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3-2001
洁净室彩钢板防火要求
洁净室彩钢板防火要求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几年来电子、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增长,洁净室被广泛应用于各行业。
洁净室的主体结构——彩钢夹芯板,目前仍是洁净室不可替代的产品。
但洁净室彩钢板防火等级,越来越引起政府有关部门及各行业的重视。
新的国家标准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洁净室的顶棚和壁板(包括夹芯材)应为不燃烧体,且不得采用有机复合材料。
江苏夹芯板顶棚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4h,疏散走道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隔墙及其相应顶棚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h。
随着新标准的贯彻实施,对洁净室彩钢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哪种有机、有毒、防火性能差的夹芯材料必将被淘汰。
但从目前国内洁净室建造来看,有些企业为了减少工程投资,仍然使用国家禁用的有机夹芯材料,如聚苯乙烯、聚胺酯等。
从眼前角度来看,虽然减少了投资,但增加了你的风险。
你是否想过,你的厂房防火安全吗?你的工人在这环境中生产安全吗?万一发生火灾,你将付出的代价更高,血的惨痛的教训应该引以为戒。
洁净室与其它厂房有本质上的不同,江苏夹芯板它是一个空气相对密闭的厂房,一旦发生火灾,夹芯材料的有毒气体不易排除,直接威胁人的健康。
我们呼吁,在你们建造洁净室之前,应首先考虑“安全第一”这个要素。
根据洁净室彩钢板防火要求,研制生产的无机不燃彩钢夹芯板,彩钢石膏防火板。
它是以无机绿色环保建材为主体,经特殊的生产工艺,科学的安装接点而成的,新颖洁净室墙体材料。
江苏夹芯板经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完全满足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防火要求,各项指示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同时通过几个工程的实例应用,得到了有关专家的肯定并加以推广,它是目前最理想的洁净室彩钢板替代产品。
彩钢石膏防火板(组装式),墙体厚75mm,耐火极限1.4h。
适用于隔墙系统,由彩钢石膏板、加强型龙骨及岩棉组成。
它具有安装拆卸方便,且不影响主体结构,并可根据不同耐火等级,选用不同隔墙厚度,以充分满足防火设计要求。
洁净室换气次数标准
洁净室换气次数标准(总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 year.March洁净室换气次数标准(-)在各国的洁净室标准中,相同级别的非也向流洁净室的经验换气次数并不相同。
我国《洁净厂房设讣规范》(GB 50073-2001)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级别的非单•向流洁净室洁净送风虽讣算所需的经验换气次数,见下表:备注:①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0m的洁浄室。
②室内人数少、热源小时.宜采用下限值°③大于100000级的洁净室换气次数不小干12次。
另外: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国家标准GB 14925-2001规定普通坏境8〜10次/h屛障环境10〜20隔离环境20〜50(二)温度和相对湿度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相适应。
无持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C.相对温度应控制在45%~65%°(三)圧差(1)洁净室必须维持一定的正乐,可通过使送风虽大于排风量的办法达到.并应有描示圧差的装宜。
(2)空气洁浄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Pa.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lOPa.并应有批示压差的装宜°(3)工艺过程产生大虽粉尘、有吿物质、易烯易爆物质及生产青霉素类强致敏性药物,某些幽体药物, 任何认为有致病作用的微生物的生产工序,其操作室与其相邻房间或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
(四)新鲜空气址洁净室内应保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其数值应取下列风虽中的昴大值:(1)非収向流洁净室总送风虽的10%~30%•取向流洁浄室总送风塑的2%~4%:(2)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虽;(3)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址不小干40 m3o(五)其他标准说明:K无菌医疗器械管理规范(YY 0033—2000):十万级洁净区换气次数:T 15次/h万级洁浄区换气次墊:T 20 ;X/h.2.体外诊断试剂实施细则:没有具体规定.只规定了斥差范碉°3.药品生产质帕管埋规范:没有规定,只规定了圧差范碉。
无尘室工程的换气次数及风速规定(图表对照)
无尘室工程的换气次数及风速规定图表对照根据我国《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规定不同级别的非单向流无尘室工程、洁净室工程、无菌室工程等送风量的计算所需的换气次数以及无尘室工程的气流速度/换气次数;一直是无尘室工程设计中受到关注的问题;随着无尘室污染源的控制效果增加及末端过滤器效率的提高等;对有关规范、导则等提出的推荐或参考值是否偏于保守;已有不少讨论;FFU在应用中人们担心的噪音、损坏维修等问题已在实践中得到解决;随着FFU的不断改进;对是否采用FFU回风系统也是个热点:悬浮分子污染AMC的控制在微电子及IC工业中已日益提到日程上来;受到关注..以下对这些问题的情况分别作归纳和分析..关于无尘室工程的气流速度1、有关推荐或参考值的应用无尘室内一定洁净度下气流速度的确定;随无尘室用途等具体情况而异;它不仅受室内发尘量及过滤器效率还受其他因素影响;就工业无尘室工程而言;影响洁净度及选择气流速度的因素主要是:1无尘室内污染源:建筑物组件、人员数量及操作活动、工艺设备、工艺材料及工艺加工本身等都是尘粒释放源;根据具体情况而异;变化很大;2无尘室内气流流型及分布:单向流要求均匀、平等的流线;但会受到工艺设备布置和位置变动及人员活动情况等的干扰形成局部涡流;而非单向流要求充混合;避免死角及温度分层;3自净时间恢复时间的控制要求:无尘室中事故释放或带入污染物或空气气流的中断或正常操作时的间歇性对流气流或人及设备的移动等都会造成洁净度的恶化;恢复到原来洁净度的自净时间决定于气流速度;对自净时间的控制要求取决于此时间框架内恶化的洁净度下;对产品生产的质量及成品率影响的承受能力;4末级过滤器的效率:在一定的室内发尘量下;可采用较高效率的过滤器以降低气流速度;为节能应考虑采用较高效率的过滤器;并降低气流速度;或采用较低效率的过滤器并采用较高的气流速度;以求流量与阻力的乘积最小;5经济性考虑:过大的气流速度造成投资及运行费用的增加;合适的气流速度为以上诸因素合理的综合;过大往往不必要;亦不一定有效果;6对洁净度要求低的无尘室工程;有时换气次数决定于室内排热的要求..以上因素;皆很难量化;只能分析对比并估计..因此在工程应用中;对无尘室的气流速度往往参照有关规范、导则等的推荐或参考值;再按具体情况估计以上各影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后确定..气流速度用于单向流无尘室;非单向流无尘室宜用换气次数;因为其气流速度难于测准;亦有用末级过滤满布率来反映的;可用于各种气流流型的无尘室;一般满布率100%相对于流速0.5m/s100fpm;25%相对于0.125m/s25fpm..当前有关规范、导则等的推荐或参考值..注:A、ISO14644-4对于气流速度/换气次数是明确作为参考资料的;表中所列仅适用于微电子及IC工厂;对制药厂只列ISO5级气流速度>0.2m/s;对ISO6~8级皆未列出参考值..B、M指混合流;N指非单向流;*指对污染源已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的洁净区.. 表1中有关气流速度和换气次数的推荐或参考值;应该说是经验的反映..如ISO/DIS14664-4提出的数值皆明确适用于那类无尘室的;IEST的推荐值亦是被一些权威机构认为仅适用于半导体工厂..由于具体情况变化较大;有的经验值可能已不适合当前的室内尘源控制措施及过滤器效率提高的情况..2、对有关推荐或参考值的讨论近年来不少人通过实验认为这些推荐或参考值过于保守;其论点可归纳为:1洁净室内气流的横向扩散只在甚低的流速下才有可能;单向流在合理的气流组织下;流速0.05~0.1m/s就足够带走污染物;在此流速下亚微米粒子的扩散性能远低于对流性能;而大于0.36m/s的气流速度反而易千百万涡流;引起污染物的再卷入..因此;无尘室的理想自净时间Tr=体积/流率;到一定值后由于污染物的再卷入;再增大气流速度;实际的Tr并不再有明显的减少..2末级过滤器的效率对洁净度的影响是值得起注意的..有的气流速度/换气次数推荐或参考值对末级过滤器效率提高的因素往往没作考虑..当前HEPA/ULPA的效率从99.67%、99.99%、99.999%、99.9995%直至8个9以上都可选择..其效率对气流速度的影响除以上已提及外;以下方面亦值得引起注意;在非单向流情况下;按衡释原理的无尘室内含尘浓度稳定公式可以得出:a室内发尘量较高时;末级过滤器效率的变化对洁净度影响甚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过高的过滤效率是无必要的..b室内发生尘量较低的情况下;采用低的气流速度下;末级过滤器效率的变速器变化;对洁净度的影响增大..以上情况可以引用的图1a~1c看出.. 作图有关数据:新风进末过滤器前的含尘浓度1.75×106个/m3 室内发生量:G1=350个/m3.min G2=3500个/m3.minG3=35000个/m3.min G4=350000个/m3.min 新风量对于全空气量的比率0.03 当前有的IC工厂其ISO5级0.3μm的无尘室工程;采用FFU系统;带ULPA99.9995%;0.12μm;出口风速为0.38m/s;其满布率为25%;这样室内平均气流速度为0.095m/s;在各有关推荐或参考值的下限下..此无尘室工程的工艺加工在微环境内无尘室的人员亦较少;可以认为无尘室内发生较低;这种情况下采用低的气流速度可能是可取的..据报道;目前IEST对无尘室内气流速度推荐值的下限有所降低;如:≤ISO5级:气流速度0.2~0.5m/s;ISO6级或5级非单向流;换气次数>200次/h;ISO7级:换气次数20~200次/h; ISO8级:换气次数2~20次/h..无尘室工程送风次数的设计以及洁净度等级参照表如下:。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级别——中国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级别——中国国家标准和有关规范S I C O L A B整理!1、《空气洁净技术措施》我国于1979年3月由国家建委科教局批准实施的《空气洁净技术措施》,是我国正式公布的第1个洁净技术方面的文件,把洁净室的含尘浓度按每升环境空气中所含粒子数量,分为5个级别,即3级、30级、300级、3000级和30000级。
各级分别是每升空气中含粒径≥0·5μm的尘粒平均数不超过3粒、30粒、300粒、3000粒和30000粒。
该技术措施正式公布后,由于与实践中通常采用的“美国联邦标准209”在级别的表示方法上完全不同,使人们不习惯,所以未被真正实施和推广。
但我国一些版本的药剂学、工业药剂学、制药工程教材都采用了这一标准。
2、《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 B J73-8 4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个标准参照美国联邦FS209标准,按每立方米(每升)空气中≥0·5μm微粒数的多少,将洁净度级别划分为4个等级,即100、1000、10000、100000级。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 M P)1992年,卫生部制订的GMP和中国医药工业公司的GMP,是参照美国联邦标准FS209B和国家标准GBJ73-84,将洁净度划分为4个等级(100级、1万级、10万级、30万级),100、1万、10万级别的无生命微粒规定与GBJ73-84一致,另外还对有生命微粒的含量作了规定。
1998年,对GMP进行了修订,称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附录中空气洁净度级别划分仍为4个等级。
这个规范作为医药行业生物洁净室的标准一直沿用到今天。
2007-04-18,我国组织修订1998年版的GMP,第三讨论稿正文已在网上发布。
现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关于对药品GMP专家修订稿进行评估论证的函》已在网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讨论稿附录中将空气洁净度级别分为A、B、C、D4个等级。
房间压差测试方案
房间压差测定方案一.目的对洁净室特别是医药厂房洁净室室间压差的测试提供指导。
二.适用范围洁净室区域内对室间压差进行监视或者控制的区域。
三.引用规范GB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四.实施方法1.准备1)准备平面图(其中需要清楚表示各房间的相对压力和绝对压力)2)房间内风平衡已经基本完成调整。
3)房间内工艺设备的送排风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4)门窗空洞处于正常受控状态。
5)测试期间保持无关人员不进入测定区域。
6)测定仪器(微差压计)已经经过校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7)记录用纸已经准备完成。
2.方法1)首先如果全系统末端了安装定风量需要先将该装置全部按照设计风量要求进行调整完成。
2)如果有就地指针式差压装置,需要先对该装置“归零”调整。
如果是就地电子显示需要进行归零显示调整。
如果属于远程监控,需要通过中央监控对该显示进行归零调整。
3)使用标准微差压计就地进行压差指示(显示)等调整,并记录所有实时显示的压差数据。
4)分析数据---从最末端开始逐步推算出各室压的偏差情况。
下结论:是否升高或者降低最高的压力值。
5)依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整。
6)如果从低到高调整时,可以不设置最高压力。
根据从低到高的实际值完成压力梯度的调整。
3.注意事项1)调整过程中随时注意闭门器的松紧,随时调整闭门器的闭门速度。
2)门开闭时(短时)不能影响气流方向。
3)要确保洁净室不同级别间和洁净室与非洁净室的压差等级要求。
4)确保测试期间无关人员不要进入测定区域。
洁净厂房一般照明灯具的选型及布置
洁净厂房一般照明灯具的选型及布置洁净厂房一般照明灯具的选型及布置一、洁净厂房照度的确定和光源的选择洁净厂房一般为大柱网、大跨度、大空间、无采光窗的密闭厂房,《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中对采光窗洁净厂房的照度值有明确规定(见该规范中的表9.2.3),并规定,无采光窗洁净区混合照明中的一般照明,不低于200 1x,比GBJ73-84中的150 1x提高了一级。
国际照明委员会(CIE)“室内照明指南”规定,无窗厂房的照度最低不能小于500 1x。
根据我国现有的电力水平,我国人工照明照度标准普遍比欧、美等国家低,实际上最近一些中外合资和国外独资的洁净厂房照度远高于2001x,达到300~500 1x。
对于在密闭洁净厂房工作的操作人员来说,为他们提供明亮、舒适的视觉环境,可较大地提高生产效率和精细产品的成品率。
因此,适当提高洁净厂房的人工照明照度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视觉卫生,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目前国家正在制定《工业和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新规范中的照度标准将有较大的提高。
不过考虑到生产车间的明暗适应,洁净厂房的走道、休息室的照度与工作是的照度等级不能相差太大,一般相差1~2个等级较合适,但最低不能低于100 1x。
有窗洁净厂房的标准与普通生产厂房一样按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92执行。
不同的洁净工业厂房照度按工艺要求的不同也有较大的差异,如显像管工厂的电子枪装配车间混合照明的照度要达到1000~3000 1x,除设置一般照明外,还需设置局部照明,局照明占混合照明照度的比例不能太大,一般照明照度为混合照明照度的5~15%。
我国由于电力较紧张扩大了局部照明在混合照明中的照度比例。
如果空间照度低,容易产生眩光,使人感到疲劳,但光源亮度不能太高,常选用荧光灯等线状光源或带磨砂玻璃的白炽灯。
其次,洁净厂房中对光源有特殊要求的车间,如:显像管厂的荧光粉涂敷间、半导体厂房中的光刻间,为了防止感光材料的感光,必须使用黄色或红色光源的,应满足其特殊要求选用黄色荧光灯管或低压钠灯,黄色荧光灯管也有两种,一种为灯管内壁涂黄色荧光粉;另一种为白色荧光灯管外套黄色塑料套管,他们的光通量比一般荧光灯都要低。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检修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表2.0.1注: 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数,应进行多次采样,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区。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洁净厂房是指在特定环境下,通过控制空气污染物、粉尘等因素的净化,提供清洁、稳定的工作环境,以满足特定工艺生产或科学实验的需求。
为了规范洁净厂房的设计与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委员会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本文将从洁净厂房的概念、洁净度要求、空气处理系统、工程材料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介绍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一、洁净厂房概述洁净厂房是为满足特定工艺生产或科学实验的高洁净要求而设计的一种工业建筑。
它通过空气净化、粉尘控制以及温湿度调节等手段,使空间内的洁净度得以保持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洁净厂房广泛应用于电子、医药、食品加工等领域,能够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二、洁净度要求洁净度是衡量洁净厂房清洁程度的重要指标。
不同行业、不同工艺对洁净度有不同的要求。
国家标准规定了空气中不同尺寸的颗粒物的容许浓度限值,例如超细颗粒物、微细颗粒物等。
同时,还要求对微生物浓度进行控制,以确保工作环境的卫生与安全。
三、空气处理系统空气处理系统是洁净厂房的核心组成部分,它的设计和运行直接影响洁净度的达标情况。
空气处理系统包括空调系统、通风系统、新风系统、过滤系统等。
在设计过程中,需结合洁净度要求和工艺流程,合理选择和布置设备,确保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四、工程材料在洁净厂房的设计和施工中,选用合适的工程材料对于保证洁净度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选择材料时,要考虑其耐腐蚀性、耐高温性、耐磨损性等特性,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同时,还需注意材料的易清洁性,以便于日常的清洁和维护工作。
五、设备布局洁净厂房的设备布局是为了实现高效的生产和操作流程。
在布局设计中,要合理安排设备的位置和通道,确保流程的顺畅和作业人员的安全。
此外,还要充分考虑通风、排风和空气过滤等因素,保持洁净厂房内部的整体洁净度。
六、实施和维护洁净厂房的设计并不止于建设完工,更需要在日常运营中进行有效的维护。
洁净室换气次数标准之欧阳地创编
洁净室换气次数标准(一)在各国的洁净室标准中,相同级别的非单向流洁净室的经验换气次数并不相同。
我国《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50073-2001)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级别的非单向流洁净室洁净送风量计算所需的经验换气次数,见下表:备注:① 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4.0m的洁净室。
② 室内人数少、热源小时,宜采用下限值。
③ 大于100000级的洁净室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
另外: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国家标准 GB 14925-2001规定普通环境 8~10次/h屏障环境10~20隔离环境 20~50(二)温度和相对湿度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相适应。
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温度应控制在45%~65%。
(三)压差(1)洁净室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可通过使送风量大于排风量的办法达到,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2)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Pa,洁净室(区)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Pa,并应有批示压差的装置。
(3)工艺过程产生大量粉尘、有害物质、易烯易爆物质及生产青霉素类强致敏性药物,某些甾体药物,任何认为有致病作用的微生物的生产工序,其操作室与其相邻房间或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
(四)新鲜空气量洁净室内应保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其数值应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1)非单向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30%,单向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4%;(2)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 (3)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 m3。
(五)其他标准说明:1、无菌医疗器械管理规范(YY 0033—2000):十万级洁净区换气次数:ㄒ15次/h 万级洁净区换气次数:ㄒ20次/h.2、体外诊断试剂实施细则:没有具体规定,只规定了压差范围。
3、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没有规定,只规定了压差范围。
4、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十万级洁净区换气次数:10次/h—15次/h 万级洁净区换气次数:15次/h—25次/h。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1.13•【文号】建标[2001]231号•【施行日期】2001.1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的通知(二00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建标〔2001〕231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有关协会: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一九九二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计综合〔1992〕490号)的要求,由信息产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洁净厂房设计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73-2001,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3.0.1、4.2.2、4.2.3、4.3.1、4.3.2(1款)、4.3.3(1、2、4、5款)、4.3.4(1款)、4.3.7、4.4.1、4.4.3、4.4.4、4.5.1、5.2.1、5.2.2、5.2.3、5.2.4、5.2.5、5.2.6、5.2.7、5.2.8、5.2.9、5.2.10、5.2.11、5.3.1、5.3.2(1、2款)、5.3.3(1、2款)、5.3.5(1款)、5.3.7(1款)、5.3.10、6.1.4、6.1.5、6.2.1、6.2.2、6.2.4、6.3.1(1、3、4款)、6.3.2、6.3.3、6.4.1(1、2、3、4款)、6.5.1、6.5.2、6.5.3、6.5.4、6.5.5、6.5.6、6.5.7、6.6.2、6.6.4、6.6.6、7.2.2、7.3.1、7.3.2、7.3.3(1、4款)、7.4.1、7.4.2、7.4.3.7.4.4、7.4.5(2款)、8.1.1、8.1.3、8.1.5、8.1.9(2、3款)、8.4.1、8.4.2、8.4.3、8.4.4、8.4.5、9.2.2、9.2.3、9.2.6(1款)、9.2.7、9.3.3、9.3.4、9.3.5、9.3.6、9.4.1、9.4.3、9.5.2、9.5.3、9.5.4、9.5.5、9.5.6、9.5.7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洁净工厂建筑规范GB50073-2023
洁净工厂建筑规范GB50073-2023
介绍
洁净工厂建筑规范GB-2023是中国相关方面颁布的建筑规范,旨在规范洁净工厂的设计、建造和运营,以确保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工作效率。
规范要求
1.建筑设计:洁净工厂应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合理的布局设计,包括工作区域、通道、设备摆放等方面。
2.空气净化:洁净工厂应配备适当的空气净化设备,确保工作环境中的颗粒物和微生物不超过规定的标准。
3.温度和湿度控制:洁净工厂应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水平,以满足特定产品或工艺的要求。
4.声、光、振动控制:洁净工厂应采取措施减少噪声、光照和振动,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5.设备和工具:洁净工厂应选择符合要求的洁净设备和工具,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
6.供应和排出系统:洁净工厂应建立合理的供应和排出系统,保证物料和废料的流通和处理安全有效。
7.安全和防火措施:洁净工厂应采取必要的安全和防火措施,以防止事故和火灾的发生。
8.管理和维护:洁净工厂应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维护制度,保持洁净度和设备正常运行。
适用范围
洁净工厂建筑规范GB-2023适用于需要高洁净度环境的行业,如电子、医药、食品等,以及其他对洁净度有要求的生产工艺。
结论
洁净工厂建筑规范GB50073-2023的实施可以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保证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
在设计、建造和运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该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洁净工厂的合理布局、适宜的工作环境和设备、安全可靠的供应和排出系统等。
同时,建立有效的管理和维护机制,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以保持洁净工厂的高洁净度水平。
(完整word版)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13)4. 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4.1. 1 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1)应在大气含尘和有害气体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
2)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当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应位于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
3)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物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4.1.2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容许振动值分析比较后确定。
4.1.3洁净厂房新风口与交通干道边沿的最近距离宜大于 50m。
4.1.4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也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4.1.5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能好、发尘少的材料。
4.1.6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
可铺植草坪,不应种植对生产有害的植物,并不得妨碍消防作业。
4.2 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4.2.1工艺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工艺平面布置应合理、紧凑。
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应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
2) 在满足生产工艺和噪声要求的前提下,对空气洁净度要求严格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
3) 洁净室内对空气洁净度要求严格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回风口位置。
4) 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
5)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房间之间联系频繁时,宜设有防止污染的措施,如气闸室、传递窗等。
6) 应设置单独的物料入口,物料传递路线应最短,物料进入洁净室(区)之前应进行清洁处理。
4.2.2洁净厂房的平面和空间设计应满足生产工艺和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
无菌室技术要求
无菌实验室技术要求一、依据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2、《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591-2010;3、《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4、《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GB50346—2004;5、《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6、《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GB50243-2002;7、甲方提供的平面图和有关技术要求。
二、范围及内容吉林中粮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无菌实验室、摇床间及准备室的洁净装修、空调净化系统和电气照明系统安装,实验室隔墙等.三、主要技术参数无菌室及摇床间主要技术参数如下:1、洁净度等级: 10000级;2、室内温度:18~25℃;3、室内照度: 300Lux/m2.4、室内正压: 10~20Pa5、菌落数:不大于5CFU。
(90mm皿一小时采样量)四、实验室装修(一)基础设施1、无菌室、准备室、实验室隔墙.(1)机制彩钢板基板为宝钢板厚度不小于0。
5㎜,与整体填充材料粘贴牢固、无空鼓、脱层和断裂。
(2)机制彩钢板的内部填充物为阻燃型聚苯乙烯,容重不小于16㎏/m3,厚度为50㎜。
(3)吊挂件、锚固件应做防腐、防锈处理。
(4)金属夹心板施工安装前应严格画线、编号.墙角应垂直交接.(5)安装过程中不得剥离金属夹心板表面保护膜,不得撞击板面(6)各类墙面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为2mm,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为2mm,阴阳角弧度允许偏差为2度。
(7)正压洁净室应在金属夹心板正压面用中性密封胶密封缝隙。
当负压洁净室不能在负压面密封时,应在缝内嵌密封条挤紧,并应在室内面涂密封胶密封。
(8)金属夹心板墙面的金属面与骨架之间应有导静电措施.2、吊顶(1)无菌室净高度不低于2.4M。
(2)吊顶施工应在完成基底打磨与清理的粉尘作业、现场清洁、表面涂界面剂和涂刷涂料、吊顶内各项隐蔽工程验收交接后进行。
(3)吊顶周边应与墙体交接严密并密封.(4)吊顶内各种金属件均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预埋件和墙体、楼面衔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 GB 50073-2001
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等级表2.0.1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
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啤酒工厂纯生房技术要求
啤酒工厂纯生房技术要求A. 洁净房设计1)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73-2001《洁净厂房设计规范》及业主提供的厂房布置图进行设计,设计内容包含建筑、结构、电气照明、HVAC设备、风管及自控。
2)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灌装区域净化级别为千级(ISO 6)(仅灌装压盖机的上方区域),灌装间为万级,其它洁净间净化级别为十万级。
3) 所有图纸及计算书必须在施工前提供给业主,批准后才能使用4) 所有图纸必须由具有相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进行,满足相关国家标准及规范5) 洁净房设计应以现有厂房结构为设计基准。
但业主接受并欢迎其他改进并减少投资成本的设计。
B. 洁净室建筑、结构1) 洁净室建筑、结构应考虑符合本地及国家有关防震设计标准。
2) 洁净室建筑、结构应考虑工程方案。
将通风机组置于临近的预留房间地面,洁净间考虑载荷重量。
3) 制作并安装洁净室钢结构。
4) 在洁净室屋面上方设置夹层,封闭所有屋面上设备及风管等。
密封材料同洁净室墙面及屋面不锈钢保温板,同时必须保证其防水性.5) 在基础与不锈钢墙板间制作并安装不锈钢防水板6) 采购并安装洁净室洁净门及窗。
7) 采购并安装洁净室内所有满足洁净纯生要求的五金件,采用不锈钢钢材料,卫生型设计,满足国家洁净房标准要求。
8)简易纯生房内空气洁净等级的检测需要交由当地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包括当地食品药品检验所的悬浮粒子浓度检测,出具检测报告交给甲方,此部分费用由此标段供应商负责。
C. 纯生房主要技术指标1)空气洁净度:灌装区域即酒机上方区域净化级别为千级(ISO 6)2)气流组织采用垂直单向流气流,具有新风系统和回风系统(采用室外进风),新风系统取风口选取室外屋顶送风风机位置,远离排风系统,回风和新风比例安装1:2设计,比例调节阀控制风量和变频风机设计。
垂直单向流说明:与水平垂直的沿单一方向呈平行流线并且横断面上风速一致的气流。
新风口需要远离排风口位置,需提供新风和回风设计给甲方确认。
洁净室的送风量的新风量如何确定?
新风量的确定首先要满足卫生标准,既要保证供给洁净室洁净工程中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m3/h,同时考虑有害气体发生的情况。
一.洁净工程中满足卫生标准的新风量分两种情况:1.对于车间内存在的有害气体发生的情况,应该根据车间内所含有害气体的允许浓度来计算稀释室内有害气俸的新风量。
2.对于车间内没有明显有害气体发生的情况,根据《洁净厂房设计规范》规定,保证净化车间供给洁净室内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m3/ (h-人)。
二.补偿洁净室内排风和保持洁净室正压所需新风量:《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规定:新风量取满足卫生要求和保持室内正压(同时保证局部排风)两项之中的最大值。
为了防止外界环境空气(含有害气体的空气)进入洁净室内,干扰车间的温度、湿度,破坏车间内的清洁度,需要在空调系统中用一定量的新风来保持车间、厂房的正压。
当系统中的送、回风系统调节阀调节到送风量大于车间回风量时,车间内即呈正压状态,而送、回风量差(即需补充的新风量)就通过门窗的不严密处(包括门的开启)渗出。
洁净室洁净工程中的正压值正好相当于空气从缝隙渗出时的阻力。
一般情况下,室内正压在5~ lOPa之间即可满足要求,如果正压过大不但没有必要,而且还降低了系统运行的经济性。
在净化车间工程中当洁净室内有排风柜等局部排风装置时,为了不使洁净室内产生负压并保持正压,在系统中必须有相应的新风量来补充排风量,排风量可根据排风罩口的面积和罩口排风风速确定。
洁净室新风量的计算方法在净化车间工程中占据很高的重要性。
所以我们一定要方方面面的注意细节问题,为工作在生产车间的工作人员打造一个全新的洁净空间,从而也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的发展。
三.为保证空气洁净度等级的送风量:根据热、湿负荷计算确定的送风量。
向洁净室内供给的新鲜空气量。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50073-2001)规定:洁净室的送风量应取上面三项中的最大值。
洁净室洁净工程中新风量对整个工程至关重要,希望甲骨文实验室总结的几点能让您对洁净室中新风量相关知识有。
洁净室换气次数、正压压差风量、新风量快速核算经验值
洁净室换气次数(一)在各国的洁净室标准中我国《洁净厂房设计规范》(GB 量计算所需的经验换气次数,注:① 换气次数适用于层高小于② 室内人数少、热源小时,③ 大于100000级的洁净室换气另外: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国际普通环境 8~10次/h屏障环境 10~20隔离环境20~50(二)温度和相对湿度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相对温度应控制在45%~65%。
气次数、正压压差风量、新风量快速核算经验值准中,相同级别的非单向流洁净室的经验换气次数并不相(GB 50073-2001)中明确规定了不同级别的非单向流洁,见下表:小于4.0m 的洁净室。
,宜采用下限值。
室换气次数不小于12次。
施国际标准 GB14925-2001规定湿度应与产品生产工艺相适应。
无特殊要求时,温度应控。
经验值并不相同。
向流洁净室洁净送风度应控制再18~26℃,(三)压差(1) 洁净室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装置。
(2) 空气洁净度等级不同的相邻差应大于10Pa,并应有批示压差(3) 工艺过程产生大量粉尘、体药物,任何认为有致病作用的压。
(4)洁净室正压风量换气次数快(四)新鲜空气量洁净室内应保持一定的新鲜空气(1) 非单向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正压值的正压,可通过使送风量大于排风量的办法达到,并应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2Pa,洁净室(区)与室示压差的装置。
、有害物质、易烯易爆物质及生产青霉素类强致敏性作用的微生物的生产工序,其操作室与其相邻房间或区域次数快速估算经验值。
鲜空气量,其数值应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风量的10%~30%,单向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4%;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并应有指示压差的与室外大气的静压致敏性药物,某些甾或区域应保持相对负(3) 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m3。
洁净厂房防静电接地与接地规范
资料来源:洁净厂房设计规范条文说明GB 50073-2001 编制日期:2001-11-139.5.1洁净厂房的室内环境中许多场合存在着静电危害,从而导致电子器件、电子仪器和电子设备损坏或性能下降或导致人体遭受电击伤害或导致爆炸、火灾危险场所引燃、引爆或导致尘埃吸附影响环境洁净度。
因此,洁净厂房工程设计中要十分重视防静电环境设计。
9.5.2防静电地面材料采用具有导静电性能的材料是防静电环境设计的基本要求。
目前国内生产的防静电材料及制品有长效型和短效型,长效型必须是长时间持久地保持静电耗散性能,其时间界限为 10年以上,而短效型能维持静电耗散性能 3年以内,还有介于 3年以上和 10年以下的为中效型。
洁净厂房一般为永久性建筑,因此条文规定防静电地面应选用具有长时间保持稳定静电耗散性能的材料。
本条第 2、3款中规定了防静电地面的表面电阻率、体积电阻率和地面对地泄放电阻值,这些规定是参照电子行业标准《电子产品和制造防静电系统测试方法》(SJ/T 10694)制定的。
9.5.3净化空调系统的送回风口、风管和排风系统的排风管是易于产生静电的部位,因而规定了风口、风管的防静电接地的要求。
9.5.4洁净厂房内可能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包括防静电安全工作台)和容易产生静电的流动液体、气体或粉体的管道,应采取防静电接地措施,将静电导除。
当这些设备与管道处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时,设备和管道的连接安装要求更加严格,以防发生严重灾害。
因此,强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规定。
9.5.5本条规定了防静电接地系统的做法,整个系统构成故障电流和静电泄放电气通路。
接地导线的横截面除了满足低电阻的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机械强度。
电子、航天行业标准规定了接地主干线铜导体截面积不应小于 100mm2,本规范根据我国导线、电缆的标准截面的规格,接地主干线截面规定不应小于 95mm2。
9.5.6洁净厂房中除防静电接地系统外,还有建筑物的防雷接地、工作(交流工作)接地、保护(故障保护)接地、直流工作接地、屏蔽接地、功率接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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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1.0.1 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符合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1.0.2 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扩建的洁净厂房设计,但不适用于以细菌为控制对象的生物洁净室。
本规范有关防火和疏散、消防设施章节的规定,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高层洁净厂房和地下洁净厂房的设计。
第1.0.3 条在利用原有建筑进行洁净技术改造时,洁净厂房设计必须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充分利用已有的技术设施。
第1.0.4条洁净厂房设计应为施工安装、维护管理、测试和安全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1.0.5条洁净厂房设计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第二章空气洁净度等级第2.0.1条空气洁净度应按表2.0.1规定划分为四个等级。
空气洁净度等级表2.0.1注:对于空气洁净度为100级的洁净室内大于等于5微米尘粒的计算应进行多次采样。
当其多次出现时,方可认为该测试数值是可靠的。
第2.0.2条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检验,应以动态条件下测试的尘粒数为依据。
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的测试,应符合附录二规定。
第三章总体设计第一节洁净厂房位置选择和总平面布置第3.1.1条洁净厂房位置的选择,应根据下列要求并经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后确定:一、应在大气含尘浓度较低,自然环境较好的区域;二、应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
如不能远离严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其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下风侧;三、应布置在厂区内环境清洁、人流货流不穿越或少穿越的地段。
第3.1.2条对于兼有微振控制要求的洁净厂房的位置选择,应实际测定周围现有振源的振动影响,并应与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分析比较。
第3.1.3条洁净厂房最大频率风向上风侧有烟囱时,洁净厂房与烟囱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小于烟囱高度的12倍。
第3.1.4条洁洁厂房与交通干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50米。
第3.1.5条洁净厂房周围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可利用交通道路),如有困难时,可沿厂房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第3.1.6条洁净厂房周围的道路面层,应选用整体性好、发尘少的材料。
第3.1.7条洁净厂房周围应进行绿化。
可铺植草坪、种植对大气含尘农度不产生有害影响的树木,并形成绿化小区。
但不得妨碍消防操作。
第二节工艺布置和设计综合协调第3.2.1条工艺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工艺布置合理、紧凑。
洁净室或洁净区内只布置必要的工艺设备以及有空气洁净度等级要求的工序和工作室。
二、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空气洁净度高的洁净室或洁净区宜靠近空气调节机房,空气洁净度等级相同的工序和工作室宜集中布置,靠近洁净区人口处宜布置空气洁净度等级较低的工作室。
三、洁净室内要求空气洁净度高的工序应布置在上风侧,易产生污染的工艺设备应布置在靠近回风口位置。
四、应考虑大型设备安装和维修的运输路线,并预留设备安装口和检修口。
五、应设置单独的物料人口,物料传递路线应最短,物料进入洁净区之前必须进行清洁处理。
第3.2.2条洁净厂房内宜少设隔间,但在下列情况下可予以分隔。
一、按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甲、乙类与非甲、乙类相邻的生产区段之间,或有防火分隔要求者。
二、生产过程中产生较强噪声或散发较多热量、尘粒和有害气体,且不能采取局部措施加以控制者。
三、生产联系少,并经常不同时使用的两个生产车间之间。
第3.2.3条洁净厂房的平面和空间设计,宜将洁净区、人员净化、物料净化和其他辅助用房进行分区布置。
同时应考虑生产操作、工艺设备安装和维修、气流组织型式、管线布置以及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等各种技术设施的综合协调效果。
第3.2.4条洁净厂房设计必须合理确定各种管线的平面位置和竖向标高。
第3.2.5条洁净厂房内各种固定技术设施(如送风口、照明器、回风口、各种管线等)的布置,宜首先考虑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要求。
第三节噪声控制第3.3.1条洁净室内的噪声级,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动态测试时,洁净室内的噪声级不应超过70分贝A。
二、空态测试时,乱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宜大于60分贝A;层流洁净室的噪声级不应大于65分贝A。
注:(1)由于技术经济条件限制,或噪声大于70分贝A对生产无影响时,噪声级可适当放宽,但不宜大于75分贝A;(2)上述噪声级是指在室内每一个工作点人耳位置(人离开)的测量值。
对于变动噪声,则取相同位置处在一个正常工作日内的等效连续声压级。
第3.3.2条洁净室的噪声频谱限制,应采用倍频程声太级;各频带声压级值不宜大于表3.3.2的规定。
第3.3.3条洁净厂房的平、剖面布置,应考虑噪声控制的要求,其围护结构应有良好的隔声性能,并宜使各部分隔声量相接近。
第3.3.4条洁净室内的各种设备均应选用低噪声产品。
对于辐射噪声超过洁净室允许值的设备,应设置专用隔声设施(如隔声间、隔声罩等)。
第3.3.5条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噪声超过允许值时,应采取隔声、消声、隔声振等控制措施。
除事故排风外,应对洁净室内的排风系统进行减噪设计。
第3.3.6条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根据室内噪声级的要求,风管内风速宜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总风管为6~10米/秒。
二、无送、回风口的支风管为6~8米/秒。
三、有送、回风口的大风管为3~6米/秒。
第3.3.7条洁净厂房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考虑生产环境的空气洁净度要求,不得因控制噪声而影响洁净室的净化条件。
第四节振动控制第3.4.1条洁净厂房和周围辅助性站房内有强烈振动的设备(包括水泵等)及其通往洁净室的管道,应采取积极隔振措施。
第3.4.2条对洁净厂房内外各类振源,应测定其对洁净厂房的综合振动影响。
如受条件限制,也可根据经验对综合振动影响进行评价。
并应与精密设备、精仪器仪表的允许环境振动值进行比较,以确定对其采取必要的隔振措施。
第3.4.3条精密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的隔振措施,应考虑减少发生量、保持洁净室内合理的气流组织等要求。
当采用空气弹簧隔振台座时,应地气源进行处理,使其达到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
第四章空气净化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洁净厂房内各洁净室的空气洁净度等级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洁净室内有多种工序时,应根据各工序的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空气洁净度等级。
二、在满足人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洁净室的气流组级别,宜采用局部工作区空气净化和全室空气净化相结合的形式。
第4.1.2条层流洁净室和乱流洁净室以及运行班次和使用时间不同的洁净室,其净化空气调节系统均宜分开设置。
第4.1.3条洁净室内的计算温、温度、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满足生产工艺要求二、生产工艺无温、湿度要求时,洁净室温度为20~26度,温度70度。
第4.1.4条洁净室内应保证一定的新鲜空气量,其数值频取下列风量中的最大值;一、乱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10%~30%,层流洁净室总送风量的2~4%。
二、补偿室内排风和保持室内正压值所需的新鲜空气量。
三、保证室内每人每小时的新鲜空气量不小于40立方米。
第4.1.5条洁净区的清扫,宜采用移动式高效真空吸尘器或设置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
洁净室内集中式真空吸尘系统的管道,应暗敷。
第4.1.6条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设计中,对施工和维护管理要求,可按附录四和附录五的规定。
第二节洁净室正压控制第4.2.1条洁净室必须维持一定的正压。
不同等级的洁净室以及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静压差,应不小于4.9Pa,洁净区与室外的静压差,应不小于9.8Pa。
第4.2.2条洁净室维持不同的正压值所需的正压风量,宜按下式计算:Q=q1·Σ(q·L)(4.2.2)式中Q––维持洁净室正压值所需的正压风量(米3/时);a––根据围扩结构气密性确定的安全系数,可取1.1~1.2;q––当洁净室为某一正压值时,其围护结构单位长度缝隙的渗漏风量(米3/时·米);L––围扩结构的缝隙长度(米)。
第5.2.3条围护结构单位长度缝隙的渗漏风量,可按表5.2.3采用。
`第4.2.4条送风、回风和排风系统的启闭联锁。
系统开启时,联轴和序应为先启动送风机,再启动回风机和排风机,系统关闭时,则闻锁程序应相反。
第4.2.5条非连续运行的洁净室,可根据生产工艺要求设置值班风机,并应对新风进行处理。
第三节气流组组织和送风量第4.3.1 气流组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洁净工作区的气流速度,应满足空气洁净度和人体健康的要求,并应使洁净工作区气流流向单一。
二、回风口宜均匀布置在洁净室下部。
三、余压阀宜设在洁净室气流的下风侧,不宜设在洁净工作区高度范围内。
第4.3.2条洁净室的气流组织和送风量,宜按表5.3.2选用。
第4.3.3条乱流洁净室的送风量,应取下列规定的最大值;一、为控制室内空气洁净度所需要的送风量。
二、按表5.3.2规定的送风量。
三、根据热、湿负荷计算和稀释有害气体所需的送风量。
四、按空气平衡所需要的送风量。
第4.3.4条当生产工艺仅要求在洁净室内局部工作区达到更高的空气洁净度时,其气流组织设计应使洁净气流首先流经该工作区,或在洁净室的不同区域形成不同气流流型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洁净工作区,其型式可分别按图5.3.4-1、5.3.4-2。
第4.3.5条层流洁净室内不宜设置洁净工作台;乱流洁净室内可设置洁净工作台,但其位置应远离回风口。
第4.3.6条洁净室内有局部排风装置时,其位置应设在工作区气流的下风侧。
第四节空气净化处理第4.4.1条各等级空气洁净度的空气净化处理,均应采用初效、中效、高效空气过滤器三级过滤。
注1:100,000级空气净化处理,可采用亚高效空气过滤器代高效空气过滤器。
第4.4.2条确定集中式或分散式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时,应综合考虑生产工艺特点和洁净室空气洁净度等级、面积、位置等因素。
凡生产工艺连续、洁净室面积较大时,位置集中以及噪声控制和振动控制要求严格的洁净室,宜采用集中式净化空气调节系统。
第4.4.3条净化空气调节系统设计应合理利用回风,凡工艺过程产生大量有害物质且局部处理不能满足卫生要求,或对其他工序有危害时,则不应用回风。
第4.4.4条净化空气调节系统除直流式系统和设置值班风机的系统外,应采取防止室外污染空气通过新风口参入洁净室内的防倒灌措施。
第4.4.5条空气过滤器的选用布置和安装方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初效空气过滤器不应选用浸油式过滤器。
二、中效空气过滤器宜集中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的正压段。
三、高效空气过滤器或亚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净化空气调节系统末端。
四、中效、亚高效、高效空气过滤器宜按额定风量选用。
五、阻力、效率相近的高效空气过滤器宜设置在同一洁净室内。
六、高效空气过滤器安装方式应简便可靠,易于检漏和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