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支持金融总部商务区建设的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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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功能区发展规划

成都市功能区发展规划

成都产业功能区规划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成都将重点发展国际区域性枢纽、国际区域性金融及总部、高新技术及先进制造业、旅游、文化创意等五大战略性产业功能,并以产业功能区作为推动战略性产业功能实现的空间载体。

以“山、水、田、林”的市域生态本底为基础和前提,将市域划分为两带生态及旅游发展区、优化型发展区、提升型发展区、扩展型发展区4大总体功能区。

•成都市产业总体功能区分布图:①门山、龙泉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龙门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包括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邛崃及蒲江。

该区以地质、熊猫、温泉、水利、道源文化等旅游产品为依托,打造国际山地度假旅游目的地。

龙泉山生态旅游综合功能区包括金堂、青白江、龙泉驿、双流及新津。

该区以景观农业为导向,以打造西部一流的国家级乡村田园休闲旅游目的地为目标。

②优化型发展区优化型发展区是以现代农业为基础,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协调发展的区域。

范围包括市域西部的彭州、都江堰、郫县、温江、崇州、大邑、邛崃和蒲江等以平原为主的地区,城镇布局注重显山露水,充分体现“城在田中”。

③提升型发展区提升型发展区是以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发展区域。

范围为中心城区,形成“园在城中”的城市格局。

④扩展型发展区扩展型发展区是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与现代农业协调发展的区域。

范围包括市域东部的新都、青白江、金堂、龙泉驿、双流和新津等以丘陵为主的地区,城镇布局要在保护生态本底的基础上形成“城田相融”的格局。

同时,在成都经济区范围内,规划了成都-德阳-绵阳、成都-资阳-遂宁、成都-眉山-乐山、成都-雅安和成都-阿坝5个区域产业合作区。

市级战略功能区:在总体功能分区的基础上,划定13个市级战略功能区。

①天府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区该产业功能区定位是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含软件)、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以动漫游戏、文化旅游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是城市商务中心区(CBD)。

规划范围北至一环路,西至成昆铁路,南至货运铁路外绕线,东至成自泸高速公路,面积约237平方公里。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城市便民服务区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城市便民服务区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城市便民服务区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9.06•【字号】成城发〔2017〕18号•【施行日期】2021.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建设城市便民服务区的实施意见成城发〔2017〕18号成都高新区城管环保局、成都天府新区规划建设局,各区(市)县城管部门:根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布局集贸市场,完善配套设施,引导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经营者进入经营场所从事经营。

根据需要,可以设置早市、夜市、摊区、临时农副产品市场等。

摊点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限有序经营。

”规定,为满足群众生产生活需求的同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委市政府将城市便民服务区建设,列入了2017年十大民生实事工作目标。

为扎实推进城市便民服务区建设,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贴近民生、主动服务”,以“人本城管”建设为导向,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服务职能,增强市民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

城市便民疏导区建设充分尊重民意,发扬民主,应更加注重惠民、利民、便民,为群众排忧解难,不得扰民。

——坚持科学设置。

城市便民疏导区应建设在公建配套比较薄弱区域,充分满足市民生产生活需求。

——坚持依法设置。

城市便民疏导区建设应充分利用闲置资源,优先考虑闲置地块等,并依法监管。

(三)工作目标。

各区(市)县分别新建2个便民疏导区,并于2017年10月底前全面投入使用。

二、责任分工(一)市城管委。

负责城市便民疏导区建设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并实施考核。

(二)区(市)县城管部门。

负责组织辖区内城市便民疏导区的选址、建设工作,协调区级相关部门参与建设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对流动商贩等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查处力度,并督促街道办事处(乡镇)完善管理机制、增强服务职能。

成都 园区建设 措施 成效 做法

成都 园区建设 措施 成效 做法

成都园区建设措施成效做法
随着成都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园区建设成为推动经济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加快园区建设步伐,成都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政策支持
成都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园区建设相关政策,比如“成都市工业园区发展若干政策”,“成都市高新区人才优惠政策”,“成都市园区企业新建项目投资奖励暂行办法”等,为园区企业提供了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方面的支持。

二、土地供给
成都市政府加大了对园区的土地供给力度,通过土地出让、转让等方式,为园区企业提供充足的用地。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园区土地的规划管理,保证园区建设的环境质量。

三、基础设施建设
成都市政府加大了对园区基础设施的建设投入,包括道路、桥梁、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园区企业提供了更加便利的交通和通讯条件,提升了园区的吸引力。

四、人才引进
成都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成都园区发展。

比如,成都市高新区推出了“引才计划”,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优惠政策和个性化服务,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来到园区发展。

以上措施的实施,使得成都市的园区建设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来,成都市政府将继续加大对园区建设的投入和支持,为园区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服务,推动成都市经济向高质量发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园区外工业企业调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园区外工业企业调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园区外工业企业调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9•【字号】成办发[2011]83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园区外工业企业调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11〕8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成都市园区外工业企业调迁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成都市园区外工业企业调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园区外工业企业管理,引导园区外工业企业逐步调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全面提升工业集中集群集约发展水平,促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全市工业集中发展区(点)(以下简称工业园区)外调迁进入工业园区和成都市与周边市(州)合作园区(以下简称合作园区)的工业企业。

第三条企业调迁要以产业布局规划为指导,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为主、有序调迁的基本原则,确保实现“调迁一批、保留一批、淘汰关闭一批”的总体目标。

第二章调迁对象与调迁方向第四条依据园区外企业用地、建设、环境及未来发展综合评估结果,筛选确定调迁企业。

第五条调迁企业须符合产业政策,调迁选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工业布局规划要求,并按照“一区一主业”的产业定位调入相应工业园区。

(一)对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足2500万元以及按投资强度标准计算占地不足20亩的调迁企业,应引导其进入工业园区内标准厂房,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待企业扩大规模、达到用地标准后再按照相关政策供给土地自建厂房。

(二)对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达不到单独供地条件且不愿意进入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企业,支持其调迁出市域范围,优先推荐落户到合作园区。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4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0〕4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26日成都市城市有机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步伐,以公园城市建设引领城市有机更新,创新城市发展模式,增强城市永续发展动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紧紧围绕国家中心城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世界文化名城的战略定位和新时代“三步走”战略目标,结合美丽宜居公园城市规划及导则,将城市有机更新与公园城市建设、TOD综合开发有机融合,实现城市布局更科学、功能更强、产业更优、品质更高。

第三条中心城区(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范围内的城市有机更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有机更新,是指对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第五条城市有机更新坚持以下原则:(一)保护优先、产业优先、生态优先。

在挖掘和传承城市文脉的基础上,着力培育特色文态。

依托区域业态本底,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以生态为引领,将公园城市理念融入城市有机更新,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08]2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08]27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正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的意见(试行)(成办发〔2008〕2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了明确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范围,理顺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中各主体间的关系,规范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办事程序,提高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效率,确保建成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正常发挥功能,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范围居住区公共配套设施,是指根据公共利益需要为保障城市功能和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要所建设的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行政管理、商业服务等公共建筑设施。

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我市城市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中学、小学、幼儿园、公立医院、公益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福利院、菜市场、社区服务中心、社区用房、社区级体育设施、居民健身设施、文化活动中心、公共绿地、公厕等政府投资的公益性设施。

(二)单独占地的公共机动车停车场、邮政所、储蓄所、社会养老院等具有经营性质、主要由社会投资的设施。

(三)变电站、开闭所等应由行业自建的设施。

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以下统称五城区)、成都高新区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项目,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在进行城市控制性详规编制和地块规划条件设定时予以明确。

二、居住区公共设施配套建设管理相关主体(一)协调管理主体。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30•【字号】成办发[2011]110号•【施行日期】2011.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发〔2011〕11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成都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10月,我市被科技部列为第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城市,试点期限为2011年10月至2014年6月。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第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城市试点的函》(国科函高〔2011〕180号)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工作思路及基本原则(一)总体目标。

深化集成电路设计、数字新媒体、软件、信息安全等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等重点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形成一批现代服务业行业标准规范;培育一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开发一批现代服务科技产品和知名服务品牌,形成现代服务业产品链;建设一批现代服务业综合研究机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现代服务业技术平台,形成现代服务业科技创新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实施一批现代服务科技示范工程,创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服务业应用示范体系;打造一批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聚集区,带动现代服务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依托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促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

力争到2014年,完成科技示范工程5-8个,建成现代服务技术平台10-15个,建成现代服务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45家以上,培育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40家以上;全市服务业增加值达4500亿元以上,年均增速13%以上,生产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和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超过43%;服务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基本建成全国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区、国际国内高端服务业转移的重要承载地和辐射西部、面向全国、世界一流的西部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地。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02•【字号】成府函〔2018〕74号•【施行日期】2018.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函〔2018〕74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新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2018年7月2日成都市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和“双百工程”实施要求,以“城市战略、发展目标、企业需求”为导向,根据新经济企业成长特性分层分级、精准施策,实施新经济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强化新经济企业支持与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通用政策1. 实施新经济企业“双百工程”。

开展新经济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和百名优秀人才培育培养工作,对重点培育企业和优秀人才一年一评、动态调整。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文广新局)2. 加强新经济企业精准服务。

成立市领导挂帅、市级部门和区(市)县政府联动的新经济企业服务专班,分层分级为种子、准独角兽、独角兽或行业领军企业建立对口服务机制。

围绕新经济企业需求,每月召开企业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供需对接会,建立政企对话常态化机制。

[责任单位:市新经济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委、市文广新局、市工商局,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3. 建立新经济企业交流圈。

市级财政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开展新经济企业家能力提升工程、专业培训计划等活动,举办行业沙龙、技术交流、产品推介、高端峰会等专项活动,建立企业家圈子,促进企业间同业、异业合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办函〔2016〕11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办函〔2016〕11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成办函〔2016〕110号各区(市)县政府,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27日全市服务业运行调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为全面掌握服务业运行情况,建立健全定期会议运行和日常台账报送相结合的服务业运行调度统筹协调机制,加快推进全国服务业核心城市建设,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运行调度会议制度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召开服务业运行调度会,督导发展目标,检查行动计划,研判运行态势,推动改革进程,协调重大事项,研究重大举措。

(一)季度运行调度会。

每年4月、10月召开季度调度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管委会,下同)分管负责人和(或)服务业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半年和年度运行调度会。

每年7月召开半年运行调度会,次年1月召开年度运行调度会议,由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务副主任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各区(市)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内容。

听取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区(市)县关于季度(半年、年度)服务业运行情况汇报;通报服务业重大工作推进情况,研究部署服务业改革发展重点举措;总结、交流各单位服务业工作情况和经验;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各区(市)县申报确定需讨论的其他议题。

成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01.16•【字号】成商发[2013]7号•【施行日期】2013.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关于下发《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商发〔2013〕7号)各区(市)县商务局、财政局:根据《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商发〔2012〕203号)和《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成财外〔2012〕238号)精神,制订了《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积极组织企业申报。

本实施细则已同时在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网站公布。

市商务局网站网址:http:///市财政局网站网址:http://10.72.97.57成都市商务局成都市财政局2013年1月16日附件1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为了进一步促进商贸流通企业扩大销售,根据经市政府同意的《关于促进商贸流通行业扩大销售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商发〔2012〕203号)文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百货、超市、家电零售卖场扩大销售(一)申报条件。

总部在我市注册、税收解缴级次在我市的百货、超市、家电卖场,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奖励项目:1.2012年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2.2012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15亿元;3.2012年销售收入达到15亿元以上且在2012年10月1日-2013年3月31日期间销售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增长。

(二)支持标准1.2012年销售收入15亿元以上且不低于上年度销售收入的,每户给予10万元奖励。

2.2012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15亿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上台阶奖励。

成都-金融城-规划

成都-金融城-规划

金融城规划再次调整,新增大量公共、商业用地成都市规划局近期再次发布金融城调整规划。

规划显示,大量的二类住宅用地被商业、公共用地取代,这也更加符合金融城总体规划定位。

金融城规划分三期,第一期即为已经建成的天府国际金融中心( TIFC ) ,第二期为天府大道西侧组团,第三期为天府大道东侧以及锦江东侧扩展组团。

成都环球金融中心首次曝光,由本土企业制造首次曝光的成都环球金融中心项目,确认系由四川领地集团建设。

项目位于成都天府-新城大源CBD组团,地块前身为领地国际广场,而再前身为水电大厦(二期)地块。

一年多以前开始挖掘基坑,后停工至今。

由目前情况看来,应该是更改设计方案所致。

尚不清楚项目的设计公司,不过根据向上的情报,领地集团曾经将老方案交至AEDAS修改,所以AEDAS设计本新方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据介绍,本项目由两栋200米高的双子塔写字楼构成,基座裙楼则为商场。

总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

若项目进展顺利,2013年将有可能落成。

成都大魔方最新方案亮相,布局细微变化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金融城片区旁的成都大魔方由于其其特的项目名称和绚丽的建筑风格而受到关注。

作为公共文化建筑稀缺的成都市来说,天府新区文化片区同时落地的三大项目——世界最大单体建筑海洋公园、ZAHA设计的流线型扭曲建筑成都艺术馆以及未来有望进驻NBA场馆的成都大魔方,给予了成都市民等待的理由。

由成都传媒集团和中国五冶共同打造的成都大魔方占地面积190亩,总建筑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

项目已于2010年3月1日正式奠基,计划总投资55亿元,由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担纲设计。

项目建成后将涵盖包括12000座的专业大型观演建筑,包括超级电影世界、DISCOVER中心、HAPPY广场、LOHAS广场、不夜街等内容的大型集群商业,以及超高层甲级写字楼、超高层五星级酒店、行政公寓等最新项目效果图显示,建筑最新分布产生细微变化,原来靠天府大道旁的超高层螺旋状建筑由一栋梭形建筑代替,而原方案中的四栋n形建筑中的一栋将更改为两栋超高层现代化建筑。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6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12月13日精准支持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一带一路”供应链枢纽城市战略部署,全面改善供应链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现代供应链创新应用,持续构建现代化、全球化、智能化供应链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8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实施方案》(川办发〔2018〕20号)、《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成委发〔2017〕23号)等文件,现结合成都市现代供应链体系发展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支持供应链平台建设(一)支持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探索供应链公共服务新模式,鼓励在供应链基础领域补短板、强弱项。

支持建设基础性、功能性、具有明显公益属性的行业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重点集聚政策咨询、信息聚集、经济预警、研发支持、物流配送、金融服务、技术推广等服务功能。

对列入市级以上(含市级)推广使用的行业供应链平台,按照年度平台项目实际投入的50%,每年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补助期限不超过三年。

(牵头单位:市口岸物流办;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二)支持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围绕建设和发展各类集成研发设计、集中采购、组织生产、物流分销、终端管理、金融服务、品牌营销等功能的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融通物流、商流、信息流、资金流,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实现供需对接和资源共享,推动以大型平台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高质量发展。

对协同性强、辐射力广、发展优势大的企业供应链平台,按照平台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补助。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8〕18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8〕181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成办函〔2018〕181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0月26日成都市加快跨境电商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为推进成都跨境电商加快发展,结合成都实际,提出如下三年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倡议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的发展机遇,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营造新生态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的意见》(成委发〔2017〕32号),立足成都跨境电商产业发展基础和消费腹地优势,积极探索内陆城市跨境电商发展新模式、应用新场景、产业转型新路径,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助力构建西部国际门户枢纽和内陆对外开放高地。

二、发展目标2018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100亿元以上,实现传统实体企业成功应用跨境电商1000家以上,集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2000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3万人以上,成功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峰会2次以上,组织海内外市场对接营销及培训活动100次以上,探索制定行业认可的跨境电商B2B统计规则,启动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专业楼宇建设工作。

2019年,实现跨境电商交易额200亿元以上,实现传统实体企业成功应用跨境电商2000家以上,集聚跨境电商服务企业5000家以上,吸引创新创业人才5万人以上,成功举办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峰会2次以上,组织海内外市场对接营销及培训活动100次以上,基本实现跨境电商B2B纳入海关统计,实现跨境电商全口径统计,基本完成成都全球跨境电商服务资源中心专业楼宇建设和招引工作。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自贸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自贸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自贸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27•【字号】成办函〔2018〕128号•【施行日期】2018.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由贸易试验区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自贸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办函〔2018〕128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双流区、青白江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成都自贸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27日成都自贸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和促进成都自贸试验区商业保理业健康发展,扩大自贸试验区内信用服务业对外开放,防范信用风险,规范经营行为,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7〕20号)、《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0号)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公司,是指专门从事商业保理业务的非银行法人企业。

本办法所称商业保理业务,是指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下,销售方(债权人)将货物或服务贸易合同中约定的其对购买方(债务人)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商业保理公司,由商业保理公司为其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等综合性商贸服务。

第三条在成都自贸试验区内投资设立的商业保理公司适用本暂行办法。

第四条商业保理工作坚持先行先试、科学审慎、风险可控、依法监管、规范发展、高质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五条建立成都自贸试验区商业保理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制约商业保理公司设立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联席会议由市金融局、市商务委(成都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人行成都分行营管部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由市金融局担任召集人。

天府新区详细规划看这里

天府新区详细规划看这里

天府新区详细规划看这里1、天府新区总体规划(点击放大看)《总体规划》范围涉及成都市的高新区南区、龙泉驿区、双流县、新津县,眉山市的彭山县、仁寿县,资阳市的简阳市,共3市、7县(市、区)、37个乡(镇),规划面积1578平方公里。

到2030年天府新区城镇人口控制在580—630万人,建设用地约650平方公里。

将大力发展战略新兴产业、现代制造业、高端服务业和现代都市农业,把天府新区建设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形成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都市三位一体协调发展的示范区。

2、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规划图(点击放大看)天府新区成都片区规划范围为1293平方公里,约占整个天府新区规划面积的81%,涉及天府新区成都片区直管区、成都市高新区南区、双流县、龙泉驿区、新津县。

航空、铁路、高速公路、水路,成都的交通呈海陆空立体发展态势,在物流交通方面优势尽显,将为天府新区的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目前,世界500强企业已有255家落户成都。

一城创新科技城位于创新研发功能区,规划面积约14平方公里,其中兴隆湖和周边湿地公园规划4平方公里。

一区秦皇寺中央商务区位于天府新城正公路以南、铁路货运外绕线以北,规划面积约8平方公里。

一带锦江生态带位于天府新城锦江沿线,规划面积约7平方公里。

3、产业布局(点击放大看)8大产业园区成眉战略新兴产业区双流信息产业区空港经济开发区新川创新科技园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山科技产业区南部现代农业产业区视高经济开发区6大产业电子信息代表园区:天府软件园作为中国最大专业软件园,天府软件园有近百家世界500强企业入驻,数万IT创业者在此逐梦。

园区自2005年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已经吸引了包括IBM、NEC、GE、新电、华为、阿里巴巴、腾讯、WIPRO、DHL、宏利金融等近25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入驻,其中外资企业占比40%,成为国内外知名软件和服务外包企业在中国战略布局的首选地,以及国内外软件产业资源汇聚的焦点。

【最新精选】成都市产业功能区规划划分13大产业功能区

【最新精选】成都市产业功能区规划划分13大产业功能区

成都市产业功能区规划划分13大产业功能区,国际城为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楼主5haolou2009 发表于搜房网- 成都业主论坛- 首创·国际城31日成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今年第四次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新出炉的《成都市产业功能区规划》,划分13大产业功能区,南部最优。

天府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区:重点发展以电子信息(含软件)、生物医药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以动漫游戏、文化旅游为主的文化创意产业和城市商务中心区(CBD)。

规划范围包括高新西区、高新南区及双流县成昆铁路以东、货运铁路外绕线以北、成自泸高速公路以西区域,涉及双流县华阳、西航港、中和、万安、正兴、兴隆及公兴部分区域,面积约237平方公里。

金融总部商务区:重点发展以金融业为主的金融总部商务区。

规划范围北起繁雄大道及石胜路,南至孵化园北干道及外环路500米绿带边线,西连益州大道(站华路),东临成仁快速路,涉及高新区站南组团部分区域及锦江区柳江片区部分区域,面积约5平方公里。

东部新城文化创意产业综合功能区:重点发展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商业副中心。

规划范围西至沙河,北至成渝高速五桂桥段及成洛路,东至绕城高速,南至老成渝路三环路内段及成龙路南侧规划建设用地,涉及成华区沙河堡片区、锦江区三圣片区及龙泉驿洪河、十陵部分区域,面积约41平方公里。

北部新城现代商贸综合功能区:重点发展以国际商贸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和城市商业副中心。

规划范围北至香城大道、西至成彭路及斑竹园镇区西侧,南至三环路,东至川陕路凤凰山段及宝成铁路,涉及成华区凤凰山片区、新都区大丰、斑竹园部分区域以及金牛区天回部分区域,以“198”地区为界分为南北两部分,总面积约64平方公里。

西部新城现代服务业综合功能区:重点发展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功能和城市商业副中心。

规划范围西至杨柳河,南至规划建设用地及老成温路,东至三环路,北至成温高速路及南熏大道,涉及青羊区光华新区、文家片区及温江新城区,以“198”地区为界分为东西两部分,总面积约34平方公里。

地下室外墙后浇带施工方案样本

地下室外墙后浇带施工方案样本

目录1.工程概况1.1地理位置本工程位于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石墙片区(金融总部商务区)名都路。

1.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项目净用地面积为23199.08m2.规划总建筑面积213559m2.地上建筑面积145427.5m2.地下建筑面积68131.5m2。

1.2号楼酒店和办公楼主体构造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核心筒构造。

宴会厅, 计算机中心, 左下裙房采用框架剪力墙构造。

3.4.5号楼均为剪力墙构造, 地上主楼用抗震缝分为若干个单体, 地下某些几栋主楼和裙房连为一种整体, 地下室共四层, 局部三层。

1.4本工程地下室后浇带分为三种, 一种为施工后浇带, 一种为沉降后浇带, 宽为0.8m, 另一种为加强后浇带, 宽为2.0m, 施工后浇带在地下室砼浇筑完毕60天后浇筑砼, 沉降后浇带在主体封顶后浇筑砼, 有一条加强后浇带施工时采用持续式浇筑, 持续浇筑方式就是带内和带外混凝土一起浇筑。

后浇带钢筋绑扎同步进行, 后浇带采用掺加膨胀剂细石砼并比筏板砼强度级别提高一种级别。

用后浇带将地下室分为10块。

1.5地下室底板标高为-17.80m, 挡土墙四周有8道后浇带, 其中施工后浇带为5道, 沉降后浇带为3道。

1.6地下室外墙防水采用: 两道2厚宽幅高分子湿铺自粘防水卷材。

1.7地下室回填位置为地下室外墙四周, 回填地方狭窄, 回填总深度约为18.50m, 建筑物外围周长约为560m。

其中4#、5#楼、1#、2#楼和宴会厅区域地下室已所有施工完, 已可以进行回填工作。

按照当前场地状况本工程划分为2个水平施工区段进行回填施工。

每个施工段从一端开始, 逐渐向前推动。

第一施工区域先从5#楼西北端部开始, 第二施工区域从3#楼东北端部开始。

2.作业条件2.1按高新区安监站规定, 主体达到5层时地下室外侧必要回填。

2.2留于基本底部构造后浇带, 将历经整个构造施工过程, 直至构造封顶, 给施工带来诸多不便, 影响施工进度。

2.3 4#、5#楼、1#、2#楼和宴会厅地下室已所有施工完毕, 现只有3#楼、计算机中心和中庭区域地下室正在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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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享受优惠政策。

第三条本办法涉及对象。

指入驻金融总部商务区独立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独立核算或跨省二级核算,税收在高新区缴纳或分配缴纳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期货公司、私募股权投资企业、风险投资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财务公司、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类投资控股公司、为金融机构提供配套服务的中介机构,以及这些机构的管理人员。

其中,“中介机构”是指注册地址在高新区,并在盈创动力设有窗口,且经高新区经贸发展局(金融办)认定的为企业提供投融资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管理人员”是指年薪20万以上并在金融机构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行长)、副总经理(副行长)、监事长及年薪50万以上的其他职务管理人员。

第四条人才服务政策。

(一)政策条款
1.对入驻金融总部商务区的企业从成都市行政区域外引进到公司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才,每年每月给予该人才1000元人民币的安家补贴,期限3年。

2.对入驻金融总部商务区的企业招用高新区持有《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证》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的,每招用1名人员给予用人单位500元人民币的就业奖励。

以上条款由企业向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并报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兑现。

(二)申报材料
申报安家补贴和就业奖励所需材料按照成都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要求准备。

第五条财税扶持政策。

(一)政策条款
对入驻金融总部商务区独立核算的法人制企业,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在高新区缴纳“三税”之和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按其“三税”之和对高新区实际贡献的50%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含5000万元)—1亿元、在高新区缴纳“三税”之和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按其“三税”之和对高新区实际贡献的30%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期限3年。

其中,“三税”是指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对高新区实际贡献”指按照分税制高新区地方留成部分。

该条款由企业向高新区经贸发展局(金融办)申报兑现。

(二)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税收扶持的金融机构须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税收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税、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政策。

(一)政策条款
1.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从合伙企业中取得的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或者“财产转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申请人按照该政策条款规定的税率到高新区税
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

2.对金融总部商务区税收解缴关系在高新区且在其金融机构连续工作期满一年及以上的管理人员,给予个人所得税奖励,期限3年。

奖励标准如下:年工资性收入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人员,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高新区实际贡献全额予以奖励;年工资性收入50(包括50万)—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人员,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高新区实际贡献的70%给予奖励;年工资性收入20(包括20万)—5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人员,按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高新区实际贡献的50%给予奖励。

金融机构的“三税”不在高新区缴纳,但个人所得税在高新区缴纳的管理人员适用本政策。

该条款由企业向高新区经贸发展局(金融办)申报兑现。

(二)申报材料
申请个人所得税奖励的金融机构管理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所得税扶持资金申请报告;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申请人的职务任命或聘用文件复印件;
4.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5.申请人所在金融机构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第七条申报和审核程序。

(一)申报流程
符合享受以上政策的企业和个人,每年4月和10月向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发展局(金融办)分别按要求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申请有效期为1年,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审核流程
对人才服务政策,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报,并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兑现。

其余政策,高新区经贸发展局(金融办)初审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高新区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0个工作日内报送财经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高新区经贸发展局(金融办)兑现。

第八条申请奖励或补贴的单位必须守法经营,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高新区经贸发展局(金融办)、高新区财政局保留稽核和追责权利。

第九条凡入驻金融总部商务区并具有重大影响的法人金融机构除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外,可根据其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另行给予其他优惠政
策。

第十条享受本实施办法优惠政策后,不再重复享受市上有关优惠政策。

第十一条2009年6月5日后入驻金融总部商务区的本办法涉及对象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本办法由高新区经贸发展局(金融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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