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部门用)

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部门用)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考试巡考情况记录表

考试时间:20 年月日时至时校区:

巡视考场:

注:每场巡考结束后,系考科目将此表留本部门存档,校考科目将此表交教务科备案。

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动员会主要内容

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动员会主要内容 2007年7月4日下午3:30期末考试考务工作培训动员会在大阶梯召开,现将主要内容公布如下,其他相关事宜请参照《北京物资学院本科考试工作条例》和本学期考务工作统一安排执行。 一、监考人员工作程序和职责 1.监考人员考前2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 2.监考人员领取试卷时,检查考试试卷份数及草纸、答题卡及监考记录情况,如缺少请立即索取。如考场上发卷时发现试卷或答题卡缺少,请到相邻教室相同课程的考场索取,如无监考记录,请务必向考务人员领取,不得找其他纸张代替。 3.监考人员到指定考场监考,在黑板上写明考试课程名称,起止时间,考试总页码,考试前清场,提醒学生关闭手机,并检查学生证件,提前5分钟发试卷,并按《监考人员职责》要求监考。 4.考试开始15分钟后,拒绝迟到考生入场,按缺考处理;考试开始15分钟,让学生在监考记录上登记姓名和学号;考试开始30分钟以后才能允许考生交卷出考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监考教师应提醒考生考试即将结束,考生不得交卷出场。 5.考生在交卷前原则上不允许离开考场,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后,由另一名监考教师或巡视员跟随,且一次只允许一名考生出入考场。 6.监考人员如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的苗头,应立即果断地予以制止,并给予口头警告。如已发现违纪和作弊的事实,监考教师应(1)立即没收试卷及违纪或作弊的物证材料,终止该考生考试,在其试卷上注明“违纪”或“作弊”字样,(2)在《监考记录》中填写违纪或作弊的考生院系、班级、学号、姓名和违纪作弊的主要情节等,(3)违纪或作弊学生签字后令其退出考场。考试结束后立即将监考记录、试卷和物证材料报教务处。 7.考试结束,监考教师清点试卷份数,并在监考记录上签字。如发现有缺少试卷的,应立即查明不交卷学生的姓名和学号并追查回试卷。

教务处巡课情况记录表

20 —20 学年度第学期 巡 课 情 况 记 录 簿 XX 中学教务处

XX中学巡课制度 为了抓好教学常规管理,更好的落实过程管理,深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状况,掌握 学生的学习、纪律情况,巩固优良的教风与学风,聚焦细节管理,提升管理品质。教务处将执行 巡课制度,使我校的课堂教学常规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巡课目的: 及时发现课堂教学质量与教学组织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以便与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交换 意见,迅速进行整改。 二、巡课内容: 1检查教师上课、自修到岗情况:要求按课程表上课,未经教务处允许不擅自调课,课前2分钟到教室,不准迟到、早退、空堂。 2?检查教师上课情况:要求不坐着上课,不体罚、不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在课堂上使用手 机或其他通讯工具,要求教师上课时不准让学生长时间站立或站岀门外。 3?检查各班纪律:要求学生不吵闹,不睡觉,专注程度高,课堂气氛活而不乱,井然有序。 4 ?检查教师仪表教态:老师仪态端正,教态亲切,板书要求端正、整洁、美观,能用普通 话教学。 5?检查教师有无擅自离岗现象。要求上课时,不干与教学无关的事,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如因教师工作失职,造成学生的不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担全部责任,对责任人学校要给予批评和处理。 6 ?检查课堂教学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等。 三、巡课要求: 1.每次巡课都要做好记录,及时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描述,记录的文字和反映的问题要客观、 具体。 2.巡课过程如发现重大、亟待解决的问题,巡课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教务处及学校领导汇报。 四、巡课办法 每天上下午随机各巡课一次,晚上自修巡一次,填好巡课抽查记录表。 五、巡课人员 由教务负责人安排教学辅助人员巡课。教务处主任、副主任及当日值班领导负责巡课抽 查。

新员工培训记录考核表

新员工培训记录考核表 西尔森科技有限公司编号:HILSON-01 西尔森科技有限公司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受评人: 班组: 评分时间: 项目评分标准得分 严格遵守各基本上能遵守纪不能自觉遵守劳 方面的劳动律,偶尔出现情节动纪律,工作散1、劳动纪律纪律,没有出轻微的违规情况漫 现任何违规 的情况 总分20 15~20 8~14 0~7 具有完成本职基本掌握本职工不能掌握本职工 工作所需的技作的技术和知识,作的技术和知2、工作效率与术和知识,生生产效率一般识,生产效率较技能水平产效率较其他低 新员工高 总分30 21~30 11~20 0~10 勤奋好学,听能服从班组长的对工作有消极、 从班组长的安安排,但工作不够抵触的心态,不3、工作态度排,工作积极、主动自觉能服从班组长的 守职尽责工作安排总分20 15~20 8~14 0~7 很快适应新工基本适应新工作不能适应工作环

作环境,反应环境,能跟上班组境,跟不上班组4、适应能力灵敏,很快能的生产速度的生产效率 独立上岗 总分10 8~10 4~7 0~3 团结组员,互能配合班组的工为人孤僻自私, 5、团队协作相帮助,非常作不能配合班组开 精神支持班组开展展的工作 的工作 总分10 8~10 4~7 0~3 6、吃苦耐劳勤劳踏实、吃能坚持工作,服从不能坚持工作, 精神苦耐劳加班安排常抱怨总分10 8~10 4~7 0~3 总得分 附:公司级培训考试成绩该员工实习期间,有否获得奖励,何种奖励 该员工实习期间,有否被惩罚,何种惩罚, 受评人班长签名 请评分班长结合新员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客观评价,这将作为我们是否留用该员工以及日后和员工签定合同、绩效管理的参考依据并存入员工档案。

监考巡考工作规定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监考巡考工作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1703 监考巡考工作规定 Model proctor work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监考巡考工作规定 (一)监(巡)考规定 1.监(巡)考工作是考试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校教职员工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高度重视监(巡)考工作。配合学校做好监(巡)考工作,是全校教职员工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2.学校负责组织和协调全校范围的监(巡)考工作,教学单位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单位范围的监(巡)考工作,定期开展监(巡)考人员培训。 3.各类校级、省级、国家级考试的监(巡)考,由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校级期末考试巡考人员由校长办公室安排),学院级考试的监(巡)考,由教学单位统一安排,所有具有监(巡)考资格的人员,不得无故拒绝监(巡)考安排。

4.原则上,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监考所带班级课程考试。 5.监(巡)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职责中的各项规定,做好监(巡)考工作。 (二)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应服从学校考试工作的统一安排,严格履行职责,坚决制止考试违纪、作弊等行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监考人员既要严格要求考生遵守考试纪律,又要关心爱护考生,营造良好氛围,有利于考生考试水平的正常发挥。 3.监考人员应主动接受巡考人员对考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及时纠正监考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4.在工作时间内,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进行看书、看报、吸烟、交流或使用通讯工具等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宜。监考教师在整个考试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 5.主监考人员应在考试前30分钟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主副监考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试前的座位安排、试卷分发等准备工作。

大学考场情况记录表

注:1、本场考试结束后请监考老师将此表交考场办公室转教务科备查 2、若发生多起考场违纪作弊事件,请去考场办公室增领此表,保证一事一表 3、考场办公室:一教A 区教师休息室,联系电话:87792211; 考生须知(主考教师考前宣读) 1、必须携带学生卡(或校园卡)入场; 2、按监考人员指定座位入座; 3、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随包放到指定位置; 4、课桌椅上(内)不准留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5、检查桌面是否有与考试相关的痕迹,若发现必须换位; 6、开考后30分钟内不得离场,30分钟后不得再入场; 7、不得私自借用邻座物品; 8、做完的试卷必须面朝下放置于自己的桌面范围; 9、交卷离开考场后不能再进入考场;10、考试结束铃响,停止答卷坐在原位,等监考人员收齐、清点完毕宣布可以离场方能离开。11、如有违反上述纪律,视情节轻重,将承担取消考试资格直至开除学籍的严重后果。 考场情况记录表 _ 学年第 学期期( )考试 考试日期: 年 月 日 考试时间: 至 考试地点: 考试科目: 应考人数 缺考人数 缺考学生 姓名学号 首位学生交卷时间 半数学生交卷时间 考 场 记 录 考场情况 违纪作弊情况及 处理 姓 名 学 号 行 为表 现 证 据种 类 行 为人 简述 签 名 年 月 日 证 人 签 名 年 月 日 当 时 处 理 年 月 日 监考签名:

考场违纪作弊的处理方法 1、收缴、保存作弊证据→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详细记载作弊经过,认真填写记录表上每个项目→请 作弊人确认、签字(同时在每件作弊证据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如作弊者拒绝签字,应请目击证人签字→请作弊人离场,并记载作弊人离场时间→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记载临时处置方法。 2、若作弊人拒绝签字,应请在场的至少两名证人签字,若只有一人监考、学生不愿意做旁证,请立 即通知考场办公室处理。在考试结束后提供书面证词,同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记载拒签情况。 在其后的教育处理中需补充取证。 3、若作弊证据是写在身体上或手机等物品中,应详细记录作弊内容,暂时收缴手机等,防止作弊者 销毁证据并拒绝承认,并请他人书面证实。 4、同一场考试中有多人作弊,请去考场办公室增领记录表,其作弊行为应分列写明。 5、作弊处理遇到问题或困难,立即通知考场办公室或巡考人员。 考场违纪作弊的处分规定 学生有下列违反考场纪律或考试作弊行为之一,视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1、有下列行为之一,不听劝告无理取闹者,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给予警告处分,成绩记“0”: (1)未携带学校规定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的; (2)不具备考试资格进入考场的; (3)未按监考老师指定的位置入座,未按要求将物品放到指定地点的; (4)在考场等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行为的; (5)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6)其他相当的行为。 2、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违反考场纪律论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成绩记“0”分: (1)考试过程中使用自备草稿纸,私自借用考试工具或其他影响考场秩序和有违考试公正公平行为的; (2)携带考试禁止的手机、电子词典、MP3等通信或电子工具的; (3)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4)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5)其他相当的行为。 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论处,给予记过处分,成绩记“0”分: (1)课桌上或课桌内放有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书、纸或其他物品的; (2)身上或其他物品上写有与考试有关内容的; (3)传递字条的; (4)在考试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手势的; (5)其他相当的行为。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论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成绩记“0”分: (1)偷看书籍、笔记、字条或别人试卷的; (2)传递或接受考卷、草稿纸等的; (3)交卷时互相核对或涂改答案的; (4)使用禁止的手机、电子词典、MP3等通信或电子工具的; (5)故意损坏试卷、答案等考试材料的; (6)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强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7)抄袭或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8)同一科目同一考场有两份以上(含两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9)其他相当的行为。 5、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以考试作弊论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成绩记“0”分: (1)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 (2)组织作弊的; (3)窃取试卷的; (4)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

学校巡课制度

学校巡课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学校巡课制度 为更好地实行学校精细化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落实日常教学常规,实现教风学风的良性循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根据学校管理实际,执行巡课制度。 一、巡课的意义 建立和实行巡课制度,就是要加强对落实过程化管理,更好地突出“有效教学”这一主题,逐步使学校教学工作管理走向精细化、科学化,使教学常规要求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更好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巡课的内容 1、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巡课人员通过查对课表检查教师是否执行课表。是否有私自调换、挪用、挤占其他课程的现象。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 2、教师是否有执教该课时的教案,备课教案和当堂教学内容是否一致,备课教案的详略情况。每次巡课,巡课人员进行随机抽查。 3、老师课堂行为表现情况。老师是否做到仪态端正,教态亲切,能用普通话教学。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是否坐着上课(除身体不适外)、接听手机等有悖于学校要求的现象。是否使用多媒体手段辅助教学。 4、课堂教学的组织纪律。巡课人员将检查教师组织教学的情况,检查学生课堂听讲行为习惯的情况,必要时进入教室内听课5-10分钟。课堂纪律情况主要巡查学生上课是否做和上课无关的事情,是否随便和周围同学讲话、吵闹。是否对学生放任自流。是否有其他课堂违纪现象。 三、巡课的要求

1、由学校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巡课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巡课小组每天至少巡课两次。 3、巡课小组成员巡课结束后,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学校巡课情况记录》。 4、巡课的具体时间由巡课人员根据各自的课务情况决定。巡课过程中,要带着《学校巡课情况记录》,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并进行签字。 5、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解决巡课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建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6、巡课人员应认真地了解所发现的问题及其可能产生的原因,本着真诚帮助、重在教育和及时解决的态度向有关教师说明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办法或建议。及时和有关教师交流。 7、巡课人员要在每周例会中反馈巡课情况,交流普遍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监考、巡考工作职责

开考前监考员(一)应在黑板上抄写考场安排表 开考前监考员(二)应向考生宣读《考试纪律》 监考、巡考工作职责 1、监考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严格执行监考的各项规定,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2、每个考场配备监考人员两人,按《考试安排表》规定分别排序为主监考(一)、副监考(二),负责本考场的监考工作。 3、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20分钟领取试卷(随试卷装订印有大写英文字母的草稿纸)。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场的清理和随机编排考生座位号等工作。 4、开考前5分钟要核对考生人数和试卷份数,检查考生准考证、学生证(或身份证)并签到。在黑板上板书: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严禁将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至考生座位。宣读考试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5、监考人员不得就试题内容向考生作任何解释,更不得给考生作任何涉及试卷答案内容的提示。对提出试卷印刷不清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的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6、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如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或作弊迹象时,可提出口头警告,如发现考生违反考试纪律,有作弊行为时,应即时处理,当场宣布,立即终止其考试,对违纪、作弊情节做好记录,并要求当事考生签名,不得隐瞒袒护,违纪、作弊考生试卷及违纪、作弊证据须交教务处考务科。 7、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集中精力监考,严肃认真,忠于职守,模范遵守考试纪律。 监考人员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抽烟、聊天、阅读书报、使用手机及做其它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按教学事故论处。 8、严格掌握考试时间,按时发卷、收卷。不得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在规定交卷时间前15分钟提示学生:离考试结束时间还有15分钟,从现在起到考试结束不得交卷离场。考试结束铃声一响,应立即宣布停止答题,让考生坐在原位等待监考人员收卷,防止和制止考试结束前的混乱现象以及考生带走试卷的事件发生。 9、考试结束,收齐点清试卷份数,确认无误才能让考生离场。要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两名监考人员都签字后于考试当天交教务处考务科。 10、监考人员必须依时到位,并严格执行监考工作职责。如无故迟到、缺席或不履行职责,姑息纵容考生违纪或作弊,或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或同一试室被巡考人员发现有两名或两名以上考生违纪作弊,则对监考人员按《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暂行办法》处理。 11、巡考人员必须了解当次考试的总体安排和具体要求,熟悉考试管理的有关规定。按规定时间到达所巡考的考场,检查监考人员的到位情况。 12、巡考人员巡视各考场,督促和协助监考人员严格考场纪律,及时向教务处通报有关情况。 13、巡考人员巡视考试结束,要及时填写《巡考情况登记表》,记录各考场监考人员履行职责、考场执行情况和由巡考人员发现的违纪作弊考生情况,于当天交教务处考务科。

小学期末考试巡考报告

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抽测 巡考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义务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我校于2013年7月8-10日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2012-2013学年下学期学业水平检测工作。我受领导的委托,到小学参加考务巡视工作。现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2012-2013学年下学期学业水平检测工作情况作简单回顾。 一、学业水平抽测工作目的。 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改进课堂教学行为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改进课堂教学行为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为保证,通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检测,全面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中存在问题,对教学进行有效督促,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检测预备阶段,精密部署。 二、考务工作实施情况。 1、学习会议精神,明确职责任务。 学校领卷返校后于星期天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将考试要求层层落实。 (1)全体教师在校长的带领下在学校会议室组织学习上级的通知和要求精神。 (2)会议要求各位老师明确此次考务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端正思想, 提高意识,务必重视此次的考务工作。 (3)学校教职员工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完成此次考务工作。 2、考场布置。 一至六年级设3个考场。第一考场,一年级、四年级交叉;

第二考 场,二年级、五年级交叉,第三考场,三年级、六年级交叉,实行高低年级搭配交叉。 3、试卷保密工作。 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巡考教师和学校校长双人双锁的管理方式,坚决做到考试前15分钟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当着学生的面开启试卷袋。 2、考试期间,严格监考,认真把关。 (1)按高低年级交叉考试。 按高低搭配交叉的方式组织考试,每个考场安排一名教师,(2)注意考场规范。 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一年级有监考老师读题,二至六级老师不参与读题。监考老师事先让学生明确考试答题中不能使用涂改液,连线作图只能用铅笔,考试答题不超过密封线,在试卷上不能乱涂乱画,保持卷面整洁。 (3)严肃考试纪律。 每位参与考试工作的教师都体现出较强的责任心和耐心,认真监考,每位监考期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打电话、不看书报、不交谈,不随意离开考场。每个考场不发生学生作弊行为,杜绝弄虚作假。 (4)信息公示。按照以往要求,每个考场的监考老师都在黑板上向学生 出示考试信息:考试时间、考试科。 (5)严格把握检测时间和检测科目。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期末检测。 3、考试结束,严格封装、保管。 每考完一科,监考老师按考号顺序收齐送回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及时 封装试卷,试卷袋上有监考老师的签名,加盖学校公章,留存到试卷保管箱,有关考试的人员方才离开考场。每位参与考试的老

学校巡课制度

定襄二中学校巡课检查制度 为了扎实推进有效教学,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更好地实行学校精细化教学管理,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实现教风学风的良性循环,以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根据学校管理实际,本学期将试行巡课制度。 一、巡课意义 建立和实行巡课制度,就是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更好地突出“有效教学”这一主题,逐步使学校教学工作管理走向精细化、科学化,使教学常规要求内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更好地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二、巡课内容 1、师生课前准备情况。 教师是否有执教该课时的备课笔记,备课笔记和教学内容是否一致,备课笔记的详略情况。备课笔记一般在上课前十分钟或上课后检查。每次巡课,巡课人员可随机抽查或根据教导处安排检查2至3名任课教师的备课情况。上课提前三分钟任课老师是否到达所在班级候课;检查学生学习用品是否摆放整齐;学生在教室内是否静坐等待。课桌椅摆放是否整齐划一。 2、教师执行课表情况。 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教师是否按随意调课。巡课人员通过查对课表或调课记录检查教师是否执行课表。是否有私自调换、挪用、挤

占其他课程的现象。是否提前或拖后上课或下课。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了解教师执行课表情况,一般在上课时间内进行。 3、老师课堂行为表现情况。老师是否做到仪态端正,教态亲切,能用普通话教学。是否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现象。是否坐着上课(除身体不适外),是否在课堂中打瞌睡、抽烟、接听手机或听音乐等有悖于学校要求的现象。 4、课堂教学的组织纪律。巡课人员将检查教师组织教学的情况,检查学生课堂执行纪律情况,必要可以进入教室内听课5-10分钟。课堂纪律情况主要巡查学生上课是否做和上课无关的事情,是否有打瞌睡现象;是否随便和周围同学讲话、吵闹;是否对学生放任自流;是否有其他课堂违纪现象。 5、班容、班貌情况。巡课人员将有重点地检查部分班级的学生在上课期间穿着校服、佩戴胸卡的情况。 三、巡课办法 1、由学校教务处人员巡课。 2、认真、及时记载《巡课记录表》。第7节交教务处, 3、巡课人员在巡课过程中,要带着《巡课记录表》,要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并进行签字。对听到其他教师反映的违规现象也一并进行记录。 4、巡课的重点在课堂,同时应按规定要求做好相关巡课工作。 四、巡课人员职责

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期末考试工作总结 合隆中心小学 2012.7

本次期末考试学校领导一如既往地给予高度重视,把严肃考风考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王书记主持召开了全校考前动员会,要求认真做好期末考试各项组织安排,学工处要抓好学生诚信考试教育,后勤管理处要及时做好对考场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同学们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考试纪律,各方同心同力,确保期末考试顺利有序进行。本次期末考试教务处采取了一些创新做法:为了进一步规范考务管理,制定了《监考操作规程》并于考前印发给所有监考人员和巡考人员,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本次期末考试工作圆满顺利完成,并取得零作弊的明显成效。现具体总结如下: 一、考试组织工作 1.成立巡考组,对监考进行监督和指导 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成立巡考小组,由校长担任总巡考,负责考试的巡查与监督,并将巡考责任落实到专人专区。 2.考前准备工作 ①通过考前动员会,发动广大师生认真学习《考核教务管理规定》,明确监考职责,强调考试纪律; ②提前编制好考试日程表,组织试卷的分装,并认真检查核对,做到考场安排和试卷分装零差错; ③改进监考过程,新编了《监考操作规程》和《考试记录表》并配发各考场,对监考过程进一步规范,同时在《考试记录表》中提供准确的考生名单,方便监考教师核对考生信息,并使考试过程有据可查。 3、考试过程情况 校领导对考试工作非常重视,亲临考试第一线巡视指导,了解考情,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了考试工作的改进和完善。 本学期首次在考试现场设立考务办公室,加强了考试过程和管理,并快速处理和协调考试过程中出现的有关情况。 本次考试,巡考人员基本按时到岗,对监考人员、考生、考试组织等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地提出了意见或建议。 本次考试,绝大部分监考教师都能按时到岗,认真履行监考职责,较好地维护考试纪律。

考场记录单

考场记录单 ★考试结束请将此单交到二楼教师休息室。 ★如有考场违纪、作弊的,需将证据及试卷一并交二楼教师休息室,然后交教务处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 ★《同济大学监考人员职责》和《同济大学考场纪律》见反面。

同济大学监考人员职责 1. 监考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关闭手机直至考试结束。 2. 大面积公共基础课的主监考教师应按照事先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考卷。 3. 开考前务必在黑板上公布考生座位规则,并向学生宣读考场纪律,清点考试人数,清理桌面,提醒学生关闭手机,并把关闭后的手机、所带的笔记、书籍和书包等统一放在讲台前。 4. 要求学生出示身份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有效证件,人、证不符者责令其退出考场。 5. 考试铃响后分发考卷,指导学生在答卷纸上填好姓名、学号、专业、院系等。 6. 对学生提出的有关考卷中的问题,监考教师只需对试卷中字迹不清的地方进行说明。 7. 集中精力认真监考,不能在场内看书、看报或做别的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无故离开考场。 8. 考试中发现学生违纪、作弊,应立即终止其考试,没收试卷。认真填写《考场记录单》中的考试违纪、作弊情况实录,并让学生对实录的情况进行签字确认,考试结束后把填写好的《考场记录单》、学生的作弊材料(如纸条、书本、手机、MP3等)和学生考卷一并送交选课及学籍管理中心处理。 9.准时收卷,不得无故延长考试时间。及时告知学生,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不得交卷,考试结束即停止答卷,并在原座位安静地等候监考教师收卷。收卷完毕应当场清点试卷,以防试卷丢失。待监考教师清点、确认无误后,方可宣布学生可以离开考场。 10.监考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巡考人员报告。 同济大学考场纪律 1.学生应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规定的座位就坐。并检查桌面上是否写有与考核课程有关的内容,如有应及时向监考教师报告,否则在开考后被发现者按违纪处理。 2.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取消该场考试资格,以旷考论处,并不得参加重考,只能重修。 3. 考试开始后三十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考试未交卷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4. 必须携带能证明本人身份的证件(身份证、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以便查对。不带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 5. 除答卷必须的用具外,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手机等进入考场(开卷考试所需书籍和用具由任课教师指定),如果将手机带入考场,必须将手机关机放入书包,连同书包一起集中放在讲台前,考试时不得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 6. 考试铃声响后,停止讲话,保持考场肃静。 7. 考试时严禁左顾右盼、交头接耳、夹带抄袭或看别人答卷等形式的违纪行为,如有违反,当场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8. 服从监考教师的指令,试题如有字迹不清楚等问题,学生应举手向监考教师提问,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场内或走廊上喧哗。 9. 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卷,考试结束前十分钟内不得交卷,考试结束即停止答卷,不得拖延时间,并在原座位安静地等候监考教师收卷,待监考教师清点无误,宣布可以离开后,方可离场。 10. 不得擅自将答卷带出考场。

加强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本学期考试临近,为树立良好的学风和考风,学校决定从今年开始,加强考务工作相关管理,现将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巡考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各教学单位负责 具体实施的考风考纪工作小组,加强考风考纪工作建设。 2、教务处将会同校教学督导、学生处、相关院(部)抽查校管课 程的考场情况,具体抽查安排见《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日程安排表》,相关巡视人员根据安排日程表派人巡视,填写《武汉科技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上报教务处。教务处将抽查结果汇总后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3、各教学单位要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加强各类考试 的巡查力度。教务处也会对院管课程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在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4、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组织教师学习监 考规范,建立一支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的监教师队伍,加强考试的规范化建设。 5、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学生的考前教育工作,组织学生学习相关文 件制度,开展主题班会等形式,引导学生诚信考试。 6、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宣传,及时提醒监考教师、学生,对于违 反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学校将按相关文件严肃处理。

附件: 1、武汉科技学院监考规范 2、武汉科技学院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3、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巡视日程安排表 4、武汉科技学院考试巡视记录表 武汉科技学院教务处 2009年6月18日

武汉科技学院考务工作规范 武科教[2003]122号 为了加强考务工作规范化管理,严肃考纪考风,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各教研室要严格把好命题关,有条件的教研室要实行教考分离或从试题库(试卷库)中命题。考试科目要命A﹑B两套题,原则上使用打印试卷。命题过程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露考题,违者按《武汉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处理。 第二条考试(含重修考试等)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未经教务处同意,自行安排的考试(含重修考试)成绩一律无效,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三条每个考场每个班级安排1名主监考,1名监考。任课教师所在院系安排主监考,学生所在院系安排监考。 第四条监考教师应提前半小时到相关系部,领取学生“考试证”和“考场情况登记表”。并在考前15分钟按规定发放考试证,整顿考场秩序,指定考生间隔就座,检查学生证件。 第五条开考前5分钟,主监考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考纪考风教育,宣读《学生考试纪律》,并说明舞弊后果的严重性。主监考教师要严格控制考试(开考、结束)时间。 第六条严格考试纪律,若发现学生舞弊,主监考、监考教师应立即没收其试卷,在试卷上注明“舞弊”字样,并于考试进行的当日将有关材料(学生姓名、班级、考试科目、时间、违纪过程、证据材料、主监考及监考签名等)上报教务处(晚上考试的课程不得迟于次日上午的10:00)。对舞弊学生处理不及时或姑息迁就、有意包庇者,追究主监考、监考教师或相关人员责任。 第七条主监考、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和试卷袋上的“监考信息栏”;考场基本信息部分由主监考教师填写,考场纪律部分由监考教师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填写一式3份,主监考教师带1份交所在系办公室,监考教师带2份交学生所在系办公室,再由系办公室将其中1份转交教务科。 第八条考试进行中学生不得暂离考场,确有特殊情况,必须经监考教师同意后方能暂离(同一时间内只限1人)。 第九条考后教师评卷应采用流水作业阅卷,严格执行评分标准。考完后三天内向学生所在系交出考试(含考查、重修)成绩。任课教师及阅卷教师不得直接向学生宣布成绩。 第十条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各考场进行检查,学生所在院系和课程承担院系领导进行巡视,如发现主监考、监考教师翻阅书报或有失职情况,将按《武汉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规定》处理。

关于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汇报

关于期末考试巡考工作的汇 报 根据教务处的安排, 20XX年7月13日至7月17日,我到邢台市电大进行了为期5天的期末考试巡考工作。在巡视工作中,先后听取了市校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情况汇报会,召开了两次监考人员的座谈会(邢台市电大教师座谈会、“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外聘邢台市8中的几位教师座谈会)。此外,还深入到邢台市电大下设考点――巨鹿分校考点进行了巡视工作,并与该校教学管理人员进行了深度座谈,对“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进行了全程式巡视,我们还重点监考了《法律文书》、《国家税收》、《货币银行学》、《经济合同法》、《税法》、《英语(1)》等若干场的考试。在 进行监考巡视工作中,还就部分电大师生关心的网络教学、教学辅导、开放教育学员的学习方法等问题进行了咨询解答,并就教学、考务工作与邢台市电大的部分教师、巨鹿电大管理人员进行了交流,还随机对4位考生进行了访谈调查。基本上完成了上级领导布置的工作任务,下面从三个方面做一些简略汇报。 一、邢台电大期末考试工作的基本情况 1、邢台电大整个考试工作从7月13日至7月18日,共6天。参加考试约为9870人次。邢台电大共分5个考点,除市电大直属 班为主考场外,还分设了巨鹿、临西、柏乡、隆尧4个考点。全校

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由赵志印校长任考点主任,董书全、胡云义副校长任考点副主任。并成立了考点办公室,任命了10名巡视员,市电大考点有2名巡视员,4个下设考点共派出8名巡视员,每个考点分别指派2名学校中层干部担任巡视工作。此次考试,市校主考场共251场次,“留考”共有10场,考试高峰在15日、16日、17日上午。 2、本次邢台电大组织的“保险代理人资格”考试,共有650余人报名参加。由于人员较多,邢台电大校内考场有限,将考点安排在邢台市第八中学进行。考试共安排了23个考场,监考人员全部聘请第八中学教师担任。 3、为掌握和了解县级电大考点的情况,在邢台市电大董书全副校长的带领下,我们到巨鹿电大进行了为期1天半的巡考。巨鹿电大是邢台市电大下设4个县级考点中最大的一个考点,本次期末考试有共30科次,参加考试人员共627人。其中,巨鹿电大的学员有430人,巨鹿职中的高职高专学员160名,南宫电大学员37名。 巨鹿是个贫困县,但是,为了实现建立电大分校的目标,在县教委的大力支持下,投资100多万元,建起了电大的教学楼,有了自己的校园,近年招生增长较快,有成人大专教育、开放教育、“双沟通”教育、中专教育。巡考人员到达巨鹿时,正赶上计算机考试,由25台崭新的计算机组成的微机室在县级电大中还不多见,给人留下深刻印象。据该校陈校长介绍,原省电大何校长去年到该校进

期末考试主要环节管理规定

期末考试主要环节管理规定 院教〔2011〕75号 为进一步规范期末考试管理工作,根据《平顶山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和《平顶山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期末考试各主要环节制定本规定。 一、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制定 期末考试工作方案是考试各环节组织安排及质量标准的总体设计方案。各教学单位依据学校期末考试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本单位的期末考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及分工、工作程序、命题制卷安排、考前教育、监考及巡考安排、评卷等内容。 二、命题制卷 (一)命题 1.组织与程序 (1)教研室选择业务精湛、素质优良的教师组成命题组,完成本教研室承担课程的命题工作。 (2)命题组认真研读课程考试大纲,编制命题双向细目表报教研室主任审核。审核通过后,命题组开始命题。 (3)教研室主任按照试卷审核表中的规定项目逐一对试卷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审核后的试卷(含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和试卷审核表报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4)经领导审批同意后,试卷样卷交教学秘书保存。试卷审核表由教研室保存,保存期一年。 2.依据与要求 (1)课程考试大纲是命题的基本依据,命题在重视考核学生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同时,应加强对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考核。 (2)每门课程必须至少制A、B两套试卷,试卷必须附有与之相

对应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必须科学、严谨、准确、无误。A、B卷的雷同率不超过20%,并避免与以往学期雷同。 (3)试题难度和题量要符合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命题范围应覆盖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课程教学目标要求。题型结构及分值分布合理,能全面衡量学生的知识、能力水平。试题的表述要明确、清晰,避免产生歧义。 (4)试题不得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和知识性错误。 (5)凡有重大考试改革的课程,教学单位应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报教务处备案。 (二)制卷 1.试卷格式必须符合“平顶山学院试卷模版”格式要求(模版可以在教务处主页上下载),并按模版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 2.教学单位应成立专门制卷小组,负责监管试卷的印刷、装订、装袋、保密等事宜。 三、监考与试卷评阅 1.监考 监考工作依据《平顶山学院考试管理工作条例》和本单位期末考试工作方案进行。 2.试卷评阅 (1)试卷评阅在教学单位的统一领导下,由教研室负责,实行流水作业。 (2)评卷须在教学单位指定的场所进行。严禁学生参与试卷评阅工作。 (3)参加集体评卷教师应认真学习、掌握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通过试评卷,把握评阅尺度,统一评卷标准。 (4)评卷过程中发现学生作弊情况,教学单位按照《平顶山学院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小学期末考试巡考报告完整版

小学期末考试巡考报告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义务教育阶段学业水平抽测 巡考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义务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的精神,我校于2013年7月8-10日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2012-2013学年下学期学业水平检测工作。我受领导的委托,到小学参加考务巡视工作。现将开展义务教育阶段2012-2013学年下学期学业水平检测工作情况作简单回顾。 一、学业水平抽测工作目的。 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改进课堂教学行为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以改进课堂教学行为和提高教学质量为目的,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为保证,通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业水平检测,全面了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及时反馈教学中存在问题,对教学进行有效督促,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检测预备阶段,精密部署。 二、考务工作实施情况。 1、学习会议精神,明确职责任务。 学校领卷返校后于星期天召开考务工作会议,将考试要求层层落实。 (1)全体教师在校长的带领下在学校会议室组织学习上级的通知和要求精神。 (2)会议要求各位老师明确此次考务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端正思想, 提高意识,务必重视此次的考务工作。 (3)学校教职员工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完成此次考务工作。 2、考场布置。

一至六年级设3个考场。第一考场,一年级、四年级交 叉;第二考 场,二年级、五年级交叉,第三考场,三年级、六年级交叉,实行高低年级搭配交叉。 3、试卷保密工作。 按照上级的要求,实行巡考教师和学校校长双人双锁的管理方式,坚决做到考试前15分钟领取试卷,进入考场当着学生的面开启试卷袋。 2、考试期间,严格监考,认真把关。 (1)按高低年级交叉考试。 按高低搭配交叉的方式组织考试,每个考场安排一名教师,(2)注意考场规范。 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一年级有监考老师读题,二至六级老师不参与读题。监考老师事先让学生明确考试答题中不能使用涂改液,连线作图只能用铅笔,考试答题不超过密封线,在试卷上不能乱涂乱画,保持卷面整洁。 (3)严肃考试纪律。 每位参与考试工作的教师都体现出较强的责任心和耐心,认真监考,每位监考期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不打电话、不看书报、不交谈,不随意离开考场。每个考场不发生学生作弊行为,杜绝弄虚作假。 (4)信息公示。按照以往要求,每个考场的监考老师都在黑板上向学生 出示考试信息:考试时间、考试科。 (5)严格把握检测时间和检测科目。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期末检测。 3、考试结束,严格封装、保管。 每考完一科,监考老师按考号顺序收齐送回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及时

中山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试巡考记录表【模板】

**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试 巡考记录表

备注: 1、本表由**大学教务部统一制作,所有的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考试都应填写本表。 2、本表每个巡考时段的巡考人员需填写一份。 3、巡视结束后,校级巡考人员应将本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交送教务部,学院(系)级巡考人员应将本 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交送学院(系)本科教务办公室。 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分类及处理规定 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二、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视情节轻重和考生认错态度,给予以下处分: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三)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四)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五)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七)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八)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九)有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三、考试过程中或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视情节轻重和考生认错态度,给予下列处分: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或课程论文被认定有抄袭行为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五)其他应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两次考试作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四、有考试作弊行为的,其作弊课程的成绩记录方式,本科生参照《**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研究生参照《**大学研究生学业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处理程序 1、考试现场处理 (1)若考生拒绝出示证件或证明材料,监考人员可在不影响考场秩序的情况下制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将其答卷当作废处理,在《监考记录表》上详细记录情况并签名。 (2)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发现考生的考试违纪行为,应立即予以警告,终止其违纪行为,监考人员应在《监考记录表》上详细记录情况并签名;巡视人员应在《巡考记录表》上详细记录情况并签名。 (3)监考人员、巡视人员发现考生的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其作弊行为,暂扣其相关的作弊证据及其证件,在不影响考场秩序的情况下制止其继续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应在《监考记录表》上详细记录情况并签名;巡视人员应在《巡考记录表》上详细记录情况并签名。 2、上交相关材料 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将《监考记录表》及考生的违纪作弊证据等相关材料一起交给本课程的主考,由课程主考提交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全校公选课程考试的相关材料应交给巡视人员或交送教务部)校级巡视人员应将《巡考记录表》等材料交至教务部。 学院巡视人员应将《巡考记录表》等材料交至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 3、学院(系)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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