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式水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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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式水表技术要求
一、外观、封印
1、水表的外观应完好。表面涂镀层应颜色协调,不应有皱纹、流痕、针孔、起泡等缺陷。
表示功能的文字符号和标志应符合有关标准,并应清晰端正,接插件应牢固可靠。
2、水表必须清晰、永久性地在外壳、指示装置度盘或一个铭牌上集中或分散至少标志以下
内容:
a)产品名称及型号;
b)制造厂名或注册商标;
c)计量等级、水表代号和压力损失(MPa);
d)制造年月和编号;
e)流向箭头、公称口径;
f)安装方式(V表示垂直安装,H表示水平安装);
g) 安装环境:B类或C类;
h)电磁环境:E1或E2;
i)采用可更换电池的水表应表明电池更换的最迟日期。
3、水表应有可靠的防护装置,封印后,在水表正确安装之前和之后,如不破坏该装置
就不能拆开或改变水表及其调整装置。
二、技术特性
水表的长度和连接端螺纹应符合GB/T778.1-1996第4.1条的要求,其它外形尺寸由制造厂自行规定。水表基表的其它技术特性应符合GB/T778.1-1996第4章的规定。
三、控制器基本功能
1、显示功能:水表通过正确操作,应能购水量、剩余水量和已用累积水量。如显示金额,
则应有单价显示。
2、提示功能:
a)工作电压欠压:电池电压降至低于 3.0V时应有明确的欠压提示。欠压设计值(3.0±0.05)V。
b)剩余水量不足:剩余水量低于设定报警水量时应予以明确提示。
c)误操作:非法操作应予以明确提示或不受影响。
3、控制功能:
a)预付费及用水控制:表内现有可用水量大于零时,电控阀能打开,水表正常用水;
用水时水量自动核减,水量不足时点控阀自动关闭。
b)水量累加:向水表控制器内输入新购水量,水表应能准确显示与原有剩余水量相累加的总的现有可用水量。
c)数据保持与恢复:水表电池电压下降至欠压设计值以下,以及断电后,水表控制器内存储数据均能有效保存,复电后数据恢复,与失电前一致。
4、保护功能:
a)电源欠压保护:当电池电压下降至电池欠压设计值后,水表应在设定的时间内关闭电控阀。
b) 电磁保护功能:
在下列电磁干扰条件下,电子远传水表不应损坏和丢失内存数据。
①静电放电;
②射频电磁场辐射;
③静磁场;
④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⑤浪涌(冲击)。
水表在外电磁场干扰时,应能自动关闭电控阀,且不出现误动作,当外电磁场消失时,水表应能打开电控阀,或水表不受磁干扰影响。
四、耐压强度:水表应能承受水压强度为1.6MPa持续15min及2.0 MPa持续1min的试验,
不发生泄漏、渗漏和损坏。最大允许工作压力1.0MPa。
五、压力损失:水表在过载流量q5=5.0m3/h下的压力损失应不超过0.1MPa。
六、气候环境影响:在下列气候环境条件下,电子远传水表不应损坏和丢失信息,并能正常
工作。
a) 干热(无冷凝)(高温55℃);
b) 低温(安装环境B类5℃);
c) 湿热、循环(冷凝) (安装环境B类);
七、包装
电子远传水表的包装应符合GB/T 15464的规定,图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八、运输
水表的运输应符合JB/T 9329的规定。水表按规定装人运输箱后用无强烈震动;交通工具运输,途中不应受雨、霜、雾等直接影响;按标志向上放置并不受挤压撞击等损伤。
九、贮存
1 、贮存环境
电子远传水表应贮存在环境干燥、通风好、且空气中不含有腐蚀性介质的室内场所,并满足以下要求:
a) 环境温度5 ℃~50 ℃;
b) 相对湿度不大于90%;
c) 层叠高度不超过五层。
2、贮存时间
水表贮存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超过6个月后应重新进行性能检查。
四、零部件用材要求