应满足气流流型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要求,并符合下列规定:3.1·单向流医药洁净室(区)不宜设置洁净工作台,在非单向流医药洁净室(区)设置单向流工作台时,其位置应远离回风口;

3.2·易生产污染的工艺设备附近应设置排风口;

3.3·有局部排风装置或需排风装置的设备,宜布置在医药洁净室(区)的下风侧;

3.4·有发热量大的设备时,应有减少热气流对气流分布影响的措施;

3.5·余压阀宜设置在洁净空气流的下风侧。

4·医药洁净室(区)的送风量,应取下列最大值:

4.1·按下列表中有关数据计算或按室发尘量计算;

4.2·根据热,湿负荷计算确定的送风量;

4.3·向医药洁净室(区)供给的新鲜空气量;

空气洁净度等级和送风量(静态)

空气洁净度等级气流流型平列风速(m/s)换气气数(次/h)

100级单向流0.2~0.5―

10000级非单向流―15~25

100000级非单向流―10~15

300000级非单向流―8~12

注:1·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M的医药洁净室(区)

2·室人员少,发尘少,热源少时应采用下限值。

十·风管和附件

1·风管段面尺寸应满足对壁清洁处理的要求,宜设置清洁口,风管易采用不易脱落颗粒物质,不易锈蚀,且耐消毒的材料。

2·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按需要设置电动密闭阀,风量调节阀,防火阀,止回阀等附件。和医药洁净室(区)的送,回风管道,应设置风量调节阀。

3·下列情况的通风,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应设置防火阀:

3.1·风管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穿越变形缝的防火隔墙的两侧;

3.2·净化空调系统总风管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的隔墙和楼板处;

3.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的水平管段上。

3.4·水平风管与垂直风管处于不同的防火分区时,水平风管与垂直风管的交接处;

4·风管穿越使用易燃,易爆介质生产区的隔墙或防爆隔墙时,应设置防火阀和止回阀。

5·医药洁净室(区)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和调节阀,以及高效空气过滤器的保护网,孔板和扩散孔板等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应根据输送空气洁净度等级及所处空气环境条件确定。

6·医药洁净室(区)排风系统的风管,调节阀和止回阀等附件的制作材料和涂料,应根据排除气体的性质及所处空气环境条件确定。

7·用于无菌洁净室(区)的送风管,排风管,风阀及风口的制作材料和涂料,应耐受消毒剂的腐蚀。8·在空气过滤器前后,应设置侧压孔或压差计,各系统风口的高效及亚高效空气过滤器的压差计不宜少于两支,在新风管以及送风,回风和排风总管上,应设置风量测定孔。

9·风管,附件及辅助材料的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GB50073的有关规定。

十一·监测与控制

1·医药工业洁净厂房应设置空气调节系统自动监测和控制装置,装置应具有参数检测,参数自动调节与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状态显示,连锁和保护等功能。

2·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中,应对医药洁净室(区)的空气洁净度,温湿度,有检测要求的室压差,净化空调机组等静态,动态运行及有关参数时行实时显示和记录。并应对送风风量等关健参数予以超限报警。

3·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见机,宜采用变频控制,总风管上宜设置风量传感器及显示屏。

4·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及电加湿应与送风机联锁,并应设置无风和超温断电保护,采用电加热的应设置无水保护,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

5·净化空气调节冷热源和空气调节水系统的监控和控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GB50019的规。

十二·青霉素等药品生产洁净室的特殊要求

1·下列特殊药品生产的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应独立设置,其排风口应位于其他药品净化空调系统进风口全年最大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并应高于该建筑物屋面和净化空调系统的进风口:

1.1·青霉素等高致敏性药品;

1.2·β-酰胺机构类药品;

1.3·药品;

1.4·激素类药品;

1.5·抗肿瘤类药品;

1.6·强毒微生物及芽孢菌制品;

1.7·放射性药品;

1.8·有菌(毒)操作区。

2·青霉素等特殊药品的精制,干燥,包装室及其制剂产品的分装室的室应保持正压,与相邻房间或区域之间应保持相对负压。

3·青霉素等特殊药品的生产区,应采取防止空气扩散至其他相邻区域的措施。

4·青霉素等特殊药品生产区的空气均应经高效空气过滤器过滤后排放,二度危险度以上病原体操作区及生物安全室,应将排风系统的高效过滤器安装在医药洁净室(区)的排风口处。

16个关于食品包装的法律法规

16个关于食品包装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新版的食安法将在今年的10月1号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是一部总法,规定了食品行业的方方面面。今年新修订的食安法亮点比较多,主要修改的地方为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按规定标示。新修版可以看出其实是与时俱进,根据时代特点而做调整。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 新国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在今年5月24日开始实施,统一了包装水的叫法。除了天然矿泉水有另行的国家标准外,以后市场上的包装水只分为饮用纯净水和其他饮用水两类,即不是纯净水就归结为其他饮用水。其他的叫法都将不被允许。根据新国标规定,标签更改将给水企一个缓冲期,最迟期限是2016年1月1日。除了标签改变,新国标还对包装饮用水微生物指标作了新的修订,做到了与国际标准接轨。 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新标准本月正式实施,进口婴幼儿配方奶粉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将一律按不合格产品作退货或销毁处理。 4、《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其中,反式脂肪酸含量为强制标识内容。根据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5、《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是食品标签列国家标准之一,与之相应的国家标准还有《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等。 6、《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管理办法》 自1990年11月26日起实施。食品包装用原纸不得采用社会回收废纸作为原料,禁止添加荧光增白剂等有害助剂。食品包装用石蜡应采用食品用石蜡,不得使用工业级石蜡。用于食品包装用原纸的印刷油墨、颜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油墨颜料不得印刷在接触食品面。生产食品包装用原纸的企业,须经食品卫生监督机构认可。食品包装用原纸必须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并标明食品用纸的标志及产地、厂名、生产日期等。 7、《进出口食品包装容器、包装材料实施检验监管工作管理规定》 2006年8月1号起实施。进口食品包装的安全、卫生检验检疫等工作将由收货人报检时申报的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和监管,合格后方可用于包装、盛放食品。出口食品包装的生产原料(包括助剂等)及产品的企业,须符合相应的安全卫生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或有毒有害材料生产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包装产品。生产出口食品包装的企业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

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实验室的建筑设计规范 实验室是建设是普及实验教学的硬件,是开展实验教学的重要物质条件。而实验室的建设又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因此在建设实验时必须学握共建筑设计要求和规范。根据国家计委一九八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颁布的《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结合我市近年米中小学实验室建设的经验,实验空要按照下面的要求进行建设。 一、实验室建筑设计要求 实验宅建筑耍求包含三个方而的内容·择址、设计和建筑施工. l、择址中小学实验室是专用教室,应建在教学区的.与教室毗邻,若建专f l J的实验楼,宜建十教学楼附近较僻静的一方,与教学楼对应相衬。若建在教学楼内,其用房应相对焦中地安扑在教学楼的一端或较低楼层,这样仪器运送方便,可避免对课堂教学的干扰,有利十实验教学计划的谘实和工作联系。限十日前我市中小学的实际悄况,大多都在教学楼内建设实验室。根据实际需要,实验室不得小十教室,建设时应注慈选择较新较大的教室,且应朝南北方向,尽址避免朝东或朝「. 2、设计建设实验楼(室).其外观造型、楼层布局、通风扞污、采光照明、安全设施的 设计都应符合教育学心理学的要求,具有科学性和艺术性。实验室的内部设施,如水电、桌、凳、柜等,既要方便教学,又要有利千管理和维修。在具体的建筑设计屯要注慈适应、经济,要有超前慈识。例如,日前中学教学仪器配备执行二类标准,即学生实验用仪器配备 13 件(套)而在建设实验室时应根据房尼尺寸设计成15 组或18 组,.县至24 组或28 组, 我们为学校进行实验宅规划时,一般都要求将水电到桌的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宅)建在桉(底层),这竹如下优点@上下水管(道)的安装、检修方便,即使有腐蚀、油雨情况,也不致影响别的房间使用,同时节省管道@有利十排除咑害气体(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都比空气巫);@当实验过程中发生紧急悄况时,使十安全疏散. 实验室与仪器室、准备室等配套房间,要联在一起,处十同一层楼,便十管理和教学。仪器室1了实验室之间宜设门相通,以便十仪器的搬运。 3、建筑施工实验室的建设和内部施工、水电安装要求较高,技术性较强,应选择水平较高的壮建队承担施工任务,同时学校应选派T 作责任感强、懂得实验室建设规范的同志仔促施T . 确保施飞质拱,避免因不合要求而返工,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二、实验室家具设计 实验室家具是指在实验室内使用的实验桌凳、仪器柜等设备.其具休设计要求应严格迷循国 家教委教学仪器研究所发布的《中小学教室设备规范图册》的有关功能尺寸及式样。各校在

仪器实验室设计装修要求及规范

仪器实验室设计装修要求及规范 仪器分析实验室对室内的要求一般都比化学实验室为高。仪器分析实验室一般都有空调要求,如恒温恒湿、空气净化、气流、排风等问题。在气候较潮湿的地区要求防潮,对于早期实验室用若干红外线灯、小型去湿器、窗式空调器、小型独立式空调器。现代实验室有条件的采用中央空调系统。对于防振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除了对实验室的位置要进行考虑外,尚需考虑设置独立的设备防振基础和隔振措施。仪器分析实验室一般要求兼有交流、直流电源,以及单相、三相两种电源插座,并常有稳压要求。有的还有防电磁干扰的要求,需要接地和电磁屏蔽等。有的需要有冷却水和各种气体供应,包括真空和压缩空气,保护气体和载气等。仪器分析实验室的建筑装修标准通常都考虑较高一些:墙面做油漆涂料或油漆墙裙;地面做木地板、水磨石地面、塑胶地面以及大理石地面等;实验室的实验台:如为样品处理室工作台可参照化学实验台;如为放置仪器的工作台需稳固,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水磨石台面等。同样,实验室要求防尘、防腐蚀、都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妥善地解决。 1、仪器分析实验室的要求: 仪器分析实验主要设置各种大型精密分析仪器,同时也包括普通小型分析仪等。这些分析室大都由几个小室组成,组成房间的大小和数量随各类仪器而异;即使是同类仪器,如其型号不同,其要求往往也不相同,而且有时会有较大的差别。

2、仪器分析实验室的组成: 仪器分析实验室组成包括分析仪器室、样品处理室、暗室、研究室、更衣室、机房等。 3、仪器分析实验室的平面布置: 仪器分析实验室一身都有防振、防尘和较恒定的室温要求和一定的湿度要求,在具体设计时应满足该仪器产品说明书提出的要求。 仪器分析实验室通常可与基本实验室一样沿外墙布置,或将它们集中在某一区域内,这样有利于各个研究室和基本实验室相联系,并可统一考虑诸如空调、防护等方面的措施。对于某一科研项目来说,为了实研究方便起见,仪器分析实验室也可考虑按科研项目分散布置,这样同一种分析仪器室在一幢楼里就得有多组。另外,在一个有集中空调系统的实验大楼里,则以不沿外墙设置特种辅助实验室较为有利。下面为仪器分析实验室的几个设计实例。 (1) 大型光谱实验室平面布置 (2) X衍射分析室平面布置

新版GMP洁净度等级标准

新版GMP洁净度等级标准(收藏版) 新版GMP洁净度等级A、B、C、D《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新版GMP)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iwuchen在本文主要介绍新版GMP中关于洁净度等级中的A、B、C、D四个级别以及新版GMP的洁净等级标准。 新版GMP洁净度等级A、B、C、D主要参数要求: A级洁净区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温度应为20-24℃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为45%-60% 操作区的风速:水平风速≥0.54m/s;垂直风速≥0.36m/s 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大于99.97% 照度:>300lx-600lx 噪音:≤75db(动态测试) B级洁净区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温度应为20-24℃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为45%-60% 房间换气次数:≥25次/h 压差:B级区相对室外≥10Pa,同一级别的不同区域按气流流向应保持一定的压差。 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大于99.97% 照度:>300lx-600lx 噪音:≤75db(动态测试) C级洁净区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温度应为20-24℃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为45%-60% 房间换气次数:≥25次/h 压差:C级区相对室外≥10Pa,同一级别的不同区域按气流流向应保持一定的压差。 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大于99.97% 照度:>300lx-600lx 噪音:≤75db(动态测试) D级洁净区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温度应为18-26℃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为45%-60% 房间换气次数:≥15次/h 压差:100,000级区相对室外≥10Pa, 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大于99.97% 照度:>300lx-600lx 噪音:≤75db(动态测试)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JGJ91-93 科学实验室建筑设计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使科学实验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机构、工业企业、大专院校等以通用实验室为主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其它类同的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可参照执行。 第1.0.3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节省能源和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4条科学实验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 第2.0.1条科学实验建筑: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建筑。一般包括实验用房、辅助用房、公用设施等用房。 第2.0.2条实验用房:直接用于从事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用房。包括通用实验室、专用实验室和研究工作室。 第2.0.3条辅助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服务的用房。包括学术活动室、图书资料室、实验动物房、温室、标本室、附属加工厂、器材库等。 第2.0.4条公用设施用房:为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提供所需环境及其它条件保证的用房。包括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给水、排水、软化水、煤气、特殊气体、压缩空气、真空、照明、供配电、电讯等设施的用房。 第2.0.5条通用实验室:适用于多学科的以实验台规模进行经常性科学研究和实验工作的实验室。 第2.0.6条专用实验室:有特定环境要求(如恒温、恒湿、洁净、无菌、防振、防辐射、防电磁干扰等)或以精密、大型、特殊实验装置为主(如电子显微镜、高精度天平、谱仪等)的实验室。 第2.0.7条研究工作室:用于科研实验人员从事理论研究、准备实验资料、查阅文献、整理实验数据、编写成果报告等的用房。 第2.0.8条标准单元组合设计:为保证实验用房具有适应性的设计原则,即从当前和长远科学实验工作内容、仪器设备及人员的发展变化出发,综合考虑确定实验用房的三维空间尺寸、实验室建筑设备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建筑结构选型、公用设施供应方式等。对于框架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系指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对于混合结构,一个标准单元相当于框架结构一个柱网围成的面积。 第2.0.9条生物培养室:在人工环境条件下进行生物培养的用房。包括微生物培养、组织培养、细胞培养等用房。要求的环境条件包括温湿度、光照、空气、水分、酸碱度等及灭菌消毒等措施。常采用的仪器设备包括摇床、培养箱等。 第2.0.10条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1~0.01mg天平的房间。天平可设置在较简单的防振天平台上。 第2.0.11条高精度天平室:设置称量精度为±0.002~0.001mg的微量天平的房间,要求恒温、恒湿、

P3实验室设计规范要求 (2)

P3实验室设计规范要求 一、概述(略) 二、设计依据 1. (1993年) 2.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1997年) 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1984) 4.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87) 5. <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1992) 6. 甲方提供的实验室平面布置图等有关技术资料和要求 三、平面布置及设施 PⅢ实验室按功能要求划分,分为洁净区和非洁净区,洁净区包括洁净准备区,一更,淋浴室,二更,气闸室,PⅢ实验室,消毒室;非洁净室有机房和走廊。 1.对PⅢ实验室的布局,应考虑以下原则: (1)平面布置 1.对有生物危险性的PⅢ实验室,要做成负压,以防止微生物污染的外逸。因此它不仅要求除菌、更要进行隔离处理。隔离方式一般采用一次隔离和二次隔离。一次隔离就是病原体和实验者之间的隔离,是以防止实验人员被感染为目的的。主要用生物安全柜和罩式防护衣方式。 2.为了防止病原体从实验室漏到外部环境中,而把实验室和外界隔断,即是二次隔离。二次隔离就是实验室和外界之间的隔离,是以防止实验室外的人被感染为目的的。 污染传播的主要途径是气溶胶的扩散和对病原体的直接接触。特别是前者,仅仅靠改善操作方式是不能解决的,一般采取在隔离区和维持区之间建立气压差和对排风进行灭菌处理两种方法。 3.隔离区(PⅢ实验室)应维持压差(负压)一般为-20~-50Pa,使维持区到隔离区造成定向气流。 4.在气压不同区域之间设有气闸室,它的两边设有联锁的门,一边开时,另一边关闭,以维持压差。 5.整个PⅢ实验室区域的室内压差等级从低到高依次是:P-Ⅱ生物安全柜

食品包装设计之商标设计的正确要求

食品包装设计之商标设计的正确要求 现如今食品市场的发展越来越神速以及成熟,新上架的食品想要有好的销量,除了要保证食品的质量之外,还需要一个好记大气、富有企业文化的食品商标设计,这样才能让食品包装设计与其共同进行宣传,或者进行再次购买。 企业商标,是指企业为使自已所生产、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有所明显的区别,而使用在产品及其包装上或服务标记上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一种可视性标志。企业产品商标设计存在的特征:企业食品商标设计 (1)商标代表着商标所有人生产或经营的质量信誉和企业信誉、形象,商标所有人通过商标的创意、设计、申请注册、广告宣传及使用,使商标具有了价值,也增加了产品的附加值。商标的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商标可以有偿转让,经商标所有权人同意,许可他人使用。 (2)产品商标是用于产品或服务上的标记,与产品或服务不能分离,并依附于产品或服务。不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它上面的标志都不是商标。 (3)生产经营者的竞争就是产品或服务质量与信誉的竞争,其表现形式就是商标知名度的竞争,商标知名度越高,其产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就越强。 (4)产品商标是区别于他人产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具有特别显著性的区别功能,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商标的构成是一种艺术创造。 (5)产品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就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未经商标权所有人的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否则,即构成侵犯注册商标权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商标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的可视性标志。 企业产品商标设计存在的特征,总之,产品商标的造型应优美别致、色彩艳丽;;商标与产品本身的性质特点要相吻合,应符合各国商标法及民族宗教习惯。百格品牌设计公司认为只有综合上述,产品商标才能博得消费者的喜爱,深入人心。

(完整版)分析实验室设计规范常识

分析实验室设计规划常识 第一章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基本建设 分析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是分析技术人员从事各领域分析测试工作的场所,是许多厂矿及科研院所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实验室的建设,不论是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它不单纯是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还要综合考虑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因此实验室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现代化的实验室里,先进的科学仪器和优越完美的实验室是提升现代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增长的必备条件。"以人为本"、"人与环境"已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课题。安全、效率、舒适是理想实验环境的三大要素,也是实验室建设的宗旨。本篇将分四章介绍有关实验室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布局、建筑设计、实验室的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以及各类实验室等问题,供分析技术人员及有关人员借鉴和参考。 一、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和基本程序建设现代化的实验室,首先要制定和提出实验室的总体规划,确定实验室建设项目的性质、目的、任务、依据和规模,确定各类实验室功能和工艺条件以及规模大小;同时要做好建筑设计的某些准备工作,调查研究,吸纳国内外同种性质、同等规模实验室建设的经验,防止走弯路,作为借鉴,根据实验室的工艺条件及相关资料,编制好计划任务书;然后在各方面工作准备就绪后,做好实验室建筑设计工作,综合建筑设计各专业的基本要求,结合实际,符合规划要求,绘制出富有时代感、先进的实验室建筑蓝图,为实验室施工建设提供可靠的依据。

1、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实验室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建设单位如某某研究所、某某学院或某某工厂。 (2)建设项目如某某实验楼或某研究楼。 (3)建设性质新建、扩建或改建。 (4)建设地点及用地工程项目的具体位置,取得城建局的同意,并附图说明。需要征用土地,必须说明征用土地的来源、范围和面积,并经城建局的批准同意。 (5)建设的目的、依据及规模说明为什么要建设此项目,主要解决什么问题,科研任务有哪几方面,发展的规模如何。(6)人员编制现有人员编制及核定的人员编制。新建、扩建的单项工程的增加人员控制数。(7)建筑物要求及内容如结构形式、层数、建筑标准以及各种工程管网的类型。(8)抗震、防空措施按抵抗几级地震强度及人民防空工程等级及战时用途设防,人防工程的建筑面积。(9)公害处理对废气、废水、废物、噪声、辐射、振动等的技术处理措施。(10)设备建设项目价值在二万元以上单件设备,要分别列出清单。(11)建筑面积新建实验室的总建筑面积;单项工程的建筑面积。(12)投资总投资及分年度投资计划。分类列出各种用房的每平方米单价和控制造价。二万元以上设备投资数。(13)建议要求设计时间、施工日期以及交付使用的日期。 2、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准备工作 2.1 参观同类型的实验室或参考国内外文献资料借鉴同类型实验室的成功经验和失败的教训,为方案设计创造有利条件。在方案设计以前,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应研究下列几方面的问题:

新版GMP洁净度等级标准完整版

新版G M P洁净度等级 标准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版GMP洁净度等级标准(收藏版) 新版GMP洁净度等级A、B、C、D《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新版GMP)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iwuchen在本文主要介绍新版GMP中关于洁净度等级中的A、B、C、D四个级别以及新版GMP的洁净等级标准。 新版GMP洁净度等级A、B、C、D主要参数要求: A级洁净区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温度应为20-24℃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为45%-60% 操作区的风速:水平风速≥s;垂直风速≥s 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大于% 照度:>300lx-600lx 噪音:≤75db(动态测试) B级洁净区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温度应为20-24℃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为45%-60% 房间换气次数:≥25次/h 压差:B级区相对室外≥10Pa,同一级别的不同区域按气流流向应保持一定的压差。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大于% 照度:>300lx-600lx 噪音:≤75db(动态测试) C级洁净区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温度应为20-24℃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为45%-60% 房间换气次数:≥25次/h 压差:C级区相对室外≥10Pa,同一级别的不同区域按气流流向应保持一定的压差。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大于% 照度:>300lx-600lx 噪音:≤75db(动态测试) D级洁净区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温度应为18-26℃ 洁净操作区的空气相对湿度应为45%-60% 房间换气次数:≥15次/h 压差:100,000级区相对室外≥10Pa, 高效过滤器的检漏大于% 照度:>300lx-600lx 噪音:≤75db(动态测试) ABCD级洁净等级

食品包装的卫生要求

食品包装的卫生要求

食品包装的卫生要求: 包装材料应适合所包装食品的性质,适合预期的贮藏条件,其中可能转移 到食品中的不良物质的量不得超过法定的限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食品容 器不能移作它用,以免辗转污染食品成品。包装容器应该在临用之前进行检查,以保证使用时情况良好,并且根据需要在使用之前进行清洗和(或)杀菌。在 充填工序的场地上只允许存放即将要用的容器。充填包装必须在不受污染的条 件下进行。每个容器的充填量要恒定,各种容器应根据要求进行封闭 包装的运输 简介 运输包装应具有以下基本要求: 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 具有防水、防潮、防虫、防腐、防盗等防护能力; 包装材料选用符合经济、安全的要求; 包装重量、尺寸、标志、形式等应符合国际与国家标准,便于搬运与装卸; 能减轻工人劳动强度、使操作安全便利。 符合环保要求。 运输包装器具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标准化、系列化原则;集装化、大型化原则;多元化、专业化原则;科学化原则;生态化原则等。

形式编辑 内包装 易碎品内包装的最主要功能是提供内装物的固定和缓冲。合格的内包装可以保护易碎品在运输期间免受冲撞及震动,并能恢复原来形状以提供进一步的缓冲作用。有多种内部包装材料及方法可供选择方法如下。 衬板 衬板是目前最流行的内部包装形式,通常是使用瓦楞纸板通过彼此交叉形成一个网状结构,在尺寸上与外包装纸箱相匹配。根据所装物品的形状,对瓦楞纸衬板进行切割,然后将物品卡在其中即可。从衬板的制作、切割和装箱,全过程都可以通过机械化操作完成,非常适合大批量的产品包装。 用瓦楞衬板作为内部包装,可以提供良好的商品固定性能,能够避免易碎品之间的相互碰 撞,降低破损率。并且,由于制作材料是瓦楞纸,与瓦楞纸箱材料一致,利于统一回收,符合环保需求,成本也很低。

通用实验室设计规范

通用实验室设计规范 1、通用实验室标准单元组合设计应满足使用要求,并与通风柜、实验台及实验仪器设备的布置、结构选型以及管道空间布置紧密结合。 2、通用实验室标准单元开间应由实验台宽度、布置方式及间距决定。实验台平行布置的标准单元,其开间不宜小于6.60m。 3、通用实验室标准单元进深应由实验台长度、通风柜及实验仪器设备布置决定,且不宜小于6.60m;无通风柜时,不宜小于5.70m。 4、由1/2个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靠两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60m。当靠一侧墙改为布置通风柜或实验仪器设备时,其与另一侧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 5、由一个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靠两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与房间中间布置的岛式或半岛式中央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60m。当靠侧墙或房间中间改为布置通风柜或实验仪器设备时,其与实验台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岛式实验台端部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6.60m。 6、通用实验室,如一侧墙或两侧墙靠近外墙部位开设通向其它空间的门时,其相应的净距应增加0.10m。 7、由一个以上标准单元组成的通用实验室,实验台之间或实验台与实验仪器设备之间的净距应符合实验室家具标准的规定。当连续布置两台及以上岛式实验台时,其端部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m。 8、岛式或半岛式中央实验台不宜与外窗平行布置。必须与外窗平行布置时,其与外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30m。 9、不宜贴靠有窗外墙布置边实验台,不应贴靠有窗外墙布置需要公用设施供应的边实验台。 10、靠侧墙布置的边实验台的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宜小于1.20m。中央实验台的端部与走道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当实验室设置向室内退进的门斗时,则实验台端部与退进门斗的墙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20m。 11、当通风柜的操作面与实验台端部相对布置时,其间的净距不应小于 1.20m。 12、通用实验室宜由一个或一个以上标准单元组成。 13、通用实验室宜集中靠建筑物外墙布置。设置空气调节的通用实验室宜布置在北向。

中央厨房设计要求规范方案

中央厨房(工厂)设计规范 一、选址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二、设计前期准备工作 1.场地总体的建筑结构、水、暖等相关原始图纸。 2. 收集相关各部门的具体要求。 3. 研究周边餐饮的相关设计情报。 三、场所设置、布局、分隔、面积要求 1. 设置具有与供应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粗加工、切配、烹调、面点制作、食品冷却、食品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置在室内,且独立分隔。 2. 进行凉菜配制,以及食品冷却包装、待配送食品贮存,应分别设置食品加工专间。 3. 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烹饪、食品分装及待配送食品贮存的顺序合理布局,加工处理流程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4.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切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5. 食品加工操作和贮存场所面积原则上不小于300m2,应当与加工食品的品种和数量相适应。 6. 切配烹饪场所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40%(全部用半成品烹饪的可适当减少)。 7. 凉菜间面积≥食品处理区面积10%。 8. 包装间面积不小于30m2。 9. 厂区道路采用混凝土、沥青等便于清洗的硬质材料铺设,有良好的排水系统; 10. 加工制作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m以上)。 四、食品处理区地面、排水、墙壁、门窗和天花板要求 1. 地面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不易积垢的材料铺设,且平整、无裂缝; 2. 粗加工、切配、加工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场所、易潮湿场所的地面易于清洗、防滑,并有排水系统;墙角、柱脚、侧面、底面的结合处有一定的弧度; 3. 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不小于1.5%),排水的流向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 4. 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5. 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 6. 粗加工、切配、烹调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应有1.5 m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食品加工专间内应铺设到顶; 7. 内窗台下斜45度以上或采用无窗台结构; 8. 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不生锈的纱网或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能自动关闭;

实验室设计规范 (2)

实验室规划设计 实验室的建设,无论是新建、扩建、或是改建项目,它不单纯是选购合理的仪器设备,还要综合考虑实验室的总体规划、合理布局和平面设计,以及供电、供水、供气、通风、空气净化、安全措施、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基本条件。因此实验室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现代实验室里,先进的科学仪器和优越完善的实验室是提升现代化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增长的必备条件。“以人为本,人与环境”己成为人们高度关注的课题。本着“安全、环保、实用、耐久、美观、经济、卓越、领先”,的规划设计理念。规划设计主要分为七个方面:化验室设计要求、平面设计系统、单台结构功能设计系统、供排水设计系统、电控系统、特殊气体配送系统、有害气体输出系统等六个方面。下面就按上述六方面依次讲解。 一、化验室设计要求 根据化验任务需要,化验室有贵重的精密仪器和各种化学药品,其中包括易燃及腐蚀性药品。另外,在操作过程中常产生有害的气体或蒸气。因此,对化验室的房屋结构、环境、室内设施等有其特殊的要求,在筹建新化验室或改建原有化验室时都应考虑。 化验室用房大致分为三类:精密仪器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辅助室(办公室、储藏室、钢瓶室等)。 化验室要求远离灰尘、烟雾、噪音和震动源的环境中,因此化验室不应建在交通要道、锅炉房、机房及生产车间近旁(车间化验室除外)。为保持良好的气象条件,一般应为南北方向。 1. 精密仪器室 精密仪器室要求具有防火、防震、防电磁干扰、防噪音、防潮、防腐蚀、防尘、防有害气体侵入的功能,室温尽可能保持恒定。为保持一般仪器良好的使用性能,温度应在15~30℃,有条件的最好控制在18~25℃。湿度在60%-70%,需要恒温的仪器室可装双层门窗及空调装置。 仪器室可用水磨石地或防静电地板,不推荐使用地毯,因地毯易积聚灰尘,还会产生静电、大型精密仪器室的供电电压应稳定,一般允许电压波动范围为±10%。必要时要配备附属设备(如稳压电源

JGJ91-93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doc

科学实验建筑设计规范JGJ91-93 9.电气 9.1 供配电 9.1.1 科学实验建筑的用电负荷分级及供电要求, 应根据其重要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科学实验工作上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程度按现行的《工业与民用供电系统设计规范》的规定执行。 9.1.2 城市电网电源质量不能满足电要求时, 应根据具体条件采用相应的电源质量改善措施( 如滤波、屏蔽、隔离、稳压、稳频及不间断供电等措施)。 9.1.3 用电负荷具有下列情况之一时, 宜采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供电。 1.当采用备用电源自投入BZT?或柴油发电机组应急自起动等方式仍然不能满足要求时。 2.当采用一般稳压稳频电源设备仍然不能满足对稳压、稳贫的精度要求时。 3.当实验或设备需要保证顺序断电操作安全停机时。 4.当停电损失大于不间断电源设备购置费用和运行费用的总和时。 9.1.4 低压配电系统无特殊要求时, 应采用频率50Hz, 电压220/380V系统。系统接地型式宜为TN-C或TN-C-S。有特殊要求时, 应按实验仪器设备的具体要求确定。 9.1.5 供配电系统应预留适当的备用容量及扩展的可能。 9.1.6 在同一科学实验建筑(室)内设有两种及以上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电源供电时, 宜分别设置配电保护装置并有明显区分或标志。当由同一配电装置保护时, ?应有良好的隔离。不同电压或频率的线路应分别单独敷设, 不得在同一管内敷设。同一设备或实验流水线设备的电力线路和无防干扰要求的控制回路允许同一管内敷设。 9.1.7 实验室负荷可由专用变压器供电, 也可由共用变压器敷设专用的低压配电线路供电。冲击性负荷、波动大的负荷、非线性负荷、较大容量的单相负荷和频繁起动的设备等, 应由变压器低压母线处用单独的馈线回路供电或由单独的变压器供电。 9.1.8 季节性运行的空气调节、采暖等负荷占较大比重时, 变压器容量与台数的确定应考虑变压器的经济运行。 9.1.9 通用实验室的用电设备可由供电在实验台或靠近实验台的固定电源电源插座(插座箱)供电。电源插座回路应设有漏电保护电器。各实验室电源侧应设置独立的保护开关。 9.1.10 潮湿、有腐蚀性气体、蒸汽、火灾危险和爆炸危险的场所, 应选用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供配电设备。 9.1.11 实验室供配电线路较多的多层科学实验建筑, 垂直线路宜采用管道井敷设。强弱电管线分别设置管道井。当在同一管道井内敷设时, 应敷设在管道井内;两侧。 9.2 照明 9.2.1 科学实验建筑用房, 工作面上的平均照度应符合表9.2.1规定。 ┌──────┬──────┬────────┬──────┐ │房间名称│平均照度 lx │工作面及高度 m │备注│ ├──────┼──────┼────────┼──────┤ │通用实验室│100-150-200 │实验台面 0.75 │一般照明│ │生物培养室│150-200-300 │工作台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天平室│100-150-200 │工作台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电子显微镜室│150-200-300 │工作台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谱仪分析室│100-150-200 │工作台面 0.75 │一般照明│ │放射性同位素││││ │实验室│100-150-200 │工作台面 0.75 │一般照明│ │研究工作室│150-200-300 │桌面 0.75 │宜设局部照明│ │学术报告厅│100-150-200 │桌面 0.75 │一般照明│

空气洁净度等级标准及规范相关

2,ISO1644的ISO5相当于系列的100级(≥μm粒子,≤颗/升,或100颗/ft3,或3530颗/m3)3,洁净度等级在100级以下者(1000,10000级等)通常用μm粒径考核的居多; 4,随着微电子技术的发展,洁净度等级相应提高,洁净室检测粒径也越来越小(见表),对粒子检测仪器的要求当然也越来越高,对洁净室设计和施工方而言,在验收时,可能不止用一个粒径(如μm)而要用到更多的粒径,如μm μm甚至μm。

空气洁净度 空气洁净度 1.空气洁净度和级别 空气洁净度是洁净环境中空气含悬浮粒子量的多少的程度。通常空气中含尘浓度低则空气洁净度高,含尘浓度高则空气洁净度低。按空气中悬浮粒子浓度来划分洁净室及相关受控环境中空气洁净度等级,就是以每立方米空气中的最大允许粒子数来确定其空气洁净度等级。 洁净度标准的制定 以前有关国家都各自制定自己的标准,但基本上都是参照美国标准FS-209的各版进行,仅单位制及命名方法有所变换或改变。在命名上基本可分为两类:一是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大于等于规定粒径的粒子个数直接命名或以符号命名,这种命名方法以美国FS-209A~E版为代表,其规定粒径为μm,以空气中≥μm 粒径的粒子浓度采用英制pc/ft3直接命名,如标准中的100级,表示空气中≥μm 粒径的粒子浓度为100pc/ft3直接命名,即每立方英尺的空气中≥μm粒径的粒子数量为100个,(我们平时使用的是国际单位,即通常所指的是每立方米的空气中所含≥μm粒径的粒子数量,因为1立方米≈35.2立方英尺,所以我们看到标准中100级对应≥μm粒径的粒子数量不是100个,而是3520个,就是这个道理)。 二是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大于等于规定粒径的粒子个数以10n表示,按指数n 命名空气洁净度的等级,这种命名方法以日本JISB9920为代表,其规定粒径为μm,以空气中≥μm粒径的粒子浓度(采用国标单位制)10n pc/m3命名为n级,如该标准2级,其表示≥μm粒径的粒子浓度为100 pc/m3,即102pc/m3。俄罗斯的标准亦基本上采用此种命名方法。 现在国际标准ISO14644-1已发布实施,美国标准FS-2009E亦于2001年11月宣布停止使用。 按国际标准,空气中悬浮粒子洁净度等级以序数N命名,各种被考虑粒径D 的最大允许浓度Cn可用公式确定:

关于食品包装的法律法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与其标签、说明书所载明的内容不符的,不得上市销售。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卫生部于2011年11月2日,公布了我国第一个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指导和规范营养标签标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其中,反式脂肪酸含量为强制标识内容。根据通则,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 针对当前一些食品企业存在的营养标签夸大宣传、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等问题,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卫生部鼓励企业尽早按标准标示营养标签,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公众科学认识营养标签。通则施行后,营养标签不规范的食品将不得销售。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上营养信息的描述和说明。 本标准不适用于保健食品及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术语和定义 2.1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营养成分 食品中的营养素和除营养素以外的具有营养和(或)生理功能的其他食物成分。各营养成分的定义可参照GB/Z21922《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 2.4核心营养素 营养标签中的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

实验室设计规范

实验室设计规范 一、设计规范要求 1、.环境要求 1.1、通风:实验室经常由于实验时间长,人员多和实验过程中产生一些有害气体,造成空气污浊,对人体不利。为了防止实验室工作人员吸入或咽入一些有毒的、可致病的或毒性不明的化学物质和有机气体,实验室中应有良好的通风,必要时应设空调。通风设备有:通风柜、通风罩或局部通风装置。除了楼主提到的外,需要注意有机溶剂前处理和使用电炉进行前处理的通风柜应分别布置在不同的实验室,局部排风装置和排风罩必须具有足够的功率,否则实际工作中难以满足使用要求。 1.2 湿度和温度:实验室要求适宜的温度和湿度。室内的小气候,包括气温、湿度和气流速度等,对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和仪器设备有影响。夏季的适宜温度应是18-28℃,冬季为16-20℃,湿度最好在30%(冬季)-70%(夏季)之间。除了特殊实验室外,温湿度对大多数理化实验影响不大,但是天平室和精密仪器室应根据需要对温湿度进行控制。 1.3 洁净度:经常保持实验室的清洁是非常重要的。室外大气中的尘埃,借通风换气过程会进入实验室,实验内含尘量过高,空气不净,不但影响检测结果,而且,其微粒落在仪器设备的元件表面上,可能构成障碍,甚至造成短路或其他潜在危险。洁净实验室是要花银子的,建议不是特殊需要可不进行洁净实验室设计,若有需要可以对大型精密仪器室、特殊实验室进行设计,一般达到万级净化要求即可。若有多个洁净实验室,送排风系统应各自独立设计,独立使用。 2.设施要求 2.1 供水与排水、排污: 实验室都应有供排水装置,排水装置最好用聚氯乙烯管,接口用焊枪焊接。化学检验实验台有可能都应安装水管、水龙头、水槽、紧急冲淋器、洗眼器等,一般实验室的废水无须处理就可排入城市下水网道,而实验室的有害废水必须净化处理后才能排入下水网道。现代化的实验室都应建设配套的污水处理站,一般实验室的废水无须处理就可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对高浓度的酸碱废水应先中和再排入污水处理站,对此类废水的排放建议采用耐酸减的排水管道,从实验室直接排放到处理站,对大量使用有机溶剂的实验室应安装耐有机溶

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 要建设一个现代化的实验室,使其能更好地为生产、科研、教学服务,除了先进的科学仪器和完善的实验设备是提升科技水平,促进科研成果的必备条件以外,实验室的建设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物质条件。实验室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是建筑设计的前提和依据,在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时,必须由各实验室或研究室人员共同参加研究,反复讨论,确定各实验室方案,现将建筑设计的基本要求分述如下。 1.1.1实验室名称 (1)房间名称:根据实验室功能设置不同的实验室。 (2)需要房屋间数:同一类的房间需要几间。 (3)每间房屋使用面积:房间面积大小与建筑模数有关,采用何种模数及何种结构形式比较符合实际,计算实验室的使用面积。 1.2.2建筑要求 (1)房间位置要求: 底层:设备重量较大或要求防震,则可设置在底层。 朝北:有些辅助房间或实验本身要求朝北。 朝南:各实验室都有自己的要求。 楼层:有的实验室要求洁净、安静,应尽量放在高层。 (2)室内尺寸要求:如实验室要求空气调节系统必须吊顶,则层高就相应地要增加。有些实验室是属于特殊类型的,则采用单独的尺寸。 (3)房间要求:指实验室本身的要求。 有的要求一般清洁。

有的要求洁净,进行实验时要求房间内空气达到一定的洁净要求。 耐火:大多数实验室要求耐火。 安静:如消音室、录音室等。 (4)门要求:实验室的门有各种要求。 内开:门向房间内开。 外开:主要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的房间内。 个别要求:双向弹簧,有的要求单向弹簧或推拉门。 隔声:有的实验室要求安静,要求设置隔声门。 保温:如冷藏室要求采用保温门。 屏蔽:防止电磁场的干扰而设置屏蔽门。 自动门:大门口要求自动门。 (5)窗要求:实验室的窗有各种要求。 开启:指向外开启的窗扇。 固定:有洁净要求的实验室采用固定窗,避免灰尘进入室内。 部分开启:在一般情况下窗扇是关闭的,用空气调节系统进行换气,当检修、停电时,则可以开启部分窗扇进行自然通风。 双层窗:在寒冷地区或空调要求的房间采用。 遮阳:根据实验室的要求而定,有时需要水平遮阳,有时须用垂直遮阳。有的可用百叶窗。 密闭:窗扇可以开启,但又要防止灰尘从窗缝进入,故采用密闭窗。 屏蔽窗。 隔声窗。 (6)墙面要求:根据实验室的要求各有不同。 一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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