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作业安全监理建设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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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

群塔作业专业

安全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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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的特点

二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三塔吊起重吊装中应注意的事项

四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职责

五群塔作业运行规定

六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处理监理

七本专项工程所涉及的环境、职业健康方面监理要素及管理办法

群塔作业安全监理细则

一、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的特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规模

4、建设单位:

5、设计单位:

6、施工单位:

7、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

(二)、细则编制依据

1、监理规划

2、工程建设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安全带》GB6095—2009

3、工程设计文件:

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

4、施工组织设计、(群塔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5、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河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导则》

(三)、专业工程特点:

该工程施工期间垂直运输系统安装有3台QTZ70F塔吊分别用于2#、5#、6#楼;2台QTZ80(TC5613-6)、TC5613-6塔吊分别用于1#、3#楼;塔吊在安装、拆卸施工属高危作业,稍有不慎,就容易发生倾覆、摔臂、折臂、脱轨、塔身折断、塔帽脱落等的重大安全事故;故对该高危作业施工安全必须要特别加强管理,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理责任,在安装拆卸关键环节施工作业时,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标准、规程和施工方案,坚持旁站监理工作,认真做好监理记录,确保万无一失。

二、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2.1塔吊的拆装必须由具备相应等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完成,且同一台塔吊的组装、顶升、拆除必须由同一单位完成,不允许委派无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施工。

2.2参与塔吊安装、作业、顶升、拆除的作业人员都须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严禁无证人

员作业。塔司、信号工都必须具备2年以上实践作业经验,责任心强,反应灵敏,身强力壮的持证人员参与。

2.3各塔吊信号指挥的对讲机频点不允许相互串台,必须有严格的分格措施。在设置频道时,需设置5组不同的频道,且每台塔吊的信号指挥人员、塔司必须固定,做到定机、定人、定制度,不允许擅自调换。信号工的服装要有区分,以便塔司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确认本塔信号工的旗语、手势和哨声。

2.4台塔吊大臂垂直高低差必须保持在最低限度6 m的安全距离,某一塔吊需要顶升时,由现场统一协调4台塔吊顶升高度,确保高低差不小于6 m。

2.5后塔让先塔:在作业过程中,后起动作业的塔吊在运行时应前后、左右、上下确定相邻塔吊的作业状态和所处位置。如有妨碍后塔正常运行时,必须停塔等候,并鸣笛提示前塔,告之后塔所处的状态、位置,待前塔远离妨碍区域时,后塔方可作业。

2.6高塔让低塔:在作业的过程中,处于高处的塔吊有不受其它塔吊牵制的优势,故必须主动避让低塔,对低塔运行中产生的两臂交叉或全后臂相交时,应将吊钩升起,小车运行在交叉作业区外的位置上,待低塔越过两臂相交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

2.7动塔让停塔:在作业过程中,要求塔司、信号工随时注意相邻塔吊所处的作业状态,位置在回转塔臂运驶小车时,要避让处于停止状态的塔吊,可绕道行运,或暂停作业,待停塔工作完后,驶出相碰撞危险区域后方可作业。停塔时,必须将吊钩升至顶端,同时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2.8轻车让重车:在作业中,相邻塔吊间要求空载的塔吊必须避让载物运行的塔吊。

2.9辅塔让主塔: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生两塔作业相互影响时应做到辅塔让主塔。

2.10相邻塔吊间塔吊的高低差与水平安全距离规定:为避免相邻塔吊间发生相碰撞安全事故,要求低塔起重臂端部与高塔的塔身水平间距确保2米以上,高塔的起重臂及吊钩高度应与低塔的最高点垂直安全间距确保净空3m,对受气候条件影响、刮风等不利因素时,要求低塔停止作业,且设置专用地锚牵引桩,将大臂固定在地锚桩上,以避免撞击高塔。

2.11顶升时,先顶高塔,后顶低塔:在塔吊顶升、降时,必须履行申报制度,由项目安全股进行审批。原则规定:先顶高塔、后顶低塔。下降拆除时,先降低塔,后降高塔。每次顶升的高度,确保相邻塔吊间垂直安全间距,避免发生同高度水平相撞安全事故。

2.12每月召开2次以上塔司、信号指挥工安全操作专题会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和改进工作方法和工作安全责任心,强化安全操作规程,提高防范能力,制订相应的惩罚奖赏制度,且要求塔吊租赁公司提供良好的机械设备,指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的塔司参与作业,与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定期检查制度,双方共同管理,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2.13群塔作业,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挂钩工必须严格按照群塔作业防碰撞措施要求及塔吊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指挥、操作,操作时要力求平稳,精力集中。注意保持起重机间的安全距离,塔机起重臂及被吊物与相临塔吊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5 m,防止塔机互相碰撞或吊物钩挂。

2.14信号工必须经过正式培训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指挥塔吊作业;在指挥塔吊作业时,必须佩带明显标志;在交叉吊装作业时,信号工应相互通气。避免出现误操作现象;使用对讲机指挥时,必须讲普通话,语言要清楚、简短,说明位置方向,

可起钩吊物运转。

2.15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挂钩工在作业前、作业中、交班时,必须对塔吊、钢丝绳、吊索具和用于捆绑的绳索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2.16操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即①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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