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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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填表内容说明
一、封面
申报登记号:排污企业排污申请登记号
单位代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号
申请日期:2012 年5月
二、(表一)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表
排污口编号:除间接冷却水外,排污企业只允许设一个排污口,编号为01。
废水排污去向:纳污河道的名称。如某一企业废水排入协兴河,则排放去向栏中即填“协兴河”。如纳污河道没有名称,即以企业厂区为参照点,如所排污的河道所在位置位于东侧,则填“厂东河(沟)”。
废水名称:根据各行业排放的废水而定。如电镀生产排放的废水,名称为电镀废水;造纸生产排放的废水即造纸废水等。
排放天数:排污企业年累计生产排污的时间。
排污总量:排污企业年累计排放的废水总量。可以根据全厂水平衡工艺计算,也可以由水表,废水流量计测量。如企业规模小,排水量少,可按用水量的80%来核定废水量。
平均排放浓度:一年度多次监测的平均值。废水平均排放浓度值一般小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如化学需氧量排放标准为100mg/L,平均排放浓度应小于100mg/L。
最大排放浓度:此值选定为排放标准值。如化学需氧量排放标准为100mg/L,最高排放浓度填100mg/L。
最大排放量(千克/日):废水排放总量(单位:吨)/排放天数×最高排放浓度×10-3。
排放总量(吨/年):排水总量(单位:吨)×平均排放浓度×10-6。
计划削减量:如企业某一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则需要列出削减计划。计划削减量=该污染物排放总量(吨/年)—按排放标准浓度测算出的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吨/年)。
完成削减量年限:根据环保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列出污染物削减量的计划完成时限。
申请说明:填写废水处理设施情况、职工人数及企业用水量、主要原料消耗等有关情况。
三、(表二)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表
排气筒编号:排污单位有两个以上排气筒(烟囱),编号01,02,03……如某印染排污企业,锅炉排气筒编号01;导热油燃煤炉排气筒编号02。
排气筒高度:从地面到排气筒出口高度。
排放时间(小时/天):每天累计生产排污小时数。
排放天数(天/年):每年累计生产排污的天数。
燃油种类及消耗量:油、气、煤炭等燃料和相应的年消耗量。如某一企业锅炉燃煤为烟煤,年消耗量为300吨。对于工艺尾气,此栏填写车间(工段)及废气名称。
排气总量:通常一公斤煤燃烧排放烟气为9立方米。如某企业年消耗量300吨,则排气总量=300×1000×9=2700000立方米/年=270万立方米/年。
平均排放浓度:年度多次监测的平均值。废气平均排放浓度值一般应小于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如烟尘排放标准200毫克/立方米,平均排放浓度要小于200毫克/立方米。
最高排放浓度:此值选定为排放标准值。如烟尘排放标准200毫克/立方米,最高排放浓度填200毫克/立方米。
最大排放速率(千克/小时):废气排放总量(单位:万标立方米)÷全年排放天数÷每天排放小时×最大排放浓度×10-2。
排放总量(吨/年):废气排放总量(单位:万标立方米)×平均排放浓度×10-5。
计划削减量: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一符合排放标准测算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完成削减年限:根据环保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明确污染物削减量的完成年限。
申请说明:工业炉窑规格型号、建成投运时间、除尘器类型、执行的标准等。
若有多个废气排气筒则填入表二续表内。
四、(表三)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申请表
无组织排放车间(或工段)名称:填写车间或工段名称。
废气名称:填写相应的废气名称。
排放时间(小时/天):每天累计生产排污小时数。
排放天数(天/年):每年累计生产排污的天数。
产品名称及产量(吨/年):该车间(工段)产品名称及产量。
燃料种类及消耗量(吨/年):
该车间(工段)燃料种类及消耗量。
最大排放速率(千克/小时):根据监测报告填写。
排放总量(吨/年):根据环评数据来填写。
计划削减量:实际污染物排放总量一符合排放标准测算出的污染物排放总量。
完成削减年限:根据环保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明确污染物削减量的完成年限。
五、(表四)贮存(排放)固体废物总量指标申请表
固体废物名称:填写具体废物名称,如煤渣、废水处理污泥、蒸馏残渣、废酸(碱)、化工废液、废化学品包装物等。
类别编号:暂不填,由市环保局统一填写。
固体废物形态:分固态、液态、半固态、粉状等。
产生量(吨/年):年产生固体废物量。如煤渣量=耗煤量×25% 主要有害成分及含量:固体废物组分中含有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影响的成分和含量。
处理方法:如焚烧处理、填埋处理、综合利用等。
计划削减量:原固废排放量—经过工艺设备改造或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工作实际排放量。
完成削减量年限:完成计划削减量的时间。
注:每张申请表均须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表表四须填写申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